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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咨询[15]第30期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法律工作咨询

[2015]第30期

省联社风险合规部编发                  2015年11月20日                                                         

为不断推进“法治银行”建设,树立法治金融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风险合规部根据法律工作事务的开展,结合省联社法律顾问的法律咨询业务,不定期编辑制作法律工作咨询,下发给各成员行社,供参考学习

编者按:近日,各地银监局纷纷披露了近几年来对属地银行存在的问题所开出的罚单情况。我部根据部分处罚公告选取了15个被处罚的案例,现下发给各成员行社,供参考。各成员行社要结合《江西银监局关于做好2015年普法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辖内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一、向关联人发放信用贷款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上海银行闵行支行

处罚事由:关联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具体描述:2014年2月13日,该支行给予上海银行关系人上海XX软件股份有限公司XX信用贷款额度,并先后向该公司发放信用贷款4笔。截至2014年11月12日,该支行已提前收回相关贷款。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处罚:425

处罚日期:2015年1月9

执法机关:上海银监局

二、贷款违规收费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工商银行上海市崇明支行

处罚事由:贷款违规收费

具体描述:该支行在2014年1月3日向上海 XX 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2014年3月3日向上海 XX 肉食品有限公司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中违规收费。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 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5〕26号)

处罚:50

处罚日期:2015年2月15

执法机关:上海银监局

三、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赵巷支行

处罚事由: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

具体描述: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赵巷支行自2014年月27日至调查终结日止,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

违规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以适当方式公示其业务范围、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应在公示中逐一列出,主要负责人姓名按金融机构上级部门的任命文件确定。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更换公示内容。

处罚: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处罚日期:2015年4月10

执法机关:上海银监局

四、内部控制严重违法审慎经营规则

被处罚单位:交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

处罚事由: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具体描述: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期间,该支行员工何X、张X 参与非法集资。该支行在2012年12月、2013年5月开展的两次风险排查中,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令2007年第6号)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三)项: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处罚:40

处罚日期:2015年6月16

执法机关:上海银监局

五、为证券交易提供信贷资金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上海银行周家嘴路支行

处罚事由:为证券交易提供信贷资金

具体描述:2014年12月4日,该支行向王XX 在该行开立的具有银证转账功能的个人储蓄账户发放个人质押贷款,后王XX通过银证转账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部分被用于证券交易。2015年3月25日,该支行提前收回该笔贷款。

违规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八条:金融机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不得为证券、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提供信贷资金或者担保,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自用不动产、股权、实业等投资活动。

金融机构违反前款规定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非法经营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10.9

处罚日期:2015年10月8

执法机关:上海银监局

六、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违规任命高管人员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新郑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违规任命高管人员3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处罚:20

处罚日期:2014年9月19

执法机关:河南银监局

七、违规进行股金分红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巩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处罚事由:违规进行股金分红,涉及金额5099万元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40万,对3名直接负责的高管人员各罚款5万元人民币

处罚日期:2014年9月10

执法机关:河南银监局

八、未向监管部门事前报告擅自迁址营业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处罚事由:未向监管部门事前报告擅自迁址营业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10

处罚日期:2014年1月14

执法机关:河南银监局

九、贷款资金转移用途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湖南望城农村商业银行

处罚事由:个人贷款被用于房地产开发,与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不符,且形成不良。

违规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一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一)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处罚:20

处罚日期:2015年4月3

执法机关:湖南银监局

十、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反映不真实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渤海银行长沙分行

处罚事由: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反映不真实;承兑保证金来源审核不严、贷款违规缴存保证金;签发没有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处罚:20

处罚日期:2015年6月16

执法机关:湖南银监局

十一、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华夏银行长沙分行

处罚事由: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已形成风险。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处罚:20

处罚日期:2015年6月18

执法机关:湖南银监局

十二、核销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不到位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长沙银行

处罚事由:2012-2014年核销的不良贷款有部分未对责任人进行最终责任认定和提出损失赔偿。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处罚:40

处罚日期:2015年8月31

执法机关:湖南银监局

十三、以贷转存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处罚事由:存在以贷转存;以贷收费、质价不符的违规收费行为。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处罚:50

处罚日期:2015年9月17

执法机关:湖南银监局

十四、转嫁费用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长沙银行

处罚事由:向借款人转嫁房屋抵押登记成本。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处罚:10

处罚日期:2015年10月8

执法机关:湖南银监局

十五、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

处罚事由: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

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处罚:20

处罚日期:2015年10月21

执法机关:湖南银监局

本期发送:各办事处、各成员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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