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
1.3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乐安农商银行
2.2英文名称:Jiangxi le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英文简称:Le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2.3法定代表人:曾勇
2.4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鳌溪镇乐安大道125号,邮政编码:344300
2.5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1000MA35KEQN8F;金融许可证号:B1223H336100001。
三、主要业务数据
2025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乐安农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省行党委和辖区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上下联动,克难攻坚,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入贯彻“八行战略”,向内优管理,对外强服务,推动各项业务经营发展取得较好成效。
至2025年末,全行各项资产总计132.44亿元,负债总计122.30亿元,所有者权益10.14亿元,实现各项收入5.72亿元。
3.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5年 |
利润总额 |
15039.93 |
净利润 |
13039.93 |
投资收益 |
4125.12 |
营业利润 |
15249.52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209.59 |
3.2截至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营业收入 |
36955.60 |
41323.88 |
年末总资产 |
1206692.85 |
1324423.74 |
年末存款余额 |
1014506.8 |
1135331.32 |
年末贷款余额 |
720110.6 |
764906.27 |
年末所有者权益 |
91529.87 |
101411.21 |
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68 |
资产利润率 |
1.02 |
1.32 |
3.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5年末 |
1.核心资本 |
2025年末 |
2.核心资本扣减项 |
101411.20 |
3.核心资本净额 |
2894.27 |
4.附属资本 |
98516.93 |
5.附属资本的可计算价值 |
55359.59 |
6.总扣减项 |
0 |
7.资本净额 |
2894.27 |
8.加权风险资产 |
711456.12 |
其中:表内加权风险资产 |
706202.36 |
表外加权风险资产 |
5253.76 |
3.4利润实现情况
全行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15039.93万元,较上年增加1254.97万元,增幅9.1%;当期所得税费2000万元;实现净利润13039.93万元。
3.5利润分配情况
2025年本行实现账面利润总额15039.93万元(本行拨备前利润28768.5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728.60万元),账面净利润13039.93万元,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03.99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000万元,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290.20万元,当年留存未分配利润7445.74万元。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4.1董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1 |
曾勇 |
男 |
董事长 |
2 |
李志武 |
男 |
执行董事 |
3 |
王士武 |
男 |
执行董事 |
4 |
黄帅民 |
男 |
董事 |
5 |
孙逢垒 |
男 |
董事 |
6 |
殷秀琴 |
女 |
董事 |
7 |
戈彬 |
男 |
独立董事 |
8 |
吴红英 |
女 |
独立董事 |
9 |
陈乐崇 |
女 |
独立董事 |
4.2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长曾勇因工作调动,于2025年10月20日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辞去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10月22日董事会审议同意曾勇同志辞去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截止本报告期未,本行董事长职位尚未补选到位,处于空缺状态。
4.3监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1 |
何春祥 |
男 |
监事长 |
2 |
朱葳 |
女 |
职工监事 |
3 |
李梨花 |
女 |
职工监事 |
4 |
刘接绍 |
男 |
股东监事 |
5 |
尹婷 |
女 |
外部监事 |
6 |
杨孟婷 |
女 |
外部监事 |
7 |
李舒 |
女 |
外部监事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从业年限 |
分管工作范围 |
1 |
李志武 |
男 |
党委委员、行长 |
17 |
主持经营班子工作,分管信贷管理部、业务拓展部、资产保全事业部、金融市场事业部。 |
2 |
汪柯磊 |
男 |
党委委员、副行长 |
17 |
分管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科技赋能中心、后勤管理部。 |
3 |
龚海涛 |
男 |
党委委员、副行长 |
17 |
分管人力资源部、普惠金融事业部、授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 |
4.4高级管理层
4.5员工情况
2025年,全行员工 196人。按受教育程度分:本科及以上137 人,专科46人,专科以下13人。
4.6内部机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内设14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运营管理部、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党风行风监督室、信贷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科技赋能中心、安全保卫部、授信管理部、业务拓展部;事业部3个,分别为金融市场事业部、资产保全部、普惠金融事业部。
五、公司治理结构
5.1机构设置情况
5.1.1股东大会
2025年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乐安农商银行公司章程(修订)》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本行2025年6月4日依法分别在江西新法制报、乐安农商银行官方、公众号及辖内各网点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告,并于2025年6月 26日在乐安农商银行总行九楼会议室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邀请了江西国赣律师事务所两名执业律师列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5.1.2董事会及工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是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设执行董事2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董事3人,下设有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三农(普惠)金融服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14次会议,共审议了80个议案,全部获得了董事会的审议通过。董事会能够充分发挥决策和监督功能,根据经济金融现状,对本行经营发展目标、经营与风险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地制定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资本规划等方案。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对资产质量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监督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董事人员有变动时,能够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报送董事任职文件,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本行的相关信息和年度报告,并对其完整性和准确性负最终责任。一年来,董事会能够每季度听取经营层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审计检查等报告,及时就业务发展、合规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对高级管理层实行授权管理和目标考核,促进高级管理层有效落实董事会决议,促进了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本行董事会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制定和完善了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对高级管理层的工作和职责及时作出评价和建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规范运作。战略委员会能对本行战略发展规划、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和其他影响本行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能按照要求严格监督高级管理层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及时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管理,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审计委员会能够对本行的经营状况、重大事项及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能够按照要求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农(普惠)金融服务委员会能够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政策,制订服务三农(普惠)金融服务规划,并报董事会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监督、评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以及高管层相关履职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报告期内,全体董事能按照规定亲自出席本行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诚信、公正地行使作为董事的权力。
5.1.3监事会
本行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本行职工监事3人,外部监事3人,股东监事1人。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依法对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重大经营项目和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5.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7人组成,即:1名行长、2名副行长、董秘1名,计划财务部总经理1名,审计部总经理1名,法律合规部总经理1名。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5.1.5分支机构
本行下辖1个总行营业部、20个支行,共计21个营业网点。
序号 |
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1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江西省乐安县乐安大道125号 |
2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溪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公溪镇 |
3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牛田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牛田镇 |
4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坪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湖坪乡 |
5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陂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罗陂乡 |
6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崇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万崇镇 |
7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岗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谷岗乡 |
8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砀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 |
9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征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乐安大道8号 |
10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迎宾大道1号凯悦大厦104号铺 |
11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溪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湖溪乡 |
12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龚坊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龚坊镇 |
13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戴坊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戴坊镇 |
14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潭港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潭港村 |
15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携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招携镇 |
16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竹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金竹乡 |
17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村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南村乡 |
18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仙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望仙村 |
19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田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增田镇 |
20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西环路名门御府20幢115铺 |
21 |
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
江西省乐安县站前路27号 |
5.2独立董事及监事工作情况
5.2.1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乐安农商银行董事会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2025年度,我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4次,独立董事出席14次,3名独立董事均参加其他下设委员会会议超15次,累计履职超20天。我行独立董事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从维护本行股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诚实勤勉,认真履职,如实报告本人相关信息及关联关系情况,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监事会监督。未发现独立董事存在泄漏本行秘密、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情况。
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勤勉地行使章程所赋予的权利,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及时了解本行业务经营管理状况,重点关注战略规划、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设置和绩效考核等事项,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负责任地发表意见并表决,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意见并被采纳。能认真审核本行的定期报告,持续主动了解和分析本行的运行情况,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对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明确提出意见和建议。
5.2.2监事工作情况
乐安农商银行监事会有监事7人,其中监事会设职工监事3人、外部监事3人,股东监事1人。2025年度,我行共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外部监事及股东监事出席5次,外部监事及股东监事均参加监事例会及下设委员会会议超15次,累计履职超15天。在出席或列席上述会议时,监事能积极履行议事监督职责,对董事会会议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并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能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掌握本行提供的各类文件报告,主动持续了解和分析本行的运行情况,对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尽职情况以及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实施了有效监督。
本行监事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相关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职务变动、持有本行股份及关联方变动等个人信息,自觉维护股东及全体员工利益,未发现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干涉经营管理层的经营活动、泄漏与本行有关的商业秘密、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等违反忠实诚信义务的行为。
5.3抚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本行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2025年7月25日抚州金融监管分局反馈本行2024年度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为C级、综合得分77.38分。
六、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 |
本期增加 |
2025年末 |
股本 |
19085.01 |
0 |
19085.01 |
资本公积 |
40.77 |
0 |
40.77 |
盈余公积 |
9652.25 |
1303.99 |
10956.24 |
一般风险准备 |
35338.20 |
2000 |
37338.20 |
未分配利润 |
24510.43 |
7445.74 |
31956.17 |
股东权益合计 |
91529.87 |
9881.34 |
101411.21 |
6.2股东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类型 |
2025年末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7872.70 |
41.25 |
非职工自然人股 |
9114.71 |
47.76 |
职工自然人股 |
2097.60 |
10.99 |
6.3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持股额 (万股) |
占比 |
南丰县昌达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
孙逢垒 |
1147.05 |
6.01 |
宜黄县军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肖军 |
1007.11 |
5.28 |
樟树市金禾实业有限公司 |
王建忠 |
974.99 |
5.11 |
江西炜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黄帅民 |
931.97 |
4.88 |
江西科联海贸易有限公司 |
丁海鹏 |
917.64 |
4.81 |
宜黄县宜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廖林强 |
917.64 |
4.81 |
宜黄县安达水电有限公司 |
余小红 |
892.4 |
4.68 |
江西美美食品有限公司 |
邓九庆 |
344.11 |
1.8 |
殷秀琴 |
殷秀琴 |
344.11 |
1.8 |
周祥荣 |
周祥荣 |
344.11 |
1.8 |
6.4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员(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保函、贷款承诺、证券回购、拆借等授信类关联交易。2025年度我行向关联方贷款授信金额22346万元,其中重大关联交易授信金额12530 万元,一般关联交易授信金额9816万元。截止12月末,关联交易贷款余额19693万元。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指标符合监管规定。
七、风险管理情况
7.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
2025年末 |
监管要求 |
资本充足率 |
19.67 |
>=10.5 |
资产流动性比例 |
50.71 |
>=25 |
不良贷款率 |
1.57 |
<=5 |
成本收入比率 |
24.77 |
<=35 |
拨备覆盖率 |
400.71 |
>=150 |
7.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行业种类 |
2025年末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例(%) |
农、林、牧、渔业 |
152106.09 |
19.89% |
制造业 |
104711.69 |
13.69% |
建筑业 |
99640.8 |
13.03% |
批发和零售业 |
95487.67 |
12.48%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1505.76 |
2.81% |
住宿和餐饮业 |
18850.3 |
2.46% |
其他 |
272603.96 |
35.64% |
合计 |
764906.27 |
|
7.3前十大户贷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5年贷款余额 |
占贷款总 额比例(%) |
1 |
江西广雅食品有限公司 |
5070 |
0.66% |
2 |
乐安县乐升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
5000 |
0.65% |
3 |
乐安县宸诺天然气有限公司 |
4950 |
0.65% |
4 |
江西省国源康养产业有限公司 |
4800 |
0.63% |
5 |
江西鹏鑫食品有限公司 |
4010 |
0.52% |
6 |
江西省鑫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3980 |
0.52% |
7 |
黄国平 |
3880 |
0.51% |
8 |
江西启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3735 |
0.49% |
9 |
江西九瀑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3280 |
0.43% |
10 |
乐安竹笋集团有限公司 |
3000 |
0.39% |
7.4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5年末余额 |
占比(%) |
正常 |
725230.79 |
94.81% |
关注 |
27667.10 |
3.62% |
次级 |
7497.12 |
0.98% |
可疑 |
543.98 |
0.07% |
损失 |
3967.28 |
0.52% |
贷款合计 |
764906.27 |
|
7.5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计提 |
本期核销 |
其他转入 及冲销 |
期末数 |
贷款损失准备 |
38802.31 |
23980.99 |
19533.91 |
4869.79 |
48119.18 |
7.6不良贷款情况
截至12月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008.38万元,较年初增加4371.84万元,不良贷款率1.57%,较年初增加0.51个百分点。
7.7 票据业务情况
票据业务是指以银行承兑汇票为媒介,与信用投放、资金融通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相关的金融服务行为。2025年末,本行票据贴现余额85764.77万元,较年初增加25766.62万元,贴贷比11.21%,较年初增加2.88个百分点。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农商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经农商银行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2025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1767.3万元,比上年增加3545.32万元。
7.8普惠金融服务
本农商银行严格遵循监管要求,持续推动落实普惠金融工作,创新推出普惠金融工作“三三四”工作法。第一个“三”,就是构建“三级工作网络”。即构建“首席客户经理+金融助理+支农联络员”三级网络,由首席客户经理统筹布局,金融助理驻点在村,支农联络员全力协助。第二个“三”,就是瞄准“三大工作目标”。以“助您成长、助您成才、助您成功”为目标,对辖区农户每年开展一次“信用户、信用村”评定。同时,每月定期驻村委办公,开展金融知识咨询或培训。“四”,就是建设“四大工程”。即建设“金融惠民、信息便民、文化乐民、政策安民”工程。同时,专门推出为家乡在外务工、经商、创业人员服务的“十百千万”工程。“十”就是精心选择十座至少有1000名乐安籍人员的城市定点外拓;“百”,就是组织100次普惠金融万里行外拓活动;“千”就是重点培育、重点营销、重点维护好1000名外出创业优质客户;“万”就是精准对接10000户在外客户的有效金融需求。截止2025年末,乐安农商银行已向176个行政村、106个行政单位、10个社区、3个园区派驻了金融助理,累计开展“金融夜校或金融知识小课堂”315次,受益群众15.80万余人次,贷款余额由2020年底46.97亿元上升到2025年底的 80.89亿元,增长33.92亿元,增幅72.22%;贷款客户数由2020年底19744户上升到2025年底的34482户,增长74.65%。定期开展普惠金融信息披露,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及城镇普惠群体,精准投放普惠信贷资金,稳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依托线下网点与线上渠道搭建便捷服务体系,落实减费让利举措降低客户融资成本,同时严守合规经营底线,强化普惠金融风险管控,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切实以金融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与实体经济发展,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9绿色信贷情况
2025年末,本行绿色信贷贷款余额89445.56万元,较年初净增17035.57万元,占比各项贷款11.69%。信贷资源向绿色、低碳、循环领域倾斜力度持续加大,绿色金融产品更加丰富,环境效益明显提升,信贷结构得到持续优化,资产质量得到提升,信贷风险总体可控,有力推动县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八、本行面临的各风险及防范对策
2025年,本行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通过完善内控制度,有效管控各类风险,保障了业务稳健发展,推动资产质量持续提升。
8.1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主要业务领域。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信用状况恶化而导致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债券投资、同业拆借及票据承兑等表内外业务。
(2)报告期内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一是完善治理架构,优化“营销、审批、管理”相分离的制衡机制,落实审贷分离,并由信贷管理委员会审议大额授信,强化风险集中控制。二是强化集中度管理,严格执行监管对单一客户、集团及行业的授信集中度要求(如单一行业贷款不超过总额的20%),实施限额管控。三是加强全流程管理,对信贷资产实行风险分类,对不良资产落实专人跟踪、专项清收,并将资产质量与机构、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8.2流动性风险状况
本行流动性状况的有关指标,截止到2025年12月流动性比例50.71%,存贷比(调整后)61.65%,核心负债比例77.15%,流动性缺口率17.86%,流动性匹配率168.42%,人民币超额备付率0.87%,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473.67%。
影响流动性的因素:一是存款集中到期、大额支取,会形成阶段性流动性压力;二是贷款集中投放与回收节奏不匹配,也会加剧流动性波动。
为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我行坚持稳健审慎原则,实施以下管理策略:一是稳负债、优结构,大力吸收居民储蓄、对公结算等核心稳定存款,降低对高成本短期资金依赖;二是强监测、控头寸,实行“日监测、周分析、月预测”机制,动态管控备付金,确保支付安全;三是建预案、防风险,完善流动性应急计划,定期开展压力测试与应急演练,提升极端情况下应对能力。
8.3市场风险状况
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于利率风险。
针对市场风险,本行进一步完善市场风险管控机制,提升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能力;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优化利率定价机制,主动管理利率风险;密切关注债券等价格敏感性业务的市场变化,在银行间市场依法合规开展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及投资国债、金融债等业务,严禁资金直接或变相进入股市;围绕“社区型零售银行”定位,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强产品创新与有效信贷投放,大力发展低风险业务,夯实抵御市场风险的基础。
8.4操作风险状况
本行在各项业务经营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
一是夯实柜面管理基础,依托事后监督、会计档案、异常监测等系统,强化非现场监督,提升柜面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规范信贷人员管理,加强信贷岗位监督,严控信贷违规,持续开展合规教育与职业操守培育,提升信贷人员的风险识别与处置能力。
三是持续强化反洗钱管理。2025年,本行修订完善反洗钱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宣传,切实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按规定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报告期内未发生洗钱案件等重大违规事项。
四是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逐步建立“查、防、堵、惩、教”长效机制。
五是深化审计监督体制改革,完善“垂直管理、分片负责、审业分离”的审计体系,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与有效性。
8.5同业竞争风险状况
本行同业业务主要包括同业融资、同业投资、票据等。相关同业业务风险主要表现为交易对手准入及集中度风险。本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好交易对手对手准入及集中度风险工作:一是严格交易对手准入管理。建立并执行同业交易对手准入标准,从信用等级、经营状况、资本实力、监管评级、合规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实行白名单准入制,未纳入白名单的机构不得开展业务合作;对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更新,及时剔除资质下滑、风险上升的交易对手。二是强化授信额度刚性管控。对所有同业交易对手核定统一授信额度,实行额度占用、余额控制、先授信后业务,严禁超额度、无授信开展业务;对新增、调整授信额度严格履行审批流程,确保授信与对手风险水平相匹配。三是严控业务集中度风险。合理设置单一交易对手、单一类型机构、单一区域同业的业务占比上限,避免对个别机构或少数机构过度依赖;通过分散交易对手、拓展合作渠道、优化业务结构,降低集中度风险敞口。四是定期开展风险排查与压力测试。定期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开展排查分析,结合市场环境开展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评估极端情况下对手违约、业务集中对流动性和经营的影响,完善应对预案。
九、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不断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我行经营战略转型。
十、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全行列支薪酬4681万元,居同业中等水平,其中高管薪酬支出358.32万元,外部董事及监事薪酬支出9.6万元。本行借鉴股份制银行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按照“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风险损失扣减”的思路,将绩效薪酬全额与个人业绩挂钩。在考核方法上采取计价为主、评分为辅的方式,对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业绩采取直接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对支行负责人实行综合考评机制,对内设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结合机构和岗位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在考核内容上实行差异化考核,对各岗位员工根据岗位不同职责区别对待,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
十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5年度乐安农商银行从制度建设与执行、普及金融知识教育、投诉处理与监督、践行普惠金融、强化权益保障、落实消保履职评价等6个方面发力,推动形成了消保工作更加有序、消保质效不断提升的新局面,有力保障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农商银行企业形象,维护了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乐安农商银行在辖内21个网点公布本机构和金监投诉电话、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各类业务收费标准等,为客户投诉提供必要的便利。本行2025年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件70 件,已办结70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及无异议70件。按投诉受理96268全年57笔,外部渠道13笔,及时处理率达到100%。通过投诉地域分析县城37笔,乡镇33笔。从业务类分析,贷款业务:21笔,占比30%;短信业务:16笔,占比22.85%;柜面服务:9笔,占比12.85%;账户异常:9笔,占比12.85%;电子银行业务:2笔,占比2.85%;其他业务:13笔,占比18.57%。对此我行将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
2025年本行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而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亦未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十二、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抵贷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六)报告期内服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反规定收费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财务审计报告
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胡琳、邹伟强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赣惠普内审字[2026]第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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