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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谢小军)已质押股权涉及司法拍卖的公告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的要求, 现将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被质押股权涉及司法拍卖情况进行公告:

  一、质押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5日,根据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赣0825执25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2021)赣0825执251号之三, 谢小军 持有的本行股权20.9643万股,经鲁明顺申请以最高价拍价购买该股金,并要求本行将上述股权变更至买受人名下。

  二、已质押股权被司法拍卖对本行的影响

  谢小军占本行总股本的0.0720%,以上已质押股权被司法拍卖后未对本行经营展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不利影响。本行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继续按照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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