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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联社“百福小微商贷”


  ★产品概述

  上饶县联社“百福小微商贷”贷款(以下简称“小微商贷”)是指上饶县联社基于个体工商户和社区居民的信誉、资产、收入、现金流等情况,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发放的不需提供抵(质)押担保的保证贷款。

  ★服务对象

  “小微商贷”的服务对象为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经年检有效期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农贸市场、专业商场、建材市场和商业街(商圈)等产业集聚地的个体工商户和社区居民。

  ★业务特点

  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申请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同一行业必须在1年以上;

  (2)户口在上饶市、县辖内,且有自有住房;

  (3)经营正常且有良好商誉;

  (4)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社会反映、未涉入经济纠纷;

  (5)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并接受上饶县联社信贷监督;

  (6)有固定或相对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7)实行自负盈亏,有生产经营能力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8)在上饶县联社开立结算账户;

  (二)社区居民

  1、上饶县联社辖内的常住非农户口;

  2、年满18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内、男60周岁以内;

  3、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一个家庭中只能一人为借款主体;

  5、借款人及配偶无不良贷款余额、无不良担保余额、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借款用途符合政策规定;

  7、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8、上饶县联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保证人

  1、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上饶县联社辖内的常住户口;

  3、信誉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社会反映、未涉入经济纠纷;

  4、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经营状况良好或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

  5、上饶县联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所需资料

  (一)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属特殊行业,还应提供由有权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个人有效证件;

  2、营业场所自购或租赁证明材料;

  3、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家庭收入、资产等证明;

  4、借款人在上饶县联社的开户情况证明;

  5、上饶县联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社区居民: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

  2、借款人婚姻证明;

  3、借款人户口簿;

  4、借款人家庭相关资产证明;

  5、借款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6、借款人在上饶县联社的开户情况资料;

  (三)保证人资料:

  1、保证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2、保证人婚姻证明。

  3、保证人户口簿。

  4、保证人有效资产和收入证明材料。

  5、上饶县联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授信额度、期限、利率

  1、授信额度。“小微商贷”中小微商户贷款最高授信额度原则上控制在50万元(含)以内,居民贷款最高授信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0万元(含)以内。

  2、授信期限。授信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为2年(含)。单笔贷款期限应根据客户的借款用途、生产经营周期(资金周转次数)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含)。

  3、贷款利率。“小微商贷”利率实行浮动利率和差别利率,贷后根据小微客户在上饶县联社的现金流情况按季进行调整。

  ★业务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可到最近网点申请)→申请人提供授信(贷款)资料→客户经理调查、审查、审批→与上饶县联社经营网点签订最高额授信(借款)合同→贷款发放→贷款收回。

  ★业务咨询、办理联系方式

  小微金融服务中心:

  地    址:上饶县三清山中大道508号(上饶中学旁)

  联系电话:0793-789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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