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芦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位股东:
2014年芦溪联社克服宏观调控的不利影响,积极抓住努力有效发展机会,始终坚持“四个一步”,即快人一步争取大客户、多走一步巩固老客户、迈出一步主动营销、更进一步加强考核,促进各项业务发展再上新台阶。芦溪联社坚持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在注重业务的同时,强调风险防范、合规经营,为县域经济服务的同时,取得改革发展的新成绩。为提高业务经营的透明度、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县联社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更好地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现将2014年度芦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关信息进行披露: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末,辖内有9个信用社、2个分社、3个储蓄所、1个营业部,总计15个营业网点,职工192人。各项存款257692万元,各项贷款182722万元,股本金12000万元,收入总额20075.61万元,支出总额15730.19万元,收支扎差盈利4345.42万元。
二、年度经营情况
1、存款情况:2014年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257692万元,比年初增加42464万元,同比多增1298万元,增幅19.73%。
2、贷款情况:2014年12月末,各项贷款余额182722万元,比年初增加35596万元,增幅24.19%,全年累计发放贷款230277万元,2014年末涉农贷款余额173085万元,占94.73%,新增涉农贷款33785万元,占新增贷款的94.92%,增长24.25%。存、贷款规模跃居全县金融机构前列,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3、不良贷款情况:不良贷款余额7275万元,比年初增加3923万元,不良贷款占比3.98%,比上年增长1.70个百分点。为夯实基础、增强后劲,2014年芦溪联社入账隐性不良贷款4622万元,使不良贷款偏离度为0。
4、利润分配情况:2014年实现净利润 4345.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2.66万元,增幅13.08%。在利润分配中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4.54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250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374.38万元, 未分配利润2217万元(含2014年股金分红金额),比年初增加1213万元。
5、所有者权益情况:2014年末所有者权益24171万元,比年初增加11217万元,增幅86.59%。
(1)实收资本。2014年末实收资本余额12000万元,比年初增加5675万元。其中自然人股金5889万元,比年初增加1703万元,占总股本49.08%,法人股金3930万元,比年初增加3050万元,占总股本32.75%,内部职工股金2181万元,比年初增加922万元,占总股本18.17%。
(2)资本公积。2014年12月末资本公积2270万元,比年初增加2270万元。2014年增资扩股5675万元,按照增资扩股实施方案股东每股按0.4元出资增加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2014年末盈余公积1598万元,比年初增加479万元,增幅42.80%。其中法定盈余公积1182万元,比年初增加434万元,占盈余公积73.96%;特种专项准备374万元,比年初增加44万元,增加原因:按照省联社年终决算文件要求将以前年度特种专项准备330万元转入一般风险准备,2014年度计提特种专项准备374万元(少交营业税2.2 %部分324万元,免交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35万元,免交小额贷款利息收入10%的所得税15万元)。
(4)一般风险准备。2014年末一般风险准备余额6086万元,比上年增加1581万元,增幅35%,增加原因:一是按照年末银监局做实利润通知,在留存收益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250万元; 二是按照省联社年终决算要求将2013年度特种专项准备330万元转入一般风险准备。2014年末风险资产余额为260038万元,比上年增加56292万元,一般风险准备比例2.34%,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
6、监管指标情况:资本充足率(新)12.52%,较年初提高3.25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新)11.43%,较年初提高3.24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64.19%,较年初提高39.1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71.99%,较年初下降97.60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1.62%,同比下降0.17个百分点;资本利润率23.41%,同比下降9.79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率 34.23%,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全部符合监管要求
7、股本金分红情况:股本金12000万元,股东人数432人,本年度按18.00%进行股金分红。
三、风险管控情况
坚持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全面风险管理,在主动管理风险中把握发展机会。加强风险防控,坚守风险底线。
一是加强自身管理力度。联社信贷业务审批委员会遵循“集中管理、分类授权、风控有效、高效快捷、动态管理”的授权管理原则。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市场准入标准、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项目,严格限制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同时在全县实行“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相互制约,权责分明”的授信管理机制,以“风险管控有效,贷款审批高效”的基本原则运行,并从制度上加大对信贷工作和信贷流程的规范力度,减少业务违规。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全年开展了包括贷款新规培训、信贷系统培训等在内的各种业务培训,培训面覆盖基层网点正、副主任、委派会计和客户经理100余人;下发信贷管理提示共6期,各类业务通知30多次,分别对基层信用社的利率管理、借款用途管理等信贷业务进行指导和规范。在培训和学习中,不断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以及合规操作的能力。三是加强客户走访调查。今年联社共开展4次信贷检查,包括“2011—2013年新增贷款欠息等三项情况检查”、“征信业务专项检查”、“贷后管理检查(100万元以上贷款检查)”和“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排查”。通过对大额贷款客户进行上门走访,对企业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担保能力逐户监控等,加强对第一还款来源的全面考察,及时掌握借款人经营的相关信息并进行档案更新。
截止2014年末,联社开展稽核检查14次。对所有检查项目建立了问题整改“双线”台账,落实条线部门和检查对象双线整改负责制,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罚款处理,全年处罚人员94人,处罚次数178次,处罚金额22000元,扣分12分。严格贯彻内部监督及岗位轮换制度,已轮岗27人,落实强制休假制度,对154名员工实行了强制休假。对全县各营业网点实地检查171次,电话检查31次,发现隐患5处,整改5处,“110”报警测试142次,消防隐患排查60次,牢固树立起“安全出效益”的思想。
四、法人治理机构
1、召开了一次社员代表大会。2014年元月17日召开了芦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2013年县联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了芦溪县联社2014年指导思想和业务经营目标以及审议批准了县联社2013年财务报告。
2、召开了四次理事会。2014年元月17日召开了芦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度工作报告以及2014年县联社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增资扩股以及2013年股金分红和2014年固定资产立项的决议。201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对芦溪县联社变更注册资本进行了表决。2014年5月5日召开了第十七次会议,对县联社购买5000万元百福理财禧临门系列CG10620140509010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5000万元百福理财禧临门CG21020140509025号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进行讨论表决。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在县医院和万龙山西海温泉设立自助银行的事宜。
3、召开了两次监事会。监事会成员按规定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并通过单独召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稽核工作计划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等重要事项。审议通过了2013年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指标情况、2014年芦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导思想和业务经营目标的决议;监事会还就本联社的基本管理制度、重大贷款、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批准。
江西省芦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4年度信息披露表
|
||||
2015年2月6日
|
单位:人、%、元、次
|
|||
时期指标
|
报告期 (2014年末)
|
基期 (上一年末)
|
增减幅度
|
|
职工人数
|
192
|
179
|
7.26
|
|
股东人数
|
432
|
294
|
46.94
|
|
资本充足率(老)
|
13.69
|
11.11
|
23.22
|
|
资本充足率(新)
|
12.52
|
9.22
|
35.79
|
|
股本金总额
|
120000000.00
|
63250000.00
|
89.72
|
|
不良贷款比例
|
3.98
|
2.28
|
74.56
|
|
不良贷款余额
|
72750933.47
|
33517077.81
|
117.06
|
|
清收不良贷款额
|
20093634.68
|
24230238.36
|
-17.07
|
|
贷款余额
|
1827223792.49
|
1471272987.56
|
24.19
|
|
存款余额
|
2576920972.13
|
2152275829.56
|
19.73
|
|
费用总额
|
50053119.46
|
45165621.96
|
10.82
|
|
收入总额
|
200756194.83
|
171672689.66
|
16.94
|
|
本年利润
|
43454239.10
|
38427599.21
|
13.08
|
|
每股红利
|
0.18
|
0.150
|
20.00
|
|
三会召开次数
|
7
|
7
|
0.00
|
上述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比、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