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26〕10号
重要内容提示: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鹰潭拉芳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存量续贷金额300万元。本次交易对本行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6年6月10日,本行与鹰潭拉芳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三年,转贷金额300万元。鹰潭拉芳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小梅。该公司法人为我行高管邱炳胜近亲属,所以本次上报公司属于本行关联人。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鹰潭拉芳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鹰潭拉芳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玉清路1号天虹购物中心6层601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邱小梅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餐饮管理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按固定年利率4%执行,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300万元,占本行2026年一季度资本净额(258571.63万元)的0.12%,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在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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