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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经聘请中介机构清产核资报银监部门批准筹建之后,拟在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改制组建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进贤农商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有关股本结构和股权设置的要求,在对原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扩大入股范围,调整股权结构,增加股本金额,广泛吸收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入股,并按以下要求募集股金:

  一、募股时间: 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申购预约登记工作。

  二、股本规模:进贤农商银行本次拟募集股金2亿股,其中拟接受省内农商银行参股1亿股。

  三、入股起点: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累计不得低于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的5‰,即250万股,累计最高不超过进贤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2%,即 1000万股;单个法人股东持股比例累计不得低于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的1%,即500万股,累计最高不超过进贤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即5000万股。

  四、股本定价:进贤农商银行的所有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元。其中溢价1元部分用于购买不良贷款和充实资本公积。预计2015年11月底前需将认购资金全部入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募集对象:本次增资扩股立足进贤,面向全国,向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企业法人、自然人募集,新增股本原则上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从2015年7月1 日起,可以到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网点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并按登记先后择优选择,如有疑问请致电0791-85650654。经进贤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审查并报请银监部门进行预审核同意确定为发起人后,再办理入股手续。

  六、股金红利预测: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股金分红比例分别为8%、8%、11%,随着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2015年预计分红比例为15%。

  七、自然人入股需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八、企业法人入股需提供材料:

  (1)2015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2015年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税、地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贷款卡复印件(有贷款业务的客户提供);

  (7)企业章程复印件;

  (8)完税证明文件(国税、地税);

  (9)中介机构出具的2013年、2014年度及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附有:中介机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年检合格的执业证书等;

  (10)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客户提供)。

  九、其他规定  本通告未尽事宜按《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要求执行。

  特此通告

  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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