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农商银行荣获2017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集体称号
2月13日,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集体的决定》(余字〔2018〕8号),新余农商银行荣获“2017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目标管理先进集体”。这是该行自2006年以来第九次获此殊荣。
一直以来,该行在省联社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联社综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行的中心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指导原则,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注重智能防范、狠抓制度建设及隐患整改、突出安全教育,夯实综治基础,做到内控与外防兼顾,制度防范与意识防范并重。确保了全行综治安全责任到位、员工防范意识到位、综治管理落实到位,内部稳定维护到位、异常情况监控到位。为全行健康、持续发展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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