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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提请会议审议。

  一、公司简介

  1.1公司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

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

芦溪农商银行

公司英文名称

Jiangxi Luxi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公司英文简称

Luxi Rural Commercial Bank

公司法定代表人

余卫萍

  1.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姓名

刘泉(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田心阁

电话

0799-7551971

传真

0799-7551971

邮箱

  1.3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注册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田心阁

注册地址邮编

337200

办公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田心阁

办公地址邮编

337200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2016年1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00MA35G5M67M

金融许可证号

B0829H336030001

  1.4其他有关资料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357号财富广场A座9屋912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

殷东新  袁爱珍

  二、财务摘要

  2018年,本行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握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聚焦打好“四大攻坚战”和做好“八项重点工作”,实现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至2018年末,资产总额达600333.17万元,增幅19.00%;负债总额564485.18万元,增幅20.70%;所有者权益35847.99万元,降幅2.68%;实现各项收入30908.27万元,人均创收160.98万元,人均拨备前利润82.31万元。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8年

利润总额

6612.18

0

净利润

5400.96

0

投资收益

3172.20

3873.83

营业利润

6530.00

-36.36

营业外收支净额

82.18

36.36

  

  2.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8年

营业收入

20783.67

22602.04

年末总资产

504497.06

600333.17

年末存款余额

422889.21

500116.58

年末贷款余额

305052.07

348239.93

年末所有者权益

36834.85

35847.99

每股收益(元/股)

0.412

0

净资产收益率

14.66

0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7年末

2018年末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36685.96

35678.65

2.一级资本净额

36685.96

35678.65

3.资本净额

40476.71

37552.23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307049.93

300506.82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303418.49

298852.48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3631.44

1654.34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0

0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34025

37713.00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341074.93

338219.82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0.76

10.55

9.一级资本充足率

10.76

10.55

10.资本充足率

11.87

11.10

  2.4利润实现情况

  由于2018年全面暴露反映不良贷款,全行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0万元,减少6612万元,降幅100%;缴纳当期所得税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减少5401万元,降幅100%。

  2.5利润分配情况

  2018年可供分配的净利润0万元,未提取特种专项准备和法定盈余公积金,年末可供分配利润7157.81万元,以2018年股利分配宣告日在册股份为基数,按股东大会表决确定的每股分红金额进行2018年度分红,其余未分配利润部分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姓名

姓别

任职

1

余卫萍

芦溪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

阳 春

芦溪农商银行行长、董事

3

林志坚

芦溪农商银行营业部总经理、董事

4

周玉琼

独立董事

5

胡文华

董事

6

刘京勋

董事

7

谢光荣

董事

8

刘明忠

董事

9

肖帅

董事

  3.2监事

  

序号

姓名

姓别

任职

1

高海斌

芦溪农商银行纪委书记、监事长

2

李思国

职工监事

3

廖丽华

职工监事

4

欧阳桂

职工监事

5

王开怀

监事

  3.3员工情况

  2018年末,全行在职员工192人。按受教育程度情况为:研究生1人,本科142人,专科38人,中专以下11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4.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3名内部董事,1名独立董事,5名外部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资产负债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4.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4名职工监事,1名外部监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4.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2名副行长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设有14个部室,下辖14个营业网点,其中:1个总行营业部和12个支行、1个分理处。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股东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8年工作思路(草案)、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18年工作思路(草案)、董事会关于对董事2017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高管层及其成员和监事2017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草案)、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关于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共审议并顺利通过了6个议案。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共召开董事会5次,时间分别为2月12日、4月9日、5月11日和8月27日、12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风险合规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调整财务会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度工作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工作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草案)、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修改公司章程、关于黄玮、江西福义实业有限公司、江西萍水相逢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金海岸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萍乡市鑫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省星海电瓷制造有限公司、萍乡市东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萍乡市毛家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泰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王爱云和温航股金质押反担保的议案以及关于江西福义实业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发展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三季度经营形式分析报告及四季度工作计划(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草案)和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三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草案),共审议了28个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一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总结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一季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流动性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评价报告、关于萍乡银监分局对芦溪农商银行股权管理的监管意见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萍乡银监分局对芦溪农商银行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现场检查意见书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5个报告。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共召开监事会4次,时间分别为4月20日、5月15日、8月28日和12月10日。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一季度经营形势分析报告、芦溪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调整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度工作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关于开展2018年一季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关于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发展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流动性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评价报告、关于银监局对芦溪农商银行股权管理的监管意见的通报、芦溪农商银行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三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草案)、关于萍乡银监分局对芦溪农商银行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现场检查意见书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4.5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1人。2018年,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本行长期健康发展。全年参加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1次,专门委员会会议10次,工作和视频学习会议13次。对本行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分析,定期阅读本行的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风险管理的相关报告,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认真学习省联社和监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金融经济政策的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确保具备与独立董事一职相匹配的工作能力。严格保守本行秘密,不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不为股东利益损害本行利益。不受股东以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发表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履行“坚持‘三农'市场定位,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加强‘三农'服务创新,改进和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的承诺。

  五、股东变动及股东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底,本行股东总数432户,股本总额13628.16万元。其中法人股东19户,股本金4463.22万元;职工自然人股东159户,股本金2488.72万元;非职工自然人股东254户,股本金6676.22万元。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8年末

本期增加

2017年末

股本

13628.16

524.16

13104

资本公积

2270

0

2270

盈余公积

3738.99

0

3738.99

一般风险准备

9053.03

86.48

8966.55

未分配利润

7157.81

-1597.50

8755.31

股东权益合计

35847.99

-986.86

36834.85

  5.2股本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投资者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投资金额

所占

比例%

投资金额

所占

比例%

企业法人股

4291.56

32.75

285.23

113.57

4463.22

32.75

职工自然人股

2596.77

19.82

181.84

289.89

2488.72

18.26

非职工自然人股

6215.67

47.43

970.60

510.05

6676.22

48.99

合计

13104.00

100.00

1437.67

913.51

13628.16

100.00

  5.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萍乡市泰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681.41

5.00

江西省萍乡市鑫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63.42

2.67

萍乡市毛家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63.42

2.67

萍乡市东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363.42

2.67

江西省萍乡市金海岸实业有限公司

363.42

2.67

江西萍水相逢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363.42

2.67

刘运连

261.21

1.92

江西省星海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227.14

1.67

江西怡源绝缘子有限公司

227.14

1.67

江西健航实业有限公司

227.14

1.67

合计

3441.11

25.25

  5.4主要股东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5.4.1主要股东情况

  本行持股5%及5%以上股东的关联方;持股不足5%,但向本行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1

萍乡市泰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681.41

5.00

2

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147.64

1.08

胡文华

董事

公司法定代表人

3

萍乡市第二高压电瓷厂

法人股东

113.57

0.83

谢光荣

董事

公司法定代表人

4

萍乡华通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136.28

1.00

刘明忠

董事

公司法定代表人

5

江西福义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136.28

1.00

肖帅

董事

公司法定代表人

6

刘京勋

非职工股股东

90.85

0.67

刘京勋

董事

7

阳 春

职工股股东

34.07

0.25

阳 春

行长、董事

8

林志坚

职工股股东

22.71

0.17

林志坚

董事

9

高海斌

职工股股东

64.49

0.47

高海斌

纪委书记、监事长

10

李思国

职工股股东

22.71

0.17

李思国

监事

11

廖丽华

职工股股东

22.71

0.17

廖丽华

监事

12

欧阳桂

职工股股东

22.71

0.17

欧阳桂

监事

13

王开怀

非职工股股东

90.85

0.67

王开怀

监事

14

廖永良

职工股股东

39.75

0.29

廖永良

副行长

15

陈金萍

职工股股东

93.57

0.69

陈金萍

副行长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数额

  占总股本比例(%)

  关联人名称

  在本行担任职务

  与股东关系

  5.4.2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行资本净额为37552.2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348239.93万元,股东贷款余额为20536.30万元,股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率为5.90%。我行关联交易操作规范,没有发现违规交易,没有造成资金损失和流失。

  5.5股权出质情况

  2018年年末,本行质押登记股权数2360.22万元,占总股本的17.32%。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出质人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质押数量

占所持股比例(%)

质权人

萍乡市毛家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63.42

2.67

363.42

100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萍乡市东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363.42

2.67

363.42

100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萍乡相逢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363.42

2.67

363.42

100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萍乡市鑫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63.42

2.67

363.42

100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萍乡市金海岸实业有限公司

363.42

2.67

363.42

100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萍乡市博新实业有限公司

136.28

1

136.28

100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萍乡市东南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

136.28

1

131.04

96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爱云

136.28

1

131.04

96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颜克

45.43

0.33

43.68

100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胡建萍

45.43

0.33

43.68

100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清平

21.57

0.16

21.57

100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彭敏

11.35

0.08

11.35

100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小青

11.35

0.08

11.35

100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彭永明

13.63

0.1

13.13

96

该股权移至托管公司在本行办理质押13.13万元。

合计

2374.70

2360.22

  六、风险管理情况

  6.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2017年末

2018年末

资本充足率

11.87

11.10

流动性比例

50.72

60.13

不良贷款率

4.21

7.57

资产损失准备覆盖率

159.39

107.11

成本收入比率

29.85

29.76

贷款拨备率

6.71

8.11

  

  6.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2018年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批发和零售业

22502

6.46%

制造业

79738

22.90%

农、林、牧、渔业

18673

5.36%

房地产

0

0.00%

建筑业

6399

1.84%

合计

127312

36.56%

  6.3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人民币 万元

  

1

客户名称

2018年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2

芦溪外国语学校

3264

0.94%

3

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20

0.92%

4

萍乡汇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100

0.89%

5

萍乡市安源投资有限公司

3100

0.89%

6

芦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100

0.89%

7

江西省萍乡市星火陶瓷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3100

0.89%

上栗县佳诚旅游文化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3100

0.89%

8

萍乡华通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2900

0.83%

9

江西武功山实业有限公司

2800

0.80%

10

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有限公司

2500

0.72%

  6.4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8年末余额

占比(%)

正常

294594.01

84.60%

关注

27277.56

7.83%

次级

10072.72

2.89%

可疑

13465.99

3.87%

损失

2829.65

0.81%

  6.5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核销

核销后收回

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20456.58

15772.65

9285.21

1297.92

28241.94

  

  6.6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质押式买入返售债券

0

买断式买入返售债券

0

质押式买入返售贴现票据

0

合计

0

  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1、持有至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900

其中:持有至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900

持有至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调整

0

2、持有至到期政策性银行债券

46867.43

其中:持有至到期政策性银行债券

47000

持有至到期政策性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132.57

3、持有至到期商业银行债券

2000

其中:持有至到期商业银行债券

2000

持有至到期商业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0

4、持有至到期中央公用企业债券

5013.15

其中:持有至到期中央公用企业债券

5000

持有至到期中央公用企业债券利息调整

13.15

5、持有至到期地方公用企业债券

3922.49

其中:持有至到期地方公用企业债券

4000

持有至到期地方公用企业债券利息调整

-77.51

5、持有至到期其他债券

3000

其中:持有至到期其他债券

3000

持有至到期其他债券利息调整

0

合计

61703.0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1、可供出售政策性银行债券

15576.44

其中:可供出售政策性银行债券

16000

可供出售政策性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423.56

2、可供出售地方公用企业债券

2999.67

其中:可供出售地方公用企业债券

3000

可供出售地方公用企业债券利息调整

-0.33

3、可供出售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53818.84

其中:可供出售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55000

可供出售其他银行同业存单利息调整

-1181.16

合计

72394.95

  应收款项类投资及其他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1、应收款项类投资

0

其中:应收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0

应收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0

2、对省联社投资

30

合计

30

  6.7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本行2018年全面真实入账反映不良贷款,导致不良贷款全面真实入账后,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大幅上升。到2018年末不良贷款余额26368万元,比上年上升13534万元,不良贷款占比7.57%,比上年上升3.36个百分点。面对严峻形势,本行积极应对全面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核销力度,2018年累计核销不良贷款9285.21万元、股权置换不良贷款160万元,同时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与考核,对外聘请了商账公司进行不良贷款清收,对内则通过制定不良贷款清收和考核方案,实行一户一策的清收方案,加大内部清收力度,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和绩效考核,积极调动员工积极性。2018年清收表内不良贷款16273万元,清收表外不良贷款1375.42万元,其中:收回已核销贷款1288.93万元,清收股权置换不良贷款86.49万元。

  6.8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18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942.18万元,比上年减少3939.13万元;贷款承诺1117.31万元,比上年增加54.62万元;开立保函款项1059.26万元,较上年增长1059.26万元;代客理财0万元。

  七、社会责任

  本行坚持以“立足县域”,服务“三农小微”的市场定位,对接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在民生领域、普惠金融等方面积极担当社会责任,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2018年末涉农贷款余额314239万,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0.24%, 较年初新增23402万元,占当年新增贷款的54.19%;中小微贷款余额165682万,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7.58%。2018年积极推进“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贷款”、“助学贷款”、“下岗再就业贷款”“扶贫贷款”等民生工程项目的开展。全县共有52家企业取得我行“财园信贷通”贷款支持,贷款余额17600万元;共有17家企业、38户农户取得我行“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支持,贷款余额4371万元;累计为2079个失地农民发放了2083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贷款”共计6302万元;共有21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移民户、20户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在我行取得“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贷款支持,贷款余额3659万元;连续数年发放了全县100%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余额2047万元。

  在普惠金融领域开展了更多“接地气”的工作,不断提升了百姓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持续注重电子银行和自助化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了居民和商户的金融便利性。聚合支付商户数达3954户;手机银行用户数达21127户,网上银行用户数达9155户,“e百福”注册用户达2066户,ETC赣通卡387户;累计布放POS机具252台、自助现金设备42台、智慧柜台15个。以辖内132个“村村通”和16个金融扶贫工作站为支撑,实现了对金融知识、扶贫信贷产品、办理流程、对接人员等信息的实时宣传。

  八、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2018年,本行始终把风险管理摆在经营管理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对经营中的各类风险进行严格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控,建立了严密的识别和控制相关风险的防护网。虽然由于经济下行导致不良贷款反弹,但本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加大计提各项拨备和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使本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

  8.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9名高管人员中,1名具备经济师职称,1名具备助理政工师职称,4名具备助理经济师职称,1名具备助理会计师职称,4名达到了26年以上从业经历。此外,本行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管理层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检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8.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全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网点为第一道防线,风险合规管理委员会和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委员会和稽核监察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8.3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管理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本行已建立与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匹配的信息科技基础设施,主要有异常交易监测预警系统、反洗钱系统、银企对账系统、资金营运系统、信贷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FTP系统、绩效考核系统、统一支付管理系统、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等管理信息系统。已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合作金融数据报表管理分析系统),积累真实、准确、连续、完整的内部和外部数据,用于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以及资本和流动性充足情况的评估。

  采取的风险评估及计量方法:本行制定了《芦溪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及整体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能及时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和控制或缓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等各类风险。如对市场风险的评估及计量: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模型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帐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计量方式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此外还可采用压力测试等手段进行补充。

  8.4 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本行坚持防风险、控案件的内控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内控风险检查,组织开展了每半年会计履职检查、信息科技风险防范排查、银行卡及收单业务风险排查、互联网金融业务(e百福、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制度、流程合规及重控与档案管理检查、信访风险核查、柜面业务风险排查、信贷及票据业务风险排查、行政印章管理排查等常规性风险排查项目7个;开展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检查、员工异常行为风险排查、全面审计等专项排查;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重点业务和重点领域进行风险筛查,查找风险漏洞,制订整改补救措施,完善制度管理,有效推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8.5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严格按照银监会“三办法一指引”要求,严把贷款投向关,严把借款人主体资格、贷款用途和尝债能力审核关;加强贷后检查监督,密切监督信贷资金的使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不断提高优质资产抵、质押贷款比例,合理控制信用贷款、保证贷款规模,降低信贷资产风险系数;合理控制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防范信用风险。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7.57%,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8.69%,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8.69%,拨备覆盖率为107.11%,贷款拨备率为8.11%。

  (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实行五级分类管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以揭示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同时本行对非信贷资产也实行五级分类管理,将各项风险资产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8.6流动性风险状况

  本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合理控制存贷比例、流动性比例、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等指标值,确保足够的流动性;由专门部门负责管理日常头寸,调剂内部资金;制定了流动性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到位,不产生流动性风险。报告期末,本行存贷比例为69.63%,流动性比例为60.13%,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为17.28%。

  8.7市场风险状况

  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报告年度,本行尚没有开展外汇业务、黄金业务,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存贷款和债券利率风险。本行严格遵守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政策,实行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制定了市场化利率政策,能最大限度地规避利率风险。

  8.8操作风险状况

  以人为本,加大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提升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管理流程,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提高违规成本,消除风险隐患;进一步优化激励机制,逐步加大工作质量的考核力度和比重。

  8.9同业竞争风险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利率市场化的大环境下,银行同业面临的竞争将愈演愈烈。在面对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巨大挑战下,本行建立了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积极调整市场营销策略,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定位,通过创新服务手段和金融产品,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积极运用本行的各大优势,逐步稳定存量优质客户,进一步挖掘潜在客户,抢夺市场份额,在巨大的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九、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制定了《江西芦溪农商银行关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率建立有效资本补充机制的方案》,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本行经营战略转型。

  十、薪酬及激励机制

  10.1薪酬管理架构与决策程序

  本行董事会下设立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拟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本行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3人,主任委员周玉琼,成员为阳春和林志坚,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部。2018年度本行薪酬委员会共举行1次会议,审议1个议程。

  10.2薪酬与激励

  2018年,全行薪酬总额2817.49万元,较上年增长117.58万元。从薪酬结构来看,本行基本薪酬562.25万元,占薪酬总额的19.96%,绩效薪酬2255.24万元,占薪酬总额的80.04%。从受益人来看,本行发放职员工薪酬2693.62万元,内退人员工资薪金36.02万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79.43万元,其他人员薪酬8.42万元。在薪酬的分配方面,按照“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根据岗位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根据个人业绩发绩效薪酬,基本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和核心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激励干部员工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业务发展。

  10.3薪酬延期支付情况

  本行根据全行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对高管人员和其他风险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高管薪酬和其他岗位人员薪酬。高管人员薪酬实行延期支付管理,按高管人员全年实发绩效薪酬的50%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3年。对支行行长、副行长、客户经理、总行部门负责人、资金业务部、三农事业部等风险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实行40%延期支付管理,延期支付期限3年。截止2018年度,本行应付延期支付薪酬213.76万元。本行将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10.4年度薪酬方案

  为发挥薪酬管理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本行在制订年度薪酬方案时除考虑经营业绩目标外,还综合考虑人员总量、结构、薪酬市场竞争力、财务状况、风险因素等,并通过投入产出分析(如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单位工资价值创造)、比例分析(如薪酬总额在经营成本中的占比及其变化)、对比分析(如薪酬增幅与利润、收入增幅的比较)等多维度评量,力争使年度薪酬方案能兼顾竞争能力与持续能力建设。本行年度薪酬总额的制订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完成情况挂钩,通过对风险合规、经营效益、发展转型和社会责任四个模块业务经营绩效考核情况确认本年度薪酬等级及薪酬总额。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情况

  11.1金融消费者保护战略

  我行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充分认识做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不但有利于规范金融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还有利于培养客户对金融机构的忠诚度。为更好地履行该项职责,我行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处理流程,规定处理时限,建立了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强化员工责任意识,制定了《芦溪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辖内各网点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管理情况建立了公正、客观的评价准则。明确了在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当履行的义务,对网点服务、教育宣传和客户投诉处理方面的考核制定了详细的标准,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11.2金融消费者保护实施情况

  2018年,我行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一年来,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2018年,省联社对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为281分。

  十二、重要事项

  12.1  2018年,共召开董事会5次,时间分别为2月12日、4月9日、5月11日和8月27日、12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风险合规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调整财务会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度工作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工作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草案)、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修改公司章程、关于黄玮、江西福义实业有限公司、江西萍水相逢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金海岸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萍乡市鑫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省星海电瓷制造有限公司、萍乡市东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萍乡市毛家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泰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王爱云和温航股金质押反担保的议案以及关于江西福义实业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发展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三季度经营形式分析报告及四季度工作计划(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草案)和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三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草案),共审议了28个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一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总结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一季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流动性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评价报告、关于萍乡银监分局对芦溪农商银行股权管理的监管意见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萍乡银监分局对芦溪农商银行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现场检查意见书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5个报告。

  12.2  2018年,共召开监事会4次,时间分别为4月20日、5月15日、8月28日和12月10日。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一季度经营形势分析报告、芦溪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调整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度工作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关于开展2018年一季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关于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发展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流动性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评价报告、关于银监局对芦溪农商银行股权管理的监管意见的通报、芦溪农商银行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18年三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草案)、关于萍乡银监分局对芦溪农商银行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现场检查意见书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12.3  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股东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8年工作思路(草案)、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18年工作思路(草案)、董事会关于对董事2017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高管层及其成员和监事2017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草案)、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关于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共审议并顺利通过了6个议案。

  12.4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2.5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12.6 报告期内,抵债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12.7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12.8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兼高管阳春同志接受萍乡银监分局警告处分一次,本行高管曾秀圣同志接受萍乡银监分局警告处分一次。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财务报告

  13.1  财务报告(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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