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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简介

  1.1公司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

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

芦溪农商银行

公司英文名称

Jiangxi Luxi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公司英文简称

Luxi Rural Commercial Bank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冬

  1.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姓名

刘泉(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田心阁

电话

0799-7551971

传真

0799-7551971

邮箱

jxlxnsyh@163.com

  1.3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注册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田心阁

注册地址邮编

337200

办公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田心阁

办公地址邮编

337200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2016年1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00MA****M67M

金融许可证号

B0829H33****001

  1.4其他有关资料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南昌市八一大道357号财富广场A座9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胡琳 曹树贤

  二、财务摘要

  2021年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各项业务发展取得较好突破,财务指标稳步向好发展。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751114.89万元,增幅9.67%;负债总额695834.28万元,增幅8.73%;所有者权益55280.61万元,增幅23.07%;实现各项收入39609.29万元,增幅12.63%;人均创收226.34万元,人均拨备前利润101.66万元。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营业收入

39570.77

35143.10

营业支出

32387.54

29808.40

营业利润

7183.23

5334.70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

-95.56

-51.89

利润总额

7087.67

5282.81

  

  2.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总资产

751114.89

684909.63

其中:各项贷款

512702.63

456060.24

总负债

695834.28

639991.77

其中:各项存款

575978.34

559492.68

所有者权益

55280.61

44917.86

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8

净资产收益率

9.62

8.99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54951.07

39771.40

2.一级资本净额

54951.07

39771.40

3.资本净额

60101.45

44375.14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417180.99

372902.83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414242.39

371348.77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2938.60

1554.06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0

0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48613.00

45488.00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465793.99

418390.83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80

9.51

9.一级资本充足率

11.80

9.51

10.资本充足率

12.90

10.61

  2.4利润实现情况

  2021年利润总额7087.67万元;净利润5315.75万元。

  2.5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本行税后净利润5315.75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1.57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62.27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000.00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577.83万元,经上述分配后当年未分配利润余额3144.07万元,与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884.97万元,一并作为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5029.04万元。以2021年股利分配宣告日登记在册股份为基数,按股东大会表决确定的每股分红金额进行2021年度分红,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姓  名

姓别

任职

1

王  冬

董事长

2

阳 春

行长、董事

3

林志坚

芦溪支行行长、董事

4

周玉琼

独立董事

5

杨  军

独立董事

6

刘京勋

董事

7

谢光荣

董事

8

刘明忠

董事

9

肖  帅

董事

  3.2监事

序号

姓  名

姓别

任  职

1

朱  岑

监事长

2

李思国

职工监事

3

廖丽华

职工监事

4

王开怀

监事

5

邱  其

监事

  3.3员工情况

  2021年末,在职员工175人。按受教育程度情况为:研究生2人,本科150人,专科16人,中专以下7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4.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3名内部董事,2名独立董事,4名外部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4.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外部监事2名。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4.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3名副行长组成(其中1名为人行挂职)。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设有12个部室,3个事业部,下辖14个营业网点,其中:1个总行营业部和13个支行。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芦溪农商银行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行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聘请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对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了资格审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董事会关于对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高管层和监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关于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2021-2023年)(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决议。 会前,均发布了召开会议的公告,具体告知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的议案等内容。会议实行律师见证制度,现场由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本行召开董事会例会5次,一季度召开例会1次,时间为3月30日,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持股1%以上股东资质评估报告》、《关于姚洪同志代位履职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四季度风险分析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案件防控工作计划(草案)》等12个议案;二季度召开例会2次,于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工作报告及2021年发展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预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等9个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绩效薪酬内部审计报告》等4个工作报告;于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定向募股溢价资金置换不良资产的议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三季度召开例会1次,于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年中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对芦溪农商银行中心分理处进行升格的议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变更注册资金的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阶段性情况报告》等4个工作报告,通报了人行处罚决定书,集体学习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四季度召开例会1次,于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三季度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情况报告》等8个议案,听取了监管部门对本行的有关问题通报。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芦溪农商银行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持股1%以上股东资质评估报告》、《芦溪农商银行关于姚洪同志代位履职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四季度风险分析报告》等12个报告,审议了《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会计年报评估审计报告》;于4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思路》、《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发展思路》、《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芦溪农商银行三年经营发展规划》、《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草案)》,同期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关联交易审计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评价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绩效薪酬内部审计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报告》;于6月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定向募股溢价资金置换不良资产的议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于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中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对芦溪农商银行中心分理处进行升格的议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阶段性情况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二季度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情况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那年二季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二季度案件风险排查情况报告》,会上通报了人行处罚决定书,集体学习了《芦溪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芦溪农商银行公司章程》。于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报告》,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三季度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情况报告》、《芦溪农商银行关于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阶段性情况报告》、《芦溪农商银行开展“巩固市场乱象整治成果”、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自查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国庆”前后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三季度案件风险排查情况报告》、《芦溪农商银行身份不明客户风险排查报告》,审议了《芦溪农商银行开展第二次重点领域风险监测排查报告》。

  4.5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2人。2021年,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本行长期健康发展。连任独立董事全年参加董事会例会5次,股东大会1次,专门委员会会议21次。对本行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分析,定期阅读本行的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风险管理的相关报告,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认真学习省联社和监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金融经济政策的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确保具备与独立董事一职相匹配的工作能力。严格保守本行秘密,不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不为股东利益损害本行利益,不受股东以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发表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履行“坚持‘三农"市场定位,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加强‘三农"服务创新,改进和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的承诺。

  五、股东变动及股东情况

  截止2021末,芦溪农商银行股东总数461户,实收资本20403.68万元。其中法人股东31户,股本金9507.17万元;职工自然人股东156户,股本金2691.17万元;非职工自然人股东274户,股本金8205.35万元。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本期变动

股本

20403.68

14445.85

5957.83

资本公积

2270.00

2270.00

0

盈余公积

5523.54

4929.7

593.84

一般风险准备

11313.27

9515.99

1797.28

未分配利润

15029.04

13092.85

1936.19

其他综合收益

741.08

663.47

77.61

股东权益合计

55280.61

44917.86

10362.75

  5.2股本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投资者名称

2021年

2020年

本期

增加

本期

减少

投资余额

所占

比例%

投资余额

所占

比例%

企业法人股

9507.17

46.60

5011.59

34.69

6348.50

1852.92

职工自然人股

2691.17

13.19

2674.08

18.51

158.46

141.38

非职工自然人股

8205.34

40.21

6760.18

46.80

1816.67

371.50

合计

20403.68

100.00

14445.85

100

8323.63

2365.80

  5.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芦溪县瓷土开发经销有限公司

1800.00

8.8219

萍乡市安兴投资有限公司

1602.53

7.8541

萍乡市泰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751.18

3.6816

江西武功实业有限公司

500.00

2.4505

萍乡华通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490.24

2.4027

江西健航实业有限公司

450.39

2.2074

江西省萍乡市鑫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00.63

1.9635

易跃文

400.00

1.9604

萍乡市天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1.4703

江西省萍乡市光源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250.39

1.2272

江西省星海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250.39

1.2272

合计

7195.75

35.2668

  5.4主要股东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等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5.4.1主要股东情况

  本行持股5%及5%以上股东的关联方;持股不足5%,但向本行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芦溪县瓷土开发经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23****53297Y

法人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

1800

8.8219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大岭街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瓷土开采、加工、销售、陶瓷原料、配方、工艺、装备技术咨询及服务

朱越庆

5000万元

萍乡市安兴投资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00****GPUR44

法人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

1602.53

7.8541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萍安北大道101号安源自规局5楼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等。一般项目:殡葬服务,殡葬设施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

邓丽敏

210000万元

谢光荣

身份证

360312********0019

非职工股股东

董事

12.5197

0.0614

萍乡市第二高压电瓷厂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237****29809

法人股东

派驻董事

125.1974

0.6136

芦溪镇新田村

股份合作制

高低压电瓷业务等

谢光荣

4875万元

萍乡华通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237****6404X

法人股东

派驻董事

490.2368

2.4027

上埠镇坪里村

有限责任行(自然人独资)

电瓷、电器、电瓷附件销售等

刘明忠

4180万元

江西福义实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237****7138Q

法人股东

派驻董事

250.2369

1.2264

萍乡宣风

有限责任行(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景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等

肖帅

1010万元

刘京勋

身份证

360312********0031

非职工股股东

董事

100.1579

0.4909

芦溪县武功山加油站

阳 春

身份证

360312********1015

职工股股东

董事、高管

37.5592

0.1841

芦溪镇新生路53号

林志坚

身份证

360312********0054

职工股股东

职工董事

25.0395

0.1227

芦溪镇华光街信用社家属楼13号

李思国

身份证

360312********2033

职工股股东

职工监事

25.0395

0.1227

芦溪镇丰泉小区三排27栋

股东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股东类型

关联关系

持股数额

占总股本比例(%)

法定地址(住址)

经济性质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5.4.2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1年末,本行资本净额60101.4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12702.63万元。本行对单个关联方最大授信余额3750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6.24%,不超过10%;对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16956.9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28.21%,不超过50%。2021年本行共计发生一般关联223笔金额6724.9万元;重大关联交易23笔金额7132万元。

  重大关联交易具体明细:

客户名称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贷款金额

贷款余额

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有限公司

20210308

20220307

23940000.00

19820000.00

20210414

20220413

20210603

20220602

20210615

20220614

20210617

20220616

20210712

20220711

20210714

20220713

20210914

20220913

20210915

20220914

20210915

20220914

20210926

20220925

20211122

20221121

20211122

20221121

萍乡华通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20210708

20220628

37500000.00

37500000.00

20210709

20220708

20210712

20220712

20210714

20220713

20210715

20220714

20211009

20221008

20211202

20221201

20211220

20221219

芦溪县瓷土开发经销有限公司

20211211

20221209

8000000.00

8000000.00

江西福义实业有限公司

20211210

20221209

6000000.00

6000000.00

合计

75440000.00

71320000.00

  本行关联方均向本行关联交易委员填报关联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于授信类的关联交易,本行根据有关授信定价管理办法,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5.5股权出质情况

  2021年末,质押登记股权数737.23万元,占总股本的3.62%。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出质人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质押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质权人

江西省萍乡市鑫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00.63

1.9635

400.63

1.96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萍乡市博新实业有限公司

150.24

0.7363

150.24

0.74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萍乡市东南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

150.24

0.7363

136.28

0.67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胡建萍

50.08

0.2454

50.08

0.25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751.19

3.6815

737.23

3.62

  六、风险管理情况

  6.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2021年末

2020年末

资本充足率

12.90

10.61

流动性比例

47.67

53.42

不良贷款率

3.91

3.94

拨备覆盖率

177.08

177.76

成本收入比率

28.44

28.46

贷款拨备率

6.92

7

  

  6.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2021年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制造业

103844.87

20.25

批发和零售业

74288.45

14.49

建筑业

62595.14

12.21

农、林、牧、渔业

46115.9

8.99

合计

286844.36

55.94

  6.3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客户名称

2021年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1

萍乡市汇弘安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000.0

0.78

2

萍乡市中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000.0

0.78

3

芦溪外国语学校

4000.0

0.78

4

江西紫溪休闲观光旅游有限公司

4000.0

0.78

5

萍乡市锦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900.0

0.76

6

萍乡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3900.0

0.76

7

芦溪县芦州供水有限公司

3900.0

0.76

8

江西省萍乡市嘉卉乡村振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900.0

0.76

9

萍乡市现代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800.0

0.74

10

萍乡市建弘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800.0

0.74

  6.4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1年末余额

占比(%)

正常

467931.90

91.27%

关注

24744.72

4.83%

次级

8333.81

1.63%

可疑

11650.55

2.27%

损失

41.65

0.01%

  6.5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核销

核销后收回

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27304.84

12568.3

7780.19

2818.46

34911.41

  6.6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1、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

600

债权投资地方政策债券应计利息

5.51

2、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

60000

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1039.82

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应计利息

1373.06

3、债权投资其他企业债券

4000

债权投资其他企业债券利息调整

-2.36

债权投资其他企业债券应计利息

101.86

4、债权投资其他债券

5000

债权投资其他债券应计利息

137.62

5、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146000

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利息调整

-2029.75

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应计利息

0

6、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1485.37

合计

212660.75

  6.7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其他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

5000

其他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47.61

其他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161.47

其他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应计利息

36.49

合计

5245.57

  6.7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2021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20026.21万元,比上年增加2067.03万元,不良贷款占比3.91%,比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面对严峻形势,本行积极应对,不断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核销力度,2021年累计核销不良贷款7780.19万元,股金置换不良贷款4026.73;同时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与考核,对外聘请了商账公司进行不良贷款清收,对内制定不良贷款清收和考核方案,对不良贷款实行一户一策的精准化清收,同时,加大了问责力度和绩效考核,有效调动了员工积极性。2021年,本行共计清收表内不良贷款23847.23万元,清收表外不良贷款3598.75万元。

  6.8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1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009.28万元,比上年增加2429.99万元;贷款承诺9292.08万元,比上年增加1136.95万元;开立保函款项478.46万元,较上年减少136.75万元;代客理财0万元。

  七、普惠金融

  7.1网点建设情况。芦溪农商银行共有网点14个。在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方面,不断优化网点布局,截至2021年,本行在辖内布放了293台POS机具;自助服务设备37台,其中离行式自助服务网点4个;村村通助农取款点122个,交易户数26234户,涉及金额2554万元;并在芦溪县紫溪村设立了金融驻村工作室,进一步提高了辖内居民和商户的金融便利性。

  7.2信贷投放情况。本行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持续在脱贫攻坚、民生领域、普惠金融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2021年末,本行涉农贷款余额287070.63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5.99%,较年初新增3205.46万元;中小微贷款余额186330.97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36.34%;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6425.90万元,较年初增加21940.41万元,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97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881户,较年初增加132户;与此同时,小微客户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利率7.18%,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2021年,本行积极推进“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贷款”、“助学贷款”、“下岗再就业贷款”和“扶贫贷款”等民生工程项目的开展。全县共有65家企业取得本行“财园信贷通”贷款支持,贷款余额16635万元;共有17家企业、38户农户取得本行“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支持,贷款余额3023.66万元;累计为2109个失地农民发放了2113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贷款”共计6396.41万元;共有6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移民户、24户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在本行取得“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贷款支持,贷款余额4343.13万元;连续数年发放了全县100%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余额2407.41万元。与此同时,2021年,本行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年共发放复工复产贷款23850万元。共为410位客户调整结息方式;为368名客户办理展期和借新还旧等延期还本手续;为2名客户申报消除征信逾期记录。

  7.3监管考核情况。2021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20026万元,较年初下降2067万元;不良率3.91%,较年初下降0.0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2.9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80%;流动性比例47.67%;拨备覆盖率177.08%。全部达到并优于监管要求。

  八、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1年,本行始终把风险管理摆在经营管理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对经营中的各类风险进行严格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控,建立了严密的识别和控制相关风险的防护网。虽然由于经济下行导致不良贷款反弹,但本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加大计提各项拨备和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使本行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各项监管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8.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9名高管人员中,4名具备助理经济师职称,2名具备助理会计师职称,1名具备助理审计师职称,2名达到了28年以上从业经历。本行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管理层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监测和管理工作,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8.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全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网点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合规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8.3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洗钱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管理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采取的风险评估及计量方法:本行制定了《芦溪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及整体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能及时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和控制或缓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洗钱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等各类风险。如对市场风险的评估及计量: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模型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计量方式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此外还可采用压力测试等手段进行补充。

  8.4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本行坚持防风险、控案件的内控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内控风险排查机制,常规性开展各项重点业务排查工作,2021年度,本行组织各业务条线开展了押品管理、贷款“三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用卡和收单业务及柜面业务等共12个项目的专项风险排查;全年围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为主题,从厚植合规文化、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人员管理以及抓好屡查屡犯集中整治、常态化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各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内控合规管理,不断夯实本行合规经营根基;同时,对重点业务和重点领域进行风险筛查,查找风险漏洞,制订整改措施,及时完善制度管理,有效推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2021年审计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聚焦信贷管理,组织开展了贷款专项、新增贷款规范性、呆账核销等专项审计;二是聚焦信息科技风险,组织开展了信息科技风险专项审计;三是聚焦案件风险管理,组织开展了员工行为管理、关联交易专项、绩效延期支付专项以及绩效专项审计;四是聚焦柜面管理。组织开展了柜面业务、反洗钱业务、征信业务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项审计。全年共完成15个审计计划项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督促相关业务部门、被查网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严肃内部问责,增强惩戒震慑效果。

  8.5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严格按照银监会“三办法一指引”要求,严把贷款投向关,严把借款人主体资格、贷款用途和偿债能力审核关;加强贷后检查监督,密切监督信贷资金的使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不断提高优质资产抵、质押贷款比例,合理控制信用贷款、保证贷款规模,降低信贷资产风险系数;合理控制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防范信用风险。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3.91%,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率为6.66%,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为9.10%,拨备覆盖率为177.08%,贷款拨备率为6.92%。

  (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实行五级分类管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以揭示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同时本行对非信贷资产按季实行五级分类管理,将各项风险资产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8.6流动性风险状况

  本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合理控制存贷比例、流动性比例、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等指标值,确保足够的流动性;由专门部门负责管理日常头寸,调剂内部资金;制定了流动性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到位,不产生流动性风险。报告期末,本行存贷比例为89.01%,流动性比例为47.67%,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为4.05%。

  8.7市场风险状况

  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报告年度,本行尚没有开展外汇业务、黄金业务,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存贷款和债券利率风险。本行严格遵守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政策,实行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制定了市场化利率政策,能最大限度地规避利率风险。

  8.8操作风险状况

  本行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提升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管理流程,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提高违规成本,消除风险隐患;进一步优化激励机制,逐步加大工作质量的考核力度和比重。

  8.9同业竞争风险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利率市场化的大环境下,银行同业面临的竞争将愈演愈烈。在面对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巨大挑战下,本行建立了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积极调整市场营销策略,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定位,通过创新服务手段和金融产品,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积极运用本行的各大优势,逐步稳定存量优质客户,进一步挖掘潜在客户,抢夺市场份额。

  九、资本补充情况。

  为补充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优化股权结构,满足业务发展规划对资本的需求,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2021年度完成定向募股5380万元,通过送股方式补充实收资本577.83万元,累计增加实收资本5957.83万元;通过利润留存等方式补充资本4404.92万元,从而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通过外部资本补充和内源性资本补充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资本管理能力和业务经营战略转型。

  十、薪酬及激励机制

  10.1薪酬管理架构与决策程序

  本行为规范高级管理成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本行治理结构,根据本行章程及其他规定,在董事会设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独立董事、专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本行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3人,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周玉琼,成员为阳春和林志坚,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部。

  10.2薪酬与激励

  2021年,薪酬总额3368.99万元,较上年增加292万元。从薪酬结构来看,基本薪酬891.60万元,占薪酬总额的26.46%,绩效薪酬2210.43万元,占薪酬总额的65.61%,其他薪酬266.96万元,占薪酬总额的7.92%。从受益人来看,发放在职员工薪酬2887.64万元,高管人员薪酬307.38万元,内退人员工资薪金18.73万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89.67万元,其他人员薪酬65.57万元。在薪酬的分配方面,按照“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根据岗位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根据个人业绩发绩效薪酬,基本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和核心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激励干部员工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业务发展。

  10.3薪酬延期支付情况

  高管人员薪酬实行延期支付管理,按高管人员全年实发绩效薪酬的50%实行延期支付,对支行行长、副行长、客户经理、金融市场部、信贷管理部等风险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实行40%延期支付管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时间为三年,在延期支付时段中遵循等分原则,前重后轻。自绩效薪酬扣划的次年开始,分三年各按1/3的比例兑付。对经审定存在扣减情形的,扣减后剩余部分按此规定予以兑付。本行制定《芦溪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并将持续优化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追索扣回制度。截止2021年末,应付高管人员延期支付薪酬198.39万元,应付员工延期支付薪酬274.39万元。

  10.4年度薪酬方案

  为发挥薪酬管理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本行的年度薪酬方案由江西省联社统一制订,年度薪酬总额与全年目标任务考核完成情况挂钩,综合考虑人员总量、结构、薪酬市场竞争力、财务状况、风险因素等,通过对风险合规、质量效益、发展转型和社会责任四个模块业务经营绩效考核情况确认薪酬总额、制定年度薪酬方案,按照方案既定任务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在绩效考核方案中按照银监部门要求,设置风险类指标为增减项。

  10.5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薪酬信息

  2021年,对内外部董事、监事计发2021年董事、监事费134400元。本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薪酬按照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经省联社进行业绩考核后确定全行工资总额,再按照员工董事、监事薪酬系数及标准进行考核兑现,省联社按全省行业平均水平确定本行高管薪酬标准。

10.6  不存在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情况

  11.1金融消费者保护战略

  本行始终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提升服务水平,培养客户对金融机构的忠诚度。为更好地履行该项职责,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了投诉处理流程,规定处理时限,建立了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强化员工责任意识,制定并完善了《溪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芦溪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对辖内各网点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管理情况建立了公正、客观的评价准则。明确了在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当履行的义务,对网点服务、教育宣传和客户投诉处理方面的考核制定了详细的标准,充分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1.2金融消费者保护实施情况

  2021年度,通过制定金融消保工作计划,细化加强履职管理、开展宣传教育、严格信息披露、规范产品销售、加强信息保护、抓好投诉处理等八个重点工作,完善消保体制机制,夯实消保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消保制度执行力。一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本行部组织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守住钱袋子”防范非法集资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组织开展,拍摄抖音宣传视频,创新宣传手段,多平台多元化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同时,突出党建引领,扩大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金融风险防范和识别能力。二是积极应对投诉,高效处理。今年以来,本行共发生投诉事件2起,具体为一是关于ATM吞钞引起客户不满的投诉;二是接到客户服务中心96268转办江西银保监局转来关于客户信息与他人存在重复的投诉;针对金融消费者投诉事件,本行投诉管理部门迅速反应,积极应对,核实情况主动与客户积极沟通,妥善解决,目前投诉事件均已及时处理,客户满意度100%。同时,按季按质报送了投诉处理相关材料。三是认真做好消保自评工作。每年年初按照监管部门及省联社要求,做好辖内消保自评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形成消保工作报告,及时报送自评材料。同时做好消保审计工作。

  十二、重要事项

  12.1  2021年,本行召开董事会例会5次,一季度召开例会1次,时间为3月30日,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持股1%以上股东资质评估报告》、《关于姚洪同志代位履职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四季度风险分析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案件防控工作计划(草案)》等12个议案;二季度召开例会2次,于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工作报告及2021年发展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预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等9个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绩效薪酬内部审计报告》等4个工作报告;于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定向募股溢价资金置换不良资产的议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三季度召开例会1次,于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年中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对芦溪农商银行中心分理处进行升格的议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变更注册资金的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阶段性情况报告》等4个工作报告,通报了人行处罚决定书,集体学习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四季度召开例会1次,于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三季度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情况报告》等8个议案,听取了监管部门对本行的有关问题通报。

  12.2 2021年,芦溪农商银行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持股1%以上股东资质评估报告》、《芦溪农商银行关于姚洪同志代位履职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四季度风险分析报告》等12个报告,审议了《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会计年报评估审计报告》;于4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思路》、《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发展思路》、《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芦溪农商银行三年经营发展规划》、《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草案)》,同期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关联交易审计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评价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绩效薪酬内部审计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报告》;于6月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定向募股溢价资金置换不良资产的议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于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中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对芦溪农商银行中心分理处进行升格的议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阶段性情况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二季度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情况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那年二季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二季度案件风险排查情况报告》,会上通报了人行处罚决定书,集体学习了《芦溪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芦溪农商银行公司章程》。于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报告》,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三季度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情况报告》、《芦溪农商银行关于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阶段性情况报告》、《芦溪农商银行开展“巩固市场乱象整治成果”、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自查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国庆”前后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三季度案件风险排查情况报告》、《芦溪农商银行身份不明客户风险排查报告》,审议了《芦溪农商银行开展第二次重点领域风险监测排查报告》。

  12.3 2021年,召开股东大会1次,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聘请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对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了资格审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董事会关于对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高管层和监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关于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2021-2023年)(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决议。

  12.4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2.5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12.6 报告期内,抵债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12.7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12.8 报告期内,本行接受人行南昌市中心支行处罚1次,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管理规定,接受了警告和罚款人民币46万元的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会计政策变更

  13.1本行自202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了承租人对租赁的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13.2 本行自202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新租赁准则对上年年末数相关科目进行了重分类及重新计算,调整了本年年初余额,明细如下:

项目

上年年末数

新租赁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年年初余额

资  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8051.22

48051.22

贵金属

存放联行款项

32

32

存放同业款项

20128.89

20128.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0

应收利息

2015.55

-2015.55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540.67

-1540.67

发放贷款和垫款

424153.64

4601.75

428755.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0184.32

-110184.32

持有至到期投资

70985.6

-70985.6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183307.69

183307.6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30

3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231.79

2231.79

在建工程

80.32

80.32

固定资产清理

使用权资产

55.89

55.89

无形资产

255.53

255.53

长期待摊费用

83

-6.43

-76.57

抵债资产

170.1

-17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1980.9

1980.9

资产总计

679942.63

49.46

4917.53

684909.63

负  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69784.62

69784.62

联行存放款项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拆入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

559492.68

6572.73

566065.41

应付职工薪酬

821.61

0

821.61

应交税费

1145.35

0

1145.35

应付利息

6604.73

-6604.73

应付股利

4.22

-4.22

租赁负债

49.47

49.47

预计负债

26.59

26.59

其他应付款

1203.99

-1203.99

应付债券

其他负债

858.51

1240.21

2098.72

负债总计

639915.71

49.47

26.59

639991.7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14445.85

14445.85

其中:法人股本

5011.59

5011.59

自然人股本

9434.26

9434.26

资本公积

2270

2270

其他综合收益

663.47

663.47

盈余公积

4578.66

351.04

4929.7

一般风险准备

9515.99

0

9515.99

未分配利润

9216.43

3876.42

13092.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26.93

0

4890.93

44917.8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26.93

0

4890.94

44917.86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679942.64

49.47

4917.53

684909.63

  十四、财务报告

  14.1  财务报告

2021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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