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樟树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和本行《章程》相关规定,现将樟树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情况
(一)本行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23年末,本行的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
股份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企业类别 |
一、企业法人股(14户) |
227197936 |
40.93 |
|
其中:1、非金融机构企业 |
227197936 |
40.93 |
|
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
55506135 |
10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 |
43920964 |
7.91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星光印业有限公司 |
27753070 |
5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省创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567251 |
3.89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 |
15419871 |
2.78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2407488 |
2.24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省其门堂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
8672834 |
1.5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8672834 |
1.5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龙大地产有限公司 |
8672834 |
1.5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远洋保险设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8672834 |
1.5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和庆实业有限公司 |
7632096 |
1.38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山峰日化有限公司 |
6244440 |
1.13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宣和实业有限公司 |
1734566 |
0.31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 |
320719 |
0.0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2、金融机构企业 |
0 |
0 |
|
二、自然人股(671户) |
327863425 |
59.07 |
|
其中:1、职工自然人股(196户) |
57170327 |
10.30 |
|
2、非职工自然人股(475户) |
270693098 |
48.77 |
|
股东(685户)合计 |
555061361 |
100 |
(二) 关联法人信息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 |
关联关系 |
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并派驻董事(邹云龙) |
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股78.04%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股东,持股10.5286% |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股东,持股11.4314% |
樟树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股东 |
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100%控股企业 |
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江西星光印业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 |
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并派驻董事(熊菊如) |
江西阳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菊如关联企业 |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樟树市盛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江西捷邦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宜春广来香江学校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樟树市广来寄宿学校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樟树市兴翔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樟树市鑫鑫典当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
江西永鑫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
江西喜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
樟树市青创新能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樟树市青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樟树市青创智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樟树市青投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樟树市青创互娱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宜春欢笑兴臻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抚州青创新能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江西中青造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三)关联自然人信息情况
关联自然人共576人。其中,董事10人,监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557人。
二、 关联交易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3年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为120.25亿元,资本净额为16.39亿元。目前本行关联交易贷款余额6.01亿元,其中主要包括: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11700万元、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9500万元、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3970万元、江西星光印业有限公司4500万元、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950万元、江西阳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3400万、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2990万元、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90万元、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90万元、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1500万元、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1500万元。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客户: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持股5%以上股东樟树市国有经营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1月4日。授信金额及利率:给予“村投公司”授信990万元,授信期限5年,贷款用途为种植中药材周转,贷款方式为保证,利率按固定利率4.1%执行。“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授信2970万元。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2、客户: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持股5%以上股东樟树市国有经营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1月4日。授信金额及利率:给予“绿投公司”授信990万元,授信期限5年,贷款用途为种植中药材周转,贷款方式为保证,利率按固定利率4.1%执行。“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授信2970万元。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3、客户: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持股5%以上股东樟树市国有经营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1月4日。授信金额及利率:给予“农投公司”授信990万元,授信期限5年,贷款用途为种植中药材周转,贷款方式为保证,由樟树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利率按固定利率4.1%执行。“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授信2970万元。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4、客户: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关系:该客户占股50%股东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为我行占股1.56%股东(该客户在我行综合授信10500万元,已用信8420万元)。贷审会审批时间2022年12月9日,同意该公司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并同意公司综合授信贷款1500万元继续用信,期限3年,其中抵押贷款650万元按固定利率5.5%执行,财园信贷通贷款850万元利率按公布的当期一年期LPR利率上浮25%执行。因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占股50%,故纳入公司统一授信管理,对应金额: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授信10500万元、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授信1500万元、法人代表张涛个人授信40万元(个人消费贷款)。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5、客户: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关联关系: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对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0578%,股东为我行监事杨国亮,施加重大影响。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4月7日,同意评定该客户信用等级为AA级,并同意该户最高额抵押贷款1900万元继续用信,期限叁年,利率按固定利率4.6%执行(企业授信超1000万元以上以4.8%为基础利率,AA级-10BP,基本户-10BP,土地厂房抵押+0BP,合计-20BP)。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6、客户:丁健,关联关系:丁建为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监事,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对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9128%,施加重大影响。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6月2日,同意给予丁建综合授信贷款820万元,期限叁年,其中:住房抵押贷款额度60万元,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3.85%执行;商铺抵押贷款额度160万元,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5.25%执行(转介绍3个客户并用信优惠50bp,客户选择不循环用信优惠50bp);别墅抵押贷款额度500万元,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4.35%执行;信用贷款额度100万元,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6.8%执行。(转介绍3个客户并用信优惠50bp,客户选择不循环用信优惠50bp)由于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及股东吕志勇均在我行有授信贷款,上述借款主体的经营行业均不同且都独立经营,仍对上述借款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本次授信到位后,对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股东吕志勇、股东丁建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8320万元,对应授信金额: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授信金额6400万元、股东吕志勇授信金额1100万元、股东丁建授信金额820万元。农商行与该客户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7、客户:吕志勇,关联关系为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的关联人,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8月18日,用途为金属家具销售,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评定吕志勇信用等级为一级,并同意该客户在保证担保贷款1100万元继续用信,期限叁年,执行固定利率4.35%。因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及股东吕志勇、丁建已在我行均有授信贷款,上述借款主体的经营行业均为不同且都独立经营,因此对上述借款客户进行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对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股东吕志勇、股东丁建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8320万元,对应授信金额: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授信金额6400万元、股东吕志勇授信金额1100万元、股东丁建授信金额820万元。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关联方的累计交易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8、客户: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樟树农商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8月23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该公司评定为AA级,并同意该公司在原有抵押贷款2500万元基础上追加保证担保贷款1400万元,期限叁年,贷款利率按4.35%执行。此次追加后总额调整为3900万元。另杨国亮关联企业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授信1900万,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合并计算总金额5800万,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9、客户: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法人熊春林为我行董事,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9月1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给予该公司综合授信贷款11700万元,其中:抵押贷款10700万元,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4.5%执行(企业授信超1000万元以上以4.8%为基础利率,该企业持有“小巨人”证书,在我行评定信用等级AAA级可-20BP,在我行近一年活期日均占总授信额度5%可-10BP);财园信贷通贷款1000万元,凭当年财园信贷通推荐函按年发放,按照公布的当期一年期LPR利率上浮25%执行。
现因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在我行均有授信贷款,上述借款主体的经营行业均为不同且都独立经营,因此对上述借款客户进行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对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15770万元,对应授信金额: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授信金额11700万元、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授信金额1500万元、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1500万元、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70万元。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关联方的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累计交易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10、客户: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对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9128%,施加重大影响。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9月8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该公司保证担保贷款2200万元继续用信,期限叁年,利率按固定利率4.35%执行。本次授信到位后,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总授信6400万元,其中:抵押贷款授信额度3200万元,财园信贷通贷款额度1000万元,保证贷款额度2200万元。由于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及股东吕志勇、丁建已在我行均有授信贷款,上述借款主体的经营行业均为不同且都独立经营,因此对上述借款客户进行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对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股东吕志勇、股东丁建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8320万元,对应授信金额: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授信金额6400万元、股东吕志勇授信金额1100万元、股东丁建授信金额82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关联方的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累计交易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11、客户: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该公司法人为我行监事陈桂辉。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9月14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为我行AA级客户,同意该公司抵押贷款7000万元,期限叁年,利率按固定利率4.5%执行(企业授信超1000万元以4.8%为基础利率,AA级企业-10BP;我行基本户-10BP;代发工资的员工占总员工人数比例不低于60%可-10BP)。本次授信到位后,祥鑫医药在我行的总授信金额控制在10500万元,其中:股权质押贷款额度3500万元(原股金质押贷款利率按4.35%执行);抵押贷款7000万元。现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已在我行授信贷款,上述四家公司经营行业均为不同且都独立经营,因上述四家公司为关联公司,特将上述法人客户进行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对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为12900万,对应授信金额: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授信金额10500万元、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授信金额990万元、 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授信金额950万元、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授信金额46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12、客户: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持股10%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股74.32%),另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9月21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评定该客户信用等级为A级。并同意给予该户保证担保贷款2990万元,期限叁年。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3.95%执行。将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纳入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对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15940万元,对应授信金额: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90万元、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990万元、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90万元、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2990万元、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90万元、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90万元。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关联方的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13、客户: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持股10%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股74.32%),另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9月21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评定该客户信用等级为A级。并同意给予该户保证担保贷款2990万元,期限叁年。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3.95%执行。将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入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对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15940万元,对应授信金额: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90万元、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990万元、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90万元、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2990万元、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90万元、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90万元。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关联方的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14、客户: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持股10%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股74.32%),另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9月21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评定该客户信用等级为A级。并同意给予该户保证担保贷款2990万元,期限叁年。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3.95%执行。将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入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对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15940万元,对应授信金额: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90万元、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990万元、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90万元、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2990万元、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90万元、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90万元。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关联方的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15、客户: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该公司为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法人为我行监事陈桂辉。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12月25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并同意该户在我行保证担保贷款460万元继续用信,期限叁年,利率执行固定利率4.75%。现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已在我行授信贷款,上述四家公司经营行业均为不同且都独立经营,因上述四家公司为关联公司,特将上述法人客户进行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对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为12900万,对应授信金额: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授信金额10500万元、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授信金额990万元、 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授信金额950万元、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授信金额46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16、客户:杨建军,关联关系为本行高管杨建伟的兄弟姐妹,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3月2日,用途为饲料批发,授信金额及利率,该户抵押贷款45万元,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为4.35%,期限5年。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17、客户:章志坚,关联关系为本行中层章志豪的兄弟姐妹,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3月14日,用途为粮食收购,授信金额及利率,该户授信贷款130万元,住房抵押贷款利率调整为4.35%,期限为5年。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18、客户:周海斌,关联关系为本行中层付春兰的配偶,贷审会审批时间2023年2月21日,用途为家庭综合消费,授信金额及利率,该户授信贷款74万元,住房抵押贷款利率调整为3.85%,期限为5年。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19、客户:杨丽,杨丽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杨国亮兄弟姐妹。2023年05月05日签约百福·居民网贷20万,利率按6.92%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0、客户:游玉平,游玉平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崔凯父母。2023年09月26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经营贷款40万元利率按4.7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1、客户:陈莎,陈莎为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09月26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6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2、客户:张金莲,张金莲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09月22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3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3、客户:彭鸿,彭鸿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长。2023年09月19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8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4、客户:刘宁,刘宁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徐滢配偶。2023年09月19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5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5、客户:付思婷,付思婷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09月11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3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6、客户:罗微,罗微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09月08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30万元利率按4.3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7、客户:欧阳莉,欧阳莉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09月07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60万元利率按4.3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8、客户:孙瑶玲,孙瑶玲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09月07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3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9、客户:杨建军,杨建军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09月06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6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30、客户:陈晶,陈晶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09月06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6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31、客户:万红梅,万红梅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09月05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3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32、客户:付星,付星付星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行长。2023年09月04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50万元利率按4.3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33、客户:邹小琴,邹小琴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2023年09月04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6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34、客户:谢文娟,谢文娟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08月29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3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35、客户:周海斌,周海斌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付春兰配偶。2023年08月29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3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36、客户:杨晓燕,谢文娟为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08月28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3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四季度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我行成立了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其中:主任委员1名,委员2名,由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我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审批和备案。
修定了《樟树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樟树农商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关联方的认定范围,厘清了关联交易的管理职责,同时进一步阐述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机制。按季度向金融监管部门报送的关联交易季度报表、及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的规定,至2023年三季度末,我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7.14%;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的9.72%;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的39.90%,以上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樟树农商银行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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