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26〕6号
重要内容提示: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江西众焱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存量用信金额350万元,综合授信金额1330万元。本次交易对本行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6年6月1日,本行与江西众焱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三年,用信金额350万元。江西众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桢。该法人代表为我行非执行董事李接进的近亲属,所以本次上报公司属于本行关联人。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江西众焱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江西众焱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锦江镇议事岭工业园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桢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厨房用具、机械配件、五金配件、卫生洁具、水暖配件、燃气灶具、工业自动化设备研发、制造;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眼镜及配件、仪器、仪表、家电、光纤接头、微型元件、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按固定年利率3.85%执行,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1330万元,占本行2026年一季度资本净额(258571.63万元)的0.51%,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在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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