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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农商银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提高莲花农商银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办理效率,提升服务体验,现将业务受理信息公告如下:

  业务范围:银行询证函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单位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莲花农商银行发出的,用以验证其存款、借款、担保等相关事项是否正确、完整的询证性书面文件。分为审计业务银行询证函和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受理方式:邮寄银行询证函、注册会计师现场函证(跟函)均为可接受的函证方式。现场函证需出具会计师事务所授权书或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机构:莲花农商银行对外办理对公业务网点原则上均可受理本机构所开立对公账户的函证业务。

  受理询证函格式:原则上仅受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要求填写的标准格式银行询证函(格式一和格式二)和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注册会计师因其他业务需要如需适当调整询证函中部分信息的,需咨询受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邮寄或现场函证的,需提供银行询证函原件并加盖被询证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询证函为多页的,还需要加盖骑缝章。被询证单位已销户、预留印鉴已注销、变更等无法加盖有效银行预留印鉴,需补充被询证单位的相关说明材料。

  办理时间及办理时限:在对公网点营业时间内均可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机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将回函直接回复会计师事务所或交付跟函注册会计师,回函加盖受理机构业务公章;对不符合规定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事务所。

  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服务收费价目表》市场资信业务有关规定执行。被询证单位账户无法成功扣划或无法以其他方式缴纳费用的,受理机构将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联系被询证单位后仍未配合的,受理机构将对来函予以退还。

  业务服务与投诉电话:业务咨询请联系莲花农商银行具体受理机构,投诉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96268(省外加拨0791)。

                        莲花农商银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网点信息表
支行名称 地址 网点联系电话
1 营业部 莲花县永安南路29号 07997222843
2 琴水支行 莲花县琴亭镇永安北路138号 07997228850
3 城关支行 莲花县永安北路108号 07997218428
4 永安支行 莲花县广兴路5号 07997228856
5 荷塘支行 莲花县荷塘乡庙下村庙下 07997261009
6 南岭支行 莲花县南岭乡塘边村 07997232277
7 坊楼支行 莲花县坊楼镇农民街 07997241066
8 高洲支行 莲花县高洲乡高洲村 07997291009
9 六市支行 莲花县六市乡六市村 07997251104
10 良坊支行 莲花县良坊镇良坊村商业街 07997281037
11 湖上支行 莲花县湖上乡兴湖路 07997298204
12 路口支行 莲花县路口镇商业街 07997285009
13 闪石支行 莲花县闪石乡江南村郭家桥 07997287007
14 升坊支行 莲花县升坊镇升坊村 07997266481
15 神泉支行 莲花县神泉乡坪里村商业街 07997271010
16 三板桥支行 莲花县三板桥乡清水村 0799727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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