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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跟单托收

  功能特点

  您作为出口商将出口商品相关的债权凭证和商业票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境外代理行(代收行),并指示代收行在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放单的一种结算方式。出口跟单托收一般分为如下三种方式:付款交单、承兑交单、远期付款交单。付款交单(D/P):您(委托人/出口商)指示我行(托收行)委托代收行在进口商(付款人)付清托收款项后,再将单据交给进口商的结算方式。承兑交单(D/A):您(委托人/出口商)指示我行(托收行)委托代收行将托收的单据交由进口商(付款人)承兑,代收行审查承兑手续齐全后,将单据交给进口商的结算方式。远期付款交单(D/P some days after sight):在未来确定的日期,进口商(付款人)付清托收款项后,代收行再将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托收方式。

  其特点为: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托收方式操作简单。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您节约费用、控制成本。进口商只有承兑或付款后才能得到提单以提取货物,与赊销方式相比,能够相对降低您的出口收汇风险。

  适用范围

  您对进口商的资信状况较为熟悉。

  当您处于卖方市场,宜选择D/P方式。

  当您处于买方市场,且进口商要求给予融资便利,可采用D/A方式。

  业务流程

  1.您与进口商确立买卖合同,并约定以出口跟单托收作为结算方式。

  2.您向进口商发运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

  3.委托我行办理出口跟单托收,填写托收委托书,明确托收方式。

  4.我行按您的托收指示向代收行寄单。

  5.代收行在收到单据后,按指示向进口商提示付款或承兑,待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将单据交给进口商。

  6.代收行将货款汇至我行或通知我行进口商已承兑。

  7.我行将收妥的款项解付至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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