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农商银行股份确权的公告
尊敬的股东:
您好!
为了规范股权管理,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南昌农商银行已经委托江西联合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赣登公司)进行了股权集中登记托管。为积极稳妥推动该项工作,现将股份确权工作公告如下:
一、请全体股东携带以下证件到现场进行股份确认:
(1)自然人股东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股金证原件,除配偶关系外其他情况均不得代理,配偶代理须携带结婚证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股权确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股金证原件、公章和法人章(除上述材料外,特殊非自然人股东如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1)到现场进行股份确权;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可填写《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其他经办人前来办理,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现场确认地点
江西联合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8楼)。
三、登记时间:2018年1月2日-2018年3月31日 ;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四、江西联合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兰,联系电话:18720096523;
南昌农商银行联系人:徐莉,联系电话:0791-88597180。
南昌农商银行
2017年12月
附件 1
特殊非自然人股东提供材料清单
1.国有企业、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股东: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若有)、公司或企业章程。
2.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合营合同(若有)、章程。
3.社会团体法人股东: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文件,章程或章程性文件。
4.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章程或章程性文件(如有)。
5.非法人机构股东: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协议、章程或章程性文件(如有)。
附件2
经 办 人 授 权 委 托 书(适用于非自然人股东)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理本单位办理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股份确认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为办理上述事项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和签署接收的一切文件本单位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
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本单位承担。
姓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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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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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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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本委托自授权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农商银行股权确认登记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终止。
被授权人(签字并按手印):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权确权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股东)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本人即委托人系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的股东,合法占有该行 股的股权。现委托上列受托人 作为本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股权确认登记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股权确认登记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授权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确权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授权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授权引起的法律责任。授权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
受托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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