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因经营发展需要,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本行原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南昌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连续聘任多年。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16〕12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上报金融企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执行情况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本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行已依法组织完成招标,中标单位为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本行拟聘请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等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的审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名称: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897444608
法定代表人:胡琳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357号财富广场A座9层912号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土建和通信工程预、结、决算审核(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认为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具备提供相应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本行财务会计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
特此公告。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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