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农商银行2024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宜春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月15日,本行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向袁州医药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贷款授信5000万元,期限3年,贷款用途为代建工程,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宜春市袁州区国投集团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手情况及交易标的情况
袁州医药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法人股东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其经营范围主要为涵盖市政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圣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2696062524F,注册地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医药工业园。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次利率执行4.98%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规定,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袁州医药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次贷款金额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2.39%,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
五、会议决议情况
2023年12月21日,经本行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初步审查,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袁州医药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报告》至本行董事会。12月28日,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袁州医药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七、其他事项
以上交易已向本行监事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报告。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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