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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22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3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江西·农商银行将对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一)免息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江西·农商银行将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二)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对2022年到期应偿还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二、办理流程

  (一)免息流程

  借款学生无需对本人名下符合《通知》免息范围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提出免息申请,江西·农商银行将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自动免除相关利息。

  (二)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流程

  如借款学生需要对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款“本金延期偿还范围”内本人名下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进行延期偿还,请于《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贷款到期日(不含)前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点击“贷款专区”→“百福·助学贷”→“本金延期申请”,并按照手机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如借款学生对名下多笔2022年到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申请延期偿还,则需在不晚于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到期日(以下简称“原到期日”)中最早的到期日(不含)前,通过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针对各笔拟延期偿还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一并申请。已成功申请本金延期的借款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提前还款。

  本金延期偿还时间为一年,延期后的贷款到期日(以下简称“延期到期日”)为2023年的同月同日(即原贷款到期日推迟一年后的同月同日)。延期偿还的本金的利息计算和偿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延期贷款不计罚息、不收复利,在《通知》范围内的利息将予以免除,超出部分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若借款学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或因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导致申请不成功的,可按《通知》要求继续享受免除2022年利息政策,但其余应还款项仍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款。

  三、温馨提示

  请借款学生注意,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正常计收利息,并于延期到期日和本金一并偿还(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请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江西·农商银行不会以免息和延期还本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江西·农商银行客服专线0791-96268或办贷网点。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江西·农商银行的信赖与支持!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学生端)本金延期偿还操作手册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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