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通告
2012年度股金分红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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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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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各项业务取得显著成绩,为回报广大股东,根据《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经赣州银监部门批准,我行决定于2013年3月31日前对广大股东按股本的16%(税前)实施股金分红,其中现金分红比例12%,转增股本比例4%(股金红利所得税按股东所得红利的20%由我行从现金分红中代扣代缴)。为方便广大股东领取红利,我行将已扣除红利所得税的现金红利自动转入各位股东的账户中,转增的股本请各位股东持股金证到我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登折手续。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