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西河口红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规定,现将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江西河口红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与江西河口红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500万元,期限5年,利率按当前LPR加77个基点执行,担保方式为抵押。
二、交易对手情况
江西河口红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该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雄鸣,企业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2017年8月7日核准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46834588373。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武夷山镇篁村林业分场,经营期限至2058年,经营范围:茶叶种植、生产销售,生态旅游开发(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
江西河口红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董事程雄鸣关联公司,是本行法人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我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根据客户的担保方式、资金归行率、利息贡献度等因素按照一般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向江西河口红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综合授信895万元),因“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其中本次交易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0.72%。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经授信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后,2025年04月11日,经铅山农商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同意,报经董事会同意批准对江西河口红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95万元授信额度及本次单笔授信500万元的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该笔授信进行独立审查,对该笔重大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公允性、合规性、内控审批程序发表书面意见,认为该笔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七、其他情况说明
本行将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查和控制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符合监管要求。
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4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