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农商银行2023年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
乐安农商银行2023年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2023年度四季度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范围界定
本行关联方范围是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二、总体情况
至2023年12月末,本行资本净额91679.66万元,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余额18672.1万元,较年初下降375.8万元;关联交易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20.37%,较年初下降 1.03个百分点,符合监管规定。
三、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重大关联交易7户,表内外授信净额15066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 16.44%。
2023年四季度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笔,金额共计900万元。 具体如下:
- 江西品升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900万元,利率4.3125%,财园信贷通贷款,贷款用途:购原材料及流动资金保证方式:保证,期限1年。经审江西品升电子有限公司为我行董事黄帅民关联公司,经审江西品升电子有限公司在我行已授信(承兑汇票)5800万元,合并计算总授信6700万元。占12月末资本净额的7.31%,符合监管规定。
四、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一般关联交易33户,表内外授信净额3606.1万元,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4.11%,其中对关联自然人授信31户,非自然人授信2户,授信额度3606.1万元,相关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2023年四季度新增一般关联交易5笔均为关联自然人授信,授信金额330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授信类型的关联交易,根据本行现行的授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以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本行暂未开展除授信以外的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特此披露。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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