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类交易披露信息(奥巴玛陶瓷有限公司)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本行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贷款利率调整事项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宜丰奥巴玛陶瓷有限公司
宜丰奥巴玛陶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余粮,注册资本6900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宜丰县工业园区;主要经营项目:建筑陶瓷,工艺陶瓷、日用陶瓷制造、销售;瓷土、陶瓷原料、煤炭销售;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二)关联方类型:关联法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本行董事黄余粮为宜丰奥巴玛陶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交易标的
2024年7月,本行对宜丰奥巴玛陶瓷有限公司授信6000万元,期限34个月,担保方式为抵押,原合同定价按照本行利率定价制度执行。因市场环境及客户经营情况变化,2026年6月,本行对宜丰奥巴玛陶瓷有限公司该笔6000万贷款利率予以调整,至贷款期限到期日止。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宜丰奥巴玛陶瓷有限公司在本行的贷款授信金额共6000万元,占2026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6.61%,符合关联交易监管限额。同时,本行对董事黄余粮关联方的总授信额度11000万元,占2026一季度末净本净额12.12%,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未超过对一个关联方的集中度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抵押贷款执行利率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监管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该笔关联交易利率调整申请,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于2026年5月25日审议批准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利率调整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以上重大关联交易流程合规,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同意董事黄余粮关联企业宜丰奥巴玛陶瓷有限公司6000万元贷款利率调整。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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