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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农商银行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专项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乐安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行2022年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本行持续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以建设规范化关联交易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为目标,根据监管机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流程,推动关联交易精细化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统计和报备工作,保证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的合规性。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关联方名单全面梳理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的规定,我行对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名单进行梳理、核实和确认。

    1.法人关联方

    我行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我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非自然人股东3名,具体为:南丰县昌达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宜黄县军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樟树市金禾实业有限公司。我行主要法人股东及我行董、监事关联法人企业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共6名。

    2.自然人关联方

    我行自然人关联方共133名,其中:董事9名、监事7名、总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的人员7人,董事、监事、总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的人员的近亲属110名。

关联方名单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下发全行,据以开展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管理方名单的有效运用,保障了本行关联交易得到有效监控,为关联交易管理打下基础。

    (二)关联交易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根据关联方名单,对于认定为本行关联交易的业务,均按照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核、报备、审批和披露义务,其中,一般关联交易按照内部授权程序审批,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批准;重大关联交易报送本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使本行关联交易在符合监管要求下合规开展。

    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于授信类的关联交易,根据本行有关利率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的价格,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按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履职,及时审查和审议关联交易及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关联交易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2022年,2022年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控委”)共召开涉及关联交易审议事项会议11次。根据监管规定,审阅确认本行关联方名单,审议通过了本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本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议案。

    三、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行资本净额83511.38万元,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重大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末,本行关联交易共43笔,涉及关联方21户,关联交易授信金额为18434.9万元,交易余额合计17438万元,其中,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共18笔,涉及关联方12户,授信金额为15810.9万元,交易余额为15781万元。重大关联交易方及交易情况具体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贷款笔数

贷款金额(万元)

备注

1

江西品升电子有限公司

3

6700

正常

2

邱志高

2

1000

正常

3

邱宝莲

2

25

正常

4

杨金兰

1

900

正常

5

杨世刚

1

400

正常

6

杨世根

2

490

正常

7

殷秀琴

1

500

正常

8

黄国平

1

3880

正常

9

殷志云

1

900

正常

10

尹国清

1

890

正常

11

尹国生

1

29.9

正常

12

袁国兰

2

96

正常

    3.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自然人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末,我行发生自然人关联交易20笔、授信金额1834万元,余额593.1万元,均为一般关联交易。其中,我行3名董事和1名监事与我行发生关联交易,交易方式为贷款,授信455万元,交易余额205.2万元;我行董事的 3名亲属和监事的6名的亲属与我行发生关联交易,交易方式为贷款,授信金额940万元,余额281.4万元;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的人员4名与我行发生关联交易,交易方式为贷款,授信金额290万元,余额74.5万元;我行总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人员的4名亲属与我行发生关联交易,交易方式为贷款,授信金额149万元,余额32万元。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截止2022年12月末,本行未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末,我行关联交易余额合计16374.1万元,交易余额占我行资本净额的19.61%,最大关联人交易交易余额为3880万元,交易余额占资本净额4.66%,关联交易交易余额占比与资本净额比例合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完善关联交易机制,规范管理流程。按照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管理的要求,及时完善本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业务规定,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和控制。

    2.开展关联交易培训,强化管理手段与合规意识。对全行关联交易管理进行培训,学习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加强对关联方的识别和认定,提高关联交易信息统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严格履行披露义务,全面规避关联交易风险。按照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对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切实保障本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知情权,维护本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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