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收合并峡江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6年2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峡江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案》。
本行已收到《江西金融监管局关于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峡江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赣金监复〔2026〕145号)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关于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花支行、东门支行开业的批复》(吉金监复〔2026〕54号),并已完成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工作。
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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