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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部分第四套人民币5月起停止集中兑换 江西这些网点可以办理兑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6号,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以下简称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流通。

  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日开始,江西辖内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者可以到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办理兑换。

  附件:江西省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兑换网点信息表.xls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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