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二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二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22《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的规定,本行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行不存在子公司或投资金融机构,因此不存在并表现象。本次披露的报告经本行高级管理层确认。
一、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含储备资本2.5%)如下: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0%;
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0%;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0%。
二、本行的资产充足率及风险资产情况
本行为非上市第二档商业银行,其中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采用简化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62996.01万元,一级资本净额162996.01万元,资本净额177519.07万元,风险加权资产1282755.66万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71%,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71%,资本充足率为13.84%;调整后表内外等资产余额2263285.79万元,杠杆率为7.20%。核心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均优于监管部门要求的法定值。
本季度需披露的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5年6月 |
|
可用资本(数额) |
||
1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162996.01 |
2 |
一级资本净额 |
162996.01 |
3 |
资本净额 |
177519.07 |
风险加权资产(数额) |
||
4 |
风险加权资产 |
1282755.66 |
资本充足率 |
||
5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12.71 |
6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12.71 |
7 |
资本充足率(%) |
13.84 |
杠杆率 |
||
8 |
调整后的表内外等资产余额 |
2263285.79 |
9 |
杠杆率(%) |
7.20 |
杠杆率a(%)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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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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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
不适用 |
11 |
现金净流出量 |
不适用 |
12 |
流动性覆盖率(%) |
不适用 |
净稳定资金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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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可用稳定资金合计 |
不适用 |
14 |
所需稳定资金合计 |
不适用 |
15 |
净稳定资金比例(%) |
不适用 |
流动性比例 |
||
16 |
流动性比例(%) |
82.93 |
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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