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农商银行2024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第二期)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宜春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2月5日,本行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向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授信4200万元,期限3年,贷款用途为续贷,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越飞房地产开发(宜春)有限公司名下的49个商铺。
二、交易对手情况及交易标的情况
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913609027419561221,法定代表人为敖小平;该公司注册资本20090万元,现股权结构如下:自然人陈圆,认缴出资14063万元,占股70%;自然人敖小平认缴出资6027万元,占股30%。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大道723号。目前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江西三陆康集团有限公司并进行统一授信。其中江西三陆康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为我行主要股东,占股6.33%,故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次贷款利率按年利率5.35%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相关监管规定,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申请续贷4200万元( 该客户关联集团总授信为19663万元),为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214723.08万元,发放该笔贷款后,我行对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授信总额为42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956%;我行对江西三陆康集团有限公司的授信总额为19663万元,占资本净额9.16%。
五、会议决议情况
2024年1月8日,经本行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初步审查,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报告》至本行董事会。1月18日,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七、其他事项
以上交易已向本行监事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报告。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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