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通告
股东分红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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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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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度股金分红公告
经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本社2012年度股金分红采取现金和配股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标准
本次分红采取集中代发方式,每股按0.02元人民币派发现金红利,并按每股送0.06股比例转增股本。
二、分红时间
分红自2013年8月5日开始
三、分红对象
享有股利分配权的股东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2012年度末为本联社股东。
(二)股利分配宣告日仍然为本联社股东。
2012年度末虽有股份,但在股利分配宣告日前已经转让股份或者退股的股东,不享有股利分配权。
四、分红发放
(一)现金红利
自然人股东红利于2013年8月5日划入股东指定的存折,股东可持折到全省信用社任一网点支取红利。自然人股东将由分红收益由本联社代扣所得税。
法人股东红利由本社划转至其指定账户。
(二)配股分红
配股本社将自动对应记入其名下,如需查询登记相关信息,请各位股东持股金证到本联社营业部(县政府西侧)查询登记配股信息,双休节假日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