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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信息披露报告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上半年信息披露报告

  一、公司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萍乡农商银行,法定英文名称:Pingxi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法定代表人:刘光莹

  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新区韶山西路2号;邮政编码:337099。公司注册登记日期:2014年12月30日。

  其他有关资料: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03225613887,金融许可证号B0604H336030001。

  二、报告期内本行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行的主营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情况

  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

利润总额

15041.38

税备前利润

26764.29

营业利润

15213.48

营业净收入

33656.03

  2.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

营业收入

50285.59

年末总资产

2616830.83

年末存款余额

2187382.99

年末贷款余额

1793531.49

年末所有者权益

153671.51

每股收益(元/股)

0.14

净资产收益率(%)

9.46

  3. 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

1.核心一级资本

153671.5

2.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减项

701.59

3.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52969.91

4.一级资本净额

152969.91

5.二级资本

17908.08

6.总资本净额

170877.99

7.风险加权资产

1545291.67

7.1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450554.17

7.1.1表内加权风险资产

1446765.77

7.1.2表外加权风险资产

3788.4

7.2市场风险加权风险资产

0.00

7.3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94737.5

  4.财务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行财务数据真实合规、核算规范,核心财务指标运行平稳,具体情况如下:各项资产总计2,616,830.83万元,负债总计2,463,159.32万元,所有者权益153,671.51万元;实现各项收入50,335.30万元,税备前利润26,764.29万元,各项财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经营预期,为后续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财务基础(以上数据未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

  1.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详见附件)。

  四、风险管理

  1.  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项目

2026年6月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1.06

≥10.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9

≥8.5

流动性比率

86.31

≥25

不良贷款率

2.89

≤5

拨备覆盖率

175.35

≥150

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

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率

7.02

≤10

最大单家非同业集团或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

11.46

≤20

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

19.4

≤25

成本收入比率

19.3

≤35

  2.  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万元、%

行业种类

2026年6月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建筑业

275623.39

15.37

批发和零售业

264464.88

14.75

制造业

173884.95

9.7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3620.86

5.7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0875.00

5.07

农、林、牧、渔业

48658.65

2.71

住宿和餐饮业

41485.54

2.3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8358.56

1.58

卫生、社会工作

20895.89

1.1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664.62

1.15

  3.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2026年6月贷款余额

所占比例(%)

1

萍乡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980.00

0.67

2

萍乡市汇隆实业有限公司

11895.00

0.66

3

萍乡市汇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1895.00

0.66

4

江西汇恒置业有限公司

11895.00

0.66

5

江西萍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1890.00

0.66

6

萍乡市海新建筑有限公司

11851.00

0.66

7

萍乡市云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795.00

0.66

8

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590.00

0.65

9

江西省汇颐康贸易有限公司

11410.00

0.64

10

萍乡市汇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11400.00

0.64

  4.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余额

占比

正常

1672619.16

93.26

关注

69104.68

3.85

次级

11663.11

0.65

可疑

4364.98

0.24

损失

35779.56

1.99

贷款合计

1793531.49

100

  5.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

贷款损失准备

90123.97

  6. 金融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账面余额

债权投资国债

0

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

95202.95

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

296090.31

债权投资商业银行债券

133237.02

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159938.62

合计

684468.9

  7.信用风险对策

  一是严把增量风险关口。指定专人运用数据分析及风险预警功能,持续推进新增逾期贷款常态化监测,每月初梳理汇总预计反弹贷款清单(即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贷款),同步下发《贷款(逾)期提前预警提示单》。严格落实“反弹即处置、内部自平衡”要求,对各类潜在风险隐患实现“早识别、早介入、早化解”。同时,强化工作统筹调度、层层压实岗位责任,对已划入关注类的贷款客户,在电话、微信等线上催收手段无果后,督促相关人员上门送达律师催收函,进一步强化催收效能,坚决遏制逾期贷款、欠息贷款向不良贷款转化。二是攻坚存量风险处置。对存量不良贷款建立精细化管理台账,逐户开展全面排查梳理,结合单户实际经营及还款能力,逐笔制定现金清收、合规续贷、还款计划落实等差异化处置方案,明确压降目标、细化完成时限,实行逐笔攻坚、闭环管理,确保每一户都有专人对接、每一笔都有专人负责。针对大额不良贷款,推行领导班子包联督办制度,逐笔与对应支行研讨清收思路、敲定处置举措,全程跟踪督导计划落地、措施执行,摒弃“一诉了之”的简单处置模式,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清收处置力度,持续提升存量不良贷款处置质效。三是防范外部风险传导。密切跟踪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领域、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重点领域的风险变动情况,常态化开展风险预警分析和研判,健全重点企业“名单制”管控机制,精准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及资金流向,有效防范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外部风险扩散蔓延,切实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8.流动性风险对策

  一是推动投资业务与流动性管理深度融合,科学规划同业业务久期配置,缩减流动性风险敞口规模,实现投资业务久期与主动负债久期的合理匹配,从根源上防范流动性风险。二是强化资金头寸精细化管控,严防流动性风险发生。严格执行“勤核算、勤上缴、勤调剂”工作机制,灵活调配资金头寸,精准开展资金预测与报备工作,对大额资金流向实施动态跟踪、及时反馈;密切关注重点客户资金需求及流量变化,扎实做好节假日、业务旺季等关键节点资金预测,结合信贷投放计划科学研判资金流动性态势,保障各类正常支付资金需求,有效防范头寸缺口风险。三是提升流动性管理精细化水平,在守住流动性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优化资金配置效率,增强经营盈利水平;同时,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主动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等流动性支持,持续提升主动负债能力,夯实流动性保障根基。四是健全流动性压力测试机制,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和风险防控需求,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及时上报测试结果、分析存在问题,持续优化测试流程和方案,不断提升流动性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和科学性。

  9.债券投资风险对策

  本行严格遵循债券投资相关监管要求,健全债券投资风险管控体系,《萍乡农村商业银行债券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萍乡农村商业银行债券业务授信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明确债券投资全流程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前中后台分离、岗位制衡的原则设置岗位职责,规范债券投资决策、交易、风控、核算等全流程操作,确保业务运作合规有序。

  本行进一步强化债券投资风险全流程管控,严格坚守“授信在前、用信在后”的核心原则,构建事前授信、事中审批、事后监测的闭环管控机制。事前,对每只债券发行主体开展全面信用评估,合理核定授信额度,严格把控发行主体信用资质;事中,严格按照内部审批流程履行审批程序,规范交易操作,杜绝违规交易行为;事后,在债券存续期内实施常态化跟踪管理与风险监测,定期分析发行主体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变化,密切关注债券利率波动、交易价格变动及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识别潜在风险隐患,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在具体操作层面,一是严格防控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前对发行主体实施严格的授信审查与风险研判,优先选择信用评级优良、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强的发行主体,同时通过分散投资品种、优化投资组合等方式,降低单一主体、单一品种信用风险集中度,切实防范信用违约风险。二是着力防范流动性风险,结合本行流动性管理需求,优先选择流动性充裕、交易活跃的债券品种,通过科学分散投资期限、优化投资结构等方式,提升债券资产变现能力,有效降低债券投资流动性风险,保障债券资产安全可控。

  10.同业业务风险对策本行严格规范同业业务经营管理,健全同业业务风险管控体系,制定《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资金业务基本制度》《萍乡农村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管理办法》《萍乡农村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授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同业业务准入、授信、交易、监测、退出等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同业业务合规、审慎开展。

  本行严格执行同业合作机构准入管理机制,所有同业合作机构均纳入同业业务准入白名单,建立合作机构资质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根据交易对手资本实力、信用状况、经营合规性等资质变化情况,实时更新调整准入名单,坚决杜绝与不合规、高风险机构开展同业合作。同时,严格遵循“先授信、后用信”及审慎合规的核心原则,对所有同业交易对手提前核定授信额度,严格在授信范围内开展同业业务,严防超授信交易风险。

  对于存量同业业务,本行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对交易对手经营状况、信用资质、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排查与动态监测,密切跟踪同业交易履约情况,及时识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潜在隐患,建立风险台账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存量同业业务风险可控、合规有序,切实防范同业业务风险传导。

  11.信息科技风险对策

  一是优化治理架构建设。进一步强化董事会下设信息科技委员会的核心职能,常态化召开委员会会议,对信息科技战略规划、年度预算投入、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事项进行审议决策,确保信息科技发展方向与银行整体战略布局同频同步。明确运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信息系统建设与日常运维,风险管理部门专职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识别、评估与管控,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构建分工清晰、协同高效、相互制衡的信息科技治理体系。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体系。结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最新要求及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特点,全面梳理现有信息科技相关制度,查漏补缺、优化完善。制定覆盖信息系统建设、日常运维管理、数据安全防护、网络安全管控等全领域的制度规范,建立制度定期审查与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制度体系始终适配业务发展与技术迭代需求,为信息科技风险防控提供坚实制度支撑。三是筑牢技术安全防线。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部署先进的防火墙、入侵检测与防御系统、终端防病毒软件等安全设备,对网络流量实施实时监测、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并拦截异常访问、网络攻击等风险行为。对客户信息、交易数据等核心敏感数据,全面采用加密技术进行存储与传输,健全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严防数据泄露、篡改等安全风险。四是提升全员专业能力。制定信息科技从业人员年度专项培训计划,鼓励员工参与行业权威认证考试,持续提升专业技术素养与岗位履职能力。面向全体员工开展信息安全意识普及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线上专题课程、实战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强化员工信息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员工识别防范钓鱼邮件、恶意软件、网络诈骗等安全风险的实操能力。五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优化信息系统应急响应预案,针对系统故障、网络攻击、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明确详细的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与处置时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模拟不同场景下的系统中断、风险突发情况,检验应急指挥、技术抢修、业务恢复等各环节的协同作战能力,持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确保突发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缩短业务中断时间,保障业务正常有序运行。

  12.操作风险对策

  一是完善制度流程管控。定期对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结合金融监管新规要求与业务发展实际,及时修订完善业务操作手册,细化各环节操作标准与步骤,明确岗位职责与权限边界,消除操作模糊地带与风险隐患。针对复杂业务、新产品推广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操作指引与风险提示,确保员工操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制度流程后评价机制,常态化收集各业务部门反馈意见,持续优化制度流程设计,保障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与适应性。二是强化员工培育与管控。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员工培训体系,对新入职员工开展岗前操作风险专项培训,重点讲解合规操作要求、典型风险案例等内容,帮助其快速树立风险意识;对在职员工定期组织业务技能提升培训与风险警示教育,持续强化合规操作理念。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培育诚信合规的企业文化。建立员工行为常态化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异常交易行为等情况,及时排查潜在风险隐患。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将操作风险管理成效纳入员工考核评价,激励员工主动践行合规操作。三是健全内控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强化授权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操作授权合规、流程规范。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定期开展操作风险专项审计,对重点业务领域、关键岗位开展深度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依托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构建操作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对业务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动态分析,及时捕捉数据异常波动与潜在风险点,实现操作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股

项目

2025年末

本期增加

2026年6月

股本

105,691.41

0.00

105,691.41

资本公积

236.10

0.00

236.10

盈余公积

9,205.45

0.00

9,205.45

一般风险准备

18,430.53

231.28

18,661.81

其他综合收益

853.41

-123.67

729.74

未分配利润

4,699.47

1,4447.53

19,146.99

股东权益合计

139,116.38

14,555.13

153,671.51

  2.股东类型分类表

  单位:万股、%

股东类型

2026年6月股本数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79489.96

75.21

非职工自然人股

15516.01

14.68

职工自然人股

10685.45

10.11

合计

105691.41

100.00

  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1

萍乡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8911.25

17.89

2

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651.58

14.81

3

萍乡市昌兴投资有限公司

10506.25

9.94

4

萍乡市汇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184.26

4.91

5

萍乡市源晟贸易有限公司

3410.70

3.23

6

萍乡市湘旺投资有限公司

3076.85

2.91

7

江西省汇颐康贸易有限公司

2558.03

2.42

8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2137.37

2.02

9

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

1741.72

1.65

10

萍乡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05.35

1.61

  1. 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萍乡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持股189112500股,占比17.89%,较年初无变化。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日持股156515779股,占比14.81%,较年初无变化。萍乡市昌兴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持股105062500股,占比9.95%,较年初无变化。

  5.股权管理情况

  本行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章程规定,坚持“规范、透明、可控”的股权管理原则,落实股权全流程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股权登记、变更、质押、披露等各环节管控,确保股权管理合规有序、信息真实透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行股本金总额为105691.4125万股,股东总户数920户,股权结构清晰、分布合理,具体构成如下:法人股东36户,持股金额79489.96万股;非职工自然人股东322户,持股金额15516.01万股;职工自然人股东562户,持股金额10685.45万股,各类股东持股情况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股权管理相关规定。

  (一)股权出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行股权出质股东共计29户,占全部股东总户数的3.15%;出质股权总额12511.95万股,占本行股本金总额的11.84%。本行主要股东共5户,合计持股49887.64万股,其中主要股东出质股权1392.53万股。所有主要股东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时,均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完成实时登记、信息披露等相关程序,确保股权质押行为合规、透明,可追溯。

  (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本行严格落实股权穿透式监管要求,对主要股东开展全面穿透性审查,逐一核查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关联关系、利益相关方等核心信息,确保主要股东股权结构清晰、关联关系透明、最终受益人可追溯。经核查,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均未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提供虚假材料、作不实声明等违规情形,亦无其他可能对本行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切实保障本行股权结构稳定及经营安全。

  6.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本行严格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全面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切实保障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接受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本行关联交易主要涵盖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管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等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杜绝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监管套利,切实维护经营独立性。

  本行严格遵照穿透原则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建立全面、动态的关联方识别、认定与更新机制,定期梳理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识别无遗漏、信息无偏差。截至2026年6月末,本行确认关联方共计316户,其中关联自然人261人、关联法人55户,关联方名单已按规定完成内部报备及动态管理。2026年6月末,本行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共计134笔,累计贷款金额50931.62万元,其中一般关联交易131笔,交易金额10355万元;重大关联交易3笔,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本行决策流程完成审批、报备及专项披露,未发生通过掩盖关联关系、拆分交易等隐蔽方式规避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或监管要求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行与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50931.62万元,占资本净额的29.81%,相关指标均严格符合金融监管部门关于关联交易的比例要求,未出现超标情况。本行所有关联交易均遵循商业公平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本行授信定价管理办法,结合关联方客户信用评级、风险状况及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具体定价标准,全程留存定价依据及审批资料,确保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合规性。同时,本行加强关联交易全流程管控,建立关联交易监测机制,动态跟踪交易资金来源与流向,定期开展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及时排查关联交易潜在风险,切实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传导,保障本行安全、独立、稳健运行。

  六、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构成人员和员工情况

  1.董事会

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任职

1

刘光莹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2

余朝晖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

3

贺 妮

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独立董事

4

杨林初

萍乡市湘东新村洗煤厂厂长兼总经理

独立董事

5

涂相云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

董事

5

黄 鑫

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萍乡创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

7

林磊秀

萍乡市昌兴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

8

欧凌霄

萍乡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兼任萍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董事

9

张 琴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行长

董事

  2.监事会

序号

姓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任职

1

李照武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监事

2

黎 斌

萍乡市湘东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

监事

3

刘绍勇

萍乡市鹏翔物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

4

张少虎

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

5

李南萍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3.高级管理层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工作范围

1

刘光莹

党委书记、

董事长

主持全面工作

2

涂相云

党委副书记、行长

分管计划财务部、授信评审部、法律合规部、信贷管理部、清收事业部。

3

陈过房

党委委员、

副行长

分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资金业务管理部、普惠金融事业部、业务拓展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

  4.员工情况

  2026年6月共有员工444名,其中职员424人、代办员18人,工勤人员2人。

  5.薪酬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薪酬管理指引》等监管规定及本行内部治理要求,本行制定了完善的薪酬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薪酬管理应遵循的合规性、公平性、激励性、可持续性原则,细化员工薪酬构成、核算标准、发放流程及管理要求,确保薪酬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有据可依。本行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贺妮担任主任委员,该委员会主要承担三大核心职责:一是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与任职标准,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后,向董事会提出明确任职建议;二是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薪酬政策及实施细则,确保制度政策符合监管要求与本行经营发展实际;三是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建议,并全程监督薪酬方案的落地实施,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公正、合规合理。

  2026年度上半年本行列支薪酬总额2075.02万元(含延期支付),其中:基本薪酬1325.77万元、绩效薪酬579.33万元。本行高管层薪酬按照江西农商联合银行考核标准及监管要求发放。2026年度上半年高管层薪酬总额143万元。其绩效薪酬严格根据年度经营考核结果核定,考核指标涵盖经营效益、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等核心维度,经核查,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均未超过其基本薪酬的3倍,严格符合监管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控的相关要求。

  为落实监管及江西农商联合银行要求,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本行制定了《萍乡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并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延期支付比例、兑付、发放。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其部分绩效薪酬采取延期支付方式,与工作责任和风险防控挂钩考核。

  延期支付对象:总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计划财务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授信评审部、资金业务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支行副行长、行长助理、客户经理(含客户经理C岗)等人员。

  延期支付薪酬权重:总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为52%,各支行、总行财务、内审、合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重要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为40%,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报告期内暂未兑付延期支付。

  • 公司治理
  1. 股东会

  本行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章程规定,规范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流程,全面实行律师见证制度,每次股东会均聘请专业律师全程见证,并由律师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决策过程合法合规、程序规范、结果有效。股东会作为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核心职权:制定和修改本行章程;审议批准本行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本行核心经营方针及重大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行股份等事项作出决议;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对发行本行债券、本行上市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议并批准涉及全体股东切身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管理制度,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具体标准,审议或批准其他须由股东会审议的重大制度;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本行章程明确应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人员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萍乡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其中执行董事2人、职工董事1人、外部董事6人(含独立董事3名)。全体董事严格恪守忠实、诚信、勤勉的履职原则,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本行、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章程,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忠实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持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统筹领导各专门委员会按照既定工作制度规范运作、高效履职,推动本行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

  本行董事会依法行使以下核心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决议落地见效;确定本行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落地实施,制定本行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牵头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制订本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慎利润分配方案(将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的必要时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作为核心考虑因素)及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及其他证券、上市等方案,制定包含主要股东补充资本长期承诺内容的资本规划,对本行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承担最终责任;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方案;审议批准本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提名,聘任或解聘本行副行长、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确定本行风险容忍度,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制订本行章程修改方案,制订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薪酬制度;审议批准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订高级管理层履职问责制度;审议或批准对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具体制度及其他须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制度;负责本行信息披露工作,对本行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本行行长工作汇报,检查行长履职情况;通报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整改落实情况;向股东会报告董事会对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报股东会审议批准;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确定其报酬及奖惩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制订股权激励方案;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公司治理体系;维护金融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管理责任;履行法律法规、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职权。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具体如下:

  1.2026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关于与萍乡市昌兴投资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关于与萍乡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关于萍乡市湘旺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草案)》《关于聘任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的议案(草案)》《关于与萍乡市昌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等议案。

  2.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全面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内部审计质量评价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和有效性考核情况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金融市场业务压力测试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草案)》《关于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方案的议案(草案)》《萍乡农商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关于成立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的议案(草案)》《萍乡农商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关于江西汇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草案)》《关于聘任涂相云为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草案)》等议案。

  3.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萍乡市汇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的议案。

  4.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备2025年度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情况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风险管理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流动性压力测试开展情况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全面风险指标监管预警工作情况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风险管理策略评估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风险偏好管理评估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流动性风险政策、程序及偏好限额评估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自评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草案)》等议案。

  5.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费用预算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案防工作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金融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草案)》《萍乡农商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萍乡农商银行新产品新业务等风险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2025年度工作报告(草案)》《关于设立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草案)等议案。

  1. 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股东监事1人,外部监事2人。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制度规范、资产质量、财务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合规性、合法性和风险防范等工作重心,对经营活动以及高管人员履职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薪酬制度;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审议并批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其他制度管理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具体如下:

  1、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26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三年发展规划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绩效考核审计报告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流动性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柜面操作风险审计报告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策略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质量检查报告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金融市场业务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草案)》《关于资金业务相关授权的议案(草案)》  《关于调整收回股东置换不良贷款本金入账科目的议案(草案)》  《萍乡农商银行贷审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关于选举第三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草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草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草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草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草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草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草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信息科技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草案)》《关于聘任萍乡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及财务部总经理的议案(草案)》《关于萍乡农商银行与武功山户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关于选举萍乡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草案)》《关于选举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副行长的议案(草案)》等议案;2、2023年3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27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草案)》《萍乡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草案)》《萍乡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对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与整改督促情况的报告议案(草案)》等议案;3、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28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6年工作规划》《关于与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关于与萍乡市昌兴投资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关于与萍乡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关于萍乡市湘旺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草案)》《关于聘任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的议案(草案)》《关于与萍乡市昌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全面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内部审计质量评价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和有效性考核情况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金融市场业务压力测试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草案)》《关于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方案的议案(草案)》《萍乡农商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关于成立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的议案(草案)》《萍乡农商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关于江西汇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草案)》《关于聘任涂相云为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草案)》等议案。

  4.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29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备2025年度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情况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风险管理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流动性压力测试开展情况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全面风险指标监管预警工作情况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风险管理策略评估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风险偏好管理评估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流动性风险政策、程序及偏好限额评估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自评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草案)》等议案。

  5.2026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30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费用预算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案防工作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5年金融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草案)》《萍乡农商银行202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草案)》《萍乡农商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萍乡农商银行新产品新业务等风险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2025年度工作报告(草案)》《关于设立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议案(草案)》《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草案)等议案。

  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章程规定,坚决执行股东会、董事会作出的各项决议,严格落实年度财务预算部署,聚焦经营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全力确保年度经营目标圆满达成。高级管理层主动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定期向监事会如实报送本行经营业绩、重大合同履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风险管控成效及经营发展前景等核心信息,积极配合监事会开展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无任何阻挠、妨碍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不受非法干预;若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本行章程规定作出经营决策,导致本行遭受重大损失的,参与决策的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切实强化履职问责约束。

  5.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本行章程履行职责,按时足额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参与各项议题的深入讨论与前期调研,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全面深入了解本行业务发展态势、经营管理成效、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重大事项推进等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落地执行情况,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和专业支撑作用。独立董事重点推动关联交易规范化管理,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监督职责,通过参与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全过程监督审核,精准确认关联方身份及关联关系,监督并指导管理层对关联交易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管控,持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质效,切实保障本行、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1. 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本行外部监事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底线,切实履行外部监事法定职责,主动参与本行监事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专业制衡与风险防控作用,助力完善本行公司治理体系。

  外部监事积极主动参加本行召开的各类监事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关联交易材料等相关文件,对议案涉及的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关联交易公允性、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核心内容开展深入核查与分析研判,精准识别潜在风险点;会中依法充分行使表决权,审慎履行审议职责,确保履职不缺位、不越位。2025年度,外部监事累计出席监事会会议8次,列席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1次,全面、深入掌握本行治理运作、经营发展、风险防控及重大事项推进等实际情况,为有效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履职期间,外部监事立足独立监督视角,针对本行重大决策程序合规性、经营管理规范性、关联交易管控有效性、财务报告信息真实性等关键事项,独立发表客观、公正的监督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有效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依法合规履职,督促相关部门补齐管理短板,确保本行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策内容科学合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决策风险及合规风险,维护本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7.部门、分支机构设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行组织架构设置严格遵循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布局需要,构建了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管控到位的组织架构体系,具体设置情况如下:机关内设部门共计17个,其中综合工作部1个、事业部3个,各内设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高效,承担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业务支撑等核心职能;营业网点共计32个,具体包括营业部1个、一级支行7个、二级支行24个,实现区域服务全覆盖,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同时,设有离行式自助网点1个,补充线下服务渠道,进一步优化服务布局、提升服务效率,为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合规经营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8.公司治理自评

  本行严格对标银行业公司治理监管规制与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运行体系,治理架构完备健全、治理机制运行顺畅。全行持续压实 “三会一层” 治理主体履职边界与协同机制,各治理层级权责划分明晰、制衡约束有效、履职运转规范有序。本行常态化开展公司治理有效性评估,持续优化战略落地传导、全面风险治理、内控合规管理等核心能力,稳步夯实长效治理基础。报告期内,本行治理运行合规稳健,未出现公司治理重大缺陷、违规失范及相关风险事件,以高质量治理水平保障全行经营体系平稳有序运行,有力支撑机构长期稳健经营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 普惠金融服务

  本行始终坚守“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核心市场定位,充分发挥扎根本土、网点密集、机制灵活的核心优势,深度融入地方经济发展,聚焦乡村振兴、小微民营等重点领域,切实履行普惠金融社会责任,为地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成效显著,严格落实监管部门“两增两控”监管要求,各项核心指标均达标合规:全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5.36亿元,较年初增加0.06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较年初增加1户;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年初下降0.3个百分点,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严格控制在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实现普惠小微业务量质齐升、稳健发展。

  本行深耕农村金融市场,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依托普惠金融服务站及联络员体系,全力打造接地气、有温度、农民认可的“乡村银行”特色品牌。截至2026年6月末,已在安源区、湘东区布局普惠金融服务站76个,其中行政村服务站75个、社区服务站1个,实现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全覆盖,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与便捷度。

  持续推进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优化电子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效率,2026年度全行电子交易笔数达1532万笔,占总交易笔数的94.90%,有效减少客户线下跑腿成本,提升客户金融服务体验。扎实开展整村授信普惠金融数智化系统进行“三三制”评议工作,截至2026年6月末,已对62个行政村进行了“三三制”评议,覆盖行政村农户数14.63万户,评议产生信用白名单户数1.63万户,农户授信覆盖面达17.49%,切实以信用赋能农村金融发展。

  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精准发力金融帮扶,多措并举助力重点群体脱困发展:累计发放“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贷款7909万元,惠及贫困户900余户,助力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稳定增收;累计发放“财政助保贷”6101万元,覆盖1700余户贫困家庭,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养老保障后顾之忧;累计发放下岗再就业贷款363728万元,帮扶1.5万名下岗人员实现就业创业,激发就业创业活力;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5358万元,帮助7100余名贫困学生顺利迈入大学校园,以金融力量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切实履行普惠金融社会责任。

  • 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消保创造价值”为核心理念,以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为总牵引,严格对标监管消保评价七大要素,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以下简称“消保”)治理体系,构建以《萍乡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为核心,11项配套制度为支撑的“1+11”消保制度体系,实现消保工作全流程、全领域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消保制度与业务发展、监管要求同频同步。

  本行健全消保工作协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消保工作联席会及工作例会,明确各部门消保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会商、协同处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有效提升全行消保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与应急响应效率,切实形成消保工作合力。2026年上半年,本行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44起,严格按照投诉处理流程规范处置,实现投诉处理率100%、客户满意度100%,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严格落实产品服务消保前置审查制度,将消保要求嵌入产品设计、服务提供全流程,2026年度上半年累计审查各类业务协议26份,针对协议中可能存在的消保风险点提出优化意见29余条,从源头防范消保合规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强化消保能力建设,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消保培训体系。充分依托本行知识库打造“消保三分钟”学习专栏,梳理典型投诉事件编制警示教育案例,常态化组织全员开展学习复盘,切实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合规服务意识,2026年上半年累计编发专栏内容13期。

  扎实推进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等集中宣传活动近30场,通过线下宣讲、线上推送、网点阵地宣传等多元化渠道,覆盖金融消费者超万人次,有效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与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帮助重点群体提升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筑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线。

  十、重大事项

  2025年度股东会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前召开,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附件: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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