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报告已经2024年3月28日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吉安文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我国的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本年度报告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本年度报告中所指“本行”或“本公司”均指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本行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参阅本报告“经营情况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五、除特别注明外,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增减变化均为较年初增减金额。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本行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吉安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法定代表人:周斌
注册资本:726,344,921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新192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新19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589202632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B1236H336080001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吉安文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客服及投诉电话:0796-8226211
联系电话:0796-8235588
传 真:0796-8235588
邮政编码:343000
官方网站:http://www.jxnxs.com/jansyh/index.html
二、各分支机构及营业地址
机构名称 |
联系地址 |
吉安农商银行营业部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新192号 |
吉安农商银行青原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249号 |
吉安农商银行广场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世兴庙1号 |
吉安农商银行城南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古南大道32号1-02、03室 |
吉安农商银行白塘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8号 |
吉安农商银行吉州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 |
吉安农商银行文山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后河信合新城嘉苑1-4幢19-23号门面 |
吉安农商银行城北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83号 |
吉安农商银行银都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46号 |
吉安农商银行值夏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值夏镇值夏大道75号 |
吉安农商银行井开支行 |
吉安市井开区君山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吉安农商银行河东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256号 |
吉安农商银行青原山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尚东国际公馆104、105、106、107号 |
吉安农商银行贸易广场支行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以东豪德星城鑫座一楼门面 |
吉安农商银行天玉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天玉镇临江村105国道33号 |
吉安农商银行余家河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创天银兴广场一楼门面 |
吉安农商银行兴桥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兴桥街45号 |
吉安农商银行曲濑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曲濑乡义山路27号 |
吉安农商银行长塘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塘商业街 (农贸市场西南面1-2层) |
吉安农商银行樟山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翡翠路66号宏阳鑫城(牛街)1#楼1-03号 |
吉安农商银行永叔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中山东路 (国营东固山综合垦殖场吉安大厦2号门面) |
吉安农商银行滨江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岗路1号8栋门面 |
吉安农商银行富滩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宋溪街89号 |
吉安农商银行文陂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陂乡芗城路4号 |
吉安农商银行新圩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北大道1号 |
吉安农商银行富田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富白路47号 |
吉安农商银行东固分理处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东固畲族乡东固街 |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报告期内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项目 |
2023年 |
营业利润(万元) |
10071.1 |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
-71.15 |
利润总额(万元) |
9999.95 |
净利润(万元) |
7150.11 |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61582.55 |
61500.95 |
65390.58 |
营业支出(万元) |
40085.89 |
39752.88 |
55319.48 |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
-136.31 |
102.65 |
-71.15 |
利润总额(万元) |
21360.35 |
21850.73 |
9999.95 |
净利润(万元) |
16020.23 |
16608.00 |
7150.11 |
总资产(万元) |
2204412.08 |
2335886.74 |
2491625.02 |
总负债(万元) |
2036685.92 |
2158430.10 |
2312350.47 |
股东权益(万元) |
167726.16 |
177456.63 |
179274.55 |
存款余额(万元) |
1880040.02 |
1998665.84 |
2153619.50 |
贷款余额(万元) |
1621328.23 |
1654595.12 |
1708191.34 |
每股收益(元) |
0.23 |
0.23 |
0.10 |
每股净资产(元) |
2.40 |
2.44 |
2.47 |
资本利润率(%) |
9.72% |
9.62% |
4.01% |
资产利润率(%) |
0.76% |
0.73% |
0.30% |
成本收入比例(%) |
32.36% |
34.70% |
34.07% |
三、报告期末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主要风险指标 |
标准值 |
2023年末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
170866.66 |
|
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
170866.66 |
|
资本净额(万元) |
188262.79 |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7.5% |
11.2%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8.5% |
11.2% |
资本充足率(%) |
≥10.5% |
12.34% |
贷款拨备率(%) |
≥2.5% |
6.68% |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
≥150% |
170.83% |
不良资产率(%) |
≤4% |
2.64% |
不良贷款率(%) |
≤5% |
3.91% |
存贷比例(%) |
74.91% |
|
流动性比例(%) |
≥25% |
51.02% |
四、贷款损失准备金情况
项目 |
2023年 |
期初余额(万元) |
102369.21 |
报告期从本年损益中计提(万元) |
28190.09 |
报告期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入(万元) |
/ |
报告期收回(万元) |
6401.54 |
报告期转出(万元) |
/ |
报告期核销(万元) |
22827.04 |
其他变化(万元) |
/ |
期末余额(万元) |
114133.8 |
五、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9999.95万元,同比减少11850.95万元,降幅54.23%;缴纳当期所得税 2850万元;实现净利润7150万元,同比减少9458万元,降幅56.95%。
六、利润分配情况
2023年,本行实现税后净利润7150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79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15万元。
第三章 经营情况与分析
一、金融服务开展情况
(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本行共有27个网点,其中23个网点专做支农支小业务,足额保障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需求。截至2023年12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07360.72万元,较年初净增7108.4万元,增幅8.99%,高于各项贷款(剔除票据)增幅3.43%。贷款户数2903户,较年初增加924户。实现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的目标。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5.51%,较年初下降0.5%,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5.39%,较年初下降0.3%。
(二)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1.构建普惠金融长效机制体系。本行坚持支农支小定位,全面构建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与长效机制。在组织架构方面,全面完善公司治理,将普惠金融纳入长期发展战略,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开通评审绿色通道,建立灵活的分级审批机制,全面激活普惠金融动力。在政策制定方面,制定《普惠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城区支小支微普惠授信方案》《乡村振兴整村授信方案》等,积极贯彻落实贷款客户“三年翻番”工程,常态化开展普惠金融进万家,实现普惠金额“扩面、提额、增效”。在文化建设方面,创办了自己的内刊--《百合谷》,通过记录员工故事和生活感悟,打造员工的精神家园,以传承企业文化为目的,引导全员践行普惠金融使命担当。
2.升级普惠金融产品矩阵体系。紧紧围绕不同领域客户,结合实际,创新推出系列信贷产品。一是创新涉农贷款产品。在做优传统小额农贷产品基础上,创新推出“乡村振兴贷”“农权贷”“农机贷”等信贷产品,有力支持了农户、新型农业主体以及涉农企业的发展。二是创新民生贷款产品。针对创业客群,创新推出“创业担保贷”“新市民贷”等产品。其中,“吉州新市民贴息贷”是针对符合条件的吉州区新市民,享受吉州财政政府贴息政策。三是创新线上小微贷款产品。针对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自主创新研发“吉商易贷”纯线上信贷产品。通过借助“吉惠通”平台,构建“1+1+N”的多维数据资源,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做到“无歧视、无跑腿、无担保、无费用、无等待、无干预”,实现了“110”用信模式。
3.打造“网点+驿站+线上”渠道全覆盖服务体系。为实现城乡居民获得更为便利的金融服务,拓展服务渠道和模式,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一是畅通物理网点及站点服务渠道。全辖27个营业网点实现了乡镇全覆盖。通过打造社区型、景区型、政务型为主的多种运营模式的普惠金融服务站,实现“党建+”“景区+”“政务+”多场景融合。本行建成了全省首家景区普惠金融服务站、首家社区普惠金融服务站、全市首家政务型普惠金融服务站,让金融服务触角延伸至每家每户。二是畅通线上金融服务渠道。通过大力推广手机银行、云服务、百福快贷小程序、小额贷款线上化等线上服务渠道,简化优化业务流程,让广大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通过畅通线上金融服务,满足了广大群众线上实现基础金融、线上贷款等金融服务需求。三是畅通“党建+金融助理”服务模式。本行与吉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共同携手,全面推广“党建+金融助理”服务模式。通过认真落实金融助理工作目标、内容及考核办法,充分发挥“金融助理纽带”,实现党建与金融同向发力,推动金融助理派驻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状况
本行报告期内及未来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国别风险等。
本行始终坚持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原则,牢固树立“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严格内部管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较好地防范了各类风险的发生。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影响本行经营的情况,也未造成重大损失。信用风险管控。本行根据国家金融经济政策,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主动发挥金融作用,专注服务本地经济,确保当年新增可贷资金的70%以上主要用于当地经济发展;加大1000万元以下尤其是100万元以下涉农、小微、扶贫等普惠金融领域投放力度。加强信贷风险管理,落实贷款“三查”、贷款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大额贷款的监控,规范授权授信行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2023年,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信用风险持续进行防范、控制、监督和纠正,保证了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信用风险监管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管控。本行能认真执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前瞻性和精细化程度。一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管理职责。二是加强资产流动性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备付率、法定准备金率、贷款集中度、中长期贷款比例等流动性指标。三是加强流动性准备。强化资产负债整体精细化管理,科学配置各类资产,加强资金业务限额和杠杆率控制,合理匹配投融资期限结构,确保日常流动性安全。四是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将压力测试结果充分运用到发展战略制定和风险管理中;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加强市场风险管控。加强利率风险主动管理,改善资产的利率敏感性,完善市场风险监控体系的建设;健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完善了利率风险控制和缓释工具。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管控。持续加强操作风险治理,强化合规理念,积极推进合规建设,将内控合规文化内化于日常经营管理中。一是加强合规监控,防范操作风险。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员工行为排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二是强化流程控制,防范法律和合规风险。完善制度、流程体系,强化规范操作,严格流程控制,营造审慎合规经营的氛围,建立风险管理和流程管控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岗位监督约束。科学设置内部岗位,建立制衡运行机制。四是切实防范声誉风险。做好信贷、理财、第三方代理等业务的规范销售、客户投诉处理等敏感度高的各相关环节工作;加强客户投诉管理,改进客户服务,建立声誉风险防范日常监测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公众形象;做好信访维稳关口前移,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沟通交流,融洽关系,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合规风险管控。本行建立了完整、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防控技术和管理程序,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与管控。一是对业务产品与制度流程开展全覆盖的法律合规论证,认真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及重大项目的合规风险。二是突出加强业务经营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风险管控。三是筑牢风险合规、业务管理及审计监督“三道防线”。2023年,先后开展贷后管理履职情况排查、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风险排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象专项整治等,并以落实岗位职责为目标,加强规制建设和文化建设。国别风险管控。本行认真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国别风险管理。一是增强国别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国别风险评估和识别的准确性。要对全球经济金融发展现状及趋势加强了解,深度分析政治经济环境,形成对国别风险的有效判别。二是优化国别风险管理框架,提高风险管理及风险应对能力。要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行战略目标、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有效管理自身面临的国别风险。三是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力量,提升国别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国别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高度关注其风险的复杂性和传染性。
三、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将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信贷资产分类按照“初分、认定、审批”三级程序,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确保分类过程的独立性,以及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项目 |
2023年末余额 |
占比 |
正常 |
1678468.75万元 |
92.88% |
关注 |
61912.91万元 |
3.43% |
次级 |
8422.06万元 |
0.47% |
可疑 |
53704.06万元 |
2.97% |
损失 |
4683.56万元 |
0.26% |
四、内控建设及内审工作情况
加强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按照“对内优化、对外简化”原则,制定完善制度、流程、标准文本,健全操作细则,做到内控优先、制度先行,保证规制流程对每个岗位、每项业务、每个环节的全覆盖。健全监督体系,运营主管对各个岗位执行制度、业务合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风险把关。运用远程电子监控、异常交易信息监控、反洗钱系统、事后监督系统、信贷业务后台集中管理等非现场监控手段,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
内部审计以实施“审计质量提升年”为抓手,扎实开展内审工作,制定了《吉安农商银行 2023 年审计工作计划》,按时按质开展了9个网点及主发起的三家村镇银行的序时性审计、41人次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柜面、反洗钱、小额信贷、全面风险、关联交易、不良资产处置合规性等11个专项审计。审计内容涉及柜面运营、信贷管理、员工行为、安全保卫、电子银行、反洗钱、内控管理、业务经营、关联交易、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对审计发现问题梳理归纳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形成审计管理提示,提出整改意见,有效规范了内部管理,加强了内部控制,维护了金融稳定。
第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工作基本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及议事规则。本行在高级管理层面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同时也明确高管层面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明确由合规管理部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董事会、高管层及合规管理部均能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建立了独立的、总括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基本工作相关的专门制度。主要有:《吉安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吉安农商银行信访举报投诉管理实施细则》《吉安农商银行消费投诉管理实施办法》《吉安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吉安农商银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实施办法》《吉安农商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等,建立了完整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确保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制度保障。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专题教育培训活动;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按要求实施理财“双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建设维护,在所有营业网点公布了客户投诉电话、设置了投诉意见箱和投诉意见簿,及时处理内、外部投诉件,建设了白塘支行和青原支行两个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坚持以营业网点为主阵地,运用网点LED显示屏、报刊、电视、广播等途径,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宣传教育网络,持续提升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有效性。
二、2023年金融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
2023年本行共计受理金融消费投诉162件,投诉办结率100%。业务类型主要涉及贷款、借记卡、功能类业务等。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投诉受理渠道分析。2023年本行受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消保热线19件,占比11.73%;12345热线58件,占比35.8%;96268热线85件,占比52.47%。二是投诉业务办理渠道分析。2023年本行受理因短信渠道引发的投诉12件,占投诉总量的7.41%;在营业场所引发的105件,占投诉总量的64.81%;在中后台渠道引发的38件,占投诉总量的23.46%;因其他渠道引发的投诉7件,占投诉总量的4.32%。三是投诉业务类别分析。2023年本行受理银行卡投诉39件,占投诉总量的24.07%;贷款投诉83件,占投诉总量的51.23%;支付结算投诉9件,占投诉总量的5.56%;功能类投诉5件,占投诉总量的3.09%;人民币储蓄、贷款催收、个人金融信息等其他类投诉26件,占投诉总量的16.05%。四是投诉产生原因分析。2023年本行受理因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原因产生的投诉69件,占投诉总量的42.59%;因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产生的投诉36件,占投诉总量的22.22%;因服务设施、设备和业务系统产生的投诉16件,占投诉总量的9.88%;因债务催收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5件,占投诉总量的3.09%;因定价收费引起的投诉7件,占投诉总量的4.32%;因消费者资金安全原因产生的投诉6件,占投诉总量的3.70%;自主选择权原因产生的投诉17件,占投诉总量的10.50%;其他原因产生的投诉6件,占投诉总量的3.70%。
三、已采取措施
本行积极落实消费投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不断加强投诉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溯源整改机制和投诉处理回避机制,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投诉管理体系架构建设,加强对全行投诉工作的督导力度,优化统一的投诉管理系统,不断提升投诉处理质效。
本行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初心使命,标本兼治强化投诉全流程管控,提升全员依法合规妥善处理问题的能力,持续提高服务水平与消费者满意度,共同为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而努力。
第五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2023年末,本行共有股东749个、股权总额7.26亿股,报告期内转让股权27笔,共计4240.0864 万股,其中司法裁决过户3笔,共计259.3275万股;本行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为江西恒森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行的4.50%股份全部转让给江西佳宇陶瓷有限公司。具体前十大股东名单如下:
序号 |
股 东 名 称 |
持股比例 |
1 |
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67% |
2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4.50% |
3 |
吉安华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50% |
4 |
江西佳宇陶瓷有限公司 |
4.50% |
5 |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0% |
6 |
深圳市中泰来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4.30% |
7 |
思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00% |
8 |
江西庐陵水泥有限公司 |
2.00% |
9 |
吉安市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9% |
10 |
吴元福 |
1.80% |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实收资本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无其他分立合并事项。
三、股权结构
类别 |
持股数额(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36958.61 |
50.88% |
自然人股 |
35675.88 |
49.12% |
其中:职工股 |
8234.55 |
11.34% |
合计 |
72634.49 |
100% |
四、本行董、监事股东出质情况如下表(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董、监事 |
持股份额 |
质押股权 |
质押率 |
深圳市中泰来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3120.16 |
1456 |
46.66% |
五、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投资事项。
六、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长、行长未受到司法部门处罚。
七、关联交易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关联自然人(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本行的董事、监事、总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及上述人员近亲属)、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本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与本行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包括授信、资产转移、服务类、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规定,授信审批、风险定价及服务交易等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一)2023年,本行资本净额为188262.79万元。关联交易中有2户企业法人和6户自然人在本行办理了贷款,贷款余额合计2391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27%(其中:企业法人关联贷款余额 20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06%;自然人关联贷款余额391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21%),关联交易中有22户自然人在本行办理了信用卡,授信金额合计162万元,占资本金额0.086%。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发生重大法人关联交易1户,贷款金额1500万元,其中:董事罗邦平关联方安福观山水电有限公司2笔,贷款金额1500万元。交易履行了相关程序。
(三)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1.本年度发生一般法人关联交易1户,董事邓名煌关联方江西思倍得农牧集团有限公司1笔,贷款金额500万元。
2.本年度发生一般自然人关联交易6户,共7笔,贷款金额391万元。
3.本年度发生一般自然人信用卡关联交易22户,授信金额162万元。
以上一般关联交易操作规范,没有发现违规交易。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2023年5月31日,本行收到《吉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汤超义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吉银保监复〔2023〕48号)、《吉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何广文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吉银保监复〔2023〕49号)。
(二)2023年4月1日,本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曾绍敏为吉安农商银行行长》《聘任徐文辉为吉安农商银行副行长》的提案。2023年6月19日,本行收到《吉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徐文辉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3〕60号);6月26日,本行收到《吉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曾绍敏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3〕61号)。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修订)》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以上重大事项均在本行官方网站披露。
第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基本情况
1.董事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周斌 |
男 |
吉安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
2 |
曾绍敏 |
男 |
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 |
3 |
罗邦平 |
男 |
非执行董事 |
4 |
孙建中 |
男 |
非执行董事 |
5 |
邓名煌 |
男 |
非执行董事 |
6 |
何广文 |
男 |
独立董事 |
7 |
汤超义 |
男 |
独立董事 |
董事简历:1.周斌,男,1972年9月出生,江西广丰人,中共党员,1995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曾绍敏,男,1974年3月出生,江西信丰人,中共党员,1996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
3.罗邦平,男,1960年1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吉安农商银行董事,为股东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派驻董事。
4.孙建中,男,1963年2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吉安农商银行董事,为股东吉安市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派驻董事。
5.邓名煌,男,1967年9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吉安农商银行董事,为股东江西思倍得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派驻董事。
7.何广文,男,1963年11月出生,四川达州人,吉安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
8.汤超义,男,1964年10月出生,江西萍乡人,吉安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孙子兵法管理应用研究中心主任。
2.监事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邹云龙 |
男 |
监事长 |
2 |
彭希 |
女 |
职工监事 |
3 |
钟薇 |
女 |
职工监事 |
4 |
邓小英 |
女 |
股权监事 |
5 |
黄银根 |
男 |
股权监事 |
6 |
程焕三 |
男 |
股权监事 |
7 |
陈健庚 |
男 |
外部监事 |
8 |
舒小豪 |
男 |
外部监事 |
9 |
彭玉慧 |
男 |
外部监事 |
监事简历:1.邹云龙,男,1968年5月出生,江西新干人,现任吉安农商银行监事长。
2.钟薇,女,1981年2月出生,江西万安人,吉安农商银行职工监事,现任吉安农商银行金融市场事业部总经理。
3.彭希,女,1989年10月出生,江西泰和人,吉安农商银行职工监事,现任吉安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总经理助理。
4.程焕三,男,1970年2月出生,广东汕头人,吉安农商银行股权监事,现任深圳市中泰来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投资部总经理,为股东深圳市中泰来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驻派监事。
5.黄银根,男,1966年6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吉安农商银行股权监事,为本行股东,现任吉安市银星手套厂法定代表人、吉州区诗词楹联学会会长、吉州区文联副主席。
6.邓小英,女,1977年11月出生,江西永丰人,吉安农商银行股权监事,现任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行长,为股东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派监事。
7.舒小豪,男,1953年6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吉安农商银行外部监事,现为井冈山大学商学院退休教授。
8.彭玉慧,男,1969年3月出生,广东兴宁人,吉安农商银行外部监事,现任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吉安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9.陈健庚,男,1965年1月出生,江西吉水人,吉安农商银行外部监事,现为江西钧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3.本行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序号 |
姓名 |
担任职务 |
变动原因 |
时间 |
1 |
尹建军 |
执行董事 |
因工作调动辞任 |
2023年4月1日 |
2 |
周晓平 |
执行董事 |
因工作调动辞任 |
2023年12月8日 |
3 |
肖燕莹 |
职工监事 |
调整更换 |
2023年6月8日 |
4.董事监事兼职情况
本行执行董事不存在兼职情况。
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兼职情况:
罗邦平担任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福观山水电有限公司、吉安赛塘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吉安市汇邦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吉安市华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宇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辽源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吉安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建中担任江西文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吉安市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水县文山酒店有限公司、江西文悦投资有限公司、江西平和置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客都汇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江西伯爵文山酒店有限公司、福建梁野仙山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放飞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江西文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邓名煌担任江西思倍得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思倍得食品有限公司、江西思倍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吉安思倍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吉安市思倍得园林有限公司、吉安市思尧农业有限公司、江西九农乐食品有限公司、吉安崛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吉安县安塘兴海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江西思倍得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佑华山农场、江西思倍得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大山岭农场、江西思倍得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负责人,担任吉安润福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何广文担任鑫荣懋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汤超义担任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祥生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行职工监事不存在兼职情况。
非职工监事(股权监事、外部监事)兼职情况:
邓小英担任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
黄银根担任吉安市银星手套厂法定代表人职务,担任吉州区诗词楹联学会会长、吉州区文联副主席。
程焕三担任深圳市中泰来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投资部总经理,深圳市中泰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担任江门市中泰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泰来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深圳市中泰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泰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嘉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东装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担任深圳市中泰来酒业有限公司、井冈山市中泰来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外部监事彭玉慧担任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担任吉安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外部监事陈健庚担任江西钧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外部监事舒小豪不存在兼职情况。
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情况 |
分管工作 |
1 |
周 斌 |
男 |
党委书记、 董事长 |
领导全面工作,组织履行董事会职责,主持行党委和董事会工作,负责党建和干部人事工作 |
2 |
曾绍敏 |
男 |
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 |
主持经营工作,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分管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先后分管公司事业部、清收事业部工作 |
3 |
黄云根 |
男 |
党委委员、 副行长 |
分管业务拓展部、金融市场事业部、安全保卫部、党风行风监督室,先后分管普惠金融事业部、合规管理部工作 |
4 |
刘怡 |
女 |
党委委员、 副行长 |
先后分管计划财务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公司事业部、清收事业部、电子银行事业部、信息科技部、合规管理部工作 |
5 |
徐文辉 |
男 |
党委委员、 副行长 |
分管办公室、运营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先后分管计划财务部、信息科技部、电子银行事业部工作 |
6 |
郑 玮 |
男 |
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
主持计划财务部工作 |
7 |
肖燕莹 |
女 |
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
主持稽核审计部工作 |
8 |
朱旭 |
女 |
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 |
主持合规管理部工作 |
9 |
邱琳 |
男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
主持办公室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周斌,男,1972年9月出生,江西广丰人,中共党员,1995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曾绍敏,男,1974年3月出生,江西信丰人,中共党员,1996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
3.黄云根,男,1974年8月出生,江西吉水人,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4.刘怡,女,1976年1月出生,江西兴国人,中共党员,199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5.徐文辉,男,1977年7月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1994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6.郑玮,男,1981年7月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199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7.肖燕莹,女,1975年1月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199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8.朱旭,女,1989年10月出生,江西安福人,中共党员,201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
9.邱琳,男,1984年7月出生,江西万安人,中共党员,2008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吉安农商银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董事会秘书。
三、部门分支机构及员工情况
本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内设18个部室,分别为电子银行事业部、金融市场事业部[下设理财业务(含外汇)中心、资金营运中心、票据业务中心]、公司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小微事业部)、清收事业部、办公室(下设后勤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党风行风监督室、稽核审计部、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下设授信评审中心)、信息科技部、安全保卫部、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业务拓展部、综合工作部。下辖27个营业网点,其中1个营业部、13个支行、13个分理处。员工总数为473人。
四、薪酬政策及管理
本行制定了与经营目标相关的薪酬政策,建立了以健全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防范经营风险、“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薪酬管理体系,制订了《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基层网点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吉安农商行等级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等薪酬制度,明确了员工的薪酬考核与管理。
本行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酬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是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根据江西农商银行员工等级档次标准确定相应的等级,按月进行发放。绩效薪酬是依据本行绩效考核方案及等级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等考核办法,根据员工工作量计价及业绩指标考评结果兑现的薪酬,绩效薪酬坚持全额挂钩、考核到人的原则坚;持分类考核、成本计价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坚持正向激励、促进发展的原则。奖励薪酬主要是针对业务经营短板进行专项激励,对员工完成特定的目标任务、作出特殊贡献、实现利润增长等情况进行奖励的薪酬。本行年度薪酬总额按《江西辖内农商银行薪酬总额管理办法》核定。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当年职工人均薪酬及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等因素由省联社核定。2023年,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税前薪酬合计561.74万元。
为加强对员工薪酬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员工的薪酬管理及绩效考评工作。薪酬管理委员会下设薪酬日常管理小组和绩效薪考评小组,薪酬日常管理小组办公室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薪酬管理工作。
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的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制度。本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50%,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风险岗位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40%,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2023年累计扣缴延期支付薪酬687.18万元,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累计扣缴162.24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累计扣缴524.94万元。2023年已兑付延期支付薪酬675.45万元,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已兑付224.85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已兑付450.60万元。2023年已追索扣回延期支付薪酬33.42万元。
五、当年培训工作
坚持“省内学赣州、省外学浙江”,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前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培训中心等地学习,形成了“严管+厚爱”“上挂+下派”“走出去+请进来”三个相结合的队伍建设模式。赴台州银行、泰隆银行等优秀同业学习100余人次,开展培训10余次,增强全员综合素质,提升自我的求知文化。
第七章 公司治理信息
一、整体评价
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存款人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本行遵循现代银行管理理念,坚持以“四会一层”为抓手,建立了“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四会一层”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二、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本行严格按《章程》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建立健全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和机制,积极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2023年6月10日,在本行办公大楼25楼会议厅召开了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共有135位股东(或其委托代表)出席了会议,股份55596.7804万股,占股份总额的76.54%,符合法定出席人数要求及《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斌主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业务经营指导性计划》《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吉安农商银行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等6项提案,形成表决决议2个;听取《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三农金融业务专题报告》《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控制管理报告》等4项报告;组织学习《吉安农商银行股东承诺管理办法(试行)》,印制《股东董事监事管理制度汇编》发给每位股东学习,涵盖《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最新监管制度,推动最新监管精神落地落实。
三、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本行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审慎利润分配方案、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职责。报告期内,履职满半年以上董事7人,其中执行董事2人,非执行董事5人(含独立董事2人)。共召开董事会8次,所有董事均亲自参加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风险限额及风险偏好陈述书》《调整吉安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等40项提案,形成表决决议40个;听取《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发展战略评估报告》《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绿色信贷工作情况报告》等25项报告;听取《吉安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监管评级结果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监管意见书》等7项通报;组织学习2次,一是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学习《公司治理与董监事履职的有关事项》,二是邀请吉泰律师事务所康镇静律师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二)专门委员会情况。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与薪酬、三农、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合规、业务连续性、普惠金融等十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21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 2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3次、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会议1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4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合规委员会会议2次、业务连续性委员会会议1次、普惠金融服务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并表决《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网点设置规划》《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业务经营指导性计划》《百福惠农网贷、百福居民网贷的风险模型》等35项提案。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何广文、汤超义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遵规守纪、合法合规履职,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切实维护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亲自参加董事会全部会议及年度股东大会,并发表独立意见。两位独立董事能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并通过与其他董事、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交流等方式,了解本行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执行情况。同时,关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本行动态。在此基础上,能够对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从而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年度内,未对董事会各项提案事项提出异议。
四、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情况。本行监事会行使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等职权。本行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3人,职工监事3人,非职工监事3人,设监事长1名,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3年,按照《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共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4次、现场召开4次。本年度共审议听取提案77个,审议表决通过了《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吉安农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等19个提案,形成表决决议19个。听取了2022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联交易控制报告、风险管理情况报告、案防工作报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征信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等。组织监事学习《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
(二)专门委员会情况。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2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8次,审议并表决《吉安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吉安农商银行股东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等13项提案。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并表决《吉安农商银行董事履职评价情况(2022年度)》《关于调整吉安农商银行第四届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成员》等5项提案。
(三)外部监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外部监事陈健庚、彭玉慧、舒小豪能够认真履行外部监事职责,遵规守纪、合法合规履职,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陈健庚、彭玉慧均亲自出席应参加的监事会有关会议,舒小豪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一次。外部监事均能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学习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并通过与其他监事、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执行情况,为监事会监督和本行经营层提供有益参考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年度内,外部监事未对监事会的各项提案事项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本行严格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合规高效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本行信息。报告期内,本行在《井冈山报》发布1份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本行官网发布1份年度信息披露报告,1份社会责任报告,15份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份股东大会公告。
第八章 审计意见
本行聘请吉安文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风顺、刘芳签字的吉文山会师审字〔2024〕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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