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2026〕3号
重要内容提示: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鹰潭市龙虎山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存量授信金额15000万元。本次交易对本行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6年2月25日,本行与鹰潭市龙虎山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三年,授信金额15000万元。鹰潭市龙虎山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强。经查该公司为我行大股东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占比19.81%)的孙公司,所以该公司属于本行关联人。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鹰潭市龙虎山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鹰潭市龙虎山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鹰潭市龙虎山排衙石大道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强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咨询、建材机械设备经营,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按固定年利率4.9%执行,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15000万元,占本行2025年四季度资本净额(256290.26万元)的5.85%,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在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