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
井冈山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井冈山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2月10日,本行签订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向井冈山市秀狐智造电子有限公司授信500万元,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保证(科贷通),保证人为罗刚、蒋科政。
二、交易对手情况及交易标的情况
井冈山市秀狐智造电子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张峰为我行监事,故为我行关联方,其经营范围主要为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等。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81MA39BMDDXY,注册地为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新城区工业园区电子信息标准化二房7号楼。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次利率执行3.75%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照有关规定,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井冈山市秀狐智造电子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保证贷款500万元,该公司执行董事张峰为我行监事,故为我行关联方, 其关联企业授信金额累计占本行资本净额的3.62%%,属重大关联交易。
五、会议决议情况
2026年1月30日,经本行关联交易委员会初步审查,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井冈山市秀狐智造电子有限公司申请贷款500万元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至本行董事会。2026年2月3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井冈山市秀狐智造电子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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