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农商银行2015年度股金分红公告
经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6日第7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行对2015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分红,分红比例为5%,即每100股派现5元(含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法人股东办理流程
1.已与本行签订《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的法人股东,由本行将分红转入股权确认登记表中股东确认的分红账号中。
2.未与本行签订《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的法人股东,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股金证及相关资料(详见本行网站(www.xynhh.com)《公告》附件)到本行股权管理办公室确权登记后,由本行将分红转入确认的分红账号。
(二)自然人股东办理流程
1.已与本行签订《声明及同意函》的自然人股东,由本行将分红转入《声明及同意函》中股东确认的分红账号中。
2.未与本行签订《声明及同意函》的自然人股东,由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股金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在本行开立的存折(或卡)等相关资料选择入股网点或股权管理办公室办理确权登记手续后,由本行将分红转入确认的分红账号。
二、代扣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本行向自然人股东进行分红时,按应纳税所得额(分红总额)的20%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按照相关国家税法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分红均以转账方式进行。
(二)本次分红事项可向本行各网点柜台咨询,亦可向本行股权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地址:新余市仰天岗东大道259 号6楼613室,联系电话:0790-6226595)。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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