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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 双责”责任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

  双责”责任清单》的通知

  为强化履职意识,明确责任,确保管党治党的责任具体到人、落实到位,结合我行实际,现将宁都农商银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总行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总行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发展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联社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宁都农商银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查找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和挂点支行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各部室、各支行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选好用好干部

  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宁都农商银行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6.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干部。

  (三)抓好作风建设

  8.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外出管理等制度。

  9.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要求,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领导班子、干部员工为民务实清廉,以优良的党风带动行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0.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

  11.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12.加强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五)推进源头治理

  13.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赣发〔2014〕3号),结合宁都农商银行工作实际,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14.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5.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年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健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廉洁从业教育,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制度,廉政承诺和廉政谈话制度。

  (六)严格检查督促

  16.主要负责人要督促班子成员、各部门、各支行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

  17.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挂点支行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七)做好带头示范

  18.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9.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清正廉洁。

  20.年底向省联社党委、纪委和市辖区党组、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总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温小洪: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精心部署。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履责情况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和两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每年至少为本单位的党员上1次党课。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主持召开宁都农商银行领导班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并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汇报。

  4、与总行其他班子成员、各部门、支行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5.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7.对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领导支持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干扰。

  8.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规定,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问题。

  9.自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遵守有关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10.自觉接受组织和员工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总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总行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共性责任清单

  1.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和挂点支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2.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每半年约见分管部门、挂点支行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3.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报告,支持查办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

  4.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指导监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5.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员工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每季度向总行党委书记汇报1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二)总行班子成员个性责任清单

  温小洪:对负责的党建、定编定岗、“五险一金”管理、薪酬管理、专业技术聘任、员工管理、干部任免、党员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的人力资源部和挂点的城区、竹笮、长胜、对坊、黄石、北门、赖坊支行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杨日明:对负责的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大宗物品采购、基建、低值易耗品购置、招投标、委派会计管理、清产核资、股金管理、市场营销、大客户对接、金融创新、中间业务、客户投诉、业务宣传、客户维护、事后监督、异常交易、反洗钱、银企对账、现金计划与管理、反假币、工会、“三农”贷款经营与发展、“三农”贷款风险防控、“三农”业务客户经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会计部、业务拓展部、运营管理部、三农事业部和挂点的的总行营业部、田头、青塘、赖村、固厚、固村、田埠、金盆、工业园支行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涂相云:对负责的信贷投向、资金组织、信贷制度建设、信贷产品开发、贷款评审管理、同业业务、征信管理、票据业务、转贴现和债券业务、团委、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风险处置、合规性审查、合规教育培训、非现场风险监管、资金营运、小微贷款经营与发展、小微贷款风险防控、小微业务客户经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的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小微事业部和挂点的登峰、梅江、会同、湛田、东山坝、洛口、东韶、肖田、翠微支行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陈帅平:对负责的文件审核、公文处理、总行印章管理、会务安排、对外宣传、后勤保障、计划生育、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审计检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和考核、信访受理和处理、电子产品推广和营销、电子银行业务风险防控、电子银行业务考核、中心机房建设和管理、计算机资源配置、信息科技技术保障、网络安全、综治维稳、武器弹药管理、守库押运、远程监控、安防设施购建和管理、不良贷款清收和考核、依法起诉、抵债资产接收和处置、金融维权等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办公室、审计部、纪检监察室、网络金融部、安全保卫部、清收事业部和挂点的石上、钓峰、黄陂、小布、安福、大沽、蔡江、新庄、商贸城支行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和挂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随分工调整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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