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农商银行柜面业务公章停用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柜面业务印章管理,提升服务质效,结合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对柜面业务公章予以停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用业务公章清单
1.停用业务公章(含实体章、电子章)清单: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家河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濑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塘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塘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桥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山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叔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都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开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州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东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山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广场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玉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滩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值夏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陂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圩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田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固支行业务公章”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业务公章”
2.停用时间:自2025年12月10日0时起,上述业务公章停止一切业务使用。
二、业务衔接方式
1.原需使用上述停用业务公章的业务,自停用日起调整为使用业务专用章(含实体章、电子章);
2.若为电子业务专用章,您可以使用业务识别码,通过我行柜面、手机银行渠道对电子印章真伪进行查询验证。具体样式如下:

三、法律效力说明
1.自停用之日起,第一项清单中业务公章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其签署的文件、办理的业务,本行均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停用日前已加盖上述业务公章的有效合同、业务凭证、法律文书等,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本行将依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四、重要提示
1.请相关单位及个人办理业务时留意印章使用情况,避免因误用停用业务公章造成权益损失;
2.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垂询营业网点或致电(0796-8232123)咨询。
特此公告。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