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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结算业务

一、汇兑业务

  业务介绍

  是指汇款人为个人和收款人为个人或企业的情况下,汇款人将现金或储蓄存款汇往同城他行或异地指定收款人账户的一种结算方式。

  业务特点

  1、汇款人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可以使用现金或活期结算账户到我省任一信用社机构网点办理。

  2、支取现金的电汇凭证上必须有按规定填写的“现金”字样。

  3、依托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农信银清算系统、江西省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汇兑业务可办理全国跨行业务,款项可实现实时到账。

  办理流程

  1、汇款人签发汇兑凭证;

  2、汇出行审查汇兑凭证,无误后及时向汇入行办理汇款;

  3、汇出行将回单联盖章后退给客户。

  温馨提示

  1、请汇款人准确记载收付款人名称、账号、汇入行名等信息,这些信息的正确将有助于您的款项及时、准确的到达收款人账户;

  2、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汇款人在填写个人汇款凭证时请留下联系方式和证件号码,以便银行在收到汇款退回后能及时通知汇款人。

  4、汇兑收款人为个人的,收款人需要到汇入行领取汇款。

二、委托收款业务

  业务介绍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我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合作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业务特点

  1、委托收款没有金额起点限制。

  2、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3、收款人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的事项有: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收(付)款人名称、开户行、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等。

  办理流程

  1、收款人向信用社的委托收款申请,提交托收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

  2、信用社审核委托收款凭证;

  3、信用社向付款银行寄送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

  4、信用社收到划回款项,办理款项支付。

  温馨提示

  1、委托收款的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2、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委托收款凭证记载的内容必须与债务证明一致。

  3、信用社接受委托但不承担付款义务。

三、省辖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

  业务介绍

  省辖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是指依托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在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间实时办理个人存款账户跨行存现、取现、转账和查询等业务。

  业务特点

  1、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须设置账户密码,未设密码不得办理通兑业务。

  2、通存资金实时存入存款人账户,通兑业务实时划付存款人账户资金。

  办理流程

  1、存款人及代理人向信用社提交身份证件、存折(卡)、存取款业务凭证;

  2、信用社审查凭证要素、有效身份证件;

  3、信用社办理存、取款、转账业务。

  温馨提示

  1、大额存取款需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若代理支取的,请携带客户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到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2、对于存款人正式挂失、止付,必须在开户网点办理,口头挂失可以任一网点。

四、农信银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

  业务介绍

  农信银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是指客户通过农信清算系统的入网机构,办理跨省、市、自治区的异地个人账户存款、取款、查询等业务,同时,客户也可使用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开立的百福卡或一本通存折到异地农村金融机构办理存款、取款、转账、余额查询等业务。

  业务特点

  1、凭本人有效的存折(卡)及预留密码,在全国其他省市已开通此项业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的柜台或自助设备上办理存取款、转账、余额查询等业务。

  2、客户凭存折、银行卡(或存折账号、卡号)、存款凭条在柜台办理通存业务;

  3、客户凭存折、银行卡、取款凭条及折(卡)密码在柜台办理通兑业务;

  4、客户凭存折、银行卡及折(卡)密码办理余额查询业务,

  办理流程

  1、客户填制业务凭条,连同有效身份证件一并提交信用社网点办理。

  2、信用社审查凭证要素、有效身份证件;

  3、信用社办理存、取款、转账业务。

  温馨提示

  1、请仔细核对您填写的账户信息(卡号或账号、户名)以及开户社(行)信息。

  2、办理单笔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通存通兑业务,应提交付款人开户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我省农信银通兑业务当天累计金额为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

  4、办理大额现金取款的客户,应根据受理网点的规定,至少提前1天预约。

  5、若客户丢失银行卡或存折,应立即与开户社(行)联系办理挂失手续。 若客户银行卡、存折磁条损坏,须到开户社(行)办理换取手续。

  6、农信银通存通兑业务手续费,依据各地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收取,具体请咨询柜台业务人员。

五、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

  业务介绍

  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是指个人客户通过代理行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对本人或他人在开户行开立的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实时办理资金转账、现金存取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业务特点

  1、个人存款跨行通存通兑实现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联网互通”,使客户可以在任何一家开通该项业务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跨行通存通兑业务。

  2、通存通兑业务支持转账和现金两种方式。

  3、具备以下条件的客户可申请办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已在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的信用社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并设置账户密码;与开户行签订了通存通兑业务协议;个人存款账户存折(卡)上注明了开户行的12位支付系统行号;

  办理流程

  1、客户填写通存通兑业务凭条,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存折(卡)一并向信用社提交;

  2、信用社审核凭证要素、有效身份证件;

  3、信用社办理存、取款或转账业务。

  温馨提示

  客户办理通存通兑业务,应当遵守人民银行现金管理等有关规定。

六、“农信银-快钱”电子汇款业务

  业务介绍

  “农信银-快钱”电子汇款业务是指客户通过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合作银行)网点柜面进行“快钱账户”的充值,然后进行相应的网上支付,将货款支付给商家,以便按照订单及时取得购买的物品或服务。

  业务特点

  1、客户需注册快钱账户。

  2、客户办理“快钱账户”充值业务时需填写电汇凭证,电汇凭证上必须记载以下事项:

  汇款人全称:客户姓名

  汇款人账号:客户银行卡卡号或存折账号

  汇入行行号:5500000000(10位行号)

  汇入行名称:快钱

  收款人全称:快钱公司

  收款人账号:16位账号,填写账户充值订单号

  办理流程

  1、客户填写电汇凭证,连同现金或存折(卡)一并提交信用社网点柜台;

  2、信用社审核凭证要素,无误后办理汇款;

  3、信用社将回单退交客户。

  温馨提示

  请客户预留联系方式,以便网点在收到快钱公司退款时能及早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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