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资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资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银保监会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抚银保监罚决字[2022]36号)内容予以披露,具体如下:
一是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发放借名贷款;二是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抚州监管分局决定对本行罚款人民币60万元。
对于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本行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迅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持续提升全行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合规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全行员工合规意识,严守风险底线,推动各项业务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特此披露!
江西资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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