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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第一节 基本信息

一、法定中文名称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庐陵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Luli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二、法定代表人黄家强

三、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敦厚镇富川路205号

注册资本:33199.4317万元

邮政编码:3431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96-8444779

官方网站:http://www.jxnxs.com/jaxlsjx/index.html

四、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6年5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162072197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B0926H33608000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及投诉电话:0796-8444782

五、分支机构及营业地址:

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部

吉安市吉安县富川路205号

0796-8435534

庐陵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君山大道333号

0796-8442763

敦厚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凤凰路附8号

0796-8442312

井开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君山大道251号

0796-8402412

城区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兴华路188号

0796-8445426

桐坪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桐坪镇桐坪街

0796-8570006

北源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北源乡北源街

0796-8535080

万福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万福镇万福街

0796-8530010

塘东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万福镇塘东街

0796-8533059

大冲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大冲乡大冲街

0796-8538119

油田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油田镇油田街

0796-8590025

盘田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油田镇盘田街

0796-8596087

固江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固江镇固江街

0796-8791052

浬田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浬田浬田

0796-8796538

永和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永和镇永和街

0796-8760035

凤凰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凤凰镇凤凰街

0796-8478116

横江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横江镇农贸市场A栋

0796-8649046

梅塘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梅塘镇梅塘街

0796-8610043

永阳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永阳镇誉和小区A区

0796-8751295

登龙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登龙乡登龙街

0796-8756003

安塘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安塘乡安塘街

0796-8758010

官田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官田乡官田街

0796-8710038

天河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天河镇天河街

0796-8468021

指阳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指阳乡指阳街

0796-8736029

敖城支行

吉安市吉安县敖城镇敖城街

0796-8731003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报告期内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项目

2025

营业利润(万元)

13817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196

利润总额(万元)

13621

净利润(万元)

10160

二、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25

2024

2023

营业收入(万元)

40263

39719

39836

营业支出(万元)

26445

26059

26200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196

-39

-15

利润总额(万元)

13621

13621

13621

净利润(万元)

10160

10161

10161

总资产(万元)

1632022

1474052

1403434

总负债(万元)

1531312

1379583

1316209

股东权益(万元)

100710

94470

872256

存款余额(万元)

1440063

1289140

1243683

贷款余额(万元)

845132

786637

8091356

每股收益(元)

0.31

0.32

0.33

每股净资产(元)

3.03

2.93

2.84

资本利润率(%)

10.41

11.18

12.28

资产利润率(%)

0.65

0.71

0.76

成本收入比例(%)

28.91

29.45

28.88

三、报告期末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主要风险指标

标准值

2025年末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100146.10

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100146.10

资本净额(万元)

 

109475.03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12.06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2.06

资本充足率(%)

≥10.5%

13.18

贷款拨备率(%)

≥2.5%

6.17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150%

310.50

不良资产率(%)

≤4%

1.01

不良贷款率(%)

≤5%

1.99

存贷比例(%)

≤75%

58.69

流动性比例(%)

≥25%

113.27

四、贷款损失准备金情况

项目

2025

期初余额(万元)

56214.97

报告期从本年损益中计提(万元)

5853.74

报告期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入(万元)

0

报告期收回(万元)

9807.33

报告期转出(万元)

0

报告期核销(万元)

15328.59

其他变化(万元)

-4382.70

期末余额(万元)

52164.75

五、财务情况说明

2025年末,全行各项资产总计163.20亿元,负债总计153.13亿元,所有者权益10.07亿元。实现各项收入6.04亿元,人均收入232万元,同比下降5万元,降幅2.11%,实现税后利润10160万元,人均净利润39.08万元。

六、利润实现情况

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13621万元,与去年持平;缴纳当期所得税1520.14万元实现净利润1016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七、利润分配情况

2025年实现账面利润13621万元,计提所得税3460万元,净利润10160万元,结转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939万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30099万元。分配顺序:以前年度利得结转33.80万元;以前年度损失结转623.97万元;所得税汇算清缴损益调减85.60万元;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1016万元;各类提取后,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8408万元。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本公司股本总额为322324580股,其中:法人股116615229股,占股本总额的36.18%;自然人股205709351股,占股本总额的63.82%,其中职工股47382826股。股东总数为509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股本金的9%(现金6%、配股3%)分配2024年度股金分红,总股本增加至331994317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本总额为331994317股,其中:法人股120113682股,占股本总额的36.18%;自然人股211880635股,占股本总额的63.82%,其中职工股48609251股。股东总数为511户。

项目

2025年

2024年

类别

持股数额

占总股本比例(%)

户数

持股数额

占总股本比例(%)

户数

法人股

120113682

36.18%

511

116615229

36.18%

509

自然人股

211880635

63.82%

205709351

63.82%

其中:职工股

48609251

14.64%

47382826

14.70%

合计

331994317

100%

322324580

100%

二、前十大股东主要情况

  2025年度,本行前十大股东名单如下:

序号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1

吉安翡翠实业有限公司

1540.9992

4.6416

2

吉安市民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475.0124

4.4429

3

江西省永丰县鑫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975.3160

2.9377

4

吉安市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19.2655

2.4677

5

吉安浙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41.2402

2.2327

6

吉安县汉邦实业有限公司

692.8089

2.0868

7

江西隆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24.2023

1.8802

8

江西大自然制药有限公司

497.7456

1.4993

9

龙岩市永定区磊鑫石材有限公司

487.6580

1.4689

10

岳清娥

487.6580

1.4689

三、股权托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全部股份托管至江西联合登记结算公司。

四、股权质押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3户股东办理了股权质押,共出质股权1053.3661万股,占总股本的3.1728%,出质在他行质押股权1053.3661万股,不存在股权反担保的现象。报告期内主要股东均未出质本行股权。报告期末,司法冻结2户,冻结数量(包含孳息)407.6821万股,占总股本的1.228%。

五、1%及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1%以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出质、冻结情况(万股)

1

吉安翡翠实业有限公司

1540.9992

4.6416

2

吉安市民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475.0124

4.4429

3

江西省永丰县鑫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975.3160

2.9377

761.0919

4

吉安市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19.2655

2.4677

5

吉安浙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41.2402

2.2327

6

吉安县汉邦实业有限公司

692.8089

2.0868

7

江西隆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24.2023

1.8802

8

江西大自然制药有限公司

497.7456

1.4993

9

龙岩市永定区磊鑫石材有限公司

487.6580

1.4689

10

岳清娥

487.6580

1.4689

11

肖龙生

483.8149

1.4573

12

蒋淑兰

483.7568

1.4571

13

江西省绿井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454.0239

1.3676

14

吉安盛和投资有限公司

454.0239

1.3676

15

江西行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2.0769

1.181

16

北京凯旋龙新投资有限公司

390.1264

1.1751

17

刘仁华

390.1264

1.1751

18

吉安市创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390.1264

1.1751

390.1264

19

陈超逸

378.3533

1.1396

20

江西健友米业有限公司

332.9507

1.0029

21

吉安万润多实业有限公司

332.9507

1.0029

22

吉安沪粤物流有限公司

332.9507

1.0029

六、2025年股东会限制表决权名单

序号

股东名称

质押率

1

江西省永丰县鑫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78.04%

2

温元水

78.82%

3

罗雪梅

78.82%

4

吉安市创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授信逾期、冻结)

5

徐桂林

(授信逾期、冻结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职责

本行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成员共有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本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慎利润分配方案(将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作为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定资本规划(包含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的内容),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审议批准本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确定本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薪酬制度;审议并批准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高级管理层履职问责制度;审议或批准对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具体制度,以及其他须由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制度。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通报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向股东会报告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制订本行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报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制订股权激励方案;定期评估并完善银行本行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或者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本行设监事会。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共有7人,其中职工监事3名,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3名。

监事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 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薪酬制度;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审议并批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其他制度管理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本行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相关决议,接受监事会监督。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设行长1名,副行长2名。本行行长、副行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黄家强

执行董事、董事长

肖润根

执行董事、行长

刘  炳

执行董事、副行长

刘亮民

股东董事

刘传彬

股东董事

曾  翔

独立董事

周小丽

独立董事

王  华

独立董事

刘  茜

职工董事

胡海啸

职工监事、监事长

段君根

职工监事

罗  薇

职工监事

张玉龙

股东监事

叶青华

外部监事

刘建龙

外部监事

刘江凌

外部监事

肖  燕

副行长

曾  亮

董事会秘书

王  瑜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刘  菲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周  娜

审计部负责人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本行执行董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兼职情况。

黄家强,男,经济师,2024年12月任本行董事长。曾任永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息科技科科长、财务会计科科长、营业部兼结算中心主任。2011年5月任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2年8月任永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5年6月任井冈山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2016年9月任吉水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2018年6月任井冈山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12月任庐陵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肖润根,男,经济师,2024年6月任本行董事。曾任青原区新圩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青原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人秘科科长。2009年9月任遂川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13年11月任吉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15年12月任遂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2024年5月任庐陵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

刘炳,男,2023年9月任本行董事。曾任井冈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鹅岭分社主任、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部总经理、综合业务部总经理、信贷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4月任庐陵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刘亮民,男,工程师建造师,2016年5月任本行董事。担任吉安市政协委员、吉安市民建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吉安鑫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盛景麒环保投资公司董事长。

刘传彬,男,2016年5月任本行董事。担任吉安县汉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翔,男,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23年9月任本行董事。曾任吉安县白云山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助理会计、主办会计、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担任江西鹭洲会计师事务所员工。

周小丽,女,2023年9月任本行董事。曾任江西庐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江西文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王华,男,2025年7月任本行董事。担任井冈山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江西派诺律师事务所、江西白鹭律师事务所、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吉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茜,女,2025年9月任本行职工董事。曾任峡江县联社福民信用社综合柜员,庐陵农商银行风险管理部科员、市场营销部科员、办公室科员。

胡海啸,女,经济师,2024年6月任本行监事长。曾任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稽核监察科副科长、财务会计科科长、井冈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电脑科科长。2009年9月任井冈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2年2月任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2012年8月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吉安办事处副科级稽核员,2015年11月任吉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6年6月任庐陵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8年6月任吉水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2024年4月任庐陵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段君根,男,助理经济师,2022年3月任本行职工监事。曾任吉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纳、会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稽核监察科科长、稽核审计部总经理、三农事业部总经理、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总经理。

罗薇,女,2023年6月任本行职工监事。曾任吉安县联社安塘信用社综合柜员、客户经理、庐陵农商银行办公室科员、人力资源部科员。

张玉龙,男,2023年6月任本行股东监事。担任吉安县永祥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江凌,男,2023年6月任本行职工监事。曾在吉安粮食系统工作、吉州区政府办驻外机构工作,成立吉安县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建龙,男,2023年6月任本行职工监事。曾任华峰宾馆厨师长、天宝宾馆厨师长、宏泰国际酒店总厨,创立庐陵盛宴餐饮公司。

叶青华,男,2023年6月任本行职工监事。曾任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员工,担任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肖燕,女,审计师,2023年6月任本行副行长。曾任安福农村合作银行竹江分理处主任、清收事业部总经理 。2019年4月任安福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23年6月任庐陵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曾亮,男,2024年3月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曾任兴国农商银行综合柜员、委派会计,庐陵农商银行客户经理、万福支行副行长、办公室副主任、大冲支行行长。

周娜,女,2025年4月任本行审计部负责人。曾任永新县联社会计、财务电脑科科员、营业部副主任,吉安县联社结算会计、财务科科员、会计辅导员,庐陵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刘菲,女,2023年11月任本行财务部负责人。曾任安福农村合作银行山庄支行客户经理、柜员、委派会计,吉安县联社委派会计、运营管理科科员、信贷科科员、稽核审计部科员、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

王瑜,女,2024年2月任本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曾任吉安县联社综合柜员、委派会计、财务会计部科员、人力资源部科员、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信息科技部总经理、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聘任情况

 6月9日,本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刘茜任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提案。6月10日本行股东会上审议通过了罗瑞华申请辞去庐陵农商银行董事职务的提案,通过了补充选举王华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报告期内,解聘刘苏立审计部负责人职务,聘任周娜为审计部负责人。

    (四)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本行董事会税前薪酬合计229.97万元;监事会税前薪酬合计93.90万元;主要高级管理人员5人,税前薪酬合计335.30万元,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含支行行长、审计部、法律合规部、财务会计部、董事会秘书)共28人,税前薪酬合计675.4万元。

本行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支付给员工的业绩报酬,建立了具有自身特点,符合本行业务发展绩效薪酬制度,制定了《庐陵农商银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并按照监管要求对高管及风险岗位人员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定了《庐陵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绩效薪酬执行延期支付规定,其中领导班子延期支付比例为52%,其他风险岗位延期支付比例为42%,延期支付期限3年。

、员工情况人力资源部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编员工260人,在岗员工252人。在岗员工中,大学本、专科学历235人,占比93.25%;中专及以下学历15人,占比5.95%;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27人,初级职称41人。报告期内招聘新员工5名

第五节 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概况

本行严格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等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在尊重和保护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二、年度内召开股东会的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建立健全了与股东上下沟通的有效渠道和机制,积极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2025年共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即2025610日召开了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股东会202412月31日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本行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邀请嘉宾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三农服务及普惠金融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报告》《庐陵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修订<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业务经营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5-2029年“5+3”监管及普惠指标提升发展规划》《罗瑞华申请辞去庐陵农商银行董事职务》《补充选举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庐陵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三、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3人,非执行董事2,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本行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本行执行董事担任,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5年,按照《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共召开董事会8次。

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业务经营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5审计立项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风险预警处置专项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专项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金融资产风险分类专项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2025年度信息科技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主要股东情况评估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公司治理自评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声誉风险评估报告》《庐陵农商行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审计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吉安翡翠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出质》《江西省永丰县鑫利来商贸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关于解聘曾亮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关于聘任刘茜为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提案。

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金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利率调整重大关联交易报告》《关于解聘刘苏立庐陵农商银行审计部总经理的提案》《关于聘任周娜为庐陵农商银行审计部总经理的提案》的提案。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提案。

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三农服务及普惠金融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报告》《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提案》《修订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业务经营计划》《庐陵和农商银行2025-2029年“5+3”监管及普惠指标提升发展规划》《罗瑞华申请辞去庐陵农商银行董事职务》《关于补充选举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社会责任专题报告》《庐陵农商银行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庐陵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提案。

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庐陵农商银行涉刑案件管理办法》《庐陵农商银行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案件风险排查计划》《庐陵农商银行合规文化建设三年规划(2025-2027年)》《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合规基础年”合规管理工作计划》《庐陵农商银行“消保专项治理提升年”活动方案》《庐陵农商银行制度管理办法》《庐陵农商银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庐陵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战略转型三年规划(2025-2027)》《庐陵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刘亮民重大关联交易报告》《关于聘任曾亮为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提案。

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方刘亮民贷款授信重大关联交易报告》《关联方吉安县永祥米业有限公司贷款利率调整重大关联交易报告》的提案。

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庐陵农商银行董事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庐陵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庐陵农商银行风险限额报告》《庐陵农商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庐陵农商银行风险偏好陈述书》《庐陵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庐陵农商银行风险管理报告管理办法》《庐陵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监控实施细则(试行)》《庐陵农商银行行业风险防控处置框架说明》的提案。

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凤凰支行搬迁至新办公大楼》《调整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提案。

四、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共有7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3人,股东监事1外部监事3名。本行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本行职工监事担任。

2025年按照《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共召开监事会9次。

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金融资产风险分类专项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专项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月关联方名单报告》《庐陵农商银行关联方名单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关于对2024年度外部审计报告质量及履约情况的评估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2025年度信息科技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风险预警处置专项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主要股东情况评估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外部内控审计报告》;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业务经营情况通报》《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业务经营计划》;开展了监事2024年度履职评价。

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呆账核销贷款管理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真实性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薪酬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信息科技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内审工作报告》《庐陵农商行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审计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最终评价;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及非职工监事相互评价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评价报告》《庐陵农商银行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及非职工监事相互评价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通报》;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庐陵农商银行薪酬管理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风险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审计报告》《金锦建设重大关联交易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外部审计报告》《关于对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的评估报告》。

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庐陵农商银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庐陵农商银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庐陵农商银行2025-2029年“5+3”监管及普惠指标提升发展规划》《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报告》;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业务经营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三农服务及普惠金融工作报告》《2024年度庐陵农商银行审慎监管会谈纪要》。

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庐陵农商银行信息化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庐陵农商银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规定》《庐陵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听取了《刘亮明重大关联交易报告》《庐陵农商行2025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金融消保专项审计报告》;对2024年度履职评价为基本称职的监事组织会谈。

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庐陵农商银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名单管理办法》《庐陵农商银行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庐陵农商银行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操作规程》《庐陵农商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策略》《庐陵农商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办法(修订)》《庐陵农商银行业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庐陵农商银行数据治理管理办法》;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度数据治理工作计划》《2024年度董监高履职评价专项审计报告》《2024年资金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公司治理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金融消保专项审计报告》《股权质押变化说明》《庐陵农商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二季度经营情况报告》。

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风险限额报告》;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庐陵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庐陵农商银行风险管理报告管理办法》《庐陵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监控实施细则》;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行业风险防控处置框架说明》《庐陵农商银行风险陈述书》《关联方名单报告-王华、刘茜》《关联方名单报告-肖龙生》《关于股东肖龙生及关联方为本行主要股东的报告》;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上半年经营管理工作提示函》。

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应急管理办法》;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柜面业务风险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后续跟踪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三季度经营情况》;审议了《监事会对公司未来三年经营发展规划(2025-2027年)的评估报告》。

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2025年后续跟踪审计报告》;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薪酬管理办法》;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数据泄露事件演练应急处置报告》;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三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提示函》。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中共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曾翔2025年度现场参加本行董事会8次,股东会1次,亲自参会率为100%;独立董事周小丽2025年度现场参加本行董事会8次,股东会1次,亲自参会率为100%;独立董事王华2025年度现场参加本行董事会3次,任职以来亲自参会率为100%。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能够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在法律方面的专业特长和经验,认真履行职责,不受股东以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周小丽对本行风险管理、关联交易以及本行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对本行重大决策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六、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中共有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3名。股东监事张玉龙2025年度现场参加本行监事会9次,股东大会1次,亲自参会率为100%;外部监事刘江凌、刘建龙、叶青华2025年度现场参加本行监事会9次,股东大会1次,亲自参会率为100%。股东监事严格依照《章程》、《庐陵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本着对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献言献策,防范各类风险,本着对本行负责的态度,督促本行依法规范运营。3名外部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层对经营计划的落实情况及公司关联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督促了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合规运作,科学决策,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相关者、员工的权益。

七、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内设机构遵循流程银行管理要求,逐步形成了前后台分层经营、中台集中运营、后台支撑保障的现代化股份制银行组织架构体系,内设12个机关部室、3个事业部,辖内设有25个营业网点,其中营业部1个、支行24个。

第六节 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状况

一、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本行报告期内及未来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加强对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董事会下设多个委员会,协同承担全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工作,在各类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初步建立了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监管要求的框架体系,较好地防范了各类风险的发生。

(一)信用风险管控。本行坚持做小、做微、做散,常态化开展农村整村授信、城区网格化营销,加大10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投放力度;从严落实贷款“三查”,持续把好新增贷款质量关,压紧压实清收处置责任,深入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攻坚战,严密防控信用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管控。本行不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定了《庐陵农商银行流动性管理办法(试行)》《庐陵农商银行突发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成立了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高频监测资金头寸,严格落实大额走款报备,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防范流动性风险。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将压力测试结果充分运用到发展战略制定和风险管理中。开展了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演练,提高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三)操作风险管控。本行制定出台了《庐陵农商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庐陵农商银行柜面业务电子印章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业务规范长效机制,全面梳理评价各类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二是定期开展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操作合规性,杜绝内部操作风险。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业务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异常行为,防范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管控。当前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针对利率风险由政策性风险向市场风险转变的趋势,本行提高风险敏感度,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及时研判市场风险形势,全面掌握市场信息,不断改进和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对利率变动及其影响的预测分析,稳健防控市场风险。

)声誉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专人舆情监测,确保舆情管理各项工作责任到岗到人。做好声誉风险防范,我行按季开展声誉风险隐患排查,找出潜在风险点,提前谋划,制定相应的应对举措。组织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培训,全面提升干部员工应对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专人舆情监测,确保舆情管理各项工作责任到岗到人。

)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本行不断完善信息科技治理体系,加大信息安全管理力度,做好业务连续性管理和网络应急演练,坚持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评估与审计,有效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和能力,实现了全行业务安全连续稳健运行。

金融市场风险管控。本行制定了金融市场业务基本制度,明确部门及岗位职责和各决策层级的审批权限,严格落实前、中、后台分离制度,严格遵守“先授信、后用信”及穿透授信的原则,灵活开展富余资金运用,积极拓展主动负债来源,全力推进金融市场业务运行稳健。

(八)案件风险防控。本行严格案件防控管理,压实案防责任,完善案防制度,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常态化抓好案件风险排查,持续开展合规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业务发展与案件防范有机结合,全力做好保安全、保稳定工作。

二、内控建设及内审工作情况

  本行紧紧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战略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防风险、强管理、促发展作用。对登龙、浬田、梅塘、指阳、天河、油田、敖城、万福、永阳、塘东、井开、固江12个网点开展了序时审计;开展了风险岗位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关联交易、征信管理、反洗钱、呆账核销、柜面业务风险、金融消保、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新增不良贷款及涉不法中介贷款等21个专项审计;对22名因岗位变动的中层干部开展了离任审计;完成了一年2次的突击查库工作,常态化抓实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对违规行为问责的科学性精准性,严肃执纪问责,增强员工合规意识。

 

第七节  其他事项

一、普惠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末,普惠型涉农贷款30.89亿元,较年初增长1411.07万元,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39.81亿元,较年初增长3.39亿元,增幅高于剔除票据后各项贷款增幅;普惠小微户数1.42万户,较年初增长1496户;普惠型小微贷款平均加权利率较年初下降0.58个百分点;完成了普惠型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型小微贷款“两增两控”目标。

随着吉安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深入推进,我行不断完善普惠金融工作机制,强化战略引领,确保普惠金融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委委员挂片、机关中层挂点,上下协调推进的工作模式,纪委定期监督各网点普惠金融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成立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将普惠金融工作上升至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在董事会下设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制定普惠金融工作目标。三是开展派驻金融助理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吉安县驻村(社区)金融助理推进“党建+普惠金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天河、敖城、登龙、官田、指阳等5个乡镇和县城房山社区派驻了11名金融助理,分别由各营业网点管片客户经理担任,要求各驻村金融助理主动对接受理农村金融业务需求,协调各级党委政府、村级组织开展宣传、推介、协调农村金融政策、法规以及金融事务工作。四是做广创业担保贷款。切实把握创业担保政策,大力推广创业担保贷款。2025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2笔,21835.9万元。至2025年末,我行创业担保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76.81%,新增市场占有率77.72%,贷款余额市场份额及新增市场占有率均居全县金融机构首位。五是做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全员行动、全面推广、全面触达、积极对接、拓宽渠道、大力宣传、绿色通道、一站办结等方式,全力满足困难大学生家庭金融需求,2025年共发放助学贷款5186户、金额9610.3万元。六是巩固脱贫地区金融服务。脱贫摘帽后,保持金融帮扶政策稳定,加大脱贫贷款投放。精准对接脱贫人口金融需求,实施名单制动态管理;围绕“四个一”产业工程开展扶持,简化办理流程;开展“志智”双扶,依托各类服务站常态化开展金融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落实定点帮扶,组织驻村帮扶工作组常态驻村帮扶。

二、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末,绿色信贷贷款余额31475.36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8575.48万元,增幅37.45%。其中:环境保护产业680万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4100万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产业1788.81万元、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产业20092.55万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贷款4814万元。本行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将绿色金融作为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大绿色企业金融资金供给。积极开展“整园授信”活动,加大对绿色企业、绿色农业对接力度。以农业示范基地和生态园区为重点,将节能减排、环境综合治理、绿色农林开发、自然生态保护、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等项目作为重点行业领域,提供金融信贷服务,推动企业绿色转型。二是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优先审批绿色贷款项目,缩短绿色贷款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让符合条件的客户尽早实现节能减排经营目标,促进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三是强化绿色信贷业务能力。通过组织信贷人员参与绿色信贷业务培训,重点加强绿色环保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贷管理人员绿色信贷营销及风险识别能力,重点培养复合型人才,为支持绿色信贷提供有力支撑。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消保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构建“两全三头”工作机制,抓好消费投诉源头治理,着力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提升文明规范服务水平,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我行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漏,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

本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完善日常业务管理,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2025年,本行修订了《庐陵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闪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制定了《庐陵农商银行金融纠纷化解实施细则(试行)》、《庐陵农商银行金融营销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健全消保内控制度体系。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前审查机制,开展了消保工作情况专项审计。通过知识讲解、普法课堂和风险提示等方式开展了线上线下多维度的金融消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本行畅通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及时有效化解投诉纠纷,认真改进投诉涉产品及服务中的不足,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权益投诉95件, 投诉地区均为吉安县,其中贷款业务(37笔,占比38.95%)、账户管理(24笔,占比25.26%)、短信业务(11笔,占比11.58%)、文明服务(9笔,占比9.47%)、信用卡(4笔,占比4.21%)、其他(10笔、占比10.53%),业务类投诉占总投诉量的89.47%。投诉办结率为100%。

第八节  大额风险暴露相关情况

一、信用风险暴露

信用风险暴露是指因借款人或对手方违约而导致的潜在损失。本行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借款人或对手方的信用状况、设置合理的风险限额和采取多样化的投资策略等措施来降低信用风险暴露。

报告期内,本行的最大单一借款人信用风险暴露为0.48亿元,最大十家借款人信用风险暴露总额为3.34亿元

二、市场风险暴露

市场风险暴露是指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的潜在损失。本行已建立了一套全面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精确计量和监控市场风险、优化投资组合、实施风险限额管理等措施来降低市场风险暴露。

报告期内,本行的最大单一投资品种市场风险暴露为0.91亿元,最大十种投资品种市场风险暴露总额为4.85亿元。

三、操作风险暴露

操作风险暴露是指因内部操作失误、系统故障或外部事件等导致的潜在损失。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的操作风险事件。

  重要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7次,其中:审查通过了4笔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贷款及合同利率调整事项,备案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10笔金额589.68万元。

本行与关联方仅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未与关联方发生其他类型关联交易,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金额20351.68 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8.35%,符合监管规定。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和其他损失情况发生。

附件:外部审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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