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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咨询[15]第31期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法律工作咨询

[2015]第31期

省联社风险合规部编发                  2015年11月23日                                                         

为不断推进“法治银行”建设,树立法治金融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风险合规部根据法律工作事务的开展,结合省联社法律顾问的法律咨询业务,不定期编辑制作法律工作咨询,下发给各成员行社,供参考学习

编者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联合各方力量,化解集团企业不良债权一直是银行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尤其是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形势下,总结交流不良债权化解经验十分必要。2015年,黑龙江省银行业经过重重努力,成功遏制了哈尔滨白桦林公司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为建立良好的诚信社会环境,警示其他企业逃废债动机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期重点介绍黑龙江省银行业在处理白桦林公司不良债权中的经验做法,供参阅。

黑龙江省银行业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多方沟通协调,全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了政府、法院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终于成功遏制了哈尔滨白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白桦林金属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白桦林公司”)恶意逃废5家银行2.6亿元的贷款行为,既减少了金融资产损失,又伸张了正义,有效打击了企业恶意逃废银行的债务行为,对社会预谋效仿的一些企业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为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对社会诚信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一、企业利用资产清算手段,恶意悬空银行债权

白桦林公司是黑龙江省民营钢材加工及贸易企业,在业内已经营18年,资产总额 2.53亿元,年销售额6亿元,利润额4000万元,连年被评为哈尔滨市十大私营企业标兵,获得全省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总裁白俊华是省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市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2014年初,由于国内钢材市场持续低靡,全国钢贸行业危机不断发酵,各家银行纷纷抽贷,致使白桦林公司陷入资金困境。截止2014年3月末,该公司欠省建行、省交行及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银行贷款共计2.6亿元。2014年3月17日,省建行为其发放贷款1500万元,4月1日白桦林公司在各家银行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暗箱操作,并向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提出清算申请。哈道外区法院受理后,于2014年4月28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白桦林公司强制清算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成立白桦林公司清算组接管企业。至此,白桦林公司才突然宣布解散,并通知各家银行该企业已进行清算。清算小组初步审计结果表述为:“白桦林公司资不抵债3亿元、新增债务1800万元,拖欠职工安置费4000万元……”若按此清算程序进行,白桦林公司不可避免地进入破产程序。一旦宣布破产,之前一年各债权银行为债权实现设定的担保将面临被撤销的危险,抵押优先受偿权也将失效,所投入的国有金融资产将遭受到巨大损失。这将会对有逃废债倾向的企业提供一个恶劣范例,引起连锁反应,对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冲击,国有金融资产安全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二、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遏制企业逃债行为

2014年7月初,黑龙江省银行业5家债权行联合诉求,开展了一系列维权工作。

一是协调多方,引起重视。针对白桦林公司恶意清算行为,债权行多次向省政府金融办、诚信办、省法院等10余个部门进行汇报、沟通和协调;先后召开座谈、协调会议23次。就此事件对诚信龙江建设和金融市场秩序的影响进行重点强调;就法律层面的相关问题,协调省法院、银监局、债权行,进行面对面交流、探讨和研究;就如何组织债权行伸张正义、积极维权进行全面部署和严密跟踪。使政府各级部门、银监局及各债权行,对该事件的性质、手段、目的,有了全面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为全力维权、遏制企业逃废债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印发公函,联合推进。债权行向省市金融办、诚信办、工商局、法院等政府部门发出10份公函,从不同角度阐明事实,附着依据,陈述利害。之后省政府金融办主要领导亲自听取了“关于白桦林公司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情况”的专题汇报,省诚信办、省高院就白桦林公司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进行了深入了解和积极介入,使各部门形成合力,为遏制企业逃债行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积极呼吁,引起反响。在黑龙江省银行业的大力宣传和呼吁下,今年初,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依法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金融秩序专项活动。借此东风,黑龙江省银行业积极开展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的全面统计、清查工作,尤其是将白桦林公司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情况,作为典型事件,分别向省政府领导、省公安厅、省法院进行了专题汇报,再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推动了打逃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协助办案,追查事实。省公安厅专门了解具体情况,并决定对此事件进行立案侦查。为加快案件侦破工作,债权行积极提供有效线索和资料,并多次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全面、快速了解白桦林公司相关情况,为公安部门能够快速立案和有效开展侦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帮助。侦查发现:近年来,白桦林公司在钢材市场价格下行、银行授信额度下降的情况下,大量囤积钢材造成资金链极度紧张,该公司一边利用虚假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材料骗取银行承兑汇票,一边以虚构事实和虚假财务报表为手段,先后在多家银行办理贷款,同时,暗地往国外转移资产,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作了充分准备。2015年3月,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以白桦林公司实际控制人、原管理层白俊华、周继艳等人涉嫌骗取承兑汇票等主要线索进行立案侦察,刑拘10余人。

三、联合维护银行合法权益,确保了金融资产安全

经过多方积极努力,白桦林公司利用资产清算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得到成功遏制,债权行的资产安全得到保护。 一是法院暂停资产清算进程,为债权行赢得法律诉讼时间。由于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维权呼声强烈,多措并举,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在2014年4月份法院已受理清算申请的前提下,同年9月,白桦林公司又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未预受理,并暂停了该公司资产清算工作,有效地遏制了该企业非法进入破产进程,为债权银行赢得了时间和话语权。各债权行及时向法院起诉和申请资产保全,积极清收贷款。目前,黑龙江省、市法院均已启动审判和执行程序,省交行垫付银行承兑汇票的1000万元,法院已判决胜诉;省建行、中信银行和内蒙古银行均已申请诉讼并查封相关抵押资产;广发银行已处置质押钢材,收回贷款2300万元。二是法院下达裁定,驳回白桦林公司清算申请。2015年初,原受理白桦林公司资产清算的道外区人民法院,下达了驳回白桦林公司强制清算民事裁定书,使白桦林公司试图利用资产清算形式达到破产逃债的计划流产。三是公安厅立案侦察,使白桦林公司逃债行为受到法律追究。经省公安部门的努力,目前,被嫌疑人销毁的财务账目已恢复,其犯罪事实证据已基本掌握。追回了转移资产4000余万元,确认境外资产2亿余元。已向检察机关进行起诉,白桦林公司利用资产清算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得到成功遏制,彻底打破了预谋效仿逃废银行债务的一大批企业的计划,使全省金融市场秩序得以稳定,最大限度的减少了金融资产的损失。

四、总结经验,全面做好维权工作

目前,由于经济下行期等外部因素和银行管理等内在因素的影响,维护银行合法权益“任重而道远”。

(一)坚持不懈的努力,是维权成功的基石。回顾一年多的维权工作历程,面对白桦林公司精心策划、蓄谋已久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黑龙江省银行业及时与监管机构、中银协等汇报沟通情况,争取支持,坚定信心,积极扩大宣传、强化沟通协调,认真践行维权职能,克服重重困难,不畏艰辛,经过长期不懈地努力,成功遏制了白桦林公司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二)运用法律手段,是打击金融犯罪的强大武器。目前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金融犯罪复杂多样,形式翻新,但只要银行业拿起法律武器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组织银行业机构,齐心协力,共同保护金融资产的安全,就完全可以使银行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对金融犯罪行为产生威慑力,进一步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强化信贷管理,是保障金融资产安全的前提。透视白桦林公司逃废银行债务的典型案例,反思事件维权过程,使我们进一步领悟到:银行的信贷经营,只有严格按照“三法一指引”新规,将信贷风险管理工作前置,在合规管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贷后检查等环节做细做实,从根源上消除风险隐患,防止虚假抵押,抵押物转移等情况发生,才能真正保证银行资产安全,让恶意逃废债行为无机可乘,从而构筑银行资产安全长效机制。

本期发送:各办事处、各成员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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