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已质押股权涉及冻结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的要求, 现将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情况进行公告:
一、质押股权被法院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8日,根据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赣08执恢86号,周正生持有的本行股权29.0248万股(其中26.3262万股已质押于第三方)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23年7月28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止。经核查,本次冻结是由本行因借贷纠纷一案向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冻结周正生持有的本行股权。
二、股权被法院冻结对本行的影响
周正生冻结股权总计29.0248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4%,未对本行经营展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影响。本行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继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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