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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南丰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南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丰农商银行)。英文名称:Jiangxi Nanfe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2.2法定代表人:邓国平。

  2.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南丰县桔都大道38号。邮政编码:344500。

  2.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000MA35KAR726,金融许可证号:B1222H336100001。

  三、主要业务数据

  3.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利润总额

  7187

  净利润

  5390

  投资收益

  643

  营业利润

  7358

  营业外收支净额

  -171

  

  3.2截至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9年

  2020年

  营业收入

  32709

  36030

  年末总资产

  497080

  586018

  年末存款余额

  407113

  460247

  年末贷款余额

  379282

  422869

  年末所有者权益

  47342

  67345

  每股收益(元/股)

  0.58

  0.60

  净资产收益率

  10.97

  9.83

  

  3.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1、核心资本

  66932.87

  2、核心资本扣减项

  411.95

  3、核心资本净额

  67344.82

  4、二级资本

  4401.01

  5、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4401.01

  6、总扣减项

  411.95

  7、资本净额

  71333.88

  8、加权风险资产

  408881.44

  其中:表内加权风险资产

  355080.62

  表外加权风险资产

  1400.82

  各项资产总计58.60亿元;负债总计51.87亿元;所有者权益6.73亿元;实现各项收入3.6亿元。

  3.4利润实现情况

  全行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7187万元,较上年净增261万元;缴纳当期所得税1797万元;实现净利润5390万元。

  3.5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免征、减征的增值税额及企业所得税额提取特种专项准备2896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39万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39万元,按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39万元,按股本金总额的(8911万元)12%提取应付股利1069.32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加本年未分配利润余额4307万元。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4.1董事

  序号

  姓名

  姓别

  任职

  1

  邓国平

  

  董事长

  2

  骆晓玲

  

  职工董事

  3

  李鹏

  

  职工董事

  4

  揭小玲

  

  独立董事

  5

  袁清生

  

  董事

  6

  李志坚

  

  董事

  7

  邓海泉

  

  董事

  8

  曾小平

  

  董事

  

  4.2监事

  序号

  姓名

  姓别

  任职

  1

  李巧萍

  

  监事长

  2

  彭小燕

  

  职工监事

  3

  谢水源

  

  职工监事

  4

  邹文胜

  

  职工监事

  5

  李应泉

  

  非职工监事

  6

  何红光

  

  非职工监事

  7

  揭发根

  

  非职工监事

  

  4.3高级管理层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从业年限

  分管工作范围

1

邓国平

 

 党委书记、董事长

25

  主持全面工作

2

骆晓玲

 

 党委委员、行长

20

主持日常经营工作,并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分管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清收事业部

3

李巧萍

 

 党委委员、监事长

32

主持纪委工作,分管党风行风监督室、审计部

4

李鹏

 

 党委委员、副行长

15

主持工会工作,负责工青妇、扶贫挂点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风险合规部、安全保卫部、业务拓展部、三农事业部、授信管理部

5

王寰

 

 党委委员、副行长

    11

负责基建工作,分管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4.4员工情况

  2020年末,全行在职员工195人。按受教育程度分:硕士2人,本科124人,大专 47人,大专以下22人。

  4.5董事变更情况

  2020年4月22日,经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拟任曾小平为本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解聘胡军同志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20年6月29日, 经202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解聘曾晨同志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4.6监事变更情况

  2020年4月22日,经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表通过,聘任邹文胜为江西南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解聘赵福林同志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五、公司治理结构

  5.1机构设置情况

  5.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5.1.2董事会

  本行设董事会,现有成员8人,其中内部董事3名(邓国平、骆晓玲、李鹏),外部董事4名(袁清生、李志坚、邓海泉、曾小平),独立董事1名(揭小玲)。

  5.1.3监事会

  本行设监事会,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和股东代表组成,监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4名。

  5.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董事长和1名行长、1名监事长、2名副行长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5.1.5分支机构

  本行下辖1个总行营业部、17个支行、2个分理处,共计20个营业网点,2020年末在职员工193人。

  六、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本期增加

  2020年末

  股本

  8910.72

  0

  8910.72

  资本公积

  636

  0

  636

  盈余公积

  15920

  2974

  18894

  一般风险准备

  18114

  16483

  34597

  未分配利润

  3762

  545

  43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342

  20003

  67345

  

  6.2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类型

  2019年末股本数

  变动情况

  2020年末股本数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2747.47

  0

  2747.47

  30.83

  非职工自然人股

  4850.94

  -13.5

  4837.44

  54.29

  职工自然人股

  1312.31

  12.51

  1325.80

  14.88

  

  

  6.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江西省洪观建筑有限公司

  7425600

  8.33

  南丰县富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712800

  4.17

  江西省龙泉实业有限公司

  2970240

  3.33

  江西省琴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970240

  3.33

  江西立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970240

  3.33

  江西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85120

  1.67

  南丰县腾达车业有限公司

  1485120

  1.67

  抚州九洋贸易有限公司

  1485120

  1.67

  江西省鸿远果业股份有限公司

  1485120

  1.67

  江西镇安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1485120

  1.67

  注:2020年11月20日,经司法裁决将江西省南丰县庆丰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股权1485120股,过户给抚州九洋贸易有限公司。

  6.4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6.4.1关联关系情况

  至报告日,本行由10家企业法人和368个自然人发起设立,注册资本8910.72万元。股本构成中,企业法人持股占比30.83%,职工自然人持股占14.88%,非职工自然人持股占比54.29%。最大自然人发起人为游晓辉,认购股份为114.33万股,占比1.28 %;最大企业法人发起人为江西省洪观建筑有限公司认购股份为742.56万股,占比8.33%。认购股份占总股本5%以上有1家,即江西省洪观建筑有限公司,占比为8.33%。10家企业法人股东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农产品销售、空心砖产、蜜桔进出口、商贸、市政公用工程、苗木种植、生态旅游、塑料制品制造等行业,行业较为分散。10家法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10家法人股东与368户自然人股东关联关系有:自然人股东游晓辉是江西省洪观建筑有限公司的股东,合计持股856.9万元,占比9.6%,自然人股东曾晨是江西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合并持股188.91万,占比2.12%。经严格审查,所有股东与南丰农商银行未发现违规关联交易。

  6.4.2董事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揭小玲及其配偶对外无负债,无未偿还的逾期债务,本人或配偶及近亲属未持有本行股份,与本行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本行董事长邓国平及其配偶无未偿还的逾期债务,本人或配偶及近亲属持有本行股份14.85万股,占比0.17%,与本行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本行行长骆晓玲及其配偶对外无未偿还的逾期债务,本人或配偶及近亲属未持有本行股权,与本行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副行长李鹏对外无未偿还的逾期债务,本人及近亲属持有本行股份6.53万股,占比0.07%,与本行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本行董事李志坚及其配偶无未偿还的逾期债务,本人及近亲属未持有本行股份,与本行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本行董事袁清生及其配偶无对外无未偿还的逾期债务,本人或配偶及近亲属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本行董事邓海泉及其配偶对外无未偿还的逾期债务,本人或配偶及近亲属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本行董事曾小平及其配偶对外无未偿还的逾期债务,本人及近亲属持有本行股份81.0972万股,占比0.91%,与本行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七、风险管理情况

  7.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2020年末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7.45

  ≥8%

  资产流动性比例

  36.26

  ≥25%

  不良贷款率

  1.98

  ≤5%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00

  ≥100%

  成本收入比率

  26.63

  ≤35%

  拨备覆盖率

  400.85

  ≥100%

  

  7.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2020年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批发和零售业

  65822.53

  15.57

  制造业

  33836.8

  8

  农、林、牧、渔业

  192745.1

  45.5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350.94

  1.97

  其他

  122114.13

  28.88

  合计

  422869.5

  100

  

  

  7.3存款利率表

  单位: % 

  

  存款利率项目

  人行基准利率

  我行执行利率

  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

  0.35

  0.3

   (二)定期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1.10

  1.54

  半年

  1.30

  1.82

  一年

  1.50

  2.10

  二年

  2.10

  2.31

  三年

  2.75

  2.75

  五年

  3.00

  3.00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1.10

  1.54

  三年

  1.30

  1.82

  五年

  1.50

  2.10

    3.定活两便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

  二、协定存款

  1.15

  1.265

  三、通知存款

   

   

  一天

  0.8

  1.12

  七天

  1.35

  1.89

  7.4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2020年末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1

  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00

  1.18

  2

  江西汇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0

  0.71

  3

  江西省喜利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3000

  0.71

  4

  南丰县顺通路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00

  0.71

  5

  江西南丰振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00

  0.59

  6

  南丰县昌达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2430

  0.57

  7

  南丰光耀贸易有限公司

  2400

  0.57

  8

  南丰县利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400

  0.57

  9

  南丰县华利实业有限公司

  2240.32

  0.53

  10

  南丰县欣辰贸易有限公司

  2170

  0.51

  

  7.5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年末余额

  占比(%)

  正常

  392310.82

  92.78

  关注

  22194.71

  5.25

  次级

  2680.78

  0.63

  可疑

  5618.19

  1.33

  损失

  65

  0.01

  贷款合计

  422869.5

  100

  

  7.6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核销

  其他转入及冲销

  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36200

  14346

  7626

  9393

  33527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151.3

  0

  

  

  151.3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380.87

  0

  

  

  1380.86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97

  0

  

  

  997

  

  7.7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至2020年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为8363.97万元,较年初下降1030.6万元,不良贷款率1.98%,较年初下降0.5个百分点。

  7.8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0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253.07万元,比上年增加640.07万元。

  7.9股权出质情况

  7.9.1被质押股权情况

  出质股东户数9户,占总户数的2.38%;出质股权额1607元,占股权总数的18.03%。本行被质押股权未超过本机构全部股权的20%,符合银监监管规定。

  7.9.2主要股东出质情况

  1.截至2020年末,占比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江西省洪观建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33%),股权742.56万元,股权出质数742.56万元,出质比例100%。

  2.截至2021年3月末,我行董事会成员股权出质情况:

  (1)董事会成员李志坚,其公司南丰县富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股权371.28万元(持股比例4.17%),股权出质数0万元。

  (2)董事会成员邓海泉,其公司江西省龙泉实业有限公司股权297.02万元(持股比例3.33%),股权出质数0万元。

  (3)董事长邓国平股权14.85万元(持股比例0.17%),股权出质数 0万元。

  (4)本行副行长李鹏股权4.75万元(持股比例0.05%),股权出质数0万元。

  (5)董事会成员袁清生,其公司江西省洪观建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33%),股权742.56万元,股权出质数742.56万元,出质比例100%。

  (6)董事会成员曾小平股权72.59万元(持股比例0.81%),股权出质数0万元。

  7.9.3被质押股权涉及司法冻结情况

  本行被质押股权涉及司法冻结的共2户总额188.91万元,分别为法人股东江西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曾晨。

  八、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防范对策

  2020年,本行坚持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风险可控。

  8.1信用风险

  (1)产生信用风险的主要业务。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拆借、投资等业务时,由于客户违约或资信下降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本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票据承兑等表内外业务。

  (2)报告期内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一是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对信贷资产质量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对不良贷款明确专人跟踪管理,及时清收,完善对网点和有关信贷人员的责任考核管理,切实提高资产质量。二是调整组织架构,建立市场营销、风险控制、资产保全和贷款操作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和审贷分离、风险集中控制的内控机制。三是建立审贷分离、互相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大额贷款信贷管理委员会审贷制度。四是根据银监会单一客户、单一集团客户和单一行业贷款集中度监管要求,单一行业贷款集中度不超过总贷款余额的20%,实施贷款限额管理。五是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观念,将信用风险和其它风险以及各种金融资产与金融资产组合中包涵的风险全部纳入到风险管理体系中,依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核算并根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进行控制和管理。

  8.2市场风险

  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利率风险方面。

  针对市场风险,本行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场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切实防范利率风险;积极关注各类金融市场变化尤其是债券等价格敏感性业务,依法合规拓展资金市场业务;始终坚持只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规定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办理规定的业务,如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购买国债、金融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企业债券等,绝不允许直接或变相将资金进入股市;按照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定位,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大力开办低风险业务,进一步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8.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错误、技术缺陷或不利的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防范操作风险: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全体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确保胜任发展需要。二是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进一步认真贯彻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检查和监督,切实加大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员工的惩处力度,逐步建立起“查防堵惩教”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案件防范能力。三是深化审计监督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垂直管理、分片负责,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相分离”的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审计工作力度和效率,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流程银行和事后监督系统建设。按照银监会“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要求,本行设立了异常交易监测中心,对财会、信贷、资金、电子银行、负债及中间业务实时进行监控。同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流程银行建设。

  8.4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

  针对同业竞争风险,本行力图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强已形成的规模和机构网点优势,保持本行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8.5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本行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防范声誉风险:

  一是健全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做到流程“环环相扣”、责任落实到人、声誉风险点不遗漏。二是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三是完善声誉风险处置机制。加强声誉风险监测,建立与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声誉风险事件处理预案。

  九、资本管理计划

  为客观评估资本吸收的能力,强化资本在经营管理的约束机制,提高资本管理水平,本行制定了《南丰农商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确保资本的稳定性和资本质量,通过资本约束强化资产结构管理和风险资产管理,建立良好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吸收损失的能力,实现我行经营战略转型。

  十、薪酬情况

  2020年度,全行列支薪酬3492万元,居同业中等水平。本行有效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实现员工收入所得与经营业绩挂钩考核,体现按绩计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充分体现“当期绩效决定薪酬”的原则。

  (一)计价为主、评分为辅的原则。对业务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个人业绩、风险损失程度,采取直接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对机关管理层的绩效考核侧重履职评价,确定考核评价系数,按考核得分确定绩效薪酬。

  (二)分类指导、差异化考核的原则。针对网点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的侧重点,根据网点具体情况和岗位不同职责,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对网点、岗位、考核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考核。

  (三)正向激励、兼顾公平的原则。在考核指标设立、考核方法选择、薪酬计价测定、考核程序设置等方面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全额挂钩、考核到人的原则。除员工的基本薪酬以外,绩效薪酬同工同酬,全额与业绩挂钩,将绩效薪酬考核的目标、内容、方法、标准等直接落实到每一个员工,避免“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

   十一、普惠金融情况

   这一年,我们以坚守支农支小为着力点,强化金融服务,助推普惠金融深入发展。

   1.降低成本,帮助客户渡过疫情难关。一是按照监管要求做好征信管理工作,建立名单制管理,将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工员、生产、运输和销售对疫情使用重要医用物资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一时难以还款的客户,纳入名单制管理。二是深入企业展开调研,掌握辖内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加大对南丰县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坚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三是用好用足人行两项政策工具,针对受疫情影响导致贷款到期还款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及时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推动普惠小微企业两项政策工作的落地落实。截至2020年末,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2.70亿元,较年初上升1.42亿元,增幅12.6%。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35亿元,较年初上升1.53亿元,增量占比35.08%,增幅12.94%;100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35.41亿元,较年初上升3.65亿元。

   2.强化担当,加快有效信贷投放工作。一是全面做好信贷资金需求对接。对个体工商户、蜜桔种植户、甲鱼养殖户以及公职人员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着力实现农户、居民、个体户三大主体授信覆盖面显著提升。二是积极推广“无接触”金融服务。加大手机银行等线上产品的推广力度,以“百福快贷”、“百福易贷”等产品为抓手,手机银行、e百福为平台,自助办贷为重点,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工作。三是强化产品创新力度。创新推出了医护人员专属的“百福·安居贷”、小微企业专属的“百福·复工贷”、支柱产业“甲鱼贷”、“电商贷”等系列产品。四是细化政银企合作措施。与县农机局签署“百福农机贷”合作协议,向全县推出“百福农机贷”;对南丰县塑料制品行业协会30家企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评议,围绕企业在行业口碑、信誉,结合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对16家企业拟定预授信金额,共1600万元,大力满足我县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截至12月底,互金个人客户55186户,较年初新增18010户,增幅48.45%;电子银行替代率94.2%,较去年底上升8.26个百分点,高于省联社任务6.2个百分点;社保卡激活率69.16%,较年初上升26.08个百分点。

    3.主动负债,有效落实金融支持政策。一是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我行在借用县人行扶贫再贷款2.58亿元的基础上,向人行借用支小再贷款2.76亿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推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投放扶贫领域资金。今年以来,共发放精准扶贫贷款253户,金额1007.39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信贷需求满足率100%。至12月末,我行有扶贫小额贴息贷款618户,余额2450万元,为存在还款困难的32户贫困户实行了无本续贷,金额129.33万元。三是推广小微融资服务平台。为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我行通过服务平台共引导6451户小微企业完成注册。四是降低成本服务“双创”。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9户,金额3465万元,为客户节约融资成本180余万元;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26户,金额1.16亿元。为14户企业实行无还本续贷,金额1.05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80余万元。

  十二、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抵贷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六)报告期内,服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反规定收费的情况。(见附件)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财务报告

  12.1财务报表(见附件)

    附件:

    1.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服务收费价目表

    2.南丰农商银行资产负债表

    3.南丰农商银行利润表

    4.南丰农商银行损益表

    5.南丰农商银行业务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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