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芦溪农商银行,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Luxi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英文简称:Luxi Rural Commercial Bank
1.2法定代表人:余卫萍。
1.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田心阁。邮政编码:337200,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2016年1月7日。
1.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0MA35G5M67M,金融许可证号:B0829H336030001。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17年,我行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以“稳增长、调结构、优管理、防风险、强党建”为主要任务,牢牢把握总体思路,严格贯彻工作要求,扎实对标工作计划,明确落实工作目标,各项业务发展总体呈现平稳态势。至2017年末,资产总额达504497万元,增幅22.46%;负债总额467662万元,增幅23.19%;所有者权益36835万元,增幅13.88%;实现各项收入27524万元,人均创收147.98万元;利润总额6612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增幅0.06%;人均拨备前利润69.37万元,增加19.66万元,增幅39.55%;人均净利润29.03万元,比上年增加2.98万元,增幅11.44%。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7年 |
利润总额 |
6612 |
净利润 |
5401 |
投资收益 |
3172 |
营业利润 |
6530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82 |
2.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7年 |
2016年 |
营业收入 |
27389 |
22579 |
年末总资产 |
504497 |
411952 |
年末存款余额 |
422889 |
352041 |
年末贷款余额 |
305052 |
262109 |
年末所有者权益 |
36835 |
32345 |
每股收益(元/股) |
0.412 |
0.405 |
净资产收益率 |
14.66 |
15.79 |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7年末 |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36685.96 |
2.一级资本净额 |
36685.96 |
3.资本净额 |
404760.7 |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
307049.93 |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
303418.49 |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
3631.44 |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
0 |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
34025 |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
341074.93 |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10.76 |
9.一级资本充足率 |
10.76 |
10.资本充足率 |
11.87 |
2.4利润实现情况
全行2017年实现利润总额6612万元,增加4万元,增幅0.06%;缴纳当期所得税1211万元;实现净利润5401万元,增加295万元,增幅5.78%。
2.5利润分配情况
2017年可供分配的净利润5400.96万元,按以下顺序分配:1、按财税优惠政策享受数额提取特种专项准备33.42万元;2、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0.10万元,3、以2017年股利分配宣告日在册股份为基数,经上述分配后当年未分配利润余额4827.44万元,与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一并作为可供分配利润,按股东大会表决确定的每股分红金额进行2017年度分红;4、其余部分作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
姓名 |
姓别 |
任职 |
1 |
余卫萍 |
男 |
芦溪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
2 |
阳 春 |
男 |
芦溪农商银行行长、董事 |
3 |
林志坚 |
男 |
芦溪农商银行营业部总经理、董事 |
4 |
周玉琼 |
男 |
独立董事 |
5 |
胡文华 |
男 |
董事 |
6 |
刘京勋 |
男 |
董事 |
7 |
谢光荣 |
男 |
董事 |
8 |
刘明忠 |
男 |
董事 |
9 |
肖帅 |
男 |
董事 |
3.2监事
序号 |
姓名 |
姓别 |
任职 |
1 |
高海斌 |
男 |
芦溪农商银行纪委书记、监事长 |
2 |
李思国 |
男 |
职工监事 |
3 |
廖丽华 |
女 |
职工监事 |
4 |
欧阳桂 |
女 |
职工监事 |
5 |
王开怀 |
男 |
监事 |
3.3员工情况
2017年末,全行在职员工192人。按受教育程度情况为:研究生1人,本科124人,专科47人,中专以下20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4.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3名内部董事,1名独立董事,5名外部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资产负债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4.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4名职工监事,1名外部监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4.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2名副行长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设有14个部室,下辖14个营业网点,其中:1个总行营业部和12个支行、1个分理处。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4月28日召开了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并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和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股权登记托管的议案。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共召开董事会4次,时间分别为4月15日、7月12日、8月29日和11月3日。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经营情况报告、2017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报告、2017年三季度经营情况报告、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016年信息披露报告、增资扩股和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议案,听取了2016年度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流动性压力测试报告、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报告、2017年上半年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自评报告、案件防控工作总结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工作专项审计自查报告等。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共召开监事会4次,时间分别为4月28日、7月12日、9月14日和11月3日。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财务预算报告、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和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上半年案件防控工作总结报告、上半年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自评报告、2017年6月份流动性压力测试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自查报告等。
4.5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1人。2017年,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本行长期健康发展。全年参加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1次,专门委员会会议12次,工作和视频学习会议9次。对本行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分析,定期阅读本行的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风险管理的相关报告,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认真学习省联社和监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金融经济政策的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确保具备与独立董事一职相匹配的工作能力。严格保守本行秘密,不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不为股东利益损害本行利益。不受股东以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发表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履行坚持“三农”市场定位,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加强“三农”服务创新,改进和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的承诺,督促本行全面完成“一个高于”和“三个不低于”的战略目标。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7年末 |
本期增加 |
2016年末 |
股本 |
13104 |
504 |
12600 |
资本公积 |
2270 |
0 |
2270 |
盈余公积 |
3738.99 |
573.51 |
3165.48 |
一般风险准备 |
8966.55 |
141.03 |
8825.52 |
未分配利润 |
8755.31 |
3270.97 |
5484.34 |
股东权益合计 |
36834.85 |
4489.95 |
32345.34 |
5.2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类型 |
2017年末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4293.70 |
32.76 |
非职工自然人股 |
6213.52 |
47.42 |
职工自然人股 |
2596.78 |
19.82 |
5.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萍乡市泰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655.20 |
5.00 |
江西省萍乡市鑫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49.44 |
2.67 |
萍乡市毛家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349.44 |
2.67 |
萍乡市东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349.44 |
2.67 |
江西省萍乡市金海岸实业有限公司 |
349.44 |
2.67 |
江西萍水相逢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349.44 |
2.67 |
温建华 |
251.16 |
1.92 |
江西省星海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
218.40 |
1.67 |
江西怡源绝缘子有限公司 |
218.40 |
1.67 |
江西健航实业有限公司 |
218.40 |
1.67 |
合计 |
3308.76 |
25.25 |
5.4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六、股权质押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底,我行股东总数428户,其中自然人股东409户,法人股东19户。总股本13104万元,其中自然人股本金8810.3万元,法人股本金4291.56万元,待处理股金2.14万元。2017年年末,我行主要股东出质股权1212.42万元,占总股本金的9.25%,其中持股5%以上(含)股东1户,出质股权数额655.2万元,占其所持股权比例100%。
6.1主要股东股权出质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出质人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质押数量 |
占所持股比例(%) |
质权人 |
萍乡市泰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655.20 |
5.00 |
655.20 |
100 |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萍乡市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1.96 |
1.08 |
136.5 |
96.15 |
韩际南 |
萍乡市华通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
131.04 |
1.00 |
120.00 |
91.57 |
刘明华 |
江西福义实业有限公司 |
131.04 |
1.00 |
126.00 |
96.15 |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刘京勋 |
87.36 |
0.67 |
87.36 |
100 |
朱先海 |
王开怀 |
87.36 |
0.67 |
87.36 |
100 |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1233.96 |
9.42 |
1212.42 |
98.25 |
七、风险管理情况
7.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
2017年末 |
监管要求 |
资本充足率 |
11.87 |
≥10.5 |
流动性比例 |
50.72 |
≥25 |
不良贷款率 |
4.21 |
≤5 |
资产损失准备覆盖率 |
159.39 |
≥150 |
成本收入比率 |
29.85 |
≤35 |
贷款拨备率 |
6.71 |
≥2.5 |
7.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
2017年末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例(%) |
批发和零售业 |
24889 |
8.16% |
制造业 |
83589 |
27.40% |
农、林、牧、渔业 |
19682 |
6.45% |
房地产 |
410 |
0.13% |
建筑业 |
6390 |
2.1% |
合计 |
134960 |
44.24% |
7.3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人民币 万元
1 |
客户名称 |
2017年贷款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例(%) |
2 |
芦溪外国语学校 |
3300 |
1.08% |
3 |
萍乡市汇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100 |
1.02% |
4 |
萍乡华通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
3100 |
1.02% |
5 |
萍乡市安源投资有限公司 |
3100 |
1.02% |
6 |
芦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100 |
1.02% |
7 |
上栗县佳诚旅游文化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
3100 |
1.02% |
8 |
江西省萍乡市星火陶瓷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3100 |
1.02% |
9 |
江西永明科贸有限公司 |
2700 |
0.90% |
10 |
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0.82% |
7.4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7年末余额 |
占比(%) |
正常 |
286167 |
93.81% |
关注 |
6051 |
1.98% |
次级 |
6654 |
2.18% |
可疑 |
5895 |
1.93% |
损失 |
285 |
0.1% |
7.5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计提 |
本期核销 |
核销后收回 |
期末数 |
贷款损失准备 |
18377.89 |
7807.39 |
6472.38 |
743.68 |
20456.58 |
7.6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质押式买入返售债券 |
0 |
买断式买入返售债券 |
0 |
质押式买入返售贴现票据 |
0 |
合计 |
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1、持有至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
1100 |
其中:持有至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
1100 |
持有至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调整 |
0 |
2、持有至到期商业银行债券 |
2000 |
其中:持有至到期商业银行债券 |
2000 |
持有至到期商业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
0 |
3、持有至到期中央公用企业债券 |
5028.18 |
其中:持有至到期中央公用企业债券 |
5000 |
持有至到期中央公用企业债券利息调整 |
28.18 |
4、持有至到期地方公用企业债券 |
4695.88 |
其中:持有至到期地方公用企业债券 |
4800 |
持有至到期地方公用企业债券利息调整 |
-104.12 |
合计 |
12824.0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1、可供出售政策性银行债券 |
15465.73 |
其中:可供出售政策性银行债券 |
16000 |
可供出售政策性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
-534.27 |
2、可供出售地方公用企业债券 |
2999.66 |
其中:可供出售地方公用企业债券 |
3000 |
可供出售地方公用企业债券利息调整 |
-0.34 |
3、可供出售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
9923.58 |
其中:可供出售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
10000 |
可供出售其他银行同业存单利息调整 |
-76.42 |
合计 |
28388.97 |
应收款项类投资及其他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1、应收款项类投资 |
25000 |
其中:应收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
0 |
应收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
25000 |
2、对省联社投资 |
30 |
合计 |
25030 |
7.7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到2017年末不良贷款余额12834万元,比上年上升2528万元,不良贷款占比4.21%,比上年上升0.28个百分点。我行积极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核销力度,一方面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2017年核销不良贷款6472.38万元。另一方面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与考核,对外聘请了收账公司进行不良贷款清收,对内则通过制定不良贷款清收和考核方案,实行一户一策的清收方案,加大内部清收力度,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和绩效考核,积极调动员工积极性。2017年清收表内不良贷款6010.44万元,清收表外不良贷款884.71万元,其中:收回已核销贷款743.68万元,清收股权置换不良贷款141.03万元。
7.8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17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6881.31万元,比上年减少17462.69万元,代客理财57000万元。
八、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2017年,本行始终把风险管理摆在经营管理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对经营中的各类风险进行严格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控,建立了严密的识别和控制相关风险的防护网。虽然由于经济下行导致不良贷款反弹,但本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加大计提各项拨备和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使我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
8.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9名高管人员中,2名具备经济师职称,1名具备助理政工师职称,4名具备助理经济师职称,1名具备经济员职称,5名达到了26年以上从业经历。此外,本行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管理层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我行的风险检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8.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全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网点为第一道防线,风险合规管理委员会和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委员会和稽核监察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8.3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管理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本行已建立与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匹配的信息科技基础设施,主要有异常交易监测预警系统、反洗钱系统、银企对账系统、资金营运系统、信贷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FTP系统、绩效考核系统、核心业务系统等管理信息系统。已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合作金融数据报表管理分析系统),积累真实、准确、连续、完整的内部和外部数据,用于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以及资本和流动性充足情况的评估。
采取的风险评估及计量方法:我行制定了《芦溪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及整体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能及时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和控制或缓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等各类风险。如对市场风险的评估及计量: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模型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帐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计量方式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此外还可采用压力测试等手段进行补充。
8.4 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我行本着防风险、控案件的内控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内控风险检查,组织开展了每季度会计履职检查、安全保卫风险排查、同业业务及理财风险排查、信用风险专项排查、新增贷款风险排查、反洗钱及单位账户专项检查和柜台业务操作风险排查等常规性风险排查项目15个;开展“三三四十”银行业市场乱象综合整治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的“回头看”工作、“两会一层”风险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治理等;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重点业务和重点领域进行风险筛查,查找风险漏洞,制订整改补救措施,完善制度管理,有效推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8.5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方面,一是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
(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我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及非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以揭示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同时我行对非信贷资产也实行五级分类管理,将各项风险资产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我行坚持以“立足县域经济,服务‘三农小微’“为市场定位,重点满足“三农”及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需求,大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贷款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零售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以及建筑业和个人贷款等方面。报告期内2017年末涉农贷款余额290837万元,占95.34%,新增涉农贷款41035万元,占新增贷款的95.56%,增长16.43%,比各项贷款增速高0.05个百分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67432万元,新增中小企业贷款22551万元,占新增贷款52.51%,增幅15.56%。
(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授信集中度较为合理,符合监管要求比例。到2017年12月末,我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8.15%,较年初下降0.5个百分点;授信集中度为73.13,较年初上升0.77个百分点;全部关联度31.58%,较年初上升0.22个百分点,均未超过监管要求比例。
8.6流动性风险状况
(1)流动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2017年12月末,流动性比例为50.72%,较年初上升7.32个百分点。
(2)核心负债依存度为62.3%,较年初上升0.88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为25.91%,较年初上升11.2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率24.13%,较年初上升11.91个百分点,均符合监管要求;
(3)我行2017年12月末存贷比例为72.14%,较年初下降2.31个百分点。
8.7市场风险状况
我行没有同业市场拆借及外汇业务,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投资潜在损失率均为零。
8.8操作风险状况
我行制定了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制度、计算机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结算、清算等业务操作规程、关联交易审核报告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针对贷款以外其他资产(主要是存放同业款项和重空、有价单证),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人员,实行了较严格的管理。严格按银监部门的要求,实行了贷款以外其他资产的风险分类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同时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对各项业务的审计与风险排查,切实加强各项风险防患意识。
8.9同业竞争风险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利率市场化的大环境下,银行同业面临的竞争将愈演愈烈。在面对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巨大挑战下,我行建立了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积极调整市场营销策略,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定位,通过创新服务手段和金融产品,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积极运用我行的各大优势,逐步稳定存量优质客户,进一步挖掘潜在客户,抢夺市场份额,在巨大的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九、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制定了《江西芦溪农商银行关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率建立有效资本补充机制的方案》,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我行经营战略转型。2017年度,本行通过多留存利润空间进一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
十、薪酬及激励机制
10.1薪酬管理架构与决策程序
本行董事会下设立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拟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本行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3人,主任委员周玉琼,成员为阳春和林志坚,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部。2017年度本行薪酬委员会共举行1次会议,审议1个议程。
10.2薪酬与激励
2017年,全行薪酬总额2700万元,较上年增长399万元。从薪酬结构来看,本行基本薪酬662万元,占薪酬总额的24.52%,绩效薪酬2038万元,占薪酬总额的75.48%。从受益人来看,本行发放在职员工薪酬2560万元,内退人员工资薪金44万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90万元,其他人员薪酬6万元。在薪酬的分配方面,按照“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在考核方法上采取计价为主、评分为辅的方式,对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业绩采取直接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根据岗位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内设部门人员与全行平均绩效挂钩,基本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和核心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激励干部员工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业务发展。
10.3薪酬延期支付情况
本行根据全行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高管薪酬。本行已对高管人员薪酬实行延期支付管理,按高管人员全年实发绩效薪酬的50%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3年。截止2017年度,本行应付延期支付薪酬191.73万元。本行将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10.4年度薪酬方案
为发挥薪酬管理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本行在制订年度薪酬方案时除考虑经营业绩目标外,还综合考虑人员总量、结构、薪酬市场竞争力、财务状况、风险因素等,并通过投入产出分析(如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单位工资价值创造)、比例分析(如薪酬总额在经营成本中的占比及其变化)、对比分析(如薪酬增幅与利润、收入增幅的比较)等多维度评量,力争使年度薪酬方案能兼顾竞争能力与持续能力建设。本行年度薪酬总额的制订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完成情况挂钩,通过对风险合规、经营效益、发展转型和社会责任四个模块业务经营绩效考核情况确认本年度薪酬等级及薪酬总额。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情况
11.1金融消费者保护战略
我行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充分认识做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不但有利于规范金融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还有利于培养客户对金融机构的忠诚度。为更好地履行该项职责,我行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处理流程,规定处理时限,建立了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强化员工责任意识,制定了《芦溪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辖内各网点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管理情况建立了公正、客观的评价准则。明确了在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当履行的义务,对网点服务、教育宣传和客户投诉处理方面的考核制定了详细的标准,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11.2金融消费者保护实施情况
2017年,我行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一年来,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2017年,省联社对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为286分。
十二、重要事项
12.1 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经营情况报告、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聘请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增资扩股、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股权登记托管、关于萍乡市东南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股金质押反担保等20项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评报告等5个报告。2017年7月12日召开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报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上半年案件防控工作总结报告、2017年上半年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自评报告和2017年6月份流动性压力测试报告。2017年8月29日召开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芦溪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萍乡市东南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股金质押反担保等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自查报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工作专项审计自查报告。2017年11月3日召开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三季度业务经营情况报告、黄玮股金质押反担保等议案。
12.2 2017年4月28日召开了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财务预算报告、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2017年7月12日召开了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上半年案件防控工作总结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上半年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自评报告和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6月份流动性压力测试报告;2017年9月14日召开了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成立芦溪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自查报告和芦溪农商银行关于消费者保护工作体制建设工作专项审计自查报告;2017年11月3日召开了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2017年3季度经营情况报告。
12.3 2017年4月28日召开了芦溪农商银行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2016年度经营情况报告、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增资扩股的议案。
12.4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2.5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12.6 报告期内,抵债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12.7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12.8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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