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农商银行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江州农商银行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九江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本报告所涉及对未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发展及经营计划等展望性陈述,不构成实质承诺。本行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可能会因各种因素和不确定性而与展望性陈述有所差异。
- 第一章 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江州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Jiangzho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注册资本: 286293209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赖启华
成立时间:2016年4月12日
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庐山西路39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MA35H852XD
金融许可证号:B0894H336040001
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本行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可在本行官网登陆查询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邓娴
联系电话:0792-6821539
客服热线:0791-96268
邮政编码:332100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 财务摘要
一、基本数据
2025年末,本行资产总额1073631.58万元,较年初增加92857.89万元,增长9.47%;负债总额1012018.75万元,较年初增加95575.44万元,增长10.43%;所有者权益61612.83万元,较年初减少2717.55万元,下降4.22%;各项存款888089.91万元,较年初增加81858.44万元,增长10.15%;各项贷款866116.77万元,较年初增加62183.57万元,增长7.73%。
2025年实现净利润4148.91万元,同比增加327.55万元,增长8.57%;2025年末本行资本充足率12.2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2%,不良贷款率1.88%,拨备覆盖率245.24%。
1.经营业绩: |
单位:万元 |
||
指标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增减变化 |
营业收入 |
28,703.38 |
28784.44 |
81.06 |
利润总额 |
5,095.15 |
5531.88 |
436.73 |
税备前利润总额 |
19,700.92 |
19144.70 |
-556.22 |
净利润 |
3,821.36 |
4148.91 |
327.55 |
每股净资产 |
2.25 |
2.15 |
-0.09 |
2.盈利能力指标: |
单位:% |
||
指标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增减变化 |
资产利润率 |
0.41 |
0.40 |
-0.01 |
资本利润率 |
5.96 |
6.59 |
0.63 |
成本收入比 |
31.36 |
32.21 |
0.85 |
3.规模指标: |
单位:万元、% |
||
指标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增减变化 |
总资产 |
980,773.69 |
1073631.58 |
92857.89 |
总负债 |
916,443.31 |
1012018.75 |
95575.44 |
所有者权益 |
64,330.38 |
61612.83 |
-2717.55 |
各项存款 |
806,231.47 |
888089.91 |
81858.44 |
各项贷款 |
803,933.20 |
866116.77 |
62183.57 |
4.资产质量指标 |
单位:万元、% |
||
指标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增减变化 |
不良贷款余额 |
16,424.72 |
16312.75 |
-0.68 |
不良贷款率 |
2.04 |
1.88 |
-0.16 |
拨备覆盖率 |
283.08 |
245.24 |
-37.84 |
5.补充财务指标: |
单位:万元、% |
||
指标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增减变化 |
风险资产总额 |
636480.03 |
690925.51 |
-8.55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59670.68 |
56968.49 |
4.53 |
一级资本净额 |
59670.68 |
56968.49 |
4.53 |
资本净额 |
89959.44 |
81847.7 |
9.02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9.38 |
8.52 |
-0.86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9.38 |
8.52 |
-0.86 |
资本充足率 |
14.13 |
12.24 |
-1.89 |
存贷比(调整后) |
81.79 |
78.36 |
-3.43 |
流动性比例 |
41.03 |
44.46 |
3.43 |
二、当年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本行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3821.36万元,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按当年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82.14万元;
(二)按当年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额从净利润中计提特种专项准备52.22万元;
(三)按股本总额28629.32万元向股东分配红利2147.20万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
三、其他调整事项
根据财政年报披露工作要求,所得税汇算清缴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需重塑(调整)报表期初数,相应调整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未分配利润期初数,调整利润表-业务及管理费、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期初数。
调整明细: |
单位:万元 |
科目名称 |
金额 |
以前年度利得 |
185.75 |
以前年度损失 |
1344.09 |
所得税汇算清缴损益调整 |
1192.42 |
第三章 普惠金融
本行始终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市
场定位,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监管
要求,围绕“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总体要求,加大力
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将 1000 万以下贷款投放、普惠型小
微贷款投放、新增贷款客户数作为本行经营考核的重要指标,引导贷款向小微企业倾斜,持续推进普惠金融业务发展。
一、持续践行普惠金融
2025年末,全行1000万以下贷款余额54.55亿元,较年初增加2.83亿元,增幅5.46%。新增小微贷款客户180户,新增贷款余额2.48亿元。全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2.11亿元,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增幅10.28个百分点;信用贷款余额6.49亿元,占普惠小微企业贷款39.45%, 占比较年初下降5.94个百分点;单户10万元以下贷款321户,户数占比14.76%,余额0.26亿元,余额占比1.57%,10万以下贷款客户数和余额占比分别较上年减少11.39和1.53个百分点 。
二、持续坚持支农支小
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第一使命,把做好“三农”金融服务
作为重中之重,普惠型涉农贷款较年初净增0.23亿元,普惠型涉农贷款实现了“持续增长”目标。
三、持续做大客户数量
为坚守助农助商、支小支微经营定位,扎实做强做优贷款客户基础,本行通过深入推进批量开发,引导将“拓户扩面”向“提质增效”换挡升级,2025年全年贷款客户数下降4880户,降幅15.03%。
第四章 公司治理
本行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要求,结
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版)》,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股东会情况
(一)股东会职责
股东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本行章程;审议批准本行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非职工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行股份作出决议;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对发行本行债券作出决议;对本行上市作出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并批准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董事、监事薪酬制度,明确董事、监事的薪酬或津贴标准,以及其他须由股东会审议或批准的重大制度;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二)股东会会议
2025年,本行共召开股东会 2次。本行股东会均由律师出具律师见证书,会议召开的次数、时间、出席股东人数及召集过程、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本行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事项。
江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股东会。于 2025年6月 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江州农商银行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江州农商银行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江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江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江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江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的报告》、《江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消保工作情况及2025年度消保工作计划的报告》、《江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制度执行及关联情况报告》、《江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江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报告》、《江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江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关于江州农商银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江州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江州农商银行公司章程(修订)》、等议案。
江州农商银行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年10月 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的议案。
二、董事会情况
(一)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慎利润分配方案(将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作为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定资本规划(包含主要股东以书面,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方案;审议批准本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确定本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薪酬制度;审议并批准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高级管理层履职问责制度;审议或批准对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具体制度,以及其他须由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制度;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通报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
况;向股东会报告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制订本行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报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制订股权激励方案;定期评估并完善银行本行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或者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构成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3名执行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董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提名与薪酬、审计、战略、三农、消保、信息科技8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情况/任职单位 |
赖启华 |
男 |
50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江州农商银行董事长 |
杨廷霞 |
女 |
38 |
执行董事 |
江州农商银行行长 |
杨志峰 |
男 |
51 |
执行董事 |
江州农商银行副行长 |
孙炎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九江育英学校校长 |
闫观渭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从事经济、金融政策研究工作 |
张东明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九江市盛吉通物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
潘新华 |
男 |
63 |
股东董事 |
江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庐山真菌研究所所长及农艺师 |
马科 |
男 |
47 |
股东董事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人) |
胡松涛 |
男 |
40 |
股东董事 |
江西齐治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
董事会成员如下:
(三)董事简历
1.赖启华,男,汉族,江西赣州人,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级审计师职称,1994年3月参加信用社工作。1994年3月至2005年5月先后历任章贡区沙石信用社会计员、信贷员、副主任、内勤主任、主任等岗位;2005年5月至2009年9月先后任章贡区联社财务电脑科科长、财务会计部经理、金钻分社主任;2009年9月至2013年9月任寻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13年9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风险合规部副科长、二科科长;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任九江农商银行党委委员,2023年5月2024年1月任九江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4年1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书记;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任江州农商银行代为履职董事长。2024年8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董事长。
2.杨廷霞,女,江西修水人,198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4年7月参加农信社工作,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先后担任修水县联社办公室文秘、金城信用社委派会计;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先后任修水农商银行征村支行、宁红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借用于原省行信贷管理部);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修水农商银行宁红支行行长;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上挂至原省行信贷管理部;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庐山农商银行党委委员;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任庐山农商银行党委委员、提名副行长;2022年4月至2025年6月任庐山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5年6月2025年12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提名行长人选;2025年12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2025年12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3.杨志峰,男,汉族,1975年2月生,江西湖口人,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口县联社信贷员、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风险资产管理副经理、办公室主任;2013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都昌县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3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都昌县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都昌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19年5月至2023年11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23年11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4年8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4.孙炎,男,汉族,1974年出生,江西九江人,农工党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九江育英学校校长。 1996年2月至1998年8月先后任河南警校、农业大学教师;1998年9月至2002年6月任九江县体校教师;2002年7月创立九江育英学校,并担任校长职务。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闫观渭,男,汉族,1982年出生,陕西渭南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国际贸易教研室主任。2004年至今,在九江学院经济学院从事经济、金融政策研究工作。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政策。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张东明,男,汉族,1965年出生,江西兴国人,本科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九江市派拉蒙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九江市盛吉通物流有限公司法务顾问。1987年7月至1991年7月在江西省政法干部管理学校、江西司法学校民商法教研室执教;1991年8 月至1995年11月在九江市卫生局秘书科负责法务工作;1996年1月至2006年3月在九江市庐山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2006年4月至今在九江市派拉蒙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任法务顾问;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在九江市弘锦贸易有限公司任法律顾问;2019年1月至今在九江市盛吉通物流有限公司任法律顾问。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潘新华,男,1962年12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7月至1983年6月任九江市庐山区应用真菌实验所技术员;1983年7月至1987年6月任九江市庐山区应用真菌实验所助理农艺师、所长;1988年2至今任江西庐山真菌研究所所长,农艺师;1999年10月至今任江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8.马科,男,1978年12月出生,汉族,江西九江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至2011年创办九江县弘盛铜业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2012年至2015年九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九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9.胡松涛,男,汉族,1986年出生,安徽人,本科学历,2008年参加工作, 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任九江东盟集团任工程部副总;2009年1月至今任江西齐治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江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2018至2021年任九江市青年企业家副会长;2021年至今任九江市青年企业家会长。现任江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四)独立董事有关事项
本行董事会设 3 名独立董事,2025年,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主动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会议事项进行审议,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积极作 用。对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和发表意见及建议,就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候选人选举事宜、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情况
(一)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其主要职 责包括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薪酬制度;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审议并批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其他制度管理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二)监事会构成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1名股权监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监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情况/任职单位 |
余男安 |
男 |
50 |
监事长 |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
李菲 |
女 |
36 |
监事 |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收事业部员工 |
陈胜平 |
男 |
53 |
监事 |
九江县旭日棉业有限公司法人 |
卢炳成 |
男 |
61 |
监事 |
九江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法定代表人 |
王晴 |
女 |
44 |
监事 |
九江学院电子商务学院电子商务教研室教研室主任 |
(三)外部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外部监事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积极了解本行经营状况,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监督董事及高管层履职情况,为提高本行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本行各利益相关者权益。
四、高级管理层情况
(一)高级管理层构成
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分管工作范围 |
1 |
赖启华 |
男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主持全面工作,并组织履行董事会职责 |
2 |
杨廷霞 |
女 |
党委委员、行长 |
主持经营管理工作,分管信贷管理部、电子银行部,并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 |
3 |
杨志峰 |
男 |
党委委员、副行长 |
主持工会工作,分管计划财务部、授信评审部、清收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
4 |
余南安 |
男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
主持纪委工作,分管审计部(党风行风监督室)、安全保卫部并组织履行监事会职责 |
5 |
闻雅琦 |
男 |
党委委员、副行长 |
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业务拓展部 |
6 |
邓娴 |
女 |
董事会秘书 |
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负责与股东、监管及其他管理机构的信息沟通,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工作。 |
7 |
胡秋明 |
男 |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
主持法律合规部工作 |
8 |
陈君秀 |
女 |
审计部总经理 |
主持审计部工作 |
9 |
张海 |
女 |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
主持计划财务部工作 |
(二)高级管理层个人简历
1.赖启华,男,汉族,江西赣州人,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级审计师职称,1994年3月参加信用社工作。1994年3月至2005年5月先后历任章贡区沙石信用社会计员、信贷员、副主任、内勤主任、主任等岗位;2005年5月至2009年9月先后任章贡区联社财务电脑科科长、财务会计部经理、金钻分社主任;2009年9月至2013年9月任寻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13年9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风险合规部副科长、二科科长;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任九江农商银行党委委员,2023年5月2024年1月任九江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4年1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书记;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任江州农商银行代为履职董事长。2024年8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董事长。
2.杨廷霞,女,江西修水人,198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4年7月参加农信社工作,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先后担任修水县联社办公室文秘、金城信用社委派会计;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先后任修水农商银行征村支行、宁红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借用于原省行信贷管理部);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修水农商银行宁红支行行长;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上挂至原省行信贷管理部;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庐山农商银行党委委员;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任庐山农商银行党委委员、提名副行长;2022年4月至2025年6月任庐山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5年6月2025年12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提名行长人选;2025年12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
3. 杨志峰,男,1975年2月出生,江西湖口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口县联社付垅信用社信贷员、武山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凰村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风险资产管理副经理、办公室主任;都昌县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3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都昌县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都昌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19年5月至2023年9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23年9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4.余南安,男,江西修水人,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职称,1997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至2001年9月历任修水县联社杭口信用社记账员、竹坪信用社信贷员、杭口信用社信贷员;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湖南农村金融职工大学合作金融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脱产学习;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任修水县联社东津信用社会计;2004年8月至2005年10月借用江西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九江办事处(筹);2005年10月至2013年7月历任星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科员、财务电脑科副科长、综合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综合科科长、财务电脑科科长、人秘科科长、蓼南信用社主任、财务会计科科长;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星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4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星子农村商业银行(筹)党委委员、副行长;2014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庐山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3年9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5.闻雅琦,男,1987年6月出生,江西湖口人,200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樟树市联社薛溪信用社柜员、信贷员;九江县联社石门分社客户经理、沙河街信用社客户经理、白华分社副主任、评审中心评审、江州农商银行三农事业部副总经理、白华支行行长、永安支行行长;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任江州农商银行三农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江州农商银行永安支行行长;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江州农商银行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秘书;2023年11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6.邓娴,女,汉族,1989年9月出生,江西九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9月至2017年3月任九江县联社新塘信用社综合柜员;2017年3月2018年2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小微事业部客户经理;2018年2月至2020年10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党群工作部科员;2020年10月至2024年5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办公室科员;2024年5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2024年8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7.胡秋明,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江西九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至2008年2月任九江县联社涌泉分社综合柜员;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任九江县联社马回岭信用社信贷员;2009年4月至2011年2月任九江县联社马回岭信用社副主任;2011年2月至2013年2月任九江县联社新塘信用社副主任;2013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九江县联社涌泉分社负责人;2016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江州农商银行马回岭支行行长;2021年11月2025年6月任江州农商银行永安支行行长(其间:2024年7月至2024年11月省纪委借用);2025年6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8.陈君秀,女,1975年1月出生,江西九江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九江县联社长山信用社记账员、黄老门信用社会计、岷山信用社副主任、信息科科员、财务电脑科会计、沙河街信用社负责人、沙河街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财务科副科长、对账中心主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江州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小微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消费业务部主管;2018年2月至2020年6月任江州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江州农商银行审计部负责人;2021年12月至今任江州农商银行审计部总经理。
9.张海,女,汉族,1987年10月生,江西武宁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2010年4月参加工作。2010年4月至2014年4月历任武宁县联社综合柜员、业务拓展部科员、综合业务科科员;2014年4月2019年1月历任九江县联社赛城湖信用社综合柜员、业务拓展部科员、金融市场部办事员、营业部客户经理;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江州农商银行沙河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21年11月至 2022年12月任江州农商银行新合支行行长;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任江州农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正股级);2023年10月至今年任江州农商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五、薪酬有关情况
制定了《江州农商银行2025年度员工绩效薪酬考核方案》、《江州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等薪酬制度,按照“正向激励、兼顾公平”的原则,遵循“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的理念,对员工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现按劳取酬、有奖有罚、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通过绩效考核系统直接考核到人,实现绩效压力全面传导和绩效指标与职责任务相匹配,推进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2025年,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执行监管机构、省行有关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未超过一般员工平均薪酬的5倍。
六、部门与网点设置情况
本行内设部门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董事会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党风行风监督室)、信贷管理部、业务拓展部、运营管理部、授信评审部、电子银行部、安全保卫部、清收事业部,共12个机关部门和1个事业部。营业网点19个,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营业部 |
柴桑区庐山西路397号(老供电局对面) |
0792-6813773 |
2 |
沙河支行 |
柴桑区公园路一号3期1栋 |
0792-6976199 |
3 |
柴桑支行 |
柴桑区柴桑南路114号(人民银行对面) |
0792-6812625 |
4 |
开发区支行 |
柴桑区庐山西路155号(香樟花园对面) |
0792-6812160 |
5 |
瑞景支行 |
柴桑区沙河街镇瑞景新城(景湖酒店对面) |
0792-6976199 |
6 |
赛城湖支行 |
九江市经济开发区城西港区港兴路135号安永人家12栋不分单元101-103 |
0792-6843270 |
7 |
永安支行 |
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安置小区鼎力置业115-120号门面 |
0792-6758285 |
8 |
港口支行 |
柴桑区港口街镇原粮油所 |
0792-6951018 |
9 |
城门支行 |
柴桑区城门乡红旗2组 |
0792-6851125 |
10 |
狮子支行 |
柴桑区狮子派出所旁 |
0792-6862807 |
11 |
新合支行 |
柴桑区新合乡集镇 |
0792-6981088 |
12 |
新塘支行 |
柴桑区新塘乡农民街道 |
0792-6961219 |
13 |
涌泉支行 |
柴桑区涌泉乡集镇 |
0792-6971348 |
14 |
生机林支行 |
柴桑区港口街镇丁家村路口 |
0792-6951072 |
15 |
马回岭支行 |
柴桑区新马回岭镇集镇 |
0792-6921212 |
16 |
岷山支行 |
柴桑区岷山乡黄老门集镇 |
0792-6771038 |
17 |
城子镇支行 |
柴桑区城子镇集镇(镇政府对面) |
0792-6830616 |
18 |
江洲支行 |
柴桑区江洲镇政府对面 |
0792-6782168 |
19 |
新洲支行 |
柴桑区江洲镇新洲垦殖场 |
0792-6762818 |
七、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5年,江州农商银行总体上能够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不断加强关联交易日常监控、统计和分析,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义务,严密防控关联交易风险。
截止2025年末,经认定的关联方共涉及本行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以及本行从事信贷、财务、审计、合规、固定资产购建、贷款审批等监管要求的条线部门人员及其近亲属,共计227户,其中自然人关联方174户,法人关联方53户。2025年度本行关联交易分为授信类关联交易业务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两大类别,各类交易均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发起、审批、执行,操作规范合规,未发现任何违规交易情形,未造成任何资金损失与流失。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为核心交易类型,主要涵盖贷款、贷款承诺和票据承兑等业务,全年共涉及43户关联方、69笔交易,累计授信金额19996.50万元,期末余额13344.38万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仅涉及存款业务,共2户关联方,交易金额160万元;另有182户关联方全年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第五章 股本及股东
一、股本变动情况
截止2025年末,本行股本总额28629.32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本变动情况: |
单位:万股 |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增减变化 |
总股本 |
28629.32 |
28629.32 |
0 |
法人股 |
12162.73 |
12322.05 |
159.32 |
自然人股 |
16466.59 |
16307.27 |
-159.32 |
其中:职工股 |
3122.54 |
3261.81 |
139.27 |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2025年末,本行共有股东880户。其中:法人股东20户,持股12322.05万股,占股份总额的43.04%;自然人股东860户,持股16307.27万股,占股份总额的56.96%,其中本行职工股东207户,持股3261.81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1.39%。
(二)前十大股东
本行前十大股东合计占比35.3588%。其中,第一大股东宁波市奉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759%.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1 |
宁波市奉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338.67 |
4.6759 |
1338.67 |
4.6759 |
2 |
九江信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02.45 |
4.5494 |
1302.45 |
4.5494 |
3 |
深圳市现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89.56 |
4.5043 |
1257.96 |
4.3939 |
4 |
九江市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
644.78 |
2.2522 |
1194.27 |
4.1715 |
5 |
江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85.10 |
4.1395 |
1185.10 |
4.1395 |
6 |
九江奇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893.99 |
3.1226 |
893.99 |
3.1226 |
7 |
九江市福星泰贸易有限公司 |
827.90 |
2.8918 |
887.22 |
3.0990 |
8 |
彭泽县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773.73 |
2.7026 |
773.73 |
2.7026 |
9 |
九江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44.78 |
2.2522 |
644.78 |
2.2522 |
10 |
九江实地新型材料制品厂 |
644.78 |
2.2522 |
644.78 |
2.2522 |
合计 |
9545.74 |
33.3427 |
10122.95 |
35.3588 |
|
三、股权质押情况
2025年末,本行股权质押3356.8693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1.73%,较上年末上升2.49个百分点。本行对质押股权份额超过其持有份额50%的股东,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限制其投票、表决权,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风险管理
本行始终坚持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按照审慎经营、合
规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风险管理
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全行风险管理
实行统一领导。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独立运行的风险管理部
门,负责日常经营的风险管理工作。2025年,本行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做精做细各项工作,加强前瞻预警,提升风险防范的全局性、预见性和主动性,较好地防范了各类风险。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未出现重大风险事故。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到期合同约
定的义务而导致本行承受损失的风险。
(一)贷款方面
受整体经济化境影响,区域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信用风险防控形势严峻。本行一方面积极落实减费让利政策要求,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全面支持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从严控制信用风险。2025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866116.77万元,关注类贷款余额33952.68万元,较年初增加4277.33万元,占比3.92%,较年初增加0.23个百分点。表内不良贷款余额16312.75万元,较年初减少111.97万元,不良率1.88%,较年初下降0.16个百分点,实现不良双降的良好态势。其中个人不良贷款余额15473.36万元,占比94.85%,企业不良贷款余额839.39万元,占比5.15%。前三大不良贷款行业集中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同业业务
本行同业业务主要包括存放同业、质押式回购、债券投资、债券借贷等。2025年,本行对《江州农商银行同业业务集中度授信管理办法》、《江州农商银行债券业务集中度授信管理办法》、《江州农商银行债券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等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按年对交易对手进行授信管理,实时关注交易对手及投资主体的信用情况。2025年末,本行存放同业业务20230.29万元,投资同业存单16,937.9万元,交易对手主要为国有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及省行。债券投资148,640.80万元,均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及商业银行债,目前均未出现风险,同业业务信用风险总体可控。
二、流动性风险
2025年,本行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及省行工作要求,以“控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核心导向,持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强化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置,流动性风险整体处于可控、可测、可承受的良好状态。一方面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优化贷款期限结构,加大短期贷款及优质资产配置力度,提升资产流动性与变现能力;另一方面聚焦核心存款拓展,优化存款结构,稳定资金来源,降低对同业及其他外部融资的依赖。同时,通过常态化压力测试、应急演练及动态监测预警,有效应对了市场利率波动、存款结构变化等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确保了全行流动性安全。截止2025年末,流动性比例44.46%,短期流动性覆盖能力充足;核心负债比例78.18%,负债结构稳定性良好;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0.56%,可有效保障日常支付清算需求;月日均存贷比(调整后)78.36%,较年初下降3.43个百分点,呈持续优化趋势;最大十户存款比例4.69%,集中度风险可控;流动性匹配率151.04%,资产负债期限配置合理;30日流动性缺口率5.71%,处于安全区间,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可控。各项核心流动性指标整体表现稳健,各项指标均处于合理区间,风险抵御能力平稳,总体流动性风险状况呈现良好、可控的态势。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分为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其中本行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为利率风险。2025年,本行秉承中性审慎的利率风险偏好原则,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和内部利率风险敞口结构的变化,基于宏观量化模型对信贷和市场利率走势进行预测分析,并灵活调整利率风险主动管理策略。通过表内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对冲 LPR 利率下行所引发的利率风险上升。各项表内外管理措施均按计划推进,利率风险水平控制在本行年度利率风险管控目标范围内,银行账簿最大经济价值变动比例13.80%,净利息收入变动(利率上行)-0.02%,净利息收入变动(利率下行)-14%,各项指标均维持在限额和预警值内,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可控。
四、操作风险
2025年我行要求对操作风险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操作流程和制度,制定了2025年案防工作计划,各业务条线部门及内审部门也不断加大监督、培训、辅导的力度。为确保风险排查效率,进一步增强案件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要就信贷、票据、跨业合作、柜台和会计结算业务、员工异常行为等业务领域,结合我行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制定了风险排查计划。年度排查已立项数8个,其中:信贷类2项,柜台、会计结算业务类1项,其他类5项,每项排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了排查时间。截止报告日,我行共进场项目8个,为资产质量真实性排查、夜间自助银行监控报警功能排查、贷款“三查”履职落实风险排查、互联网金融业务案件风险排查、金融市场业务案件风险排查、安保工作日常操作规范行为排查、2025年银行卡业务案件风险排查、违规吸存揽储,推高负债综合成本排查、柜面业务风险排查。排查涉及机构数18家,排查业务笔数笔数89771笔、检查业务金额2104889.69万元。主要风险为少数网点和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柜面业务办理不规范,三查落实不到位等。截止报告日,我行暂未发现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认为事故、道德缺失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损失,操作风险总体可控。
五、反洗钱风险
2025年以来,在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主基调下,反洗钱工作要求及监管形势日趋严峻,我行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循序提升反洗钱风险管理水平。一是组织架构建立健全。明确“两会一层”反洗钱工作责任,指定反洗钱实施部门和专职人员,强化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数据报送准确及时。可疑案例、新开客户识别、存量客户识别等数据均能按规定及时报送。三是各类资料保存完整。着重对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银行结算账户信息资料的保管及保密措施执行情况现场检查,确保账户资料保管安全、准确、完整、保密。四是对重点岗位开展反洗钱专项培训。坚持反洗钱业务全员日常培训,并对总行领导、机关及网点负责人、运营主管等重点岗位开展培训。特别是针对2025年新反洗钱法实施后开展全面培训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全面落实“基于风险”的管理理念,并定期组织本行人员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知识、执行贯彻反洗钱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反洗钱组织结构、反洗钱岗位设置和职责、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流程、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防范电信诈骗工作等工作考核等内容。
六、声誉风险
本行认真落实声誉风险管理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声誉风
险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水平。制定《江州农商银行声誉风险(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声誉风险管理职责、流程以及工作要求。重视潜在声誉风险因素排查预警,加强舆情监测,持续开展声誉风险识别、评估和报告工作,妥善应对声誉事件,有效维护企业形象。2025年,本行未出现因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影响本行经营的情况。
七、其他风险状况
(一)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安全稳健运行,在风险管理工作中,本行各级领导和管理层高度重视,董事会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是风险管理决策的执行主体。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本行依据省行“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本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二)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严格按照《江州农商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三是充分运用全面风险指标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确保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
一是深化管理体系构建。持续完善自上而下的消保层级管理体系,现已形成覆盖全面、执行有力的“横到边、纵到底”矩阵式消保管理模式。定期听取包括消保工作进展、审计结果、投诉管理情况以及监管通报等在内的详细工作汇报,审慎审议消保工作规划,持续推动消保工作战略、政策与目标的完善,并严格监督、客观评价消保工作的执行情况。下设的消保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精心谋划、系统推进消保工作,对工作成效进行持续跟踪与评估。二是强化组织架构建设。在组织架构方面,我行明确法律合规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牵头部门,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投诉管理、消保审查、消费者教育宣传等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营业机构也均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消保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形成了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优化制度建设保障。在制度建设上,我行紧跟省行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不断健全消保内控制度。2025年,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等级评估办法》等多项制度了修订完善。同时,各业务条线积极响应,将消保工作要求有机嵌入本条线的相关管理规定中,为消保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与有效性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使消保工作在日常业务开展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四是大力化解投诉纠纷。成立纠纷快处中心,每周安排领导干部接访,制定《金融纠纷化解实施细则(试行)》,细化纠纷化解措施;坚持把投诉处理作为消保工作的关键抓手,统一规范网点公示、客服电话、线上平台、监管转办等各类投诉入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强化复盘分析。
二、投诉处理工作情况
建立投诉数据监测与通报的常态化机制,通过对投诉数据的深入分析,精准定位问题根源,从制度完善、产品优化、业务改进等源头层面推动问题解决,有效降低投诉发生率。每月定期对投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详细的分析报告,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数据支持。2025年,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103笔,其中,12378监管热线投诉28笔,占比27.18%;96268热线投诉74笔,占比71.85%;“银保信”消保服务平台网络投诉1笔,占比0.97%。
三、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将消保培训融入业务。通过消保专项培训、业务条线“嵌入式”培训、网点日常培训等方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全面覆盖全行所有员工。2025年开展专题培训会2场,业务培训会11场。二是开展常态化金融知识普及。线下在营业网点设立宣传教育专区,积极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宣传活动。线上,积极创作原创消保宣传作品,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渠道进行推广。2025年,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普及月”等集中式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助力维护金融安全。
第八章 重要事项
一、董事及高管人员变动
2025年7月,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王正明因干部交流辞去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务。
2025年12月,经董事会提名、股东会审议,监管部门核准,杨廷霞任江州农商银行执行董事。
二、注册资本变更
无。
三、重大投资事项
无。
四、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请九江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行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时限不超过5年,同时解除与原审计机构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聘任关系。
五、分支机构撤并事项
无。
六、重大涉讼、仲裁事项
无。
七、外部处罚事项
无。
附件:
会计报表附注
202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企业概况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本行于2016年4月16日取得了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91360400MA35H852XD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庐山西路397号。法定代表人:赖启华。注册资本为28629.3209万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为28629.3209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赣银监复〔2016)31号”《江西银监局关于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2016年3月30日本行正式挂牌开业,本行开业的同时,九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本行债权债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机构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信贷管理部、审计部、安全保卫部、电子银行部、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业务拓展部、授信评审部、清收事业部。
本行下辖19个营业网点,分别为:营业部、柴桑支行、瑞景支行、沙河支行、开发区支行、城子镇支行、永安支行、港口支行、生机林支行、赛城湖支行、城门支行、新合支行、狮子支行、新塘支行、涌泉支行、岷山支行、马回岭支行、江洲支行、新洲支行。
-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定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
-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年度
本行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及计价原则
本行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为计量原则,但以下资产和负债项目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行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五)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在本行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初始确认时则按照新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不考虑减值)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包括提前还款权、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应当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计提的累计信用减值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行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要求的债务工具将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行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满足下列要求的债务工具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后续计量:
本行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及本行在首次执行日或者初始确认时将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计量外,其他金融资产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以及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本行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行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或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本行按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除非该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行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此种情形下,若该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行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行在首次执行日或者初始确认时可能做出不可撤销的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加上相应交易费用作为初始入账价值,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该类金融资产不适用减值测试规定。当处置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将不会重分类至损益,而是直接重分类至留存收益。本行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行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行,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产生的股利或利息收入,列报于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中。
3、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本行对适用《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值相关规定的金融资产(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减值。本行会在每个报告日更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以反映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的信用风险变化。
本行结合前瞻性信息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代表金融工具因报告日后12个月内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拖欠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 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拖欠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是根据债务人特有的因素、一般经 济状况、对报告日期当前状况的评估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进行的。
对于以上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值相关规定的金融工具,本行按照这些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来判断是否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当这些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时,本行按照相当于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来计提损失准备;当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本行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来计提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在评估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行将比较金融工具在报告日的违约风险与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的违约风险。在进行此评估时,本行会考虑合理且可支持的定量和定性信息,包括历史经验和无需过多的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信息。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行基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评估结果,界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当金融资产逾期90天以上,或依据行内五级分类管理规定被分类为次级、可疑或损失,则认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
4、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和确认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基于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
一般而言,预期信用损失为本行根据合约应收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行预期将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并按初始确认时厘定的实际利率折现。
就应收租赁款而言,用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之现金流量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计量应收租赁款所用之现金流量一致。
就财务担保合同而言,只有在债务人根据担保合同条款违约的情况下,本行才需付款。因此,预期信用损失为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行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差的现值。
对于未使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下列两者之间差额的现值:
如果贷款承诺的持有人提取相应贷款,本行应收的合同现金流量;以及如果提取相应贷款,本行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信用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其账面金额外,其他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值规定的资产通过调整其账面金额确认其预期信用损失。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行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以获取价差;或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或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以下一项或一项以上标准的金融工具(不包括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本行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本行的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明显减少会计错配;或
- 根据本行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行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或
- 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行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行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行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行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六)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行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本行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本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行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C、本行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行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2)除本行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投资收益确认方法
(1)本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本行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行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行都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行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行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行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行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本行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行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行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行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行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行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应当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应当作相应调整。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4、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本行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本行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固定资产计价和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确定的价值入账,本行与购买或建造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在所购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2)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本行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当期费用。
(3)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4 |
4.8 |
机器设备 |
10 |
4 |
9.6 |
运输工具 |
4 |
4 |
24 |
电子设备 |
3 |
4 |
32 |
其他设备 |
5 |
4 |
19.2 |
(八)在建工程
1、本行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当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2、年末,本行按在建工程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单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如下:
(1)土地使用权从购入月份起按法定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2)软件费从购入月份起按5年平均摊销;
3、年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行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行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作为承租人
租赁的分拆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行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行对短期租赁(租赁期开始日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行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行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行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行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于租赁期开始日后,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并根据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进行调整。本行以直线法计提折旧并将其计入合并利润表的业务及管理费中。本行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则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行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行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及计量核算已识别的减值准备。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行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行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行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相关使用权资产的金额:
- 租赁期限发生变化或对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评估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动后的租赁付款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租赁期开始日后,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因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本行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这些情形下,本行采用的折现率不变 ;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
2、作为出租人
本行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行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当本行作为经营租赁的出租人时,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在整个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收入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租出的除投资性房地产以外的固定资产按相关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并按相关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当合同包括租赁和非租赁组成部分时,本行采用新收入准则将合同项下的对价分配给每个组成部分。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行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二)抵债资产
在收回已减值贷款和垫款时,本行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抵质押品的所有权或由借款人自愿交付所有权。除抵债股权外的抵债资产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中。
(十三)除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信用减值损失外的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本行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 长期股权投资
-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 使用权资产
- 商誉
- 无形资产
- 抵债资产
-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其他长期资产
本行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对于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行至少于每年年末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商誉的测试是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的。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本行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有迹象表明单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行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本行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十四)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行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本行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十五)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1、已作出财务担保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那些指定发行人(“担保人”)根据债务工具的条款支付指定款项,以补偿担保的受益人(“持有人”)因某一特定债务人不能偿付到期债务而产生的损失的合同。已作出的财务担保准备金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2、预计负债
如果本行须就已发生的事情承担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行,以及相关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本行便会将该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十六)收入及支出确认原则和方法
收入是本行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利息净收入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外,所有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和支出均采用实际利率法并计入合并利润表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在“投资收益”中确认。
2、股利收入
- 上市投资的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确认。
- 非上市投资的中期股利在其董事会宣布该等股利时确认;非上市投资的末期股利则在此投资的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所建议的股利后确认。
3、物业出租收入
本行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收入。
4、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本行在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即当一项履约义务项下的一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已经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行向客户转让一项或一组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或者一系列实质上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行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分配折扣和可变对价除外),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基于各项履约义务的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在合同开始日确定。本行在类似环境下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是确定该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最佳证据。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行使用适当技术估计其最终分配至任何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以反映本行预期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取的对价。
对于包含可变对价的合同,本行使用期望值法或最可能发生金额估计其将获得的对价金额,该选择取决于哪种方法能够更好地预测本行将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本行于报告期末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以反映报告期末的情况以及报告期间的变化情况。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的履约义务,相关收入在该履约义务履行的期间内确认:
-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行履约过程中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行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行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行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按照产出法进行计量,该法是根据直接计量已向客户转让的服务的价值相对于合同项下剩余服务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这最能说明本行在转移对服务的控制方面的表现。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行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行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行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行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行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当另一方参与向客户提供服务时,本行会厘定其承诺的性质是否为提供指定服务本身(即本行为委托人)的履约义务或安排该等服务由另一方提供服务(即本行为代理人)。
本行在向客户转让服务前能够控制该服务的,本行为主要责任人。如果履约义务是安排另一方提供指定服务,则本行为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本行在该服务转移给客户之前不会控制另一方提供的指定服务。当本行作为代理人身份时,本行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作为安排由另一方提供的指定服务的回报。
合同资产,是指本行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资产的减值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反地,应收款项是指本行拥有无条件的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即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
合同负债,是指本行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十七)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用于核算和反映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的各种存款、同业往来、拆入资金、向央行借款及卖出回购资产等应计提的当期应付利息。
1、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和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核实应付利息中应付的各类对公存款、储蓄存款利息,对依据计算机系统计算出的应付利息计提基数、利率等进行复核计算;
2、按逐笔积数法重点检查各项存款应付利息的计提是否准确,以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3、应付利息的结息规则及需调整的原因如下:
①应付定期存款及定期储蓄存款利息
应付各档次定期存款及定期储蓄存款利息的计提基数为计提日(每季末月20日)存款额。其计提方法为:由计算机系统自动于每季末月20日,计算每一笔定期存款及定期储蓄存款从存入日至计提日的积数,乘以每笔存款存入日挂牌利率,扣减已提应付利息后进行差额补提。
按照“分机构、分客户、分利率” 的核实原则,对计算机系统计提的应付利息进行了测算和审核,具体为:逐笔计算出各网点每笔存款从存入日至计提日的积数,乘以存入日相应档次利率,得出每笔存款从存入日至计提日的应提应付利息,分网点汇总后,扣减计提日前一日应付利息余额,经测算与当年12月20日计提的应付利息审核一致。对以上不同结息方式的应付利息均已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统一计算到年末12月31日。
②应付活期存款及活期储蓄存款利息
应付活期存款及活期储蓄存款利息的计息方法为:由计算机系统自动于每季末月20日,根据系统中活期存款和活期储蓄存款季度积数之和,乘以计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出本季应提活期存款和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同时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各项存款应付利息科目。
4、能够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求,准确地计提存款应付利息,确保了应付利息备付率保持在合理水平,真实地反映了经营成本。
(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行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在员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员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相应增加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如延期支付所产生的折现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则对付款额折现后列示。
法定福利计划: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行参加了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计划和住房公积金计划。本行按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有关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并向相应的政府机构缴纳,相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行应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通过税后利润提取一般准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年末余额的1.5%。
(二十)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二十一) 委托业务
本行承办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委托投资。
委托贷款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按照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期限、利率,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和协助收回的贷款。委托投资由委托人提供资金,本行于资金受托期间为委托人进行投资理财。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以发放或投放金额列示。
所有委托业务的风险和损益由委托人承担,本行只收取手续费。
(二十二) 贵金属
与本行交易活动无关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的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与本行交易活动有关的贵金属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重新计量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行管理层需要对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未来的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不同。本行管理层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 ;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金融资产的分类
业务模式评估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取决于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和业务模式测试。本行确定业务模式的类别,该类别应当反映如何对金融资产组进行管理,以达到特定业务目标。该确定涵盖能够反映所有相关证据的判断,包括如何评估和计量资产绩效、影响资产绩效的风险,以及如何管理资产及相关资产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
2、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
本行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常规方式交易、资产证券化、卖出回购协议等多种方式转移金融资产。在确定转移的金融资产是否能够全部终止确认的过程中,本行需要作出重大的判断和估计。
若本行通过结构化交易转移金融资产至特殊目的实体,本行分析评估与特殊目的实体之间的关系是否实质表明本行对特殊目的实体拥有控制权从而需进行合并。合并的判断将决定终止确认分析应在合并主体层面,还是在转出金融资产的单体机构层面进行。
本行需要分析与金融资产转移相关的合同现金流权利和义务,从而依据以下判断确定其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 是否转移获取合同现金流的权力;或现金流是否已满足“过手”的要求转移给独立第三方。
• 评估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本行在估计转移前后现金流以及其他影响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的因素时,运用了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3、信用减值损失的计量
• 信用风险的显著增加: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损失准备的确认为,第一阶段资产采用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资产采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当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资产进入第二阶段。在评估资产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行会考虑定性和定量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
• 建立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当预期信用损失在组合的基础上计量时,金融工具是基于相似的风险特征而组合在一起的。本行持续评估这些金融工具是否继续保持具有相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用以确保一旦信用风险特征发生变化,金融工具将被适当地重分类。这可能会导致新建资产组合或将资产重分类至某个现存资产组合,从而更好地反映这类资产的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当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资产从第一阶段转入第二阶段。同时也发生在当资产仍评估为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时,由于资产组的信用风险不同而导致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不同。
• 模型和假设的使用:本行采用不同的模型和假设来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本行通过判断来确定每类金融资产的最适用模型,以及确定这些模型所使用的假设,包括信用风险的关键驱动因素相关的假设。
• 前瞻性信息: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本行使用了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这些信息基于对不同经济驱动因素的未来走势的假设,以及这些经济驱动因素如何相互影响的假设。
• 违约率:违约率是预期信用风险的重要输入值。违约率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的估计,其计算涉及历史数据、假设和对未来情况的预期。
• 违约损失率:违约损失率是对违约产生的损失的估计。它基于合同现金流与借款人预期收到的现金流之间的差异,且考虑了抵押品产生的现金流和整体信用增级。
• 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更大的财务不确定性,因此信用违约率上升的风险可能更高,本行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考虑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行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适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行建立的工作流程确保由符合专业资格的员工开发估值技术,并由独立于开发的员工负责估值技术的验证和审阅工作。估值技术在使用前需经过验证和调整,以确保估值结果反映实际市场状况。本行制定的估值模型尽可能多地采用市场信息并尽少采用本行特有信息。估值模型使用的部分信息需要进行管理层估计(例如信用和交易对手风险、风险相关系数等)。尽管本行认为这些估值是最佳估值,但持续的新冠肺炎疫情已导致更大的市场波动,并可能对投资机构/发行机构的业务造成进一步的干扰,从而导致本年度估值的不确定性加大。本行定期审阅上述估计和假设,必要时进行调整。如果使用第三方信息(如经纪报价或定价服务)来计量公允价值,估值组会评估从第三方得到的证据,以支持有关估值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结论,包括有关估值已分类为公允价值层次中的应属层次。
- 税项
税种 |
税率 |
计税基础 |
所得税 |
25% |
应纳税所得额 |
增值税 |
3%、5%、6% |
按营业收入简易征收 |
城建税 |
5% |
按应缴流转税额计 |
教育费附加 |
3% |
按应缴流转税额计 |
地方教育附加 |
2% |
按应缴流转税额计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利息收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率为3%;代理保险业务手续费收入、投资理财业务收益、代收代付业务手续费收入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处置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税率为5%。
其他税项依据税法有关规定计缴。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行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行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2024年扣延期支付转以前年度利得101,597.08元,2022-2024年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违规贷款扣减15,856.60元(其中:2022-2023年15,856.60元),冲回2024年薪酬1,740,000.00元;
2、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15,519,665.87元(其中:2024年11,924,195.37元),补缴2021-2024年增值税6,630,401.01元(其中:2024年5,705,241.10元),补缴2021-2024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92,958.52元(其中:2024年221,700.52元),补缴2021-2024年城建税390,004.63元(其中:2024年310,380.72元),补缴2021-2023年房产税373,845.23元,调整2024年期末留抵税额 2,158,209.42 元。
本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上年年末相关科目予以调整,并相应调整本期期初余额。具体调整情况为对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进行调整,明细如下: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
调整前本年年初余额 |
调整数 |
调整后本年年初余额 |
其他资产 |
16,881,888.32 |
-2,158,209.42 |
14,723,678.90 |
资产总计 |
16,881,888.32 |
-2,158,209.42 |
14,723,678.90 |
应付职工薪酬 |
19,536,255.71 |
-1,857,453.68 |
17,678,802.03 |
应交税费 |
9,961,833.57 |
23,206,875.26 |
33,168,708.83 |
负债总计 |
9,164,433,115.62 |
21,349,421.58 |
9,185,782,537.20 |
未分配利润 |
121,762,209.29 |
-23,507,631.00 |
98,254,578.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3,303,801.03 |
-23,507,631.00 |
619,796,170.03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3,303,801.03 |
-23,507,631.00 |
619,796,170.03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
9,807,736,916.65 |
-2,158,209.42 |
9,805,578,707.23 |
利润表:
项 目 |
调整前上年同期数 |
调整数 |
调整后上年同期数 |
二、营业支出 |
237,838,594.90 |
-1,309,515.84 |
236,529,079.06 |
(一)税金及附加 |
1,761,746.72 |
532,081.24 |
2,293,827.96 |
(二)业务及管理费 |
89,600,204.25 |
-1,841,597.08 |
87,758,607.1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195,223.39 |
1,309,515.84 |
50,504,739.23 |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
50,951,469.84 |
1,309,515.84 |
52,260,985.68 |
减:所得税费用 |
12,737,867.46 |
11,924,195.37 |
24,662,062.83 |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213,602.38 |
-10,614,679.53 |
27,598,922.85 |
七、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以下项目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以下注释项目除特别注明之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年初”指2025年1月1日,“年末”指2025年12月31日,“上年”指2024年度,“本年”指2025年度。
(一)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现金 |
55,369,152.55 |
43,042,006.51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413,830,488.80 |
454,148,161.76 |
合计 |
469,199,641.35 |
497,190,168.27 |
(二)存放同业款项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放同业款项本金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加:存放系统内款项 |
157,727,886.83 |
169,302,936.92 |
加:应计利息 |
1,891,699.30 |
2,212,855.75 |
减:存放款项坏账准备 |
1,831,607.02 |
1,044,923.41 |
合计 |
190,787,979.11 |
203,470,869.26 |
1.存放同业款项本金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放其他商业银行款项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合计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2.存放系统内款项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放省本级清算款项 |
87,727,886.83 |
99,302,936.92 |
存放省本级一年期约期款项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合计 |
157,727,886.83 |
169,302,936.92 |
3.应计利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放国有商业银行款项应计利息 |
210,000.00 |
210,000.00 |
存放其他商业银行款项应计利息 |
11,000.00 |
512,875.00 |
存放境内非银行机构款项应计利息 |
106.89 |
1,079.59 |
存放省本级清算款项应计利息 |
8,374.95 |
9,089.15 |
存放省本级活期约期款项应计利息 |
114,957.18 |
254,606.54 |
存放省本级一年期约期款项应计利息 |
1547260.28 |
1225205.47 |
合计 |
1,891,699.30 |
2,212,855.75 |
4.存放款项坏账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放款项坏账准备 |
1,831,607.02 |
1,044,923.41 |
合计 |
1,831,607.02 |
1,044,923.41 |
(三)贵金属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货类贵金属 |
200,152.81 |
200,152.81 |
合计 |
200,152.81 |
200,152.81 |
(四)发放贷款及垫款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总额 |
6,873,245,756.07 |
7,178,623,564.7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 |
1,166,086,248.76 |
1,482,544,106.71 |
各项贷款和垫款总额 |
8,039,332,004.83 |
8,661,167,671.49 |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贷款损失准备 |
459,057,077.40 |
397,118,287.79 |
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应计利息 |
8,993,856.15 |
8,123,438.93 |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
7,589,268,783.58 |
8,272,172,822.63 |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总额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农户贷款 |
1,619,740,275.14 |
1,701,954,976.73 |
农村企业贷款 |
265,045,752.53 |
389,326,258.15 |
非农贷款 |
4,953,970,891.76 |
5,047,278,774.25 |
信用卡透支 |
31,273,774.21 |
37,380,607.86 |
垫款 |
3,215,062.43 |
2,682,947.79 |
各项贷款和垫款总额 |
6,873,245,756.07 |
7,178,623,564.78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权益的系统内票据贴现 |
100,000,000.00 |
7,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权益的系统外票据贴现 |
2,003,204.59 |
90,790.00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权益的系统外票据转贴现 |
1,068,701,674.38 |
1,480,897,433.01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权益的贴现利息调整 |
-374,136.21 |
-20,415.18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权益的转贴现利息调整 |
-4,273,598.99 |
-5,408,407.22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权益的贴现公允价值变动 |
21,705.45 |
460.78 |
公允计量变动计权益的转贴现资产公允变动 |
7,399.54 |
-15,754.68 |
合计 |
1,166,086,248.76 |
1,482,544,106.71 |
其中:公允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贴现资产公允变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公允价值变动 |
21,705.45 |
111,785.14 |
133,029.81 |
460.78 |
合计 |
21,705.45 |
111,785.14 |
133,029.81 |
460.78 |
其中:公允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转贴现资产公允变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公允价值变动 |
7,399.54 |
1,696,330.77 |
1,719,484.99 |
-15,754.68 |
合计 |
7,399.54 |
1,696,330.77 |
1,719,484.99 |
-15,754.68 |
3.以摊余成本计量贷款损失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贷款损失准备 |
459,057,077.40 |
942,634,225.90 |
1,004,573,015.51 |
397,118,287.79 |
合计 |
459,057,077.40 |
942,634,225.90 |
1,004,573,015.51 |
397,118,287.79 |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应计利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应计贷款利息 |
8,993,856.15 |
8,123,438.93 |
合计 |
8,993,856.15 |
8,123,438.93 |
5.各项贷款和垫款五级分类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正常贷款 |
7,875,483,584.26 |
8,498,040,196.51 |
其中:正常(含贴现及垫款) |
7,578,730,125.28 |
8,158,513,388.30 |
关注 |
296,753,458.98 |
339,526,808.21 |
不良贷款 |
163,848,420.57 |
163,127,474.98 |
其中:次级 |
62,371,107.04 |
74,729,382.35 |
可疑 |
49,967,059.12 |
1,704,498.38 |
损失 |
51,510,254.41 |
86,693,594.25 |
合计 |
8,039,332,004.83 |
8,661,167,671.49 |
注1:各项贷款及垫款(含贴现)年末余额为8,661,167,671.49元,不良贷款年末余额为163,127,474.98元,不良贷款率为1.88%;
注2:贷款损失准备年末余额为397,118,287.79元,公允计量变动计权益的票据贴现减值准备 96,063.97 元,公允计量变动计权益的票据转贴现减值准备2,844,182.91元,各项贷款及垫款(含贴现)年末余额为8,661,167,671.49元,不良贷款年末余额为163,127,474.98元,拨备覆盖率为245.24%,拨贷比4.62%。
(五)债权投资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本金 |
1,405,400,000.00 |
820,000,000.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
31,842,300.47 |
12,184,128.38 |
债权投资总额 |
1,437,242,300.47 |
832,184,128.38 |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638,534.23 |
9,216,237.87 |
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
18,225,094.83 |
10,869,691.23 |
债权投资净额 |
1,454,828,861.07 |
833,837,581.74 |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本金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债权投资国债 |
130,000,000.00 |
60,000,000.00 |
150,000,000.00 |
40,000,000.00 |
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 |
415,400,000.00 |
50,000,000.00 |
235,400,000.00 |
230,000,000.00 |
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 |
770,000,000.00 |
70,000,000.00 |
440,000,000.00 |
400,000,000.00 |
债权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同业存单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
90,000,000.00 |
420,000,000.00 |
36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合计 |
1,405,400,000.00 |
650,000,000.00 |
1,235,400,000.00 |
820,000,000.00 |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债权投资国债利息调整 |
8,783,430.10 |
1,845,393.28 |
9,997,043.50 |
631,779.88 |
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
11,314,488.26 |
6,446,386.93 |
8,331,900.13 |
9,428,975.06 |
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调整 |
12,480,168.01 |
2,142,971.60 |
11,882,112.03 |
2,741,027.58 |
债权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同业存单利息调整 |
- |
78,896.77 |
78,896.77 |
- |
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利息调整 |
-735,785.90 |
4,713,361.76 |
4,595,230.00 |
-617,654.14 |
合计 |
31,842,300.47 |
15,227,010.34 |
34,885,182.43 |
12,184,128.38 |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638,534.23 |
10,533,529.60 |
1,955,825.96 |
9,216,237.87 |
合计 |
638,534.23 |
10,533,529.60 |
1,955,825.96 |
9,216,237.87 |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债权投资国债应计利息 |
742,137.01 |
1,376,393.10 |
1,771,625.10 |
346,905.01 |
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应计利息 |
5,724,979.22 |
9,189,161.38 |
10,775,991.07 |
4,138,149.53 |
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应计利息 |
11,757,978.60 |
18,322,395.09 |
23,695,737.00 |
6,384,636.69 |
合计 |
18,225,094.83 |
28,887,949.57 |
36,243,353.17 |
10,869,691.23 |
(六)其他债权投资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
- |
820,0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
- |
26,778,346.24 |
加: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
- |
8,759,025.06 |
其他债权投资摊余成本 |
- |
855,537,371.30 |
加: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23,175,441.30 |
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
- |
832,361,930.00 |
1.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债权投资国债 |
- |
540,000,000.00 |
360,000,000.00 |
180,0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 |
- |
100,000,000.00 |
30,000,000.00 |
70,0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 |
- |
1,440,000,000.00 |
900,000,000.00 |
540,0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商业银行债券 |
- |
60,000,000.00 |
5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同业存单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
- |
7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 |
2,260,000,000.00 |
1,440,000,000.00 |
820,000,000.00 |
2.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债权投资国债利息调整 |
- |
35,874,249.90 |
24,935,829.18 |
10,938,420.72 |
其他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
- |
35,153,877.18 |
25,136,465.36 |
10,017,411.82 |
其他债权投资商业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
- |
46,330.00 |
20,533.55 |
25,796.45 |
其他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调整 |
- |
6,961,240.00 |
1,161,025.37 |
5,800,214.63 |
其他债权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同业存单利息调整 |
- |
211,248.35 |
211,248.35 |
- |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利息调整 |
- |
376,982.62 |
380,480.00 |
-3,497.38 |
合计 |
- |
78,623,928.05 |
51,845,581.81 |
26,778,346.24 |
3.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债权投资国债应计利息 |
- |
4,330,156.15 |
3,460,246.82 |
869,909.33 |
其他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应计利息 |
- |
1,315,705.96 |
984,614.13 |
331,091.83 |
其他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应计利息 |
- |
19,266,379.95 |
11,774,315.07 |
7,492,064.88 |
其他债权投资商业银行债券应计利息 |
- |
1,315,959.02 |
1,250,000.00 |
65,959.02 |
合计 |
- |
26,228,201.08 |
17,469,176.02 |
8,759,025.06 |
4.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债权投资国债公允价值变动 |
- |
27,189,692.68 |
38,694,502.73 |
-11,504,810.05 |
其他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
- |
46,470,995.49 |
56,763,872.19 |
-10,292,876.70 |
其他债权投资商业银行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
- |
109,146.61 |
63,112.08 |
46,034.53 |
其他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公允价值变动 |
- |
4,535,245.37 |
5,959,231.83 |
-1,423,986.46 |
其他债权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同业存单公允变动 |
- |
84,982.96 |
84,982.96 |
- |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公允价值变动 |
- |
156,539.56 |
156,342.18 |
197.38 |
合计 |
- |
78,546,602.67 |
101,722,043.97 |
-23,175,441.30 |
(七)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对省联社投资 |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700,000.00 |
- |
对农合机构投资 |
江西湖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对农合机构投资 |
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2,000,000.00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640,500.00 |
630,000.00 |
|
合计 |
42,059,500.00 |
41,370,000.00 |
|
(八)固定资产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一、固定资产原价合计 |
88,673,549.09 |
1,533,017.62 |
1,650,971.53 |
88,555,595.18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58,655,473.07 |
47,129.20 |
- |
58,702,602.27 |
机器设备 |
9,021,730.36 |
473,896.84 |
735,833.55 |
8,759,793.65 |
电子设备 |
14,214,159.27 |
904,152.26 |
757,341.42 |
14,360,970.11 |
交通运输工具 |
2,015,652.60 |
- |
- |
2,015,652.60 |
其他 |
4,766,533.79 |
107,839.32 |
157,796.56 |
4,716,576.55 |
二、累计折旧合计 |
52,017,036.99 |
3,799,350.41 |
1,589,008.69 |
54,227,378.71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27,277,201.67 |
2,296,958.03 |
- |
29,574,159.70 |
机器设备 |
6,582,853.19 |
439,470.55 |
706,424.12 |
6,315,899.62 |
电子设备 |
12,208,475.99 |
837,896.87 |
727,047.72 |
12,319,325.14 |
交通运输工具 |
1,487,288.34 |
136,664.73 |
- |
1,623,953.07 |
其他 |
4,461,217.80 |
88,360.23 |
155,536.85 |
4,394,041.18 |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合计 |
36,656,512.10 |
-2,266,332.79 |
61,962.84 |
34,328,216.47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31,378,271.40 |
-2,249,828.83 |
- |
29,128,442.57 |
机器设备 |
2,438,877.17 |
34,426.29 |
29,409.43 |
2,443,894.03 |
电子设备 |
2,005,683.28 |
66,255.39 |
30,293.70 |
2,041,644.97 |
交通运输工具 |
528,364.26 |
-136,664.73 |
- |
391,699.53 |
其他 |
305,315.99 |
19,479.09 |
2,259.71 |
322,535.37 |
(九)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数 |
本期减少数 |
期末余额 |
一、使用权资产原价合计 |
4,366,751.47 |
258,569.56 |
- |
4,625,321.03 |
其中:房屋使用权资产 |
4,081,065.93 |
258,569.56 |
- |
4,339,635.49 |
场地使用权资产 |
285,685.54 |
- |
- |
285,685.54 |
二、累计折旧合计 |
3,472,033.62 |
600,608.05 |
- |
4,072,641.67 |
其中:房屋使用权资产 |
3,186,348.08 |
600,608.05 |
- |
3,786,956.13 |
场地使用权资产 |
285,685.54 |
- |
- |
285,685.54 |
三、使用权资产账面净额合计 |
894,717.85 |
-342,038.49 |
- |
552,679.36 |
其中:房屋使用权资产 |
894,717.85 |
-342,038.49 |
- |
552,679.36 |
场地使用权资产 |
- |
- |
- |
- |
(十)无形资产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13,268,185.23 |
1,664,286.39 |
1,442,214.81 |
13,490,256.81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2,517,900.00 |
- |
- |
2,517,900.00 |
信息系统软件 |
10,083,986.22 |
824,238.96 |
1,442,214.81 |
9,466,010.37 |
其他无形资产 |
666,299.01 |
840,047.43 |
- |
1,506,346.44 |
二、累计摊销合计 |
6,309,304.77 |
1,178,647.08 |
1,442,214.81 |
6,045,737.04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96,519.50 |
50,358.00 |
- |
146,877.50 |
信息系统软件 |
5,932,010.50 |
1,024,676.26 |
1,442,214.81 |
5,514,471.95 |
其他无形资产 |
280,774.77 |
103,612.82 |
- |
384,387.59 |
三、账面价值合计 |
6,958,880.46 |
485,639.31 |
- |
7,444,519.77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2,421,380.50 |
-50,358.00 |
- |
2,371,022.50 |
信息系统软件 |
4,151,975.72 |
-200,437.30 |
- |
3,951,538.42 |
其他无形资产 |
385,524.24 |
736,434.61 |
- |
1,121,958.85 |
(十一)其他资产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1.应收利息 |
11,065,029.26 |
10,666,044.10 |
应收贷款利息 |
10,948,554.03 |
10,533,180.93 |
应收信用卡透支利息 |
116,475.23 |
108,266.89 |
信用卡应收分期利息 |
- |
24,596.28 |
2.其他应收款 |
-41,279.27 |
-59,761.63 |
垫付诉讼费 |
3,564,894.68 |
2,020,688.68 |
暂付信息化建设资金 |
70,747.35 |
17,702.11 |
预付合同定金类款项 |
300,000.00 |
207,870.40 |
预付租金 |
- |
19,714.29 |
待处理柜员短款 |
100.00 |
100.00 |
应收信用卡款项 |
169,258.56 |
147,314.23 |
其他应收款 |
- |
128,771.36 |
其他待处理应收款项 |
14,248.19 |
20,572.85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160,528.05 |
-2,622,495.55 |
3.抵债资产 |
7,724,940.65 |
5,720,954.65 |
其他不动产 |
8,489,256.79 |
6,485,270.79 |
待实现收益 |
-764,316.14 |
-764,316.14 |
4.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
-4,634,964.39 |
-3,432,572.79 |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
-4,634,964.39 |
-3,432,572.79 |
5.长期待摊费用 |
74,362.46 |
492,190.82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 |
423,893.49 |
低值易耗品 |
17,754.55 |
17,754.55 |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
56,607.91 |
50,542.78 |
6.增值税 |
535,590.19 |
- |
待抵扣进项税 |
535,590.19 |
- |
合计 |
14,723,678.90 |
13,386,855.15 |
(十二)向中央银行借款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数 |
本期减少数 |
期末余额 |
一年期支农再贷款 |
90,000,000.00 |
120,000,000.00 |
90,000,000.00 |
120,000,000.00 |
支小再贷款 |
760,000,000.00 |
655,000,000.00 |
760,000,000.00 |
655,000,000.00 |
其他专项再贷款 |
2,933,007.00 |
570,207.00 |
2,933,007.00 |
570,207.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应付利息 |
- |
13,133,819.44 |
12,977,569.44 |
156,250.00 |
合计 |
852,933,007.00 |
788,704,026.44 |
865,910,576.44 |
775,726,457.00 |
(十三)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数 |
本期减少数 |
期末余额 |
系统内存入款项应付利息 |
10,958.90 |
47,726.03 |
58,684.93 |
- |
合计 |
10,958.90 |
47,726.03 |
58,684.93 |
- |
(十四)拆入资金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数 |
本期减少数 |
期末余额 |
省辖系统内拆入资金 |
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
合计 |
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
(十五)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数 |
本期减少数 |
期末余额 |
卖出银行回购债券 |
- |
5,450,000,000.00 |
5,200,000,000.00 |
250,000,000.00 |
卖出其他回购债券 |
-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 |
卖出回购同业存单 |
-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应付利息 |
- |
605,968.47 |
600,762.99 |
5,205.48 |
合计 |
- |
5,770,605,968.47 |
5,520,600,762.99 |
250,005,205.48 |
(十六)吸收存款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数 |
本期减少数 |
期末余额 |
|
1.单位活期存款 |
457,573,665.57 |
17,648,628,877.36 |
17,712,417,047.60 |
393,785,495.33 |
企事业协定存款 |
61,240,571.05 |
4,672,600,675.62 |
4,688,428,070.64 |
45,413,176.03 |
单位其他存款 |
396,333,094.52 |
12,976,028,201.74 |
13,023,988,976.96 |
348,372,319.30 |
2.单位定期存款 |
170,505,294.45 |
75,852,497.62 |
89,715,512.60 |
156,642,279.47 |
三个月期定期存款 |
8,101,940.95 |
50,779.27 |
8,102,720.22 |
50,000.00 |
六个月期定期存款 |
9,385,605.89 |
29,154,909.30 |
24,063,287.63 |
14,477,227.56 |
一年期定期存款 |
123,017,747.61 |
2,746,809.05 |
13,649,504.75 |
112,115,051.91 |
三年期定期存款 |
3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 |
单位通知存款 |
- |
43,900,000.00 |
43,900,000.00 |
- |
3.个人活期存款 |
1,874,611,365.15 |
21,145,818,164.84 |
21,065,646,205.05 |
1,954,783,324.94 |
个人结算存款 |
1,874,610,450.89 |
21,145,808,163.66 |
21,065,642,205.05 |
1,954,776,409.50 |
活期储蓄存款 |
914.26 |
10,001.18 |
4,000.00 |
6,915.44 |
4.个人定期存款 |
5,148,363,733.16 |
4,226,306,909.41 |
3,297,705,459.34 |
6,076,965,183.23 |
三个月期整整定期储蓄存款 |
56,966,180.62 |
92,625,881.12 |
81,465,284.42 |
68,126,777.32 |
六个月期整整定期储蓄存款 |
111,567,340.05 |
145,935,167.43 |
151,470,854.38 |
106,031,653.10 |
一年期整整定期储蓄存款 |
2,749,075,867.20 |
2,419,027,376.38 |
2,177,369,452.91 |
2,990,733,790.67 |
二年期整整定期储蓄存款 |
482,677,523.38 |
82,692,481.54 |
159,951,558.31 |
405,418,446.61 |
三年期整整定期储蓄存款 |
1,612,358,561.61 |
875,884,826.30 |
347,296,774.57 |
2,140,946,613.34 |
五年期整整定期储蓄存款 |
87,984,648.10 |
7,452,899.21 |
26,864,876.92 |
68,572,670.39 |
一年期零整定期储蓄存款 |
276,300.00 |
310,200.00 |
404,500.00 |
182,000.00 |
三年期零整定期储蓄存款 |
54,000.00 |
32,000.00 |
48,000.00 |
38,000.00 |
五年期零整定期储蓄存款 |
137,900.00 |
32,600.00 |
43,500.00 |
127,000.00 |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
15,620.93 |
385,220.00 |
280,000.00 |
120,840.93 |
个人通知存款 |
34,903,502.77 |
274,208,147.98 |
288,800,323.95 |
20,311,326.80 |
三个月期个人大额存单 |
- |
4,020,000.00 |
3,520,000.00 |
500,000.00 |
六个月期个人大额存单 |
- |
21,140,000.00 |
13,190,000.00 |
7,950,000.00 |
一年期个人大额存单 |
- |
103,350,000.00 |
8,320,000.00 |
95,030,000.00 |
三年期个人大额存单 |
- |
5,920,000.00 |
810,000.00 |
5,110,000.00 |
个人定期百福存款 |
12,346,288.50 |
193,290,109.45 |
37,870,333.88 |
167,766,064.07 |
5.银行卡存款 |
87,273.52 |
1,335,950.77 |
1,321,746.85 |
101,477.44 |
个人信用卡存款 |
87,273.52 |
1,335,950.77 |
1,321,746.85 |
101,477.44 |
6.财政性存款 |
363,486,143.11 |
1,358,900,042.05 |
1,473,812,275.02 |
248,573,910.14 |
活期财政性存款 |
363,486,143.11 |
1,358,900,042.05 |
1,473,812,275.02 |
248,573,910.14 |
7.国库集中收缴款项 |
- |
102,436,306.61 |
99,977,804.00 |
2,458,502.61 |
活期国库集中收缴款项 |
- |
102,436,306.61 |
99,977,804.00 |
2,458,502.61 |
8.国库集中支付款项 |
- |
1,226,414,867.24 |
1,226,414,667.24 |
200.00 |
国库集中支付款项 |
- |
1,226,414,867.24 |
1,226,414,667.24 |
200.00 |
9.应解汇款 |
195,455.66 |
47,700,196,014.63 |
47,700,282,530.19 |
108,940.10 |
应解付汇出款项 |
194,157.72 |
38,278,250,756.58 |
38,278,337,272.74 |
107,641.56 |
应解票据线上清算款项 |
- |
7,538,880,624.55 |
7,538,880,624.55 |
- |
应解国库集中支付垫款 |
1,297.34 |
920,475,545.05 |
920,475,545.05 |
1,297.34 |
应解扣划款项 |
- |
7,741,600.26 |
7,741,600.26 |
- |
应解销户款项 |
- |
1,805,488.19 |
1,805,487.59 |
0.60 |
应解受托支付款项 |
- |
953,042,000.00 |
953,042,000.00 |
- |
其他临时性存款 |
0.60 |
- |
- |
0.60 |
10.保证金存款 |
47,491,762.98 |
6,387,267.45 |
6,399,240.41 |
47,479,790.02 |
保证贷款保证金 |
20,490,703.54 |
7,205.53 |
4,298,042.14 |
16,199,866.93 |
一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
5,982,500.00 |
- |
5,982,500.00 |
担保保证金 |
15,525,273.39 |
174.42 |
546,300.00 |
14,979,147.81 |
其他保证金 |
11,475,786.05 |
397,387.50 |
1,554,898.27 |
10,318,275.28 |
11.应付利息 |
147,294,631.24 |
137,299,169.54 |
119,740,770.70 |
164,853,030.08 |
一年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 |
43,531,119.11 |
58,842,043.35 |
62,006,647.73 |
40,366,514.73 |
二年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 |
14,137,169.05 |
8,553,329.46 |
10,779,159.56 |
11,911,338.95 |
三年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 |
73,848,602.00 |
57,633,764.83 |
34,230,876.86 |
97,251,489.97 |
五年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 |
11,319,718.79 |
2,329,503.32 |
5,666,308.75 |
7,982,913.36 |
三个月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 |
88,455.66 |
379,963.74 |
383,010.86 |
85,408.54 |
六个月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 |
413,641.14 |
1,258,868.46 |
1,372,445.42 |
300,064.18 |
个人大额存单应付利息 |
- |
1,152,533.28 |
91,443.89 |
1,061,089.39 |
个人定期百福存款应付利息 |
189,521.32 |
2,142,131.01 |
341,048.38 |
1,990,603.95 |
其他定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 |
466,179.35 |
170,530.02 |
179,054.02 |
457,655.35 |
单位定期存款应付利息 |
- |
11,066.98 |
11,066.98 |
- |
三个月单位定期存款应付利息 |
22,275.59 |
618.20 |
22,800.53 |
93.26 |
六个月单位定期存款应付利息 |
57,702.26 |
246,105.57 |
233,854.19 |
69,953.64 |
一年单位定期存款应付利息 |
1,611,663.67 |
1,347,358.46 |
2,121,135.72 |
837,886.41 |
三年单位定期存款应付利息 |
1,285,333.33 |
973,333.34 |
- |
2,258,666.67 |
个人活期存款应付利息 |
50,559.13 |
471,491.70 |
510,197.67 |
11,853.16 |
企事业活期存款应付利息 |
15,814.07 |
215,846.55 |
226,893.74 |
4,766.88 |
企事业协定存款应付利息 |
38,736.28 |
1,427,982.05 |
1,458,546.61 |
8,171.72 |
活期财政性存款应付利息 |
10,423.69 |
86,876.42 |
95,804.01 |
1,496.10 |
活期国库集中收缴款项应付利息 |
- |
2,949.70 |
2,861.08 |
88.62 |
保证金存款应付利息 |
207,716.80 |
52,873.10 |
7,614.70 |
252,975.20 |
合计 |
8,209,609,324.84 |
93,629,576,067.52 |
92,793,433,259.00 |
9,045,752,133.36 |
(十七)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
期初账面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账面余额 |
应付基本薪酬 |
- |
15,357,950.51 |
14,837,054.51 |
520,896.00 |
应付绩效薪酬 |
6,717,613.48 |
22,589,947.91 |
24,644,119.86 |
4,663,441.53 |
应付政府奖励 |
105,000.00 |
- |
- |
105,000.00 |
应付营销奖金 |
247,313.00 |
- |
247,313.00 |
- |
应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 |
- |
752,057.84 |
752,057.84 |
- |
应付内退人员工资 |
- |
196,500.00 |
196,500.00 |
- |
应付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工资 |
108,000.00 |
1,174,895.40 |
1,282,895.40 |
- |
应付上年补差工资 |
-1,370,000.00 |
- |
-1,370,000.00 |
- |
应付负责人延期支付薪酬 |
2,949,094.77 |
1,011,722.16 |
1,505,270.64 |
2,455,546.29 |
应付其他员工延期支付薪酬 |
2,506,908.77 |
1,655,105.68 |
1,195,007.47 |
2,967,006.98 |
应付外部董监事薪酬 |
- |
82,400.00 |
82,400.00 |
- |
应付其他薪酬 |
- |
186,874.18 |
186,874.18 |
- |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
- |
6,074,405.52 |
6,074,405.52 |
- |
应付基本医疗保险 |
- |
2,409,928.75 |
2,409,928.75 |
- |
应付工伤保险 |
- |
87,959.23 |
87,959.23 |
- |
应付失业保险 |
- |
191,286.05 |
191,286.05 |
- |
应付生育保险 |
- |
167,791.44 |
167,791.44 |
- |
应付补充养老保险费 |
3,503,200.00 |
3,245,600.00 |
3,503,200.00 |
3,245,600.00 |
应付补充医疗保险费 |
2,665,472.01 |
2,028,500.00 |
2,073,434.00 |
2,620,538.01 |
应付住房公积金 |
- |
4,872,329.00 |
4,872,329.00 |
- |
应付工会经费 |
246,200.00 |
857,800.00 |
925,600.00 |
178,400.00 |
合计 |
17,678,802.03 |
62,943,053.67 |
63,865,426.89 |
16,756,428.81 |
(十八)应交税费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应交增值税 |
8,417,238.51 |
21,168,562.11 |
27,894,402.49 |
1,691,398.13 |
应交所得税 |
21,001,851.23 |
22,434,957.81 |
34,831,542.48 |
8,605,266.56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
520,476.93 |
898,253.50 |
1,257,447.57 |
161,282.86 |
应交教育费附加 |
387,694.70 |
641,609.65 |
912,560.62 |
116,743.73 |
应交房产税 |
375,722.80 |
330,137.34 |
703,982.57 |
1,877.57 |
应交土地使用税 |
- |
30,232.76 |
30,232.76 |
- |
应交车船使用税 |
- |
2,424.60 |
2,424.60 |
- |
应交印花税 |
- |
440,746.28 |
440,746.28 |
- |
储蓄利息税 |
- |
22.52 |
22.52 |
- |
股金红利所得税 |
2,389,458.68 |
2,465,134.76 |
2,465,916.29 |
2,388,677.15 |
应交其他税金 |
76,265.98 |
76,265.98 |
||
合计 |
33,168,708.83 |
48,412,081.33 |
68,539,278.18 |
13,041,511.98 |
(十九)租赁负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租赁付款额-房屋 |
807,822.48 |
195,714.29 |
343,926.67 |
659,610.10 |
未确认融资费用-房屋 |
-31,531.32 |
21351.3 |
5,144.73 |
-15324.75 |
合计 |
776,291.16 |
217,065.59 |
349,071.40 |
644,285.35 |
(二十)预计负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信用卡承诺信用减值准备 |
272,219.43 |
609,112.08 |
599,135.73 |
282,195.78 |
合计 |
272,219.43 |
609,112.08 |
599,135.73 |
282,195.78 |
(二十一)其他负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1.待结算财政款项 |
23,038.82 |
965,550,615.57 |
965,508,223.47 |
65,430.92 |
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
9,360.83 |
188,110,188.13 |
188,119,548.96 |
- |
财政预算专项存款 |
13,677.99 |
270,951,398.50 |
270,904,006.40 |
61,070.09 |
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
- |
506,489,028.94 |
506,484,668.11 |
4,360.83 |
2.应付股利 |
- |
21,495,693.29 |
21,495,693.29 |
- |
应付股利 |
- |
21,495,693.29 |
21,495,693.29 |
- |
3.其他应付款 |
15,835,260.43 |
2,144,392,362.63 |
2,144,759,919.35 |
15,467,703.71 |
拨入经费 |
- |
1,617,801.30 |
1,617,801.30 |
- |
应付互联网金融平台款项 |
428.00 |
53,476.00 |
53,904.00 |
- |
预收稽核罚款 |
- |
69,154.30 |
69,154.30 |
- |
预收已置换不良贷款本金 |
- |
7,617.74 |
7,617.74 |
- |
预收已置换不良贷款利息 |
- |
16.58 |
16.58 |
- |
预收股东购置不良资产本金 |
900.00 |
455,151.12 |
- |
456,051.12 |
预收股东购置不良资产利息 |
308,972.58 |
122,189.01 |
310,618.58 |
120,543.01 |
预收电子现金款项 |
31,107.74 |
- |
- |
31,107.74 |
贵金属预收款项 |
13,078.00 |
3,173,187.50 |
3,157,605.50 |
28,660.00 |
预收助学贷款贴息 |
181,732.01 |
1,174,015.78 |
1,182,382.63 |
173,365.16 |
待处理柜员长款 |
36,322.00 |
1,810,120.00 |
1,820,020.00 |
26,422.00 |
待处理久悬未取款项 |
153,420.58 |
787.47 |
- |
154,208.05 |
待汇出汇划款项 |
3,710.10 |
- |
- |
3,710.10 |
应付挂账款项 |
30,000.00 |
1,783,873,456.26 |
1,783,900,056.26 |
3,400.00 |
其他待处理结算款项 |
65,396.56 |
92,568,865.98 |
92,585,937.96 |
48,324.58 |
代扣基本养老保养金 |
- |
2,813,836.96 |
2,813,836.96 |
- |
代扣基本医疗保险金 |
- |
721,726.42 |
721,726.42 |
- |
代扣失业保险金 |
- |
174,447.45 |
174,447.45 |
- |
代扣补充养老保险金 |
- |
240,647.00 |
240,647.00 |
- |
代扣住房公积金 |
- |
4,570,675.10 |
4,570,675.10 |
- |
预估增值税销项税额 |
143,213.69 |
111,450.02 |
- |
254,663.71 |
其他待处理应付款 |
14,861,096.77 |
250,244,909.64 |
251,421,980.57 |
13,684,025.84 |
其他应付款项 |
5,882.40 |
588,831.00 |
111,491.00 |
483,222.40 |
4.代理业务负债 |
3,515,886.63 |
1,079,587,010.42 |
1,081,441,759.72 |
1,661,137.33 |
代收其他业务资金 |
23,140.00 |
23,140.00 |
||
代发工资 |
3,072,351.06 |
351,731,707.26 |
353,990,323.78 |
813,734.54 |
代发政府补贴资金 |
116,027.38 |
89,266,188.10 |
89,238,566.10 |
143,649.38 |
代发其他业务资金 |
320,008.74 |
638,373,434.85 |
637,997,189.63 |
696,253.96 |
其他代理业务资金 |
7,499.45 |
192,540.21 |
192,540.21 |
7,499.45 |
5.递延收益 |
1,959,039.13 |
- |
1,174,015.78 |
785,023.35 |
生源地助学贷款补偿金 |
1,959,039.13 |
- |
1,174,015.78 |
785,023.35 |
合计 |
21,333,225.01 |
4,211,025,681.91 |
4,214,379,611.61 |
17,979,295.31 |
(二十二)实收资本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者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投资金额 |
所占 |
投资金额 |
所占 |
|||
比例% |
比例% |
|||||
企业法人股 |
121,627,342.00 |
40.27% |
6,188,155.00 |
4,594,959.00 |
123,220,538.00 |
41.05% |
职工自然人股 |
31,225,363.00 |
10.90% |
1,418,512.00 |
25,791.00 |
32,618,084.00 |
10.72% |
非职工自然人股 |
133,440,504.00 |
48.83% |
3,476,013.00 |
6,461,930.00 |
130,454,587.00 |
48.24% |
合计 |
286,293,209.00 |
100% |
11,082,680.00 |
11,082,680.00 |
286,293,209.00 |
100% |
注:
1、本行一级法人开业时注册资本222,009,100.00元,己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赣惠普内验字[2015]086号”《验资报告》。
2、根据2017年7月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九江银监分局“浔银监复[2017]35号”《九江银监分局关于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4,440,18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6,449,282.00元。
3、根据2018年6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九江银监分局“浔银监复[2018]35号”《九江银监分局关于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9,057,97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507,253.00元。
4、根据2020年7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九江监管分局“浔银保监复[2020]64号”《九江银保监分局关于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部分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4,710,145.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217,398.00元。
5、根据2020年7月1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九江监管分局“浔银保监复[2020]90号”《九江银保监分局关于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部分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4,804,348.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021,746.00元。
6、根据2021年8月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九江监管分局“浔银保监复[2021]141号”《九江银保监分局关于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部分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9,800,87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4,822,616.00元。
7、根据2022年9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九江监管分局“浔银保监复[2022]138号”《九江银保监分局关于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部分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17,837,583.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660,199.00元。
8、根据2023年9月1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九江监管分局“浔银保监复[2023]27号”《九江银保监分局关于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部分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13,633,91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6,293,209.00元。
(二十三)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 |
52.92 |
- |
- |
52.92 |
合计 |
52.92 |
- |
- |
52.92 |
(二十四)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78,546,602.67 |
101,722,043.97 |
-23,175,441.30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3,197,220.14 |
709,761.43 |
2,487,458.71 |
公允计量变动计权益的票据贴现公允变动 |
21,705.45 |
111,785.14 |
133,029.81 |
460.78 |
公允计量变动计权益的票据转贴现公允变动 |
7,399.54 |
1,696,330.77 |
1,719,484.99 |
-15,754.68 |
公允计量变动计权益的票据贴现减值准备 |
2,556,584.34 |
2,750,522.71 |
5,211,043.08 |
96,063.97 |
公允计量变动计权益的票据转贴现减值准备 |
3,336,249.14 |
12,107,821.54 |
12,599,887.77 |
2,844,182.91 |
合计 |
5,921,938.47 |
98,410,282.97 |
122,095,251.05 |
-17,763,029.61 |
(二十五)盈余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2,130,973.01 |
4,148,907.37 |
- |
66,279,880.38 |
特种专项准备 |
16,936,953.63 |
- |
- |
16,936,953.63 |
合计 |
79,067,926.64 |
4,148,907.37 |
- |
83,216,834.01 |
注:本年新增法定盈余公积4,148,907.37元为从税后利润计提而来。
(二十六)一般风险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一般风险准备 |
150,258,464.71 |
- |
- |
150,258,464.71 |
合计 |
150,258,464.71 |
- |
- |
150,258,464.71 |
(二十七)未分配利润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上年年末余额 |
110,795,626.39 |
98,254,578.29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
-12,892,951.47 |
- |
本年年初余额 |
97,902,674.92 |
98,254,578.29 |
本年增加数 |
27,598,922.85 |
41,489,073.73 |
其中:本年净利润转入 |
27,598,922.85 |
41,489,073.73 |
本年减少数 |
27,247,019.48 |
25,620,900.66 |
其中: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821,360.24 |
4,148,907.37 |
提取特种专项准备 |
522,202.52 |
- |
计提转增及分配 |
- |
- |
提取现金股利 |
22,903,456.72 |
21,471,993.29 |
提取股本股利 |
- |
- |
本年年末余额 |
98,254,578.29 |
114,122,751.36 |
(二十八)利息净收入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一、利息收入 |
408,195,833.20 |
364,574,951.57 |
1、贷款业务利息收入 |
374,474,996.54 |
337,430,065.45 |
其中:农户贷款利息收入 |
80,645,062.15 |
71,828,532.45 |
农村企业贷款利息收入 |
13,607,555.47 |
14,125,230.51 |
非农贷款利息收入 |
235,031,694.18 |
209,450,820.44 |
信用卡利息收入 |
1,280,042.60 |
1,497,093.81 |
贴现利息收入 |
374,565.27 |
874,805.42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93,052.04 |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
43,536,076.87 |
28,876,346.24 |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
- |
10,484,184.54 |
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
33,720,836.66 |
27,144,886.12 |
其中: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
15,689,800.68 |
10,228,368.06 |
存放同业款利息收入 |
1,445,583.48 |
1,244,317.65 |
存放系统内款项利息收入 |
3,239,267.88 |
3,905,746.4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
1,248,048.11 |
1,002,950.41 |
转(再)贴现利息收入 |
12,098,136.51 |
10,763,503.56 |
二、利息支出 |
148,335,285.70 |
151,199,799.21 |
1.存款业务利息支出 |
132,902,078.69 |
137,412,285.27 |
其中:单位活期存款利息支出 |
3,958,220.97 |
1,694,404.99 |
单位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
2,218,700.36 |
2,578,495.33 |
个人活期存款利息支出 |
1,843,114.54 |
472,975.83 |
个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
124,592,686.11 |
132,462,734.81 |
财政性存款利息支出 |
345299.98 |
120,370.71 |
保证金存款利息支出 |
-94,653.64 |
61,952.30 |
其他利息支出 |
38,710.37 |
21,351.30 |
2.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
15,433,207.01 |
13,787,513.94 |
其中: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
13,654,555.54 |
13,133,819.44 |
系统内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
794794.51 |
47726.0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
983,856.96 |
605,968.47 |
三、利息净收入 |
259,860,547.50 |
213,375,152.36 |
(二十九)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4,398,776.28 |
3,861,696.16 |
其中:银行卡业务手续费收入 |
2,207,641.24 |
650,590.72 |
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 |
84,919.95 |
78,644.18 |
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 |
54,041.30 |
292,378.34 |
账户管理费收入 |
145,699.01 |
98,548.63 |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1,906,474.78 |
2,741,534.29 |
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3,188,227.38 |
2,570,059.43 |
其中:银行卡业务手续费支出 |
1,194,817.72 |
693,616.26 |
结算业务手续费支出 |
516,906.97 |
499,810.67 |
代理业务手续费支出 |
463,910.16 |
683,477.26 |
其他手续费支出 |
949,670.15 |
670,823.50 |
其他中间业务支出 |
62,922.38 |
22331.74 |
三、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210,548.90 |
1,291,636.73 |
(三十)投资收益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股利 |
492,600.00 |
964,176.00 |
债权投资买卖差价 |
24,636,946.06 |
45,863,255.72 |
其他债权投资买卖差价 |
- |
2,082,061.35 |
贴现资产买卖差价 |
414,267.49 |
84,650.07 |
其他投资收益 |
18,471.02 |
23,956,717.34 |
合计 |
25,562,284.57 |
72,950,860.48 |
(三十一)其他收益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其他收益 |
233,747.10 |
136,575.29 |
合计 |
233,747.10 |
136,575.29 |
(三十二)其他业务利润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其他业务收入 |
172,759.57 |
62,791.22 |
抵债资产租赁收入 |
- |
1,904.76 |
其他业务收入 |
172,759.57 |
60,886.46 |
其他业务支出 |
418,889.95 |
26,912.36 |
租赁资产折旧及摊销 |
418,889.95 |
26,912.36 |
其他业务利润 |
-246,130.38 |
35,878.86 |
(三十三)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6,069.35 |
- |
抵债资产处置损益 |
- |
27,397.96 |
合计 |
-6,069.35 |
27,397.96 |
(三十四)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税金及附加 |
1,419,151.79 |
1,539,863.15 |
房产税 |
451,897.94 |
330,137.34 |
土地使用税 |
30,222.36 |
30,232.76 |
车船税 |
3,239.60 |
2,424.60 |
印花税 |
389,316.27 |
440,746.28 |
合计 |
2,293,827.96 |
2,343,404.13 |
(三十五)业务及管理费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业务宣传费 |
3,717,030.61 |
3,476,264.63 |
广告费 |
572,113.86 |
421,109.75 |
印刷费 |
229,173.02 |
181,477.10 |
业务招待费 |
1,533,132.27 |
1,192,444.19 |
电子设备运转费 |
478,376.00 |
499,042.79 |
钞币运送费 |
208,606.07 |
167,944.64 |
安全保卫费 |
958,953.02 |
1,192,606.90 |
保险费 |
51,100.00 |
78,632.19 |
邮电费 |
743,298.80 |
770,841.93 |
诉讼费 |
- |
3,196.00 |
公证费 |
- |
- |
咨询费 |
805,805.63 |
1,054,128.26 |
审计费 |
11,698.11 |
11,415.09 |
监管费 |
2,407,273.87 |
2,591,719.61 |
公杂费 |
220,547.80 |
133,936.29 |
差旅费 |
193,339.34 |
227,202.49 |
水电费 |
644,845.09 |
643,559.38 |
会议费 |
131,261.13 |
71,214.17 |
绿化费 |
93,670.12 |
78,570.00 |
会费 |
18,050.00 |
2,917.00 |
交通工具耗用费 |
206,782.96 |
145,272.72 |
管理费 |
2,480,000.00 |
2,794,921.67 |
物业费 |
145,434.00 |
144,171.95 |
职工工资 |
40,468,402.92 |
42,890,000.00 |
职工福利费 |
4,673,577.07 |
4,785,489.38 |
职工教育经费 |
447,888.77 |
437,160.24 |
工会经费 |
846,200.00 |
857,800.00 |
劳动保护费 |
- |
227.08 |
基本养老保险金 |
4,604,418.88 |
6,074,405.52 |
基本医疗保险金 |
976,385.97 |
2,409,928.75 |
工伤保险金 |
32,225.64 |
87,959.23 |
生育保险金 |
108,223.00 |
167,791.44 |
失业保险金 |
80,965.82 |
191,286.05 |
补充养老保险金 |
3,503,200.00 |
3,245,600.00 |
补充医疗保险金 |
2,189,500.00 |
2,028,500.00 |
住房公积金 |
5,068,957.10 |
4,872,329.00 |
租赁费 |
367,797.72 |
620,191.18 |
修理费 |
1,452,879.68 |
1,337,878.05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67,770.53 |
67,237.4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043.42 |
6,065.13 |
无形资产摊销 |
1,079,834.01 |
1,178,647.08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3,898,061.45 |
3,799,350.4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232,006.69 |
600,608.05 |
其他费用 |
805,776.80 |
1,137,866.97 |
合计 |
87,758,607.17 |
92,678,909.71 |
(三十六)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存放款项坏账损失 |
-40,315,201.76 |
-786,683.61 |
贷款减值损失 |
194,707,090.55 |
125,839,823.1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8,355,900.10 |
8,577,703.64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2,487,458.71 |
贷款承诺信用减值损失 |
21,765.29 |
9,976.35 |
合计 |
146,057,753.98 |
136,128,278.24 |
(三十七)营业外收支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营业外收入 |
3,927,943.12 |
2,568,762.93 |
罚没款收入 |
263,811.33 |
72,154.30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3,664,131.79 |
2,496,608.63 |
营业外支出 |
2,171,696.67 |
3,916,907.55 |
资产盘亏及清理损失 |
47,455.55 |
61,962.84 |
罚没支出 |
968,208.67 |
3,729,948.71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6,000.00 |
16,000.00 |
其他营业外支出 |
1,140,032.45 |
108,996.00 |
(三十八)所得税费用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4,662,062.83 |
13,829,691.25 |
合计 |
24,662,062.83 |
13,829,691.25 |
(三十九)现金流量情况
1.间接法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7,598,922.85 |
41,489,073.73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146,057,753.98 |
136,128,278.2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316,951.40 |
3,826,262.7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232,006.69 |
600,608.05 |
无形资产摊销 |
1,079,834.01 |
1,178,647.0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043.42 |
6,065.1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69.35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455.55 |
61,962.8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 |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562,284.57 |
-72,950,860.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12,467,166.59 |
-653,213,301.3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60,988,397.60 |
684,399,770.39 |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301,983.69 |
141,526,506.4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0,437,606.53 |
49,441,393.3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4,599,818.75 |
60,437,606.5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162,212.22 |
-10,996,213.15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有关信息
项目 |
上年数 |
本年数 |
一、现金 |
60,437,606.53 |
49,441,393.38 |
其中:库存现金 |
55,369,152.55 |
43,042,006.51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5,068,453.98 |
6,399,386.87 |
存放同业款项 |
-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437,606.53 |
49,441,393.3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八、或有事项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行为。
十一、企业合并、分立等重组事项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合并、分立等重组事项。
十二、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 江州农商银行总体评价
江州农商银行2025年薪酬管理工作总体是按照《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进行的,江州农商银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组织架构完整,并建立了相关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2、江州农商银行组织架构履职情况
(1)成立了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2)制定的《江州农商银行2025年员工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符合银保监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要求,内容完整。
(3)《江州农商银行2025年员工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已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如综合柜员、客户经理、信贷C岗、运营主管、网点副职、网点负责人、机关部门员工、领导班子成员等岗位类别。考核包含了经营效益、发展转型、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社会责任等考核指标。
(4)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江州农商银行制定了《江州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试行)》,其目的是为了发挥薪酬在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促进江州农商银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降低经营风险,特别是贷款风险,办法按照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风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对因个人责任形成的损失以其薪酬抵偿,对已发绩效薪酬进行追回,通过绩效薪酬考核工作,加强了经营风险的激励约束。风险保证金遵循了“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专项使用、延期返还”工作原则。
3、江州农商银行薪酬结构情况
(1)2025年度江州农商银行薪酬总额为42,890,000.00元,基本薪酬为15,357,950.51元,基本薪酬占薪酬总额比例为35.81%,超过了薪酬总额35.00%。
(2)绩效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全额挂钩考核到人的原则、分类考核成本计价的原则、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正向激励促进发展的原则,积极调动全员积极性、创造性。如:绩效薪酬同工同酬,全额与业绩挂钩,将绩效薪酬考核的目标、内容、方法、标准等直接落实到每一个员工,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避免了“吃大锅饭”、“平均主义”。
4、江州农商银行薪酬支付情况
(1)绩效薪酬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成本分期考核,按月考核、按季兑现。鉴于经营风险,特别是贷款风险的滞后性,江州农商银行按照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实际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对因个人责任形成的损失以其薪酬抵偿。
(2)住房公积金、各种保费能按月缴纳到政府相关部门,并实行专户管理。
(3)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绩效薪酬都采取“延期支付”方式,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均能按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情况
2025年度江州农商银行的企业年金计提比例为2024年度工资总额的8%;补充医疗保险计提比例为2024年度工资总额的5.00%,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十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名称 |
股份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企业类别 |
一、企业法人股(20户) |
123,220,538.00 |
43.04 |
|
其中:1、非金融机构企业 |
123,220,538.00 |
43.04 |
|
宁波市奉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3,386,707.00 |
4.6759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信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024,517.00 |
4.5494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深圳市现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579,562.00 |
4.3939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市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
11,942,740.00 |
4.1715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851,021.00 |
4.1395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奇文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8,939,927.00 |
3.122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市福星泰贸易有限公司 |
8,872,160.00 |
3.0990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彭泽县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7,737,338.00 |
2.702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447,781.00 |
2.2522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实地新型材料制品厂 |
6,447,781.00 |
2.2522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0,506.00 |
2.0959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纵横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4,494,000.00 |
1.5697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黄冈美誉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2,579,113.00 |
0.9009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九诚实业有限公司 |
2,579,113.00 |
0.9009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博莱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
2,579,113.00 |
0.9009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乐野科技有限公司 |
1,289,555.00 |
0.4504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泗兴纺织有限公司 |
1,289,555.00 |
0.4504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国盛棉业有限公司 |
564,225.00 |
0.1971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江西京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15,824.00 |
0.1802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九江市柴桑区九州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0.0349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二、自然人股(860户) |
163,072,671.00 |
56.96 |
|
其中:1、职工自然人股(207户) |
32,618,084.00 |
11.39 |
|
2、非职工自然人股(653户) |
130,454,587.00 |
45.57 |
|
股东(880户)合计 |
286,293,209.00 |
100 |
(二)主要股东情况
本公司持股5%及持股5%以上的关联方;持股不足5%,但向本公司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 |
被派驻人名称 |
担任职务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与被派驻人间的关系 |
法定地址 |
持股数额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潘新华 |
董事 |
江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沙城工业园区 |
11,851,021.00 |
4.1395 |
2 |
马科 |
董事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 |
6,000,506.00 |
2.0959 |
3 |
陈胜平 |
监事 |
陈胜平 |
自然人股东 |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马回岭镇马头村委会马头村9组 |
386,867.00 |
0.1351 |
|
合计 |
18,238,394.00 |
6.3705 |
||||||
(三)公司主要内部人员情况
本公司董事:赖启华、杨廷霞、杨志峰、闫观渭、张东明、孙炎、潘新华、马科、胡松涛;
本公司监事:余南安、李菲、卢炳成、陈胜平、王晴;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赖启华、杨廷霞、杨志峰、余南安、闻雅琦、邓娴、张海、陈君秀、胡秋明;
本公司参与授信的内部人员:杨廷霞、杨志峰、闻雅琦、徐敏、邓安邦、胡秋明、张海。
(四)股东贷款情况
股东中有6户企业法人和193户自然人在本公司办理了贷款(含信用卡),贷款余额合计26137.97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3.02%(其中:企业法人股东贷款余额9930.00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15%;自然人股东贷款余额16207.97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87%。)
(五)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5年度,江州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健全、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审批流程严谨到位、信息披露及时准确、风险防控扎实有效,各项关联交易均合法合规开展,契合监管规定与公司治理相关要求。截至2025年末,本行总资产1073625.0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66116.77万元,一级资本净额56968.49万元,资本净额81847.70万元,资本充足率(新规)为12.24%;最大单一客户表内外授信净额5000万元,最大单一客户关联度6.11%;最大一家集团客户表内外授信净额6684.86万元,集团客户关联度8.17%;全部关联方表内外授信净额13344.38万元,全部关联度16.30%,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
2.关联方情况
本行严格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和全面穿透的核心识别原则,将持有大额授信审批、资产转移、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决策权的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自然人及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与最终受益人,以及受上述对象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全部纳入关联人管理范围,实现关联方管理无死角、全覆盖。对关联方名单实施动态化管理与定期复核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关联方信息维护,及时完成关联方信息的录入、调整与归档工作,确保关联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实现关联方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2025年度,本行新增关联方59户,清退关联方24户,截至2025年末,全行关联方共计227户,其中自然人关联方174户,法人关联方53户,关联方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符合监管识别与管理要求。
3.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本行关联交易分为授信类关联交易业务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两大类别,各类交易均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发起、审批、执行,操作规范合规,未发现任何违规交易情形,未造成任何资金损失与流失。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为核心交易类型,主要涵盖贷款、贷款承诺和票据承兑等业务,全年共涉及43户关联方、69笔交易,累计授信金额19996.50万元,期末余额13344.38万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仅涉及存款业务,共2户关联方,交易金额160万元;另有182户关联方全年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主要为授信类关联交易,截止2025年末,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共涉及8户关联方、20笔交易,累计授信金额19029.30万元,期末余额12954.86万元;其中2025年度新增重大关联交易4户、5笔,新增授信金额8340万元,期末余额5480万元,涉及江西斯坦德电极科技有限公司2500.00万元、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0万元、马文440.00万元、吴丹妮400万元;所有交易均严格履行分级审批流程,担保方式、期限设置等均符合风控要求,整体风险可控。
(2)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关联交易分为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和非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截止2025年末,本行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涉及35户关联方、49笔交易,累计授信金额967.2万元,期末余额389.52万元;其中2025年度新增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3户、3笔,新增授信金额6.85万元,期末余额0万元,分别为胡玉兴1.85万元、梅玉2万元、徐增国3万元;非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主要表现为存款类关联交易,涉及2户、2笔,交易金额160万元,交易规模小、风险低,均按规范流程操作。
(六)金融风险管控情况
本行始终将风险管理作为经营发展核心,构建了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牵头执行、各部门协同联动的风险管理治理架构。一方面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印发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明确各条线职责,实现制度对新业务、新场景全覆盖;另一方面优化风险管理三道防线体系,形成层层防控、闭环管理的格局;同时强化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效能,精准预警各类风险、把控风险敞口。
2025年本行核心风险指标持续优于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12.24%,达到了风险偏好设定的目标值(大于12.2%),拨备覆盖率245.24%,流动性比例44.46%,不良贷款率1.88%,成本收入比32.21%,杠杆率5.31%,各项指标均处于合理区间,整体经营稳健,风险可控。
信用风险: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升级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多维度风险排查,通过现金清收、转续贷、核销等方式多措并举化解风险,完成不良贷款处置目标,实现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双降。年末不良资产率 1.51%、不良贷款率 1.88%,关注类贷款率3.92%,逾期90天以上与不良贷款比例91.64%,以上核心指标均达风险偏好目标,虽关注类贷款率未达目标值,但未超监管要求及风险偏好底线值,部分大额贷款客户存在风险但已重点关注,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市场风险:本行适配金融市场变化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优化风险识别计量方法,严控外汇、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0,同时加强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实时监测分析利率波动对净利息收入、银行账簿经济价值的影响。2025年,本行将绝大部分资金投入本地,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贷款比例79.84%,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占比80.88%,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14.72%,达到了风险偏好设定的目标值,大额贷款占比18.72%管控有效。同业资产占比、单一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均符合目标要求,银行账簿利率相关指标合规,整体市场风险较小。
流动性风险:本行紧扣监管及省行要求,以“控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核心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通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把控信贷投放节奏、加大优质资产配置、拓展核心存款稳定资金来源,同时开展常态化压力测试、应急演练与动态监测,有效应对外部环境挑战,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可测。2025年末,本行资产总额107.36亿元,负债总额101.20亿元,存款总额88.81亿元,占负债总额的87.76%,储蓄存款80.31亿元,占存款总额的90.43%,核心存款占比高,资金来源稳定可靠;流动性比例44.46%,高于25%的监管最低要求,短期流动性覆盖能力充足;核心负债比例78.18%,远超60%的监测标准,负债结构稳定性良好;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0.56%,可有效保障日常支付清算需求;月日均存贷比(调整后)78.36%,虽高于75%的监管监测标准,但较年初下降3.43个百分点,呈持续优化趋势;最大十户存款比例4.69%,集中度风险可控;流动性匹配率151.04%,高于100%的监管要求,资产负债期限配置合理;30日流动性缺口率5.71%,处于安全区间,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可控。各项核心流动性指标整体表现稳健,各项指标均处于合理区间,风险抵御能力平稳,总体流动性风险状况呈现良好、可控的态势。
操作、财会、利率等其他风险: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全方位操作风险排查,强化员工行为管理,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风险评估,夯实财会风险防控基础;严格执行存款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建立利率风险动态监测模型,未发生银行账户利率风险事件;构建全方位声誉风险防控体系,实现舆情 24 小时实时监测,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坚守本土经营战略定位,战略实施推进有序,无战略风险事件;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完善安全防护制度,开展应急演练,信息系统运行稳定,信息科技风险可控。
风险管控执行落地到位:持续完善风险管理策略,将风险管理要求融入业务全流程;构建覆盖八大类风险的稳健型风险偏好体系,将指标分解至各部门并纳入绩效考核,针对指标波动问题制定整改提升措施;以风险偏好为核心科学设定风险限额,实现关键指标实时监测,动态调整限额,全年未发生重大超限额事项,限额管控成效显著。
后续管控举措明确:针对当前风险管控存在的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将坚守稳健经营原则,强化重点风险全流程防控;优化风险管理策略,完善风险偏好传导机制;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提升部门协同效能;夯实风险管理基础,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聚焦信用、流动性等重点风险领域,加大化解处置力度;深化金融科技应用,以科技赋能风险管控,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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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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