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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  法定中文名称: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铜鼓农商银行,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Tongg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1.2  法定代表人:李哲。

  1.3  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铜鼓县城南西路175号。邮政编码:336200;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2017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16608305亿元人民币。

  1.4  其他有关资料:2017年12月15日获得了中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编号:B0958H336090001。2020年4月24日取得铜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同意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6492182794D号《营业执照》。

  1.5   客户和投诉电话:9 6 2 6 8。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0年,铜鼓农商银行在省联社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根本遵循,以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为工作主线,迎难而上,开拓创新,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业务经营保持了稳健发展态势。

  至2020年末,各项资产总计275035.98万元;负债总计255948.77万元;所有者权益19087.21万元;实现各项收入13222.86万元,人均创收104.12万元;人均净利润9.90万元。

  2.1  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

  2020年

  利润总额

  1661.89

  净利润

  1257.26

  投资收益

  844.71

  营业利润

  1661.89

  营业外收支净额

  552.65

  

  2.2  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

  2019年

  2020年

  营业收入

  11751.55

  12593.71

  年末总资产

  252138.39

  275035.98

  年末存款余额

  226063.49

  241456.9

  年末贷款余额

  167793.84

  191845.2

  年末所有者权益

  18401.41

  19087.21

  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1

  净资产收益率

  4.5%

  6.59%

  

  2.3  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

  2020年末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8918.73

  2.一级资本净额

  18918.73

  3.资本净额

  20771.63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50085.11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149893.72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191.39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0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6825.00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66910.11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33

  9.一级资本充足率

  11.33

  10.资本充足率

  12.44

  

  2.4  入股资金来源情况

  我行股东入股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没有使用信贷资金、委托资金、债务资金或其他非自有资金入股,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或变相抽逃出资等现象。

  2.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变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有宜春市峰升实业有限公司,持股占比6.4%;铜鼓县金轮实业有限公司,持股占比6.24%;江西金仁实业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49%。

  变动情况: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原持股5.58%,转让股金2000000股后,持股3.77%。

  2.6  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情况

  我行股权未有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情况。

  2.7  股权被渍押或解押情况

  2020年,我行股权解冻户数4户,解冻股权7330054股。质押户数0户,冻结股权5453840股,质押占比8.32%,其中反担保1户,冻结股权7100000股;他行质押6户,冻结股权2599551股。

  2.8  股东人数及股本金情况

  截止2020年末,全行股东人数380户、股本金余额11660.83万股,比上年(减少)2户,余额(增减)0股。

  2.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项贷款余额为191,845.20万元,资本净额为20,771.63万元。

  股东中有4户企业法人和78户自然人在本公司办理了贷款,贷款余额合计9,272.88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83%(其中:企业法人股东贷款余额2,398.00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25%;自然人股东贷款余额6,874.88万元,占各项贷款的3.58%)。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①本年度发生重大非自然人关联交易4户,贷款金额2,398.00万元,其中:江西金仁实业有限公司贷款1笔,金额678.00万元;铜鼓县山里人家禽业有限公司贷款7笔,金额800.00万元;江西省铜鼓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贷款1笔,金额420.00万元;江西省铜鼓县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笔,金额500.00万元。

  ②本年度发生重大自然人关联交易6户,贷款金额4,371.50万元,交易履行了相关程序。重大自然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贷款笔数

  贷款金额

  (万元)

  序号

  股东

  姓名

  贷款

  笔数

  贷款金额

  (万元)

  1

  谢朝华

  3

  950.00

  5

  陈荣奎

  35

  861.50

  2

  鄢如发

  3

  699.00

  6

  曾军

  1

  500.00

  3

  林萍

  2

  561.00

  

  

  

  

  4

  曾雪萍

  1

  800.00

  

  合计

  45

  4,371.50

  

  3、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①本年度未发生一般非自然人关联交易。

  ②本年度发生一般自然人关联交易72户,贷款金额2,503.38万元。

  以上一般关联交易操作规范,没有发现违规交易,没有造成资金损失和流失。

  2.1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有宜春市峰升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立荣;铜鼓县金轮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军;江西金仁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贤亮。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未有变动。

  2.11   主要股东出质股权情况

  股东出质股东数1户,股权数710万股,其中铜鼓县金轮实业有限公司,出质原因经营业务周转,股权数额727.8万股,股权质押数710万股,质押占比97.55%,质押期限为36个月。

  2.12利润实现情况

  全行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1661.89万元,同比增加692.47万元,增幅71.43%;缴纳当期所得税314.32万元;实现净利润1257.26万元, 同比增加107.30万元,增幅51.83% 。

  2.13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可供分配的净利润1257.26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5.73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81.93万元,提取股金红利1049.47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0万元,当年未分配利润留存1596.67万元结转下年。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  股东提名董、监事情况

  2020年末,全行共有董、监事16人,其中股东提名董、监事12人,股东提名为董事:张柳生、巢文庆、熊  飞、王贤亮、刘菊辉、叶蔚林,提名为监事:李日强、罗浪、王方勇、郑立荣、陈典平、刘俊明。

  3.2  董事

  

  序号

  姓名

  姓别

  任   职

  1

  李哲

  

  铜鼓农商银行

  2

  王纪鑫

  

  铜鼓农商银行

  3

  张柳生

  

  铜鼓农商银行

  4

  熊佩如

  

  独立董事

  5

  巢文庆

  

  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

  6

  熊  飞

  

  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

  7

  王贤亮

  

  江西金仁实业有限公司  

  8

  刘菊辉

  

  江西山珠投资有限公司

  9

  叶蔚林

  

  自然人股东

  

  3.3  监事

  

  序号

  姓名

  姓别

  任   职

  1

  余乐

  

  铜鼓农商银行

  2

  李日强

  

  铜鼓农商银行

  3

  罗  浪

  

  铜鼓农商银行

  4

  王方勇

  

  铜鼓县山里人家禽业有限公司

  5

  郑立荣

  

  铜鼓市峰升实业有限公司

  6

  陈典平

  

  铜鼓县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

  刘俊明

  

  江西香杉木业有限公司

  

  3.4 高级管理层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从业

  年限

  分管工作范围

  1

  李哲

  

  董事长

  25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办公室)工作,组织履行董事会职责。

  2

  王纪鑫

  

  行长

  30

  主持经营工作。负责信贷、风险合规工作;分管信贷管理部、三农事业部、风险合规部;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

  3

  张柳生

  

  副行长

  24

  负责财务、运营管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分管财务运管部、清收事业部、电子银行部;协助分管人力资源(办公室)工作。

  4

  周世勇

  

  副行长

  24

  负责业务拓展、综治保卫工作;分管业务拓展部、安全保卫部、营业部。

  5

  余乐

  

  监事长

  14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党风行风监督、信访、党务、团委工作,分管审计部、党群工作部、党风行风监督室;组织履行监事会职责;主持工会工作。

  

  3.5网点分布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行共设12个营业网点,其中,11个支行,1个营业部。

  

  序号

  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

  1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铜鼓县城南西路175号

  2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排埠支行

  铜鼓县排埠镇集镇

  3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泉支行

  铜鼓县温泉镇集镇

  4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都支行

  铜鼓县三都镇集镇

  5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塅支行

  铜鼓县大段镇明珠路2号

  6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带溪支行

  铜鼓县带溪乡武苏街88号

  7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棋坪支行

  铜鼓县棋坪镇镇中路59号

  8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铜鼓县高桥乡幸福路68号

  9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

  铜鼓县港口路8号

  10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田支行

  铜鼓县定江东路778号

  11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铜鼓县定江东路186号

  12

  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宁支行

  铜鼓县城南路330号

  

    3.6内设机构情况

    本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授权经营、统一核算”的经营管理体制,截至2020年末,内设部门9个。

  3.7  员工情况

  2020年末,全行在职员工120人。其中:经济师2人,会计师1人,政工师1人,会计员13人,经济员22人,助理会计师13人,助理经济师3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公司治理概述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本行稳健经营,保护存款人和股东合法权益,本行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架构。

    股东大会是本行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本行决策机构,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监事会是本行监督机构,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本行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章程》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等各项权利;高级管理层接受董事会领导和监事会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决策系统、高级管理层为中心的执行系统和以监事会为重心的监督系统,形成职责明晰、相互约束的制衡机制。

     4.2 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2020年5月8日,召开了铜鼓农村商业银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实到股东代表56人,所持股份投票权80,425,568万股,占本行股份总额的68.97%出席本其中具备有效表决权的股东48人,所持股份为50,561,928股股,占62.87%。符合《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鼓农商银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铜鼓农商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铜鼓农商银行2018年度信息披露报告》、《铜鼓农商银行2020年度业务经营计划》《铜鼓农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铜鼓农商银行2019年度股金红利分配方案》、《铜鼓农商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铜鼓农商银行董、监事会对董、监事的评价报告》等9项决议。

    4.3 董事和董事会

   4.3.1董事责任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3名内部董事,6名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1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三农”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各尽职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2020年,为切实发挥董事会核心战略决策作用,本行共召开董事会4次。董事会在正确把握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及时调整经营发展方式,促进质量与规模、效益与效率的协调增长,推动本行经营方式与发展模式的转变。各位董事忠诚、勤勉,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行章程的要求,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股东利益,及时了解本行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体现了良好的勤勉义务。

    4.3.2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0年,铜鼓农商银行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其中,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铜鼓农商银行2020年固定资产立项报告》、《铜鼓农商银行2020年度风险处置规划报告》、《铜鼓农商银行2019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告》《铜鼓农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铜鼓农商银行2019年利润及股金红利分配方案》《2020年度业务经营计划》、等15项议案。2020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鼓农商银行战略转型5年规划》《铜鼓农商银行2020年1、2季度风险管理分拆报告》、《铜鼓农商银行聘任相关部门和支行行长的决议》等6项议案。2020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鼓农商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铜鼓农商银行2020年3季度风险管理分析报告》、《铜鼓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议事规划》等3项议案。2020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鼓农商银行原总行办公大楼和原三都支行办公大楼对外公开拍卖》、《铜鼓农商银行一季度经营目标计划》、《铜鼓金轮实业有限公司转让727.75万元股权》、《铜鼓农商银行柜面业务运营中断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铜鼓农商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铜鼓农商银行业务连续性计划建设工作报告》、《铜鼓农商银行贷款业务运营中断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18项议案。

  4.33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2020年共参加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鼓农商银行2020年固定资产立项报告》、《铜鼓农商银行2020年度风险处置规划报告》、《铜鼓农商银行2019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告》《铜鼓农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铜鼓农商银行2019年利润及股金红利分配方案》《2020年度业务经营计划》、等15项议案。2020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鼓农商银行战略转型5年规划》《铜鼓农商银行2020年1、2季度风险管理分拆报告》、《铜鼓农商银行聘任相关部门和支行行长的决议》等6项议案。2020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鼓农商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铜鼓农商银行2020年3季度风险管理分析报告》、《铜鼓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议事规划》等3项议案。2020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鼓农商银行原总行办公大楼和原三都支行办公大楼对外公开拍卖》、《铜鼓农商银行一季度经营目标计划》、《铜鼓金轮实业有限公司转让727.75万元股权》、《铜鼓农商银行柜面业务运营中断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铜鼓农商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铜鼓农商银行业务连续性计划建设工作报告》、《铜鼓农商银行贷款业务运营中断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18项议案。

    4.4 监事会

    4.4.1监事会职责

  本行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本行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职工监事,4名非职工监事。2020年本行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对决策和表决结果等进行现场监督,并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董事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提高本行治理主体的运作效能。

  4.4.2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行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1.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会议具体议程为:一是开展对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二是形成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报告;三是主要审议本行年度审计报告、本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报告、本行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本行年度纪检工作总结、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报告。

  2.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会议具体议程为:一是表决通过刘拾生同志辞去监事会监事长职务;二是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本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余乐同志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

  3.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会议具体议程为:一是由本行监事长余乐同志作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二是审议表决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对本行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审核监督的工作计划、对本行的经营决策、财务收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监督的方案。

  4. 2020年7月16日,监事会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会议具体议程为:一是通报本行2020年度上半年经营情况;二是通报近期本行人事调整情况

  5.2020年10月22日,监事会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会议具体议程为:一是通报本行2020年度三季度经营情况二是通报本行2020年度三季度经营风险分析三是全体监事对本行经营发展提建议

  4.43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本行外部监事为刘俊明、陈典平、王方勇、郑立荣等4人。

  1.切实履行监事工作职责

  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外部监事参加了2020年每次监事会并列席了农商行董事会会议,监督会议工作的落实情况。

  2.积极协调内部机构关系

  坚持“分工不分家,监督不旁观,参与不干预,互补不拆台”的工作原则,自觉维护董事、监事之间的团结。主动支持配合董事会工作,积极参加理事组织的活动。通过参与活动,使监督的力度得到加强,监督范围更加广泛,有力促进了董事会工作的开展。

  3.为农商行发展建言献策

  外部监事积极支持与配合高级管理层的经营活动,在召开监事会期间,多次对本行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良优化建议,促进本行可持续高效发展。

  4.5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名行长、二名副行长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完成年度经营目标。行长依照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主持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本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

  2020年末

  本期增加

  股本

  11660.83

  0

  资本公积

  210

  0

  盈余公积

  1102.68

  124.49

  一般风险准备

  4517.04

  327.85

  未分配利润

  1596.67

  233.47

  股东权益合计

  19087.21

  685.8

  

  5.2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类型

  2020年末股本数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4386.67

  37.62

  非职工自然人股

  5812

  49.84

  职工自然人股

  1462.16

  12.54

  

  5.3  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铜鼓县金轮实业有限公司

  727.75

  6.24

  铜鼓市峰升实业有限公司

  746.20

  6.40

  江西金仁实业有限公司

  639.60

  5.49

  铜鼓县山里人家禽业有限公司

  533.00

  4.57

  江西江农有机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33.00

  4.57

  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

  439.6

  3.77

  江西省铜鼓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30.46

  2.83

  巢文庆

  242.24

  2.08

  熊斌

  211.63

  1.81

  江西省铜鼓县山珠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

  213.20

  1.83

  熊曦

  211.42

  1.81

  合计

  4828.1

  41.40

  

  5.4  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六、风险管理情况

  6.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2020年末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2.44

  ≥10.5

  流动性比例

  30.72

  ≥25

  不良贷款率

  4.52

  ≤5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157.48

  ≥150

  成本收入比率

  50.19

  ≤35

  

  6.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2020年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

  批发和零售业

  2000

  1.19

  制造业

  10898

  6.49

  农、林、牧、渔业

  63036.24

  37.57

  房地产

  0

  0

  建筑业

  3750

  2.23

  合计

  79684.24

  47.49

  

  6.3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末数

  占比(%)

  正常

  149613.06

  89.17

  关注

  9867.97

  5.88

  次级

  1586.07

  0.95

  可疑

  6617.93

  3.94

  损失

  108.81

  0.06

  

  6.4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核销

  其他转入及冲销

  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13116.93

  3064.50

  7030.44

  910.95

  10061.94

  

  6.5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债券

  4000

  其中:持有至到期商业银行债券

  4000

    持有至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0

  持有至到期地方公用企业债券投资

  0

  持有至到期其他企业债券投资

  0

  持有至到期政策性债券投资

  0

  持有至到期投资合计

  4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

  4002.61

  

  6.6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2020年,本行紧紧围绕不良贷款“双控”目标,多策并举狠抓不良贷款清收责任,年末不良贷款余额0.87亿元,不良率4.52%,逾贷比降至100%以内。

  6.7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我行2020年未开展表外业务。

  七、服务“三农”金融业务开展情况

  7.1“三农”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一年来,全行各机构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发扬背包精神、落实“四扫”营销、创新支农信贷产品,信贷支农取得 明显成效。为进一步稳固农村市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三农服务水平,我行制定了《铜鼓农商银行2020年“整村授信”实施方案》,评级授信“每过一村,不落一户”。我县行政村共计91个,至2020年末,全行已整村推进已完成78村,对接1560农户,已授信农户1323户,授信金额9261万元,用信762户,用信金额3945万元;农户小额信贷余额34615.6万元,较年初增加2773.6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8.04%,授信及用信覆盖面进一步提升。

  7.2“三农”业务开展情况

  本行着力加强“三农”业务发展,从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业务发展、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绩效考核等方面建立“三农”金融服务机制,以保障本行持续支持“三农”发展的能力。

  7.21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本行所有持股比例在1%及以上的自然人和所有企业法人股东已作出在持股期间支持本行加强“三农”金融服务、资金主要用于当地的书面承诺。本行经营管理层以“支农支小”作为市场定位,明确业务发展方向。

  7.22制定了发展战略。铜鼓总面积1551.94平方公里,辖6个镇,3个乡,4个生态公益型林场,第三产业为主导产业,县委县政府重视农业的发展,明确了打造面向“三农”、服务社区的现代金融企业战略目标。完善支农手段,关注农业生产环节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金融需求,在不断优化现有的小额农贷、百福惠民卡、农民工卡等产品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支农新产品,拓宽服务领域。

  7.23完善了组织架构。建立符合本行发展目标的“三农”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一是成立了“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都具有丰富的“三农”工作经验,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三农”业务的规划管理。委员会每季度都召开了工作会议,就“三农”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长、监事长和行长在任职期间,都作出了坚持“三农”市场定位、建立“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加强“三农”金融服务的书面承诺。二是完善“三农”业务制度和授权。在有效控制风险及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建立了标准化业务制度,单独设立涉农信贷计划、授予贷款审批权限,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贷时间。对3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由信贷管理部独立审批官直接审批发放,精简信贷文本,缩短审批流程,实行限时办贷制度,要求小额农户贷款2天内必须完成申请到发放。持续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质效。

  7.24加快了业务发展。本行认真落实“三农”发展战略,通过单列“三农”业务信贷计划,合理配置客户经理,创新信贷产品,全面支持实现“三农”金融业务发展目标。一是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全行存款余额22.6亿元,较年初增长1.76亿元,增幅8.45%,新增存款70%以上用于当地贷款投放。面对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资金短缺的实际,积极争取人民银行的“扶贫再贷款”3900万元用于壮大支农资金实力。二是加大重点产业支持。结合铜鼓生态旅游的定位,逐步加大对旅游、绿色农业、休闲农庄等相关产业支持力度,重点发放小额农户贷款、小微商户消费贷款等,结合我行“流水贷”、“小微商户贷”等信贷产品,进一步丰富我行金融支持三农的手段。三是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在传统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把来源于基层的需求和“三农”的难题作为产品创新的源泉,创新推出了“小额居贷”、“诚商信贷通”、“ 应收账款质押”、 “扶贫小额信贷”、“百福农家乐”“电商信贷通”、“农机购置”、“百福农权贷”等一系列新产品,积极拓展农村“两权”抵质押物范围、完善增信和风险缓释机制。以开展深度四扫为契机,加强与县市监局和就业局的沟通合作,广泛宣传“诚商信贷通”、“下岗再就业贷款”等优势信贷产品,提升单户授信额度,扩大小微商户群体授信面。今年共发放诚商信贷通贷款70户,3332.55万元;发放下岗再就业贷款619户,6998万元,下岗再就业贷款市场份额达到65%,较年初上升4个百分点。四是心无旁骛添力脱贫攻坚。在完成精准扶贫摸底调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评级授信,并对贫困户合理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今年新增扶贫小额信用贴息贷款639笔,2108.75万元。同时加大对失业人员扶持力度,新增助保贷129笔,金额515.22万元。五是开展了 “深度四扫”活动。按照行政区域范围,结合网点布局,12个网点在全辖范围内开展了“扫村、扫街、扫园、扫社区”为代表的“深度四扫”活动,进一步挖掘了市场潜力,夯实了发展根基。

  7.25加强了风险管理。一是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提高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把容忍度调整为5%,对违约涉农贷款的尽职相关人员实施免责。二是加强业务督导。总行实行机关挂点督导机制,加强对所有支行的业务督导,建立信贷投放倒逼机制,根据各机构的利息任务倒算各机构贷款日平数,作为信贷投放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对业务发展较慢的机构进行诫勉谈话,对业务发展排名后3位的机构负责人要求做表态性发言,督促各机构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定期分析“三农”业务。每季度对“三农”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把握“三农”经济发展规律,采用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有效识别和计量“三农”金融业务的风险。

  7.26助推普惠金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为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我行按照省联社网点优化的要求,及早谋划,深入调研,统一部署,按照2016-2020年网点布局规划报告要求,优化了网点布局,拓宽了网点业务范围。二是持续加大ATM、POS机等电子机具布设力度,方便广大居民存取款业务,农民自助服务终端的使用让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乡村的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到城区一样的现代金融服务,真正实现了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民“零距离”。今年共布放了10台智能柜台和12套移动营销设备,智能柜台网点覆盖率83%,移动营销设备网点覆盖率100%。目前,两类设备运行状况良好,业务分流效果明显,电子替代率逐步提升。三是落实人行移动支付便民工程要求。我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对新增商户全部支持手机闪付、银联二维码、双免功能,对存量POS商户逐步完成受理环境改造,逐户进行机具升级。四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建设。为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我行积极做村普融服建设,在“村村通”覆盖率100%基础上,在3个深度贫困村,布VTM、惠农终端等自助金融机具,让贫困村不出村,就近办理、汇款、转、缴费等金融业,满民的金融服务需求

  八、铜鼓农商银行2020年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8.1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行各项贷款余额191842万元,较年初增加24049万元,增幅14.33%,完成全年贷款投放任务的120.24%;其中涉农贷款余额 124871.96 万元,较年初增长268.39万元,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87845.62万元,较年初增长11084.62万元,实现了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一个高于”目标;小微贷款余额 61525.1万元,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59125.1万元,实现了“两增两控”和“两个不低于”目标。

  8.2具体工作

  8.21金融网点建设。截至2020年末,我行共有12个网点,实现了我县乡镇全覆盖,每个网点均可办理信贷业务,总行强化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明确了信贷考核设置了投放目标,考核期10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低于75%(含),1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低于60%(含),以上两项只有一项未达标准值,扣减网点10%绩效金额。

  8.22小微企业贷款投放。2020年12月末,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92亿元,较年初增长0.75亿元,增速14.5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24个百分点(各项贷款增速14.33%),完成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指标。

  8.23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020年12月末,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户数2044户,较年初增长8户(2019年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户数2036户),完成贷款户数不低于年初户数指标。

  8.24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成本。2020年12月末,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61%,较年初下降0.51个百分点(2019年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6.12%),成本控制完成监管指标。

  8.25普惠型小微企业资产质量。2020年12月末,我行各项贷款不良率4.52%,同类机构平均不良率3.11%,不良率虽高于同类机构平均水平1.41个百分点,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6.03%,不高于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2020年末同类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3.38%。

  8.26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本行各项贷款之比。2020年12月末,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92亿元,占各项贷款比例为30.86%,大于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小微口径25%,且较上年末增长了0.06个百分点(2019年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17亿元)。

  8.27小微企业客户分层。2020年12月末,我行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89亿元,增年初增长0.96亿元(2019年末我行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93亿元),增速24.43%,增速与各项贷款增速之比17.05:10。

  8.28小型微型企业首贷户服务情况。2020年我行小型微型企业新增首贷户118户,全年小型微型企业累计发放2180户,占比为5.41%,低于同类机构10.87%的水平。

  8.29持续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上年末(2019年),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为30.8%,超过一定比例(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小微口径30%)。当年末(2020年)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14.5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24个百分点,继续实现了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指标,得3分。

  8.30降成本成效突出。2020年12月末,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5.61%,较年初(2019年12月末,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6.12%)下降0.51个百分点,完成了当年监管目标。

  8.3监管考核情况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春分局对我行2020年度坚守定位与金融服务能力监测考核评价为达标,考核得分为89分,我行在经营定位、金融供给、金融基础设施均得满分,金融服务机制中除涉农贷款不良率高于本县金融机构平均值未得分外其他得满分。

  8.4后续规划

  8.41继续深耕农村,夯实支农支小。面对城区日益激烈的客户竞争,积极寻找差异化营销策略。组织全行力量做实整村授信工作,挂点部室全部深入农村网点,帮助做好政策宣传和需求调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激发农村市场活力,对接好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等新兴信贷需求。

  8.42提升资产质量,促进合规经营。加强信贷考核监测。定期通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贷款户数、贷款余额、不良率、1000万元以下贷款结构占比等。持续开展重点工作按周通报。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重点开展新增不良贷款问责与追究,通过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处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的严肃性,从教训中反思、在反思中提高,促进依法经营、合规操作。

  九、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0年,本行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真实反映不良贷款后,虽然相关指标小幅下降,但本行积极采取措施,增收节支,加大计提各项拨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9.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3名高管人员中,1名具备经济师职称, 3名达到了20年以上从业经历。此外,本行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管理层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我行的风险监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9.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本行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全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网点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9.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咨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9.4 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9.4.1.贯彻省联社审计工作意见。一是积极对接省联社开展的8项专项审计及时、真实、客观、全面地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二是按照省联社的工作部署,根据本行实际,组织开展关联交易、征信管理、反洗钱、金融消费者保护、业务连续性、自营资金业务、柜面操作风险等专项审计项目,不断规范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9.4.2.强化审计监督效能。一是指出了基层单位在执行内控制度、柜面业务操作和文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我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在各层级履职、宣传教育、投诉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征信管理在业务培训、检查、考核及评价方面以及反洗钱管理在组织机构履职、客户身份识别、持续识别、大额、可疑、恐怖融资交易的识别和报告、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整改建议;三是要求总行相关部门和基层网点强化柜面业务管理,规范柜面业务操作,防控柜面业务风险,全面提升柜面服务水平四是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建议,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五是对违规责任加大了问责力度,全年全行问责137人次,警告1人次,约谈提醒1人次,通报批评22人,经济处罚金额45869元,为各项业务的正常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9.5信用风险状况

  9.5.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方面,一是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

  9.5.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9.5.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以“立足县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大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贷款分布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个人贷款等方面。2020年累计投放涉农贷款9.67亿元,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上升0.04亿元,增幅0.35%。累计发放小微贷款5.5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0.61亿元,增幅11.05%。其中我行1000万以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92亿元,较年初增加0.75亿元,增速14.5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24个百分点,实现两增两控目标。

  9.5.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授信集中度较为合理,符合监管要求比例。2020年末,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7.81%,较年初上升0.31个百分点;全部关联度3.26%,较年初下降0.71个百分点,均在监管要求比例之内。

  9.6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2020年末,流动性比例为30.72%,较年初下降0.26个百分点,超过监管标准值5.72个百分点。核心负债依存度为75.22%,较年初下降6.93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为38.69%,较年初上升1.37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率26.87%,较年初上升8.31个百分点,存贷比例为75.26%,较年初上升1.04个百分点,均符合监管要求。

  9.7市场风险状况

  利率风险敏感度符合监管要求,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零。

  9.8操作风险状况

  制定了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制度、计算机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结算、清算等业务操作规程、案防保证金管理办法、员工违规积分制、关联交易审核报告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针对贷款以外其他资产(主要是存放同业款项和重空、有价单证),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人员,实行了较严格的管理。严格按银监部门的要求,实行了贷款以外其他资产的风险分类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

  9.9声誉风险状况

  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负面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完善了声誉风险管理考评,同时还加强声誉风险排查管理,高度关注声誉风险状况,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人员,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声誉风险,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2020年度未出现声誉风险。

  10.0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

  针对同业竞争风险,本行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强业已形成的规模和机构网点优势,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十、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制定了《铜鼓农商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2020年,本行将加强资本规划管理,制定2020-2022年三年资本规划,确保资本充足稳定,加大资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加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流程,提高资本管理水平,加强压力测试,完善资本应急预案,加强资本预算和考核,增强资本约束意识,根据本行发展战略与总体风险偏好,优化经济资本在各业务条线的合理配置,并通过经济资本配置引导业务部门合理调整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本增长,实现资本水平和风险水平的合理匹配,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引导全行树立资本约束意识,使资本成本概念和资本管理理念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定期审查和管理资本结构,并通过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本结构和期限搭配,提高资本筹集效率,维持资本结构的总体平衡。

  十一、薪酬情况

  2020年全行薪酬总额1853万元,接近同业中等水平。在薪酬的分配方面,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绩取酬、多劳多得;团队配合,网点综合考核结果影响个人收入;正向激励、促进发展的原则,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在考核方法上采取计价为主、评分为辅的方式,对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业绩采取直接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根据岗位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对支行负责人实行平衡计分卡考核;机关部门人员坚持考核到岗、量化到人的考核原则,并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将部门业绩考核与个人履职考核相结合,基本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和核心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完善了全面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励了干部员工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业务发展。  

  11.1  董、监事薪酬情况 

  2020年董、监事薪酬总额242万元。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薪酬总额与质量效益挂钩,始终把风险防范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引导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发展质量。

  11.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54万元,坚持协调发展,薪酬总额与本行业绩挂钩,把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业绩考评结果作为绩效薪酬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十二、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抵贷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财务报告

  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梅小平、徐明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赣平安内审字〔2021〕第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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