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6)1号
重要内容提示: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刘平孙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存量授信金额200万元。本次交易对本行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6年1月12日,本行与刘平孙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期限壹年,授信金额200万元。经查刘平孙为我行非执行董事,属于本行关联人。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刘平孙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刘平孙
住所:鹰潭市月湖区杏树园巷246号2单元10号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按固定年利率5.01%执行,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200万元,占本行2025年四季度资本净额(256290.26万元)的0.08%,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在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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