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商联合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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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农商银行2024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4年,石城农商银行在省联社及辖区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团结奋斗,群策群力,坚定不移地推动石城农商银行向前向好发展。现将2024年度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法定机构名称: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石城农商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郭坚

  (三)注册资本:16105.0492万元人民币

  (四)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其他有关信息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462号

  邮政编码:342700

  联系电话:0797-57939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071819224G

  二、股东股权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截止202412月31日,本行股金户数为923户,股本金额16105.0492万元,股东总数较上年减少4户,股本金额较上年增加159.4559万元,减少的股东户数均为自然人股东之间自行协商转让,增加的股本均为上年利润转增资本而增加。其中:法人股东8户、6085.0648万元,占比37.78%,股东户数与占比均无变化,合计持股金额较上年增加60.2482万元;自然人股(含职工自然人)915户、10019.9844万元,占比62.22%(其中职工自然人股196户、2826.2458万元,占比17.55%),股东户数较上年减少4户、持股比例无变化,合计持股金额较上年增加99.21万元。

  (二)股金分红情况。2023年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已于2024618日向截止2024617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进行股金分红,分红比例为8%(含税),其中7%用于现金分红,1%转增股本,合计分红金额1275.65万元。

董事会表决同意2024年股金分红比例为8%(含税),全部用于现金分红,分红金额1288.40万元。该分配方案将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股权质押情况。截止202412月31日,本行股东出质股权9户、755.88万股,质押比例为4.69%,较上年减少2户、148.65万股,质押比例下降0.98%,均在省内其他农商银行办理质押贷款。其中1户主要股东(赣州市银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出质本行股权、出质股权422.8万股,出质比例为42.86%。

  (四)股权冻结情况。截止202412月31日,本行无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五)主要股东情况。截止202412月31日,本行主要股东共计13户,合计持股5622.67万股,占比34.91%。其中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共5户(其中2户分别派驻董事、监事各1名),持股总额5473.01万股,占总股本的33.98%;未达5%以上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共8户,金额149.66万股,占总股本的0.93%。本行无控股股东,也无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表

序号

主要股东名称

持股情况(万股)

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股东

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

备注

1

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83.4392

8.5901

持股5%以上股东

2

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2.7517

6.5989

持股5%以上股东,派驻监事1名

3

赣州金顺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060.5

6.5849

赣州通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赣州通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朱泽鸿

蓝志萍

蓝志萍

赣州通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朱泽鸿

持股5%以上股东

4

赣州市银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986.5317

6.1256

赣州丰晟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丰晟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张丰年、温苏菁

持股5%以上股东

5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79.7846

6.0837

持股5%以上股东,派驻董事1名

6

刘志文

1.1579

0.0072

刘志文

刘志文

内部董事、高管

7

赖坤发

23.4498

0.1456

赖坤发

赖坤发

独立董事

8

李波

1.1579

0.0072

李波

李波

内部监事、高管

9

温丽娇

6.9634

0.0432

温丽娇

何木秀、温春平

何木秀、温春平

温丽娇

高管人员

10

朱丽萍

7.1857

0.0446

朱丽萍

陈抚州

陈抚州

朱丽萍

内部监事、高管

11

徐成燕

75.0956

0.4663

徐成燕

赖俊宇、

徐成武

赖俊宇、

徐成武

徐成燕

高管人员

12

陈楚

17.3341

0.1076

陈楚

陈楚

高管人员

13

谢飞

17.3172

0.1075

谢飞

谢金林

谢金林

谢飞

高管人员

合计

5622.6688

34.9124

  (六)前10名(含1%以上)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2412月31日,本行在册的前10名股东合计持股6596.73万股,占比40.96%,报告期内前10名股东及所持股份占比均无变化,报告期内所持股份增加部分均为上年末部分利润转增资本、股金分红配股而增加。

本行前10名(含1%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报告期内股权增减(+、-)

持股比例(无变化)

持股总数

1

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3

8.59

1383.4392

2

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3

6.6

1062.7517

3

赣州金顺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1

6.58

1060.5

4

赣州市银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9.87

6.13

986.5317

5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9.80

6.08

979.7846

6

石城县泰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4

2.01

323.7454

7

陈静

境内自然人

3.08

1.91

307.545

8

蓝中明

境内自然人

1.73

1.08

173.1727

9

赣州华资产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4

1.02

164.4219

10

张森林

境内自然人

1.55

0.96

154.8418

合计

65.97

40.96

6596.73

    人力资源管理及机构情况

  薪酬情况

  1、管理框架及决策程序。本行成立了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人力资源部。本行薪酬管理遵循“公平性、激励性、经济性、合规性、绩效向基层一线、创造效益倾斜”原则。

  2、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2024年度,本行严格遵照《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同时制定了《石城农商银行2024年度绩效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内容覆盖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经营效益、发展转型和社会责任五大类指标,其中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合计45%,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

  3、年度薪酬、延期支付、追索扣回情况。本行员工薪酬总额主要根据《江西辖内农商银行薪酬总额管理办法》核定;员工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性收入等构成。本行按照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对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为5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比例为40%,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均为三年2024年度本行计提延期支付薪酬金额470万元,兑付近三年延期支付薪酬金额166万元,报告期内,本行未执行非现金薪酬,因员工受处分发生追索扣回2498.25元。

(二)员工情况

  2024年末,本行员工共206人。其中:在岗员工186人,劳务派遣9人,内退员工11人;本科学历以上143人,占比为69.41%;大专学历的39人,占比为18.93%;中专及以下学历24人,占比为11.65%。

(三)机构情况

    本行现有营业网点21个,具体分布情况是:县城网点7个,主要分布在县城各主干道。乡镇网点14个,主要分布在小松镇、高田镇、屏山镇、横江镇、赣江源镇、木兰乡、丰山乡、大由乡、龙岗乡、珠坑乡、桐江村、岩岭村、洋地村。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现任董事

郭坚

董事长、董事

1977

刘志文

行长、董事

1985年

赖坤发

独立董事

1969年

刘雪峰

独立董事

1983年

王智斌

派驻董事

1978年

现任监事

李  波

监事长、监事

1987年

侯乐乾

派驻监事

1976年

朱丽萍

职工监事

1988年

刘梦洁

外部监事

1987年

吴焰兴

外部监事

1972年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汪俊山

副行长

1987年

欧阳丰

副行长

1986年

谢飞

董事会秘书

1986

温丽娇

审计部总经理

1990

陈  楚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1984年

徐成燕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1978年

(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简历

  1.董事简历

  郭坚  董事会董事、董事长。郭坚,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江西信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年10月参加信用社工作1995年10月至2024年9月信丰农商银行网点出纳、会计、信贷员网点副主任、网点主任机关部门经理、信丰农商行副行长、信丰农商行行长2024年9月提名为石城农商银行董事长人选,2024年12石城农商银行董事长。

  刘志文  董事会董事、本行行长。刘志文,男,汉族,1985年1月出生,江西瑞金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9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瑞金农商银行柜员、会计、信用社副主任、分社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支行行长,石城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等职务。2021年12月任石城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

  赖坤发 独立董事。赖坤发,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曾任石城县司法局任办事员、科员,石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任法律援助律师,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年6月担任江西同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雪峰 独立董事。刘雪峰男,汉族,1983年11月5日出生;曾就职于赣州启明星眼科医院人事部,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8月就职于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王智斌 派驻董事。王智斌,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2000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兴国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网点出纳、会计,信贷管理部经理、财务会计部经理、营业部主任,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2024年6月任上犹农商银行副行长。

  2.监事简历

  李波 监事会监事长、监事。李波,男,汉族,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宁都农商银行客户经理、支行行长等职务,2021年12月任石城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侯乐乾 派驻监事。侯乐乾,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1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兴国县联社网点出纳员、联社微机管理员网点副主任、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2018年11月任宁都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4年11月起任宁都农商银行行长

  朱丽萍 职工监事。朱丽萍,女,汉族,198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网点柜员、委派会计、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分理处主任,2024年1月石城农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刘梦洁 外部监事。刘梦洁,女,汉族,1987年11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200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石城县小松中心小学教师,石城县实验学校教师、出纳,在石城县第一小学任教师。

  吴焰兴 外部监事。吴焰兴,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先后从事长途货车运输行业,经商(在本县从事承包乡村公路硬化、新农村建设项目)曾任石城县琴江镇江背村文书,副书记兼文书,江背村委会主任,江背村支部常务副书记,2021年1月至今任江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汪俊山 副行长。汪俊山,男,汉族1987年1月出生,江西会昌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07月参加工作,历任会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点柜员、部室科员、团委书记、部门经理、支行行长、会昌农商银行副行长等职务,2024年10月起石城农商银行提名副行长,2024年12月起任石城农商银行副行长。

  欧阳丰 副行长。欧阳丰,男,汉族1986年6月出生,江西安远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10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安远农商银行网点综合柜员、委派会计、分社副主任、支行行长、部门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8月起任石城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谢飞 董事会秘书谢飞,男,汉族1986年5月出生,江西石城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7月至历任石城农商银行综合柜员、客户经理、网点副职、网点负责人、部门总经理,2024年8月起任石城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

  温丽娇 审计部总经理。温丽娇,汉族,江西石城人,1990年1月出生,33周岁,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2月参加工作,期间历任石城农商行网点综合柜员、委派会计、运营主管、科员、部门副总经理等职务,2024年1月任石城农商银行审计部总经理

  陈楚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陈楚,男,汉族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6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石城农商银行客户经理、部门副总经理、支行行长风险合规部总经理2024年8月起任石城农商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徐成燕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徐成燕,女,汉族1978年12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1999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石城农商银行网点柜员、委派会计、会计辅导员、部门副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4月起任石城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末,我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发薪酬316万元,延期支付160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薪酬根据相关薪酬管理办法予以核定计发,本行绩效薪酬分配倾向于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和一线创造效益的员工。

  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2024年末,本行资本充足率为15.26%21.66%(新规口径);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13%14.03%(新规口径),杠杆率8.35%7.53%(新规口径),不良贷款率1.56%,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72.46%,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净资本净额的比率为5.17%,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率为3.66%,最大单家非同业集团或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为11.61%,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410.05%,资产利润率1.11%,资本利润率13.51%,成本收入比29.11%,流动性比例56.81%,各项监管指标均优于标准值,总体风险可控,全面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六、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一)支持三农情况2024年12月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685132.97 万元,较年初净增41292.50 万元,增幅6.41%。其中:涉农贷款余额为345247.77万元,较年初增加17211.26 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05672.31 万元,较年初增加20221.27  万元。

  (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2024年本行积极落实减费让利行动,年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年初下降83BP。

  (三)客户数量。2024年12月末,本行贷款客户数40516户, 较年初增加2225户,增幅5.81%。                                                                                                                                          户,

  七、社会责任承担情况

  (一)厚植深耕,担当县域金融主力。本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主营业务迈上新台阶,助力做强县域金融市场。至2024年末,存贷总额突破160亿元,其中各项存款97.35亿元,较年初增加5.75亿元,增幅6.28%,各项贷款68.51亿元,较年初增加4.13亿元,增幅6.41%,手机银行客户15.63万户,较年初增加1.03万户,持续担当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金融主力军。

  (二)坚守定位,持续服务实体经济。本行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不断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至2024年末,累放乡村振兴贷款26.91亿元,支持白莲、烟叶、蔬菜、脐橙等富民产业发展壮大。

  (三)减费让利,降低群众资金成本。本行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普惠小微贷款利率较年初降低83BP,累计为客户节约资金成本1500余万元,继续实施免收抵押贷款抵押登记费、评估费政策,全年共为客户免除抵押登记、评估费约34万元;实施聚合支付小额交易费用全免,为客户节约交易成本约190余万元,全年免费换发第三代社保卡5.2万余张,为群众节约换卡成本166万余元,全年累计减费让利近1800万元。

  (四)提升质效,助推信用环境建设。2024年末,本行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410.05%,优于监管指标;其中不良率1.56%,较去年上升0.3个百分点,不良余额1.07亿元,较年初上升0.26亿元,持续推动信用石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信用乡镇、文明村评选活动,加强县域农村信用环境建设,进一步弘扬“实诚”文明新风。

  (五)服务群众,践行普惠金融使命。本行大力践行普惠金融,不断增强客户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至2024年,累计布设金融便民服务站141个,实现了全县“村村通”100%全覆盖,打造琴江镇长乐村赣江源镇友联村、铜锣湾社区、琴江镇坝口村等4个普惠金融示范基地,构筑了全县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至年末,全行贷款客户数4.05万户,占全县符合授信条件人口的21.62%,用信2.82万户,用信率69.54%,普惠金融落地有声。

  (六)筑牢防线,夯实平安建设基础。抓实反电诈日常工作,按季开展“反诈先锋”评选,全年推送20余期反诈微信宣传,开展各类反诈宣讲60余场,为群众避免经济损失近90万元;精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准消防员”技能培训,完善各类安防设施,全行网点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加大信访协调化解工作力度,为确保全县和谐稳定发展大局贡献了农商力量。

  (七)彰显担当,履行农商社会责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不断提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力度。全年缴纳税收6000余万元,先后与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开展党建联建共建,开展党建+系列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庆六一”活动,组织助力高考、“情暖童心港湾”等爱心慈善活动,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先后荣获“全县2024年度“春蕾计划-梦想未来”爱心行动先进集体”、“全县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

  八、风险管控情况

  2024年,本行坚持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紧紧围绕风险防控工作重点,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防线。

  主要风险监测核心指标情况

项目

指标值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性风险

存贷款比例

≤75%

70.38%

70.29%

流动性比例

≥25%

56.81%

53.01%

信用风险

不良资产率

≤4%

0.91%

0.74%

不良贷款率

≤5%

1.56%

1.26%

最大单家非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比例

≤20%

11.61%

13.37%

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比例

≤15%

5.17%

6.29%

风险迁徙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调整后)

1.98%

1.58%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调整后)

25.28%

37.24%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调整后)

74.90%

74.29%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调整后)

75.57%

46.35%

盈利能力

成本收入比

≤35%

29.11%

29.01%

资产利润率

≥0.6%

1.11%

1.01%

资本利润率

≥11%

13.51%

12.34%

准备金充足程度

贷款拨备率

≥2.5%

6.41%

5.06%

拨备覆盖率

≥150%

410.05%

402.76%

资本充足程度

资本充足率

≥10.5%

21.66%

14.86%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4.03%

13.74%

  (二)严管操作风险。强化运营主管监督,发挥合规经理职能,规范业务系统操作,实现风险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反洗钱、反欺诈、反恐怖融资工作要求,强化授权管理,充分运用运营风控监测系统、事后监督系统加强柜面业务监测管理,不断提高柜台业务风险控制水平。

  (三)严防信用风险。始终盯紧信贷风险,加快存量信用风险处置力度,按月分解落实任务,按周通报完成进度,特别是加强贷款利息逾期客户的监控与回访,做到及时化解处置。加强与法院等部门协调联系,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同时全面控制增量风险,抓好新增贷款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控信用风险。

  (四)严控流动性风险。按季度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主动整理、总结压力测试反馈情况,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和风险防控策略;密切加强流动性指标监测和存款资金异动监测,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提升风险应对处置效率,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

  (五)严防声誉风险。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工作的领导权,做响做亮正面宣传,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及时处置化解风险隐患,严密防范声誉风险。

  (六)严控信息科技风险。在董事会下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总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牵头负责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本行业务连续性提供科技保障。

  (七)严防案件风险。按照年度案防工作计划,先后组织开展了资产质量真实性排查、贷款“三查”履职落实风险排查、夜间自助银行监控报警功能排查、互联网金融业务案件风险排查、财务人员岗位内控管理、金融市场业务案件风险排查、银行卡业务案件风险排查、柜面业务风险排查、员工异常行为网格化排查7个条线、9个项目的排查;始终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及时消除案件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案件风险。审计部门依次抓好了常规序时、关联交易、新增大额不良贷款、后续跟踪、征信管理、反洗钱、柜面业务、贷款评审等专项审计,不断提高全员案防意识和能力,始终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及时处置案件风险事件。

  (八)严防市场风险。本行严格遵循《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要求,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领导下,实行独立、集中、统筹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式,形成了金融市场业务前、中、后台相分离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金融市场部为市场风险管理牵头部门。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及监管指标,审慎操作,根据各类业务需求,合理安排好资金,充分注意所需资金的期限配置,坚持实行资产负债业务的期限匹配,降低利率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九)风险监测和管理系统情况

本行主要依托省联社开发的相关风险监测和管理系统,对各类风险指标进行监测、预警、处置,省联社对风险监测出现预警的指标及时下发管理提示,本行风险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指标预警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整改处置。

  (十)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情况

  截止202412月末,本行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4376.83万元,占一级资本净额的5.17%,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4785.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3.66 %,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17961.61万元,占一级资本净额的 21.23%,各项指标值均符合监管要求。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2024年,本行深入践行“金融为民”服务理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不断加强消费者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依法合规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多措并举改善金融服务水平,金融消费者的满意度、获得感与幸福感显著提升。

  (一)加强消保机制建设。构建了由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执行责任,法律合规部牵头各部门、网点落实消保工作主体责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石城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石农商行发2018183号)《石城农商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石农商行发2018127号)《石城农商银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石农商行发2020258号)《石城农商银行产品销售双录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石农商行发2016107号)《石城农商银行消费投诉管理实施细则》(石农商行发2020212号)《石城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石农商行发202071号)《石城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石农商行发202073号)《石城农商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石农商行发〔2021〕145号)《石城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查制度》(石农商行发202366号)《石城农商银行重大消费投诉处理应急预案》(石农商行发〔2023〕68号)《石城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石农商行发202395号)《石城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石农商行发2023103号)《石城农商银行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管理办法》(石农商行发202465号)等消保制度,为消保工作的依法合规开展和工作质效提升夯实了基础。

  (二)强化消保工作考评。按年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通过自评对全年消保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消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提升消保工作的合规性;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绩效考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员工提高对消保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主动承担消保工作职责,更好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消保工作检查。一是开展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基固本”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合规性和工作实效。2024年10月,本行按照省联社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自查,全面对照《全省农商银行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清单》所列七大方面、42类问题,按照“应查尽查、应改尽改、边查边改”的原则,对2023年以来我行消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推动完善“两全三头”消保工作机制,消保工作的合规性和工作实效进一步提升。二是组织开展消保专项审计。本行于2024年3月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审计内容涵盖了各层级履职方面、内控机制方面、宣传教育方面、产品与服务管理方面、投诉管理方面、基本权利保障方面,涵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

  (四)加强金融教育宣传。为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本行制定了《石城农商银行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把开展消保知识宣教纳入年度重点工作。2024年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普及金融知识 守住‘钱袋子’”“民法典宣传周”“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存款保险知识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反假币宣传月”“反网络诈骗法宣传”“宪法宣传周”等各类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在街道、校园、社区设立咨询台,深入千家万户等方式,持续向消费者普及防范非法集资、防范不法贷款中介等非法金融活动、反电信诈骗、反洗钱、存款保险等与自身息息相关的金融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投资、依法合规维权,增强各类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守牢自己的钱袋子。

  (五)加强消保投诉处理。本行法律合规部作为消费投诉牵头管理部门,协调各业务部门及网点全面加强消费投诉管理,依法合规积极妥善处置各类消费投诉。2024年,我行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53件,其中:省联社96268渠道转办41件(其中重复投诉3件),占比77.36%;监管部门转办投诉8件(其中重复投诉2件),占比15.09%,较同期减少2件;12345政务热线转办4件,占比7.55%。对收到的投诉件,我行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按照投诉处理流程积极妥善处理,投诉办结率100%。

  十、流动性测试情况

  2024年,本行通过完善流动性监管体系、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健全风险应急措施等管控措施,不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2024年本行共开展了4次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1次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在轻度、中度、重度三种压力情形下,均不存在支付缺口,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十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与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贷款授信业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截止202412月末,本行全部关联方430户,发生一般关联交易共47笔,金额3331.45万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6笔,授信金额528万元,均为向关联人发放的贷款及信用卡授信,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存款)41笔,金额2803.45万元,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截止202412月末,本行共有93户关联方贷款及信用卡授信,授信金额2071.4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59%。尚有余额的关联方贷款及信用卡53户、71笔,余额964.08万元。

  十二、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本行经营战略转型。

  十三、公司治理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2.董事会

  本行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职工董事2人,非职工董事3人(含独立董事2人)。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与薪酬、三农、普惠金融、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消保、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3.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组成,本行设监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非职工监事3人,符合《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1/3的要求。

  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设行长1名,副行长2名。本行行长、副行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后履职。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5.部门及分支机构

  本行内设综合工作部、党群工作部、信贷管理部、授信评审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审计部、党风行风监督室、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安全保卫部等11个机关部室,普惠金融事业部、金融市场部、清收事业部等3个事业部,下辖1个营业部、15个支行、5个分理处,共计21个营业网点。

(二)年度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46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度股金分红方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章程》修正方案等议案,并对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研究部署,各位股东积极建言献策,增进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所议定事项均得到落实,并履行了向“三会”报告的程序。

  (三)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本行董事会召开会议7次,分别于20241月12日、3月27日、65日、8月269月9日、10月18日、11月5日召开董事会,听取审议了业务经营情况报告;组织开展董事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听取审议了《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石城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石城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石城农商银行2023年反洗钱工作报告》《石城农商银行2024年案防工作计划》《石城农商银行2024年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要点》《石城农商银行2024年案件风险排查工作计划》等议案;组织学习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辖内法人机构“信贷管理质效提升年”活动情况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全市银行业工业金融服务情况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辖内银行机构2023年绿色信贷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全市农商银行2023年度坚守定位与金融服务能力监测考核情况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消保专项工作的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全市农商银行2023年度经营及风险情况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法人银行机构“五大治理”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赣州金融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第三届“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州金融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银行保险机构安全保卫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等文件;每次会议均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决议形成后,本行经营层能够及时贯彻落实,按照董事会既定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做到依法合规经营,规范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关注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能有效履行职责。

  监事会工作情况

   1.监事会履职情况

  本期监事会召开会议5次,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8月8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2月23日召开。

报告期内,根据本行《章程》,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行董事会所有会议和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股东和员工利益,对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一致认为:报告期内本行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业绩客观真实,内控体系健全有效;本行经营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在业务经营中无违规违法行为,无损害股东利益行为;监事会认真审查了本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后认为,各项报告均客观真实反映本行的经营状况和成果,各项指标均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监事会审查认体系健全有效;本行经营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在业务经营中无违规违法行为,无损害股东利益行为;监事会认真审查了本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后认为,各项报告均客观真实反映本行的经营状况和成果,各项指标均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监事会审查认为报告期内本行无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及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行为。本行监事会组织监事对董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一致认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为“称职”。

  2.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本行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为侯乐乾、吴焰兴、刘梦洁,吴焰兴和侯乐乾分别任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本行外部监事依法按照本行章程和监事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维护和保障本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列席董事会会议,现场了解董事会的决策事项和决策过程,对董事会重大决策的内容和制定过程的合法合规性持续关注和监督。持续了解分析本行经营情况,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次数与实际到会次数一致。参会期间,就本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或建议。在非会议期间多次来本公司参加一系列与履职相关的事项和活动,积极参加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独立发挥监督作用,不受利益相关方影响,独立地进行分析判断,为本行的稳健发展和风险化解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

  公司治理评价

  2024年,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公司治理与党的领导深度融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要求。建立完善了“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三会一层”有效规范履职,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相关要求,本行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了2024年公司治理自评估,评估结果显示不存在重大事项调降评级事项,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

  十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及附注。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赣州天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详见附件《石城农商银行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二)财务情况说明

  1.经营基本情况。截止2024年末,资产总额113.17亿元,较年初增加7.59亿元,增幅7.19%,其中各项贷款余额68.51亿元,较年初增加4.13亿元,增幅6.41%;负债总额103.65亿元,较年初增加6.59亿元,增幅6.78%,其中各项存款余额97.35亿元,较年初增加5.75亿元,增幅6.28%。所有者权益总额为9.52亿元,较年初增加1亿元,增幅11.78%。其中:股本金1.61亿元,较年初增加0.016亿元,增幅1%,主要是利润转增资本而增加;资本公积0.23亿元,与年初保持一致;盈余公积2.96亿元,较年初增加0.25亿元,增幅9.45%;一般风险准备2.50亿,较年初增加0.05亿元,增幅2.06%;其他综合收益0.36亿元,较年初增加0.19亿元,增幅114.07%;未分配利润1.87亿比年初增加0.49亿元,增幅35.45%

  2.利润实现及利润分配情况。一是利润实现情况。2024年,实现税备前利润23197.2万元,同比增加537.14万元,增幅2.37%;实现利润总额14290.1万元,同比增加1990.35万元,增幅16.18%;净利润12186.64元,同比增加2195.99万元,增幅21.98%。计提企业所得税2103.47万元二是利润分配情况。2024年,本行实现净利润12186.64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节余9572.63万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1759.26万元。其中:提取特种专项准备117.46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18.66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00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218.66万元;8%的分红比例提取股本股利1288.4万元剩余利润17416.07万元待下年进行分配

  3.其他事项说明。2024年经营正常,无重大影响经营成果的事项。本单位董事会、董事长、行长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1.2024年度信息披露表

  2.2024年资产负债表

  3.2024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2024年现金流量表

  5.2024年利润表

  6.石城农商银行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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