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6〕5号
重要内容提示: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鹰潭炬能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存量授信金额15000万元。本次交易对本行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6年4月29日,本行与鹰潭炬能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三年,授信金额15000万元。鹰潭炬能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严华军。经查该公司为我行大股东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占比19.81%)的孙公司,所以该公司属于本行关联人。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鹰潭炬能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鹰潭炬能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炬能路金创街区 K10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严华军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 造,有色金属铸造,五金产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 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按固定年利率4.9%执行,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15000万元,占本行2026年一季度资本净额(258571.63万元)的5.8%,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在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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