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农商银行关于召开第十八次股东大会 (临时会议)的公告
南昌农商银行关于召开第十八次股东大会 (临时会议)的公告
经南昌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本行第十八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南昌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大楼三楼大会议室(南昌市洪都北大道555号)。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南昌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南昌农商银行第四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3、选举南昌农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
4、选举南昌农商银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5、审议《关于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提案》;
6、审议《关于向关联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统一授信63500万元的提案》;
7、审议《关于向关联人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信16000万元的提案》;
8、审议《关于向关联人南昌汇信实业有限公司授信7600万元的提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10月31日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行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任的法律顾问。
四、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登记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登记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需另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15-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南昌农商银行办公大楼11楼前台(南昌市洪都北大道555号),联系人:尹女士,电话:0791-86363701。
五、其他事项
(一)本行不接受股东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昌农商银行
2021年11月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南昌农商银行第十八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表决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南昌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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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审议《南昌农商银行第四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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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选举南昌农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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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选举南昌农商银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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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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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向关联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统一授信63500万元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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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于向关联人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信16000万元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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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关于向关联人南昌汇信实业有限公司授信7600万元的提案 |
注:1、以上表决意向,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其一划“√”,委托人如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名。3、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大写):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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