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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江西辖内农商银行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以及相关要求,决定在江西辖内农商银行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7月22日起,江西辖内农商银行全面实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江西辖内农商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

    二、开户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和存款人查询密码,并交付企业。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代替原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使用。如遗忘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企业可按照开户银行规定申请查询。

    三、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企业申请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企业遗失或损毁取消许可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再补发。企业可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申请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四、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银行将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并留存相关工作记录。

    五、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知识10问.doc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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