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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本报告已经2025年3月31日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四)本行董事会全体董事、行长和财务机构负责人,保证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

  二、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永新庐陵村镇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Yongxin Luling Rural Bank Co.,Ltd(简称:Yongxin  Luling Rural Bank)

  法定代表人:李青

  注册资本:60,000,000.00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湘赣大道68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湘赣大道68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0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MA35GG6A81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45H336080001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343400

  联系电话:0796-7710886

  三、各分支机构营业地址:

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

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营业部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湘赣大道68号

永新庐陵村镇银行里田支行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里田镇胜利街与阳光大道交汇处

  •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报告期内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项目

2024年

营业利润(万元)

-503.95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10.59

利润总额(万元)

-514.54

净利润(万元)

-514.54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收入(万元)

2855.61

3359.56

1.02

-514.54

-514.54

59342.43

51263.92

8078.51

49814.08

38086.57

-6.07

-0.9

41

2970.26

2664.55

营业支出(万元)

3359.56

2452.83

1825.61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10.59

-514.54

-514.54

59342.43

51263.92

8078.51

49814.08

38086.57

-6.07

-0.9

41

1.28

-51.2

利润总额(万元)

-514.54

518.7

787.74

净利润(万元)

-514.54

-514.54

446.53

602.06

总资产(万元)

59342.43

54655.9

49553.71

总负债(万元)

51263.92

45790.87

45790.87

40971.81

所有者权益(万元)

8078.51

8865.02

8581.90

存款余额(万元)

49814.08

44413.63

39194.77

贷款余额(万元)

38086.57

39283.53

35637.87

资本利润率(%)

-6.07

5.12

7.15

资产利润率(%)

-0.9

0.86

1.29

成本收入比例(%)

41

35.47

35.96

  

  

  • 报告期末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主要风险指标

标准值

2024年末

资本净额(万元)

8493.45

8077.79

415.67

21.75

21.75

22.87

3.93

160.2

1.55

2.45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8077.79

二级资本

415.67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21.75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21.75

资本充足率(%)

≥10.5

22.87

贷款拨备率(%)

≥2.5

3.93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150

160.2

不良资产率(%)

≤4%

1.55

不良贷款率(%)

≤5%

2.45

存贷款比例(%)

≤75

76.46

流动性比例(%)

≥25

94.61

到期贷款收回率(%)

97.14

正常贷款利息收回率(%)

96.38

  

  

  (四)贷款损失准备金情况

项目

2024年

期初余额(万元)

1423.5

报告期从本年损益中计提(万元)

1542.22

报告期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入(万元)

0

报告期收回(万元)

431.44

报告期转出(万元)

0

报告期核销(万元)

1902.16

其他变化(万元)

0

期末余额(万元)

1495

  

  

  五、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状况

  (一)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本行报告期内及未来面临的风险主要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本行始终坚持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原则,牢固树立“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坚持稳中求进,严格内部管理,持续推进本行的规范化建设,较好地防范了各类风险的发生。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影响本行经营的情况,也未造成重大损失。

  1.信用风险管控。截至2024年12月末,全行各项贷款余额38086.57万元,较年初下降1196.96万元。其中关注类贷款余额3351.96万元,较年初上升2161.38万元;不良贷款余额933.18万元,较年初增加119.73万元,不良率2.45%,较年初上升0.38个百分点。2024年,全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余额2517.97万元,其中现金收回615.81万元,贷款核销1902.16万元。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一是运用相关信息进行客户风险识别与评估,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监督贷款资金流向,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二是做实风险控制与缓释,根据客户信用风险水平要求提供担保与抵押,合理确定价格水平,使风险与收益相匹配。三是持续风险监测与预警,定期开展压力测试,严格执行资产分类标准,做实资产分类,足额计提贷款损失拨备,全面反映风险底数。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定期对信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严肃追责。五是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监管、法院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在资产盘活、贷款清收、司法诉讼、债权执行等方面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将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态、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信贷资产按照“初分、认定、审批”三级程序,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确保分类过程的独立性,以及分类结果的准确和客观性。

  2.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管控。本行能认真执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前瞻性和精细化程度。一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管理职责。二是加强资产流动性监测、分析。密切关注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存贷款比例、优质流动资产充足率等流动性指标。三是按季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并将压力测试结果充分应用到发展战略制定和风险管理中。修订流动性风险相关制度,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市场风险管控,主要是利率风险。目前,利差收入仍在经营收入中占主导地位,利率逐步放开将会使本行的获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受到一定影响,本行将改进和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积极探索和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着力加强对利率变动及其影响的预测分析,灵活运用利率定价政策,力争对利率走势做出合理的判断,并以此作为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及利率风险管理的基础。

  根据2024年经营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本行制定了风险偏好定量指标的目标值及触发值:

风险指标

主要指标

监管值

目标值

触发值

资本状况

资本充足率

≥10.5%

25%

22.00%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23.53%

20.00%

核心一级资本

充足率

≥7.5%

23.53%

20.00%

杠杆率

≥4%

15.35%

13.00%

流动性

风险

流动性比例

≥25%

45%

25.00%

流动性缺口率

≥-10%

30%

1.00%

信用风险

不良贷款率

≤5%

2.50%

3.00%

单一客户贷款

集中度

≤10%

9.00%

9%

单一集团客户

授信集中度

≤15%

9.00%

11%

拨备状况

拨备覆盖率

≥150%

165%

155.00%

贷款拨备比

≥2.5%

3.60%

2.50%

盈利状况

资产利润率

≥0.6%

≥0.6%

0.7%

资本利润率

≥11%

7%

7.0%

成本收入比

≤35%

35%

42.00%

  3.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管控。持续加强操作风险治理,强化合规理念,积极推进合规建设,将内控合规文化内化于日常经营管理中。一是加强合规监控,防范操作风险。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员工行为排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二是强化流程控制,防范法律和合规风险。完善制度、流程体系,强化规范操作,严格流程控制,营造审慎合规经营的氛围,建立风险管理和流程管控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岗位监督约束。科学设置内部岗位,建立制衡运行机制。四是切实防范声誉风险。做好信贷业务的规范受理、客户投诉处理等敏感度高的各相关环节工作;加强客户投诉管理,改进客户服务,建立声誉风险防范日常监测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公众形象;做好信访维稳关口前移,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沟通交流,融洽关系,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

  4.合规风险管控。本行建立了完整、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防控技术和管理程序,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控。一是对制度流程开展全覆盖论证,认真做好新增及修订制度的合规审查。二是突出加强业务经营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风险管控。三是筑牢风险合规、业务管理及审计监督“三道防线”。四是不断提高本行员工业务操作水平,增强业务素质,通过定期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操作意识;五是定期开展合规检查与测试,推进相关业务的合规稳健开展的同时不断提高员工专业素质。

  (二)内控建设及内审工作情况

  加强内控建设及业务流程建设,按照“内优外简”的原则,制定完善制度、流程、标准文本,健全操作细则,做到内控优先、制度先行,保证规章制度流程对每个岗位、每项业务、每个环节全覆盖。健全监督体系,运营主管对各个岗位执行制度、业务合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风险把关。运用异常交易信息监控、反洗钱系统等非现场监控手段,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内部审计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质量效益,先后开展信贷、柜面业务等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合规经营、化解经营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作用。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消保委员会,明确消保委员会主要职责和议事规则。本行在高级管理层面成立消保委员会,同时也明确高管层面消保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本行明确由稽核审计部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董事会、高管层及稽核审计部均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本行建立了独立的、总括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基本工作相关的专门制度。主要有:《永新庐陵村镇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修订)》、《永新庐陵村镇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建立了完整的金融消保工作制度体系,确保了消保工作有制度保障。加强消保站建设维护,在营业网点公布了客户投诉电话、投诉流程、设置了投诉意见簿,及时处理内、外部投诉件;坚持以营业网点为主阵地,运用网点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宣传教育网络,持续提升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有效性。2024年度,本行接到监管部门转办投诉1件,收到的投诉在贷款方面,投诉办结率100%。

  • 公司治理信息

  (一)整体评价

  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存款人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本行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组织架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按《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各层级在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本行的规范运作。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我行最大股东,持股数量1800万股,持股比例30%,该股东法人代表为廖建伟。

  (三)股东大会情况

  1.股东大会职责。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1)制定或修改章程;(2)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3)选举、更换董事和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5)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本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6)对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对本行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7)审议批准本行与单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的交易余额超过本行资本净额10%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本行累计投资额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资产总额20%的经营性投资;审议批准本行累计投资额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2.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本行严格按《章程》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本行建立健全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和机制,积极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2024年6月18日召开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共有19位股东(或其委托代表)出席了会议,持有股份484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80.67%,符合法定出席人数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陈红兵同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3年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财务预算草案》、《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4年度业务经营指导性计划》、《聘任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告》、《修订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7项提案,形成决议7个。会议听取《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永新庐陵村镇银行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及考核结果的报告》、《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3年度三农金融业务专题报告》、《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控制管理报告》4个;以上内容由江西明略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董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1.董事会职责。本行董事会行使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本行经营计划和入股及投资方案;4.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5.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制定资本规划,承担资本管理最终责任;6.拟定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组织形式方案等职责。

  2.人员构成及工作情况。本行《章程》规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本年度实际履职5人,其中职工董事2人,非职工董事3人。本行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本行职工董事担任,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履职满半年以上董事5人,董事能认真履职,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权益。共召开董事会10次,所有董事均亲自参加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会议,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主要股东2023年度评估情况的报告》《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30个提案,形成表决决议30个。

  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23次专业会议,其中风险管理委员会3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7次、审计委员会4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3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3次,战略委员会2次、三农委员会1次。

  3.董事简历

序号

姓名

性别

任职

1

李青

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董事长

2

曾志

永新庐陵村镇银行副行长、董事

3

汤峰

股权董事

4

彭小春

股权董事

5

黄兴文

股权董事

  

  

  1.李青,男,1983年12月出生,江西遂川人,中共党员,200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永新庐陵村镇银行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2.曾志,男,1989年10月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2013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永新庐陵村镇银行副行长、董事。

  3.汤峰,男,1978年11月出生,江西永新人,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董事,任永新县灵峰玻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4.彭小春,男,1978年2月出生,江西永新人,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董事,任永新县宏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任吉安市风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任永新县新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

  5.黄兴文,男,1972年12月出生,江西永新人,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董事,任永新县亿康家具有限公司、永新县广源金属材料、永新县庆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五)监事会构成及相关情况

  1.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2)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4)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管理和活动;(5)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行内部稽核工作;(6)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2.人员构成及工作情况。本行监事会现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非职工监事1名。本行设监事长1名,由本行职工监事担任,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度,召开监事会5次,为了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责,每次会议前进行了精心筹划,制定详细会议方案,会议时间,会议议题等。

  报告期内,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按照《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共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3年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报告》、《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3年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财务预算》等10个提案,形成决议10个。听取了《永新庐陵村镇银行内部审计章程(试行)》、《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3年度员工行为评估报告》、《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4年度员工行为评估规划》等18个报告。

  3.监事简历

序号

姓名

性别

任职

1

朱诗洋

永新庐陵村镇银行监事长

2

宋美梅

职工监事

3

刘鹏坤

股权监事

  

  

  1.朱诗洋,男,1975年6月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永新庐陵村镇银行监事长。

  2.刘鹏坤,男,1990年5月出生,江西永新人,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权监事,任永新县新起点农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任永新县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任九江鼎鸿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任永新县沙市镇上埠砖厂法人代表。。

  3.宋美梅,女,1995年12月出生,江西永新人,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职工监事,现任永新庐陵村镇银行稽核审计部负责人。

  (六)本行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序号

姓名

任职

变动情况

时间

1

陈红兵

董事长

因工作调动辞任

2024年7月

2

李青

董事长

调整更换

2024年7月

  

  

  (七)独立董事与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本行暂未设立独立董事与外部监事。

  (八)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任职情况

分管工作

1

曾志

副行长

协助行长工作,分管经营工作

2

尹梦青

董事会秘书

主持办公室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曾志,男,1989年10月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2013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永新庐陵村镇银行副行长、董事。

  1. 尹梦青,女,1985年9月出生,江西永新人,200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总经理。

  (九)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2024年末,内设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稽核审计部4个部室。下辖2个营业网点,包括1个营业部、1个支行。至2024年末,本行员工总数为28人。

  • 薪酬制度情况

  本行制定了与经营目标相关的薪酬政策,建立了以健全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防范经营风险、“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薪酬管理体系,制订了《永新庐陵村镇银行2024年度绩效薪酬考核方案》等薪酬制度,明确了员工的薪酬考核与管理。本行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酬三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按月进行发放,基本薪酬不超过薪酬总额的35%。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依据本行绩效考核方案及等级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等考核办法,根据员工工作量计价及业绩指标考评结果兑现的薪酬,绩效薪酬坚持全额挂钩、考核到人的原则坚;持分类考核、成本计价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坚持正向激励、促进发展的原则。2024年我行绩效及其他薪酬占比74.17%。

  3.奖励薪酬。奖励薪酬主要是针对业务经营短板进行专项激励,对员工完成特定的目标任务、作出特殊贡献、实现利润增长等情况进行奖励的薪酬。本行年度薪酬总额按《庐陵村镇银行员工薪酬总额管理指导意见》核定。

  4.高管薪酬制度。高级管理层绩效薪酬根据《庐陵村镇银行高管薪酬考核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按本行完成任务情况评定结果核定薪酬标准。存款考核计分25分,支农支小贷款考核计分25分,不良贷款考核计分30分,成本收入比20分,合规经营为扣分项,受到外部处罚,按罚款金额每10万扣1分。

  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非职工董事及监事未在本行计发绩效薪酬,仅根据调研情况发放每月800元补助。董事长年薪基数33万元,副行长按董事长标准0.8折,年薪基数为26.4万元,监事长按董事长标准的0.8折,年薪基数为26.4万元。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下按60%计发、60(含)-80分的按得分率计发、80分以上(含)按100%计发。本行高管绩效薪酬按照相关要求,延期支付50%,延期支付期限3年。

  6.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延期支付情况。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的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制度。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50%,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其他主要风险岗位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40%,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2024年累计扣缴延期支付薪酬41.72万元,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累计扣缴33.41万元,其他岗位人员累计扣缴8.31万元。2024年已兑付延期支付薪酬46.61万元,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已兑付32.86万元,其他岗位人员已兑付13.75万元。

  七、年度重要事项

  (一)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2024年末,本行共有股东27个、股权总额6000万股,报告期内转让股权1笔,共计250万股。本行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为自然人股东李泮亮将其名下股权250万股(持股占比4.17%),分别转让给自然人李志强150万股、黄丹青100万股,转出后李泮亮持股数为0。具体前十大股东名单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

周建蓉

6.67

3

永新县宏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5.83

4

永新灵峰玻璃有限公司

5.00

5

刘小媛

5.00

6

刘福齐

5.00

7

黄兴文

5.00

8

刘鹏坤

3.33

9

尹继林

3.33

10

吴胜华

3.33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无分立合并事项。

  (三)股权结构

类别

持股数额(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2450.00

40.83

自然人股

3550.00

59.17

其中:职工股

150.00

2.5

合计

6000.00

100.00

  

  

  (四)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投资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

  1.股东刘福齐股权300万股于2024年10月27日在永新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拍卖,由案外人吉安农商银行通过竞拍竞得。股东刘小媛股权300万股于2024年12月10日在永新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拍卖,由案外人吉安农商银行通过竞拍竞得。以上两笔股权变更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尚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2.2024年7月4日,本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李青为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董事长》的提案;7月5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关于同意《永新庐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青任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报告》的备案〔吉金监(新型农金科)复(2024年)第13号〕。

  3.2024年11月21日,本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凌云为永新庐陵村镇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案,至2024年末任职资格尚在核准中。

  八、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长、行长未收到司法部门处罚。

  • 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关联自然人(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主要自然人股东”、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内部人”、及上述人员近亲属)、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非自然人股东等)与本行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包括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或接受服务、委托或受托业务、投资、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以及其他关联交易。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规定,授信审批、风险定价及服务交易等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截至2024年12月末,关联人贷款余额2280.68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本行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股东股权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股东行为,促进本行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确保本行能够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重大关联交易贷款明细如下:

关联人名称

入股

金额

(万元)

持股

比例

(%)

贷款

名称

授信

金额

(万元)

贷款

余额

(万元)

利率

(%)

担保

方式

永新县宏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350

5.83

永新县宏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0

37.8

5.22

保证

彭小春

300

300

4.79

保证

欧阳小花

110

109.12

6.53

抵押

永新县灵峰玻璃有限公司

300

5

永新县灵峰玻璃有限公司

150

149.76

5.22

保证

汤峰

270

270

4.79

保证

周建蓉

400

6.67

彭桂平

300

300

4.79

保证

刘鹏坤(监事)

200

3.33

刘鹏坤

180

180

4.79

保证

49

49

6.53

抵押

永新县新起点农牧有限公司

200

200

5.22

保证

刘晓平

80

80

6.53

保证

永新县沙市镇方正建材厂

240

240

5.22

保证

欧阳艳梅

80

80

6.96

保证

合计

2159

1995.68

  

  

  十、金融服务开展情况

  (一)支持三农发展服务情况

  本行始终坚持“立足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将支持地方三农、小微企业作为全行发展的战略方向,制定了全年涉农、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加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投放。截至2024年末,各项贷款余额38086.57万元。涉农贷款33544.71万元;普惠小微贷款19992.93万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4527.56万元,普惠涉农贷款14961.88万元。

  1.涉农贷款投放情况。2024年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1196.96万元,其中涉农贷款较年初下降871.07万元。

  2.“三农”服务方式不断优化。本行积极响应中央践行普惠金融的要求,不断拓宽和优化三农服务渠道。至2024年末,我行普惠金融服务工作站8个,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上墙了普惠金融相关制度,负责人员及电话,业务联络员经过相关金融知识培训,熟悉服务站相关金融业务,目前服务站能够提供人民币真伪及破损币兑换标准咨询、金融扶贫、金融教育宣传等服务,提高客户认知度。

  3.加大农业资金支持。一是积极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行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导向,持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二是积极服务种养合作社及养殖大户,2024年累计发放养殖业贷款3837.9万元,其中生猪养殖826.6万元。三是积极服务农户农业创业需求。以创业担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品种为依托,简化手续,积极对接农户创业的资金需求,及时有效的化解了农户在家创业务农方面面临的资金难题。

  4.社会责任持续加强。本行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信贷资金支持,对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已脱贫人口发放继续享受快捷,优惠的相关政策,并且做到应贷尽贷,有效的满足了其经营创业的资金需求。

  (二)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1.严格落实惠企政策,加大普惠支持力度。一是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政策宣传普及,促进提高普惠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水平,推动吉安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走深走实,2024年与我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企业1户,发放贷款150万元。至2024年末,我行民营企业贷款4527.56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1户。二是继续落实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政策,为小微企业降低贷款续贷成本,截至2024年末,累计对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10笔,余额1899.76万元。极大的减轻了实体经济的续贷成本,为企业纾困解难。

  2.优化普惠金融结构,加大普惠服务力度。一是始终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切实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截止到2024年末,户均贷款余额22.81万元,较上年下降1.73万元。二是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持续增长,2024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4756.32万元,较上年净增358.42万元,促进小微信贷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

  3.扩宽普惠服务模式,提升普惠服务水平。一是坚持做小做散做特色,充分利用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简化续贷办理流程,缩减续贷时间,稳步创建“优化小微客户融资服务”长效机制。二是积极对接人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应收账款融资信息桥梁。三是引导小微客户利用“吉惠通”平台进行融资需求。

  十一、审计意见

  本行聘请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黎莉莉、袁爱珍签字的赣惠普内审字[2025]第0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审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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